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5-21 15:53:49

邓玉娇案情发展(留个局察看,希望各易友参与)

<P><STRONG>时间:</STRONG><FONT color=blue>2009</FONT>年<FONT color=blue>05</FONT>月<FONT color=blue>21</FONT>日<FONT color=blue>12</FONT>时<FONT color=blue>27</FONT>分<BR><B>农历:</B><FONT color=blue>己丑</FONT>年<FONT color=blue>四</FONT>月<FONT color=blue>廿七</FONT>日<FONT color=blue>午</FONT>时<BR><B>干支:</B><FONT color=blue>己丑</FONT> <FONT color=blue>己巳</FONT> <FONT color=blue>丙寅</FONT> <FONT color=blue>甲午</FONT> <BR><B>旬空:</B><FONT color=red>午未 戌亥 戌亥 辰巳</FONT><BR><B>立夏:</B><FONT color=red>2009</FONT>年<FONT color=red>05</FONT>月<FONT color=red>05</FONT>日<FONT color=red>17</FONT>时<FONT color=red>39</FONT>分<BR><B>小满:</B><FONT color=red>2009</FONT>年<FONT color=red>05</FONT>月<FONT color=red>21</FONT>日<FONT color=red>06</FONT>时<FONT color=red>40</FONT>分<BR><BR><FONT color=green><B>小满:</B></FONT><FONT color=red>上元</FONT>  <FONT color=blue>甲</FONT>午时旬首为<FONT color=blue>辛</FONT><BR>阳遁五局 值符天任落八宫 值使生门落八宫<BR>┌──────┬──────┬──────┐<BR>│<FONT color=red>  太阴  </FONT>│<FONT color=red>  六合  </FONT>│  白虎  │<BR>│  杜门 乙│  景门 壬│戊 死门 丁│<BR>│  <FONT color=red>天辅</FONT> <FONT color=blue>乙</FONT>│  天英 壬│<FONT color=green>禽 天芮</FONT> <FONT color=blue>丁</FONT>│<BR>├──────┼──────┼──────┤<BR>│  螣蛇  │      │  玄武  │<BR>│  伤门 丙│      │  惊门 庚│<BR>│  <FONT color=red>天冲</FONT> <FONT color=blue>丙</FONT>│     戊│  天柱 庚│<BR>├──────┼──────┼──────┤<BR>│  值符  │<FONT color=red>  九天  </FONT>│<FONT color=red>  九地  </FONT>│<BR>│  <FONT color=blue>生门</FONT> 辛│  <FONT color=blue>休门</FONT> 癸│  <FONT color=blue>开门</FONT> 己│<BR>│  <FONT color=red>天任</FONT> 辛│  天蓬 癸│  <FONT color=red>天心</FONT> 己│<BR>└──────┴──────┴──────┘<BR>邓玉娇(1987年网上提供)的案件已经牵动多少有良知和正义的人关注,</P>
<P>我几乎每天看他的新闻</P>
<P>情况不容乐观,让人痛心,“爸爸他们打我。。。。”她的哭声深深刺痛我的心</P>
<P>&nbsp;</P>
<P>实在忍不住起局察看:</P>
<P>&nbsp;</P>
<P>卦象基本上与事实相符,这里简要预测关键内容:</P>
<P>&nbsp;</P>
<P>她可能被赦免(农历6-8月)</P>
<P>&nbsp;</P>
<P>我不知道断的对不对</P>
<P>&nbsp;</P>
<P>希望各易友参与讨论</P>
<P>&nbsp;</P>
<P>&nbsp;</P>
<P>&nbsp;</P>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5-22 10:48:13

怎么没有人关心呢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5-22 10:52:41

案件简单向各易友介绍下,便于预测(本文转载):

