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龍虎山張天師與新竹都城隍
原題:新竹都城隍的顯赫威靈 無法彰顯與道教關係,特改題如上。轉貼自http://www.mi.chu.edu.tw/~mi86005/hc/people_said.htm
城隍的信仰源遠流長,一般人均認為陰界與陽間一樣,也有其社會組織,城隍即為陰間的父母官。儒家敬天畏神即承認世界有陰陽之隔。但有城隍的觀念卻是從道家開始;易經有載:「城復于隍,勿用師」即為明證。但設置城隍並建廟祭祀卻是道教成為民間的宗教信仰以後的事。
到底城隍是什麼性質的神,而新竹都城隍的由來及沿革又是什麼,謹簡單介紹如下。
城隍為兼管陰陽的神。在陽間司懲兇罰惡導正社會風氣之職。在陰間則專司人間善惡之記錄、通報、審判、移送之職。有點類似人間之警察、檢查官及法官的綜合體。遇有善事則通報天庭;遇有惡事則通報地府。閻王之生死簿即據此登載人的一生善惡。
以新竹城隍所設的神位為例,城隍之下除左右文武判官外,下設六司:即延壽司、樂善司、糾察司、速報司、罰惡司、增祿司。而陰陽司之陰陽司公即類似今日之秘書長的職務。除這些各司其職的單位外,還有六位將軍統領城隍爺的兵馬:即謝將軍(大爺)、范將軍(二爺)、牛將軍、馬將軍、金將軍(枷爺)、銀將軍(鎖爺)。六將之下又有喜、怒、哀、樂四位捕快。
當人之大限一到,城隍爺之六將捕快即出動拘捕。先交文武判官初審,然後交由陰陽司公判決。此神善惡分明,絕無通融。善者上天庭受封,惡者入地獄受罰,毫無僥倖。
以上敘述即一般人對城隍爺的認知與瞭解。
不過我們也從而瞭解,城隍為一入世極深的神,與人之一生息息相關。由生至死都在城隍的監管之下。而城隍又類似陽間的省縣市長一樣有官爵名,有任期之分。依清律在京城者為京城隍,銜「福明靈王」。省城者為都城隍,銜「威靈公」。府城者為府城隍,銜「綏靖侯」。縣邑者為縣城隍,銜「顯佑伯」。再次為鄉鎮之境主,一般無銜,若有則以子爵或男爵名之。
或有曰:「有城池斯有城隍神靈」,這是錯誤的觀念。一般境主也可以稱為城隍,只是官位大小不同而已。城隍的官職會因陽間的都市發展而改變;新竹城隍為都城隍當然有其來歷。
新竹城隍廟是於西元一七四七年(乾隆十二年)由福建省台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即後之淡水廳)同知曾日瑛倡議興建,翌年一七四八年落成,距今已超過二百五十年。
當年興建新竹城隍廟時,台灣北路分府淡水廳尚暫時設在彰化,俟淡水廳署完成後才移到新竹辦公。而淡水廳署與城隍廟左右相鄰面向今日西門市場,有陰陽並比的意思。故新竹城隍廟係為淡水廳所建之官廟。歷任淡水同知均對城隍廟多所貢獻。
城隍廟完成後由乾隆詔旨入官祀,為「顯佑伯,淡水廳城隍」。此後歷經七次整修,最後一次為民國十三年完成者為新竹士紳鄭肇基倡議並捐輸擴大。整個廟體由福建進口石材建成,並由福建延請雕工精雕簷柱石獅神像,神貌詡詡如生。廟埕並加蓋圍牆,後殿除城隍夫人外,增設大、二少爺及註生娘娘神座。佛祖殿(即法蓮寺)之後進加蓋公會堂(聚會所)一間,光復後則改為彌勒佛殿。此即現今新竹城隍廟全貌。
