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wkgb 发表于 2015-3-23 22:04:55

公共信息责任法,减少谎言存量,扼制谎言增量。

公共信息责任法
任何机关,企业,个人。对其发布的公共信息真确性负有相关轻重不等法律责任。严重的要负刑责。
如什么死了几百人说是几十只猩猩的,三鹿奶粉可美容啊,转基因可壮阳呀,成龙是同志等等。
重点针对上位小人,二B专家,忽悠企业,创作记者……
发布自由与入狱自由并重,两条脚走路。
减少谎言存量,扼制谎言增量。对两会后还不收口的,必须严惩。

twwkgb 发表于 2015-5-23 08:05:48

本帖最后由 twwkgb 于 2015-5-23 08:20 编辑

……洗澡论洗澡并无法彻底清去身上的细菌,污垢。但我们要天天洗。使身体处于一定的干净水平上。是一种常态。不能求全不作,也不能托故

~…………@!“@~”…………………………不循。恒事恒行。
监督机构就是去污的水,不可一日不作,一日不行。


补充内容 (2016-11-2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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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6-11-2 07:37):
永远在路上

twwkgb 发表于 2016-4-29 08:26:27

知灾权
人民的知灾权应列入宪法。任何机关,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轻报各种类型的天灾人祸。 建立相关刑责法规。

红小兵 发表于 2016-4-29 09:56:40

支持 支持支持

twwkgb 发表于 2016-5-19 06:53:44

红小兵 发表于 2016-4-29 09:56
支持 支持支持

公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哄。政府不是老奶奶,不应该哄。

彭劉賢 发表于 2016-5-19 18:03:06

看到樓主樓上的發表深感認同

twwkgb 发表于 2016-11-2 07:04:32

严格界定国家机密与民生问题的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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