邓玉娇事件将再次拷问司法的正义和良知
  近日,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邓玉娇刺杀淫官案,再一次引爆了舆论,成为各大网络媒体舆论关注的焦点。舆论普遍表示了对邓玉娇敢于和邪恶抗争的坚贞刚烈性格的赞许,对其面对恶徒侵害,奋起自卫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支持,而其中更多的是对邓玉娇命运的关注。
  邓玉娇的手刃恶徒属自卫行为,大概她被带去调查清楚后就可做无罪判决而获释!然而,事情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故事的主角,被刺身亡的邓贵大不是一般的人,而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
  有人说,一个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多大能耐,况且已经一命归西,能影响到司法公正?你恐怕又多虑了吧!
  是的,邓贵大的官并比大,可毕竟也是个官,他的身份代表了一个群体。人说兔死狐悲,猩猩相惜。他的死,会不会给与他有类似行为和心里的某些官员带来一些悲悯。一些官员会不会为了捍卫他所在这个群体的荣誉和尊严在这个案件上做某些手脚?
  我真的希望我的多虑是杞人忧天。我也希望司法将会做出公正的判决,能给社会和舆论一个完满的交代。
  可是现如今,无论什么案子,一沾上“官”字和“钱”字,你就不能用正常思维来考虑,你必需启动匪夷所思的另类思维来做慎慎的思考。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重罪轻判的社会舆论余波未息,深圳清洁工捡拾黄金案的无罪(或轻罪)重判的意愿的波澜又起。在惊叹之余,人们没有理由不为邓玉娇的命运而感到担忧!
  在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的审理过程中,公众本来就对1997年增设的“嫖宿幼女”罪深表质疑。即使按《刑法》规定,罪犯卢玉敏也要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然而让人们意料不到的是罪犯却仅仅被作出拘役15天,罚金5000元的轻描淡写的判决。
  判决一出,公众舆论哗然,民众对此种判决表现出极大的不满。然而,任凭你舆论再怎么强大,也扭转不了乾坤。犯罪分子照样逍遥法外,未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无独有偶,与习水嫖宿幼女案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在深圳机场一清洁工无意中捡到一包价值近300万元的黄金首饰,却要被按盗窃罪起诉并判以重刑。搜狐网对网友进行的调查表明,有72%的网友表示不该对清洁工判刑。
  习水嫖宿幼女案和清洁工捡拾黄金案,两者判刑意愿和结果为何一轻一重?为何该轻的不轻,该重的不重?
  对比这两个案件,不难发现,其中的不同点在于,一个牵涉的是社会上层的官员,一个涉及的是底层的清洁工。一个应该保护的是无足轻重的普通人家的幼女,一个要保护的是拥有百万家财的富豪。这不由不使人们产生疑问,在涉及到官与民、富人与穷人的案件时,司法还能不能保持公正,司法的倾向究竟是什么?
  习水嫖宿幼女案,已成定局,结果已是有目共睹。邓玉娇刺杀淫官案,正在调查中,可是这种倾向性似乎已经是初露倪端。
  在公布的案情调查中有一些问题值得引起人们注意。
  一是公布的调查结果中似乎隐去了一些细节,让人心生狐疑,对事件的发展不可理解。邓贵大等人,去了怎么就直奔休息室,怎么就恰好碰见邓玉娇在洗衣服。休息室既是客人休息的地方,梦幻城管理人员会允许自己的工作人员在里边是洗衣服吗?
  二是邓贵大等人到梦幻城去寻花问柳,寻欢做乐,为什么非得缠上邓玉娇?可以想见,在他们心里,身处那种场合的女性应该都是可以提供那种特殊服务的。当他们第一次遭到拒绝时,他们以为是没有承诺给钱。
  当他们把一叠钱掏出来,在邓玉娇面前显摆时,遭到的仍然是拒绝。这时他们应该完全明白,邓玉娇根本就不是干那种事情的人。那种场合能够满足他们特殊需求的人多的是,他们完全可以再去找别的自愿者。为什么非要缠住邓玉娇。这种结果只会有一种解释,那就是邓贵大等提前就已经瞄上了邓玉娇。
  对于上述两点,不知办案人员是何解释?不他们知是没有注意了解呢,还是要刻意隐瞒。这里面到底暗藏着什么玄机?
  三是警方通过一些情节认定邓玉娇有抑郁症。不知抑郁症和本案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抑郁症就会对本案的判定会构成某种影响,到底会是什么影响?是不是要为邓玉娇定罪埋下某种伏笔?对于这些,愚顿的百姓都不得而知。
  可是我们心里清楚,当一个人受到不法侵害时,完全有权利进行正当防卫。不管他是不是有抑郁症。难道患有抑郁症的人就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了吗?再说,在那种万分危急的情况下,那能容许你象实习的医生解抛尸体一样,仔细的斟酌这一刀下去应该扎在什么地方才不至于防卫过当。
  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司法是否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不是用金钱和地位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案件的审理结果是否会成为一个官官相护的佐证?对于心中的所有疑问,人们都在等待着一个最终的判决结果。
  从某种意义来说,邓玉娇案的审理也将再次拷问某些司法人员的正义和良知!
【华声在线】本文网址:http://opinion.voc.com.cn/article/200905/200905181417071894.html

