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离婚的案例分析
女命,1961年四月十七日申时出生,其四柱八字如下:
坤造:辛丑 癸巳 甲子 壬申
大运:2甲午,12乙未, 22丙申. 32丁酉, 42戊戌, 52己亥
1989年结婚,1997年离婚,2003年再婚,2004年再离婚。
林木批:丙申大运,申运是夫星运,丙不作克夫星运看,而是食神子星引动婚姻缘,
1989己巳年,甲己夫妻相合,此年结婚,向前看一年,流年戊辰,申子辰三合配偶宫,姻缘到来,经别人介绍订婚,
丁酉大运,女命行丁火伤官运不利婚姻,1997丁丑年,流年伤官克夫星,丑年夫星入墓,此年离婚。
戊戌运,2003癸未年,未冲年支丑,丑为金库,夫星被引出,再婚。
但好景不长,第二任丈夫没钱也没固定职业,整日好吃懒做,2004甲申年,申子半合,又以离婚收场。
请教一下:
“。。。流年伤官克夫星,丑年夫星入墓,此年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是否都可以断离婚?是否具有普遍性?
“。。。流年伤官克夫星,丑年夫星入墓,此年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是否都可以断离婚?是否具有普遍性?
同等楼主赐教。。。。。 这个女命,先天夫星不利,感情克伤,如果大运流年不吉,可能会有问题。但婚姻是一种互动关系,要点还是在择人,选对了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倒也不一定必须,肯定会离婚。 证元子 发表于 2023-5-15 12:51
请教一下:
“。。。流年伤官克夫星,丑年夫星入墓,此年离婚。”
结婚离婚完全根据具体命局来论,道友提出的这个结论,必然只有一部分对,对的那部分根本原因也不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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