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與人事(能否賺點積分)
本帖最后由 懌古軒 于 2020-1-18 16:46 编辑命理與人事 夫命理者,取人當生年月日時所值干支,以日干為主,配以十神,察乎生剋制化,而推其性情、家境、婚姻、富貧、貴賤、疾病、六親、壽夭種種。斯四柱干支,陰陽五行也,足徵天道,亦徵人事。以其天人一也,故命理云者,必合於人事乃有驗;人事云者,必切於命理乃可推。愚嘗留思極慮,試拈二三: 在人事,邪不勝正,自古而然。斯於命理,葢陽能統陰,而陰不能統陽。何也?若陽能統陰者,獨論五行之生旺死絕,又可分論天干陰陽之生旺死絕。觀於洛書,則以三順行左道,陰陽俱可,以二逆行右道,惟陰而已。察於天文,則太陰及攝提、熒惑、地侯、太白、辰星五星,靡不繞太陽而轉也。 在人事,男剛女柔,男外女內。斯於命理,葢男者陽也,剛、外亦陽也;女者陰也,柔、內亦陰也。儻有男子守內、柔順,或女子務外、剛強,俱非人性常情也。正惟如此,象設命不得中和,男命寧旺毋弱,女命寧弱毋旺。男命身旺,一者合於陽剛之義,二者堪任財官。女命何為毋旺?一者有失陰柔之義,二者己旺則夫子二星衰弱也。前修推女命,必看夫子。如《淵海子平·陰命賦》云“凡見陰命,先見夫主之盛衰;次論身榮,要見子息之強弱”,以夫榮則妻榮,子貴則母貴故也。雖戊戌維新後,有所謂“女權運動”,女子克自謀其食,與男權無甚異,第誠如東海徐樂吾注《滴天髓·論女命》章所言“女命與男命一也,取用看法,無一不同,何以要另立一章論夫論子?要知此為社會上對於女子之觀念不同,非命理有殊也。重男輕女時代無論矣,現在號稱男女平權,機會均等。設有女子因夫不可靠,子不足恃,而自食其力,出外謀生,在男子為份內事,而女子總不能稱為佳命也。即使事功卓越,聲譽揚溢,亦群目之為非常人物,不視為有福之人”,終不為美矣。
在人事,異性相吸,同性相斥。斯於命理,葢陰陽有六合之義,同性有七殺之說。前如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後如甲庚、乙辛、丙庚、丁辛、戊壬。至若世有斷袖、磨鏡者,僉非人間正道也。
在人事,同性相毆,兩必竭力,男女相毆,則必留情。斯於命理,葢同性相剋,其力必盡,異性相剋,尚屬有情。故陽剋陽、陰剋陰,甚於陽剋陰、陰剋陽。又,干為陽,支為陰。故凡同柱,干剋支者力大,陽干剋支者尤大;支剋干者力小,陰支剋干者尤小也。
在人事,兩男相毆之狀必甚於兩女相毆也。斯於命理,葢陽剛主剋,故陽剋陽又甚於陰剋陰也。
在人事,兩人各恃力而相抗,有彼此之親友至,方得調停。斯於命理,葢兩神相戰,見有通關者。木土相戰,得火以順;金木得水;土水得金;火金得土;水火得木。
在人事,男女間愛慕,大底勝於同性之契愛,故常聞“重色輕友”之戲言。斯於命理,葢異性相生力大,同性相生力小。所謂愛者,為生之一種。然陰柔主生,故陰生陽又甚於陽生陰。凡同柱,干生支者力小,陽干生支者尤小;支生干者力大,陰支生干者尤大也。
在人事,或交接,或衝擊,大率男對男,女對女。斯於命理,葢流年干與大運、原局干,支與支生剋。干在外為陽為男,支在內為陰為女。《神峰通考》動靜說一章嘗有此喻。
在人事,或報恩、或復讎,悉為人情。斯於命理,比劫生食傷,食傷剋官殺;食傷生財,財剋梟印;財生官殺,官殺剋比劫;官殺生印,印剋食傷;印生比劫,比劫剋財星也。即《三命通會》“五行相剋,子皆能為母復讎”、《五行大義》“子能拯父之難,故金往克木,火復其讎,火既銷金,水雪其恥”之謂也。
在人事,父母之助子女也,必傾其力。斯於命理,葢印非惟生身,且能化殺。七殺為克我之物,為迫害、為壓力、為小人、為病災、為官非。但父母存,會當惠我,於兹思之,更宜事父母以孝。 在人事,有曲愛其子而無度者。斯於命理,葢印多為忌也。《子平真詮》錄徐大升言:“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在人事,世多婆媳不和,乃至陸唐、焦劉之悲者。斯於命理,蓋男命以正財為妻,以正印為母,財剋印,矧同性相剋,其為七殺乎?女命以偏財為姑,在姑為七殺,亦所不喜。或有婆媳尚能相處者,非財不能剋印,即身旺忌印而喜財來剋也。 在人事,公媳之間,尠聞交惡,甚而不倫有染。斯於命理,葢男命以父為偏財、妻為正財,同為財星也。女命則以劫財為公,與己同五行。猶《文言》釋乾卦九五爻所謂“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也。
在人事,常有為人奪愛者。斯於命理,葢男命財星、女命官星為他星所合去也。
在人事,世亦有“三角戀”者。斯於命理,葢日主見配偶星雙合,或與比肩爭合配偶星,且勢均也。 在人事,諺言“男子有錢就變壞”,世誠然有之。斯於命理,葢財為錢財為女子,財為喜用,則財運、情緣兩得,不亦一理乎?惟偏財雖透無根,正財得所而旺,夫雖風流而終愛正妻。若偏財旺而正財衰,則不免離婚之厄矣。
在人事,有聞“女人變壞就有錢”者。斯於命理,葢食傷生財也。食傷者,我生之物,不惟為技能、為才華、為脣吻云云,在身亦為私處也。
在人事,皆云“破財消災”。斯於命理,葢財耗則印安也。
在人事,凡爭訟之事大抵與錢財有涉。斯於命理,葢財滋官殺,官殺剋身為忌故也。官者,官府也,官符也,殺者,小人也,災難也。
在人事,多有由富至於貴者。斯於命理,葢財生官殺,官殺為喜故也。
在人事,為民莫不納稅。斯於命理,葢財生官殺,無論喜忌。即我持之物,上交官府也。
在人事,因手足、友朋襄助而獲財。斯於命理,葢身弱財旺而得比劫幫身是也。
在人事,雁行為財鬩於牆,僚寀為位爭於外。斯於命理,葢比劫為忌而奪財是也。
在人事,但女子受男子財物,多難拒苟合,猶之狎妓。斯於命理,葢印為衣,財來印除也。
在人事,或求財、或貪慾而不知恥為何物者,指不勝僂。斯於命理,葢印不為忌而財來壞印之一因也。印者,為德行、為尊嚴、為自愛、為精神云云。財者,為慾望、為錢財、為重利、為物質云云。
上者,以人事證之命理,以命理求諸人事也。然百未逮一二,惟思之所及,信手以記,俟後續焉。
八字即理,“像”八字之灵!
理解很强,领悟了就好。
好文章!
命理、人情,解说的很精彩,希望还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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