真善 发表于 2009-5-22 10:54:23

首先,这个案子不是马上有结果

真善 发表于 2009-5-22 10:55:33

最后可能真的是能出来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5-23 11:07:44

烈女邓玉娇的八字,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前六月十六日巳时),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生辰由网络提供)
时间:1987年07月11日09时01分
农历:丁卯年六月十六日巳时
干支:丁卯 丁未 辛酉 癸巳 
旬空:戌亥 寅卯 子丑 午未
夏至:1987年06月22日06时11分
小暑:1987年07月07日00时22分

小暑:下元  癸巳时旬首为庚
阴遁五局 值符天冲落九宫 值使伤门落三宫
┌──────┬──────┬──────┐
│  螣蛇  │  值符  │  九天  │
│  杜门 丁│  景门 庚│  死门 己│
│  天任 己│  天冲 癸│  天辅 辛│
├──────┼──────┼──────┤
│  太阴  │      │  九地  │
│  伤门 壬│      │  惊门 癸│
│  天蓬 庚│     戊│  天英 丙│
├──────┼──────┼──────┤
│  六合  │  白虎  │  玄武  │
│  生门 乙│  休门 丙│戊 开门 辛│
│  天心 丁│  天柱 壬│禽 天芮 乙│
└──────┴──────┴──────┘

秦玄普 发表于 2009-5-23 11:27:44

杀人以蓬取用。
局中,蓬带地网癸四张,虽临九天难动。
转宫到兑,双庚加柱,岂非监狱铁牢.临玄武,有些受冤。

辛也为罪人,转乾,开门为法院,九地己全属土,不动则不放。

日干宫,蛇发昏,冲伤丙为发怒,乃一时冲动。
转到艮,值符为官,暗丁加辛为刀,值符为官时,不为护佑之神,天丁临虎死,伤杀。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5-23 11:36:45

媒体称湖北“邓玉娇案”关键证据离奇被毁
http://www.huanqiu.com   
21日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


21日晚,放置了11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张树梅全部清洗。


  昨日上午,警方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表示:“已经没有意义了,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


  昨日下午,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告诉记者,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母张树梅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


  县政府官网凌晨发公告


  指责律师违规透露案情


  昨日凌晨2时,巴东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最新公告。公告“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


  公告称:“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告还称,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称“被强奸”,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请求所有在场媒体为他作证,他并没有向媒体公布任何案情内容,当时他只说有重要情况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在媒体的帮助下,他先后联系了恩施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都回复有专案组调查,不予会见。晚7时20分,他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队长汇报情况。晚上9时多,他笔录完毕出来后,才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我第一时间的汇报未被采纳,才出此下策。”夏霖说。


  警方陪邓母回家“取拿物品”


  放置11天衣物被突然清洗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却全部被张树梅清洗完毕。22日上午,警方才封存了邓玉娇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所有的指纹和物证肯定没法取得了。”夏霖对记者叹了一口气。他说,21日下午,他还特意在电话里交代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野三关镇的住地,邻居告诉记者,21日下午4时左右,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前后时间大约是1个小时。”住在楼上的一个邻居说,他上楼的时候,张树梅家门大开,好多人“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昨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华一律师事务所又增派了两名女性律师来到巴东。夏霖说,自己有多年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邓贵大成当地反面教材


  另外两名当事人不见踪迹


  “邓玉娇案”发生后,野三关镇政府成立了“5·10联络办公室”,主要对前来询问的群众和媒体进行接待。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邓贵大案发后,在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邓贵大的死亡在野三关镇政府产生了不小的震荡。野三关镇政法委书记屠启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最近的党政廉政工作中,邓贵大已成为反面教材。


  不过,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非常激动地说:“比起其他人来说,邓贵大还算好的,最该死的还不是他。”“在‘5·10事件’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是稀罕事。”一名镇干部透露。


  邓贵大的工作是否需要他去娱乐场所?屠启东说,邓贵大出事的这个时段“属于8小时之外,不属于工作期间”。野三关镇的一位女干部介绍,邓贵大平时看起来比较严肃,不喜欢开玩笑。他们家就住在镇政府的家属楼里,他的老婆也每天都在院里进进出出。