當初鄭成功趕走荷蘭人收復台灣後即採取屯兵制,將兵員散落台灣南部各地方。至施琅攻打台灣,鄭克塽投降。鄭氏家族均被移置福州,其正規軍移防東北。但鄭氏遺部及跟隨到台灣的民眾仍有反清復明的思想,民風強悍,鄭氏在南部的勢力仍大。清廷對台灣的治理仍然以南部為重。而當時台灣隸屬福建廈門道,僅有一府即今之台南稱為「台灣府」,台南因而有「府城」之稱。但為了開發台灣北部地區,於是擬再增設台灣北路分府一處。當時台中尚未開發,台北又多瘴癘;新竹三面環山一面臨海易守難攻,乃將北路分府設在新竹稱為淡水分府,後又改稱淡水廳,廳址即在今土地銀行新竹分行及中央市場現址。
當時新竹稱為竹塹埔。竹塹名字的由來是因為本地原住民「竹塹社」而得名。清廷當初禁止台灣建築石頭城,新竹於是在市街週圍築有土牆,牆外種植刺竹並挖有壕溝,儼然有城牆之雛形。築土牆的原因起初是防海賊上岸掠奪,後淡水廳正式移到竹塹後,更將竹城擴大並四週加建木製城樓。當漳泉及閩粵相繼械鬥時,新竹有竹城保護未受波及。
西元一八二三年(道光三年)新竹北門鄭用錫登癸末科進士,為開台第一位進士。四年後(一八二七年)奏請建築新竹城,為台灣漢人所建第一座石頭城。全部建材均由福建進口石材建成。新竹城完成於西元一八二九年,完成時間比台北城剛好早五十五年。整座城牆於日治時代全部為日人拆毀,石材則作為新竹市鋪設排水溝之用,僅留東門城一座供後人憑吊。
竹塹建城之前,新竹城隍廟已有修葺三次之記錄,嘉慶八年(西元一八O三年)第五十任同知胡應魁增建觀音佛祖殿(法蓮寺)一座。佛祖殿的落成攸關日後城隍廟的興衰甚大。
原來城隍廟的左進為一塊空地,上有古井一座。相傳城隍爺的兵馬均由此井進出。當神旨要求在此建觀音佛祖殿時,眾人尚無法瞭解其涵義。況且若在該地建殿,古井勢必封死。故經請示後井可以不封,以石板覆蓋即可,殿還是要建。此殿在一八五六年(咸豐五年)又整建一次。原古井則位於佛祖殿大鐘之下,以石板覆蓋已看不出蹤跡。
直到一八九五年日人據台,為消滅台人之民族意識,乃有意將道教在台灣人的心中連根拔起,於是規定除佛教以外不准信奉道教。在戶口登記時,宗教信仰一欄若自稱信仰道教者一律登記為佛教。另外又以日本佛寺所供奉的神像為準,若供奉的非日本流行的神像者均稱之為神教,神像沒收,廟產交管理者自行處置。這些管理者中有私心者變賣廟產據為己有;虔誠者守著空廟不敢或離。故台灣光復後台灣許多廟宇有廟無神。
惟新竹城隍廟於日人前來沒收神像時,有人帶日本官員到佛祖殿指稱這是佛教的寺廟,供奉的是觀世音菩薩。由於觀音是佛教的神為日人所熟悉,城隍爺於是得以保存下來。
至於所沒收的神像則由天皇指派大臣致祭,其祭文似通非通,略謂:「神本應在天上,神置于地上是大不敬,謹派大臣致祭,送神上天」,然後付之一炬。於是台灣的道教信仰遭逢空前的浩劫。而新竹城隍廟在此浩劫中卻能綿綿相傳,實為台灣人的福份所致。
清廷對台灣原本不十分重視;台灣官員也都由福建指派,有被外放的感覺,所以對於台灣的建設並不十分熱中。但一八七一年之牡丹社事件卻令清廷意識到台灣情勢十分危急而開始重視起來。該事件原是琉球漁船遇風沉沒,琉球漁民從屏東上岸時被當地之原住民所殺。此事原與日本無關,但日本據此向清廷問罪。清廷卻答以「化外之民(生番)非本朝所能轄制者」。日本即稱:「化外之民所居應為化外之地,人人得取而得之」。於是由【西鄉從道】於西元一八七四年率領兵艦自屏東上岸大肆屠殺一番,並留駐達半年之久,後因士兵癘病及英美兩國干涉才撤離。此時清廷朝中分成兩派,一派以台灣孤懸海外守之不易,主張予以放棄;另一派以沈葆禎為主,則認為百年來外患均來自東南沿海,台灣正好守住國家之門戶,故不但不能放棄而且更應加強其防務。清廷採納沈葆禎的意見命其為欽差大臣辦理台灣等地海防。沈葆禎到台灣後興建恒春城於屏東。並令福建巡撫冬春兩季移駐台灣。
