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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07: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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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iusg 于 2013-11-7 08:12 编辑
大哥可否告知经纬度?
罗昌发(1956年7月6日-),台湾苗栗县人[1],现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2],前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权威,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重要咨询对象。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WTO世界贸易组织法律问题、贸易法、国际卫生法、生医科技伦理,对环境保护议题也有研究。曾两度出任世界贸易组织要职,被视为台湾地位的重大突破[3]。《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谈判过程中,罗昌发也提供中华民国政府咨询,就两岸ECFA争端,他主张“国际仲裁”
罗昌发长期积极参与WTO世界贸易组织实务,两度创下台湾人首次出任WTO要职的纪录。
2006年3月,获世界贸易组织秘书长拉米任令为“争端解决小组”成员,是台湾首度进入争端解决机制核心,虽仅为“个案性职务”,已是台湾的重大突破。[6]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B)是全球政府间贸易纠纷的“最高裁判机构”,小组成员相当于“WTO大法官”,裁决具有绝对权威、强制执行力,重大案件之结果亦可能对贸易及产业发展造成影响。
2008年7月,当选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及平衡措施委员会常任专家,是台湾人首次获得WTO“常设专业职务”;据台湾中央通讯社报道,罗昌发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杯葛,已延迟三年才取得此职位[7]。这次,两岸专家同时获聘“常任专家”。
罗昌发等四人于2011年获得马英九总统提名为大法官人选,国会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权的审查阶段,罗昌发2007年申请加拿大枫叶卡以获永久居留权一事,被立法委员提出检验并质疑其国家忠诚度。罗昌发解释,当年是为子女求学、个人亦曾考虑在加拿大任教职,但一年后就已放弃枫叶卡[8]后来,罗昌发是2011年四位获提名的大法官人选中,唯一一位全票通过的人选[9]。
羅昌發在苗栗客家鄉間長大,自傳中自承「小時不愛念書,但逢政府第一年實施九年國教無須考試,而成國民中學首屆學生。雖成績不見起色,畢業後仍考入當時門檻不高的苗栗中學(記憶中,英文好像只考十二分),高中開始才真正在課業上努力」。
羅昌發在自傳中說,學術生涯中曾積極推動國內的法學教育變革,希望國內法人學教育體制、教材與教學方式有重大改變,但因國內未形成共識而沒有結果。
羅昌發也提及曾擔任軍中公設辯護人,還曾幫一位偷渡來台遭指控「叛亂」的中國人士辯護,他在自傳中說,雖然不是一件成功的辯護(當事人遭判十餘年徒刑),但也深刻體會人民在兩岸敵對氛圍下自由受剝奪的無奈。
對大法官的工作,羅昌發認為,大法官解釋憲法與法律有其核心價值,應包括公平性、合理性、利益平衡考量、弱勢保護等,並應隨時代進步不斷演進,而有其進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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