次年西元一八七五年(光緒元年)淡新分治,全台分成兩府,即增設台北府。台北府治仍延用原新竹淡水廳署。新竹縣城隍於是按照府格晉升為「綏靖侯,新竹府城隍」。台北府治於一八七八年(光緒四年)遷至台北艋舺(萬華)。
西元一八八三年(光緒九年)發生中法戰爭,軍事方面由李鴻章統籌,他派湘軍大將劉銘傳到台灣辦理軍務。此時法軍因在安南戰事失利於西元一八八四年轉攻基隆、滬尾(今之淡水)等地,法軍雖死傷無數終無法越雷池一步。最後清廷以放棄對安南之宗主權結束戰爭。翌年(一八八五年即光緒十一年)台灣(含澎湖)建省。首任巡撫由劉銘傳留任,並把中法戰爭中在安南屢建奇功的劉永福調任台灣道。接著加緊腳步積極建設於一八八四年完成城牆的台北城。
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大陸江西省廣信府龍虎山第六十一代嗣漢天師奏請夜觀天文,以天狗星躔度於牛郎及織女兩星之間,謂主殃臺灣海島,故力主速辦法會以為化解。於是經奏准將新竹城隍晉封「威靈公,新竹縣都城隍」,成為省級的城隍,並著全台官民在新竹城隍廟舉辦護國佑民大法會二十天(由新竹內公館天師府林汝梅遠赴江西龍虎山向張天師請領聖符回台作法會,即俗稱「祭天狗」法會)。法會完成後,光緒又欽賜「金門保障」親筆墨匾一座(「金門」即國家門戶之意),並親自下旨令城隍爺每年陰曆七月十五日應奉旨遶境賑孤,祈求國泰民安,至今年亦屆滿一百多年了。(「金門保障」墨匾現仍高懸於城隍爺神龕之上,至於光緒的聖旨則存放於鐵算盤下之金斗釣籃內,每年中元節城隍爺出巡時才拿出來一次。其正本已經在二次大戰末期散失,現存者為複製之副本)。
總括的說,台灣廟宇所供奉的神明大部份都標榜是移自中國大陸,但新竹城隍卻是道道地地的台灣神明。張天師對台灣蒙難之預言或有其天機神算之處,但光緒賜匾下旨之舉卻有以宗教力量安定民心之實。新竹城隍因緣際會成為全台之都城隍實為歷史背景所致。
中國大陸之廟宇因文化大革命的緣故,都已是有廟無神廟體破敗之相。據說目前正積極復建舊廟。但都城隍廟已只剩幾座尚存廟體,其他廟體無存者復建實有困難。故真正延續正溯者唯新竹都城隍而已,此實為台灣人最應珍惜者。
新竹都城隍的威望與靈驗,新竹人有目共賭。而新竹都城隍的分靈已達十幾處,遍及台灣南北。所以新竹都城隍並不是侷限在新竹的神明。台灣的苦難與成長,祂是個主要的見證者。
以上為新竹城隍廟的簡略介紹,若有不周全的地方,敬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正。
[ 本帖最后由 慕羲 于 2006-9-29 07:01 编辑 ] 此贴不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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