  身高只有1.60米的邓贵大去年才调离原来信访办的工作,做招商协调工作也还不到一年时间。


  屠启东说,今年镇政府颁布了《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娱乐场所,而邓贵大出事期间,正值镇政府集中学习、整顿的高潮期。


  事发后,案件的关键证人黄德智在被媒体报道“被送往宜昌进行治疗”后,“就再也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里也没人”;而另外一名当事人目前也寻不到任何踪迹。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


  她性格耿直 根本没病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


  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


  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涨红了起来。


  邓母张树梅租住的地方是一栋六层的高楼,邓玉娇的邻居也纷纷表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本报特派巴东记者杜安娜)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5-27 16:36:25

最近案件对她非常不利

太黑了!!!!!!!!!!!!!

难道我测错了?希望经得起考验

alxis-2008 发表于 2009-5-27 17:13:36

唉,中国的司法制度!!!!

河洛天下 发表于 2009-5-27 17:21:49

恐怕要判10-11年

007北极星 发表于 2009-5-27 18:16:34

个人觉得:有牢狱之灾,希望我的判断是错误的,祈祷好人平安!

国际刑警 发表于 2009-5-27 18:44:41

面對複雜的案情,包公在世一樣頭痛。

70061685 发表于 2009-5-27 18:59:47

<P><STRONG><FONT size=5>最可怜的人是网民,可怜见的整天守在这里呐喊,化着电费和精力在这里忍受<FONT color=red>愚弄</FONT>!</FONT></STRONG></P>
<P><STRONG><FONT size=5></FONT></STRONG>&nbsp;</P>
<P><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谁来抚慰我们一颗被强奸的心</FONT>?</FONT></STRONG></P>

国际刑警 发表于 2009-5-27 19:46:10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ecffe0">不知道是真是假 網上收集</FONT></P>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2 22:15:46

邓玉娇
被当地认为是防卫过当

zss0917 发表于 2009-6-3 10:37:14

心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

zss0917 发表于 2009-6-3 10:43:51

案子不复杂,中国人复杂!这样的案子长个脑袋的人就知道是非曲直罪与无罪的。奈何尔等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度!奈何我辈偏无揭地掀天澄清天下之下才具之机缘!

300365 发表于 2009-6-3 12:20:33

影响很大,一时出不了结果,向征性的在里边待几天

易甲之主 发表于 2009-6-5 18:08:51

本帖最后由 易甲之主 于 2009-6-5 18:32 编辑

<P>以死门看死人,临白虎,临天芮,丁+丁,被刀伤致死;</P>
<P>以时干看辛看邓,上有值符吉神护佑,临还临吉门。景门为证据,开门为法院,都对她有利。所以断不会判。辛在艮宫处胎养之地,说明是初犯,不能当成惯犯看。</P>
<P>这里,天蓬星不能代表邓,应该是死者的同伴色鬼,癸+癸,临九天,在这里,九天就不能看成吉星了,是高网。他们有克景门,歪曲事实,不承认事实,开门有生他。但是迟早他们会倒霉的。</P>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7 10:22:28

这里,天蓬星不能代表邓,应该是死者的同伴色鬼,癸+癸,临九天,在这里,九天就不能看成吉星了,是高网。他们有克景门,歪曲事实,不承认事实,开门有生他。但是迟早他们会倒霉的

很赞同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7 10:33:41

湖北巴东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http://news.QQ.com  2009年06月07日02:38   重庆晚报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


看到这新闻于是起局
农历:己丑年五月十五日巳时
干支:己丑 庚午 癸未 丁巳 
旬空:午未 戌亥 申酉 子丑
小满:2009年05月21日06时40分
芒种:2009年06月05日22时31分

芒种:上元  丁巳时旬首为癸
阳遁六局 值符天芮落三宫 值使死门落五宫
┌──────┬──────┬──────┐
│  螣蛇  │  太阴  │  六合  │
│  杜门 己│  景门 戊│  死门 壬│
│  天柱 丙│  天心 辛│  天蓬 癸│
├──────┼──────┼──────┤
│  值符  │      │  白虎  │
│乙 伤门 癸│      │  惊门 庚│
│禽 天芮 丁│     乙│  天任 己│
├──────┼──────┼──────┤
│  九天  │  九地  │  玄武  │
│  生门 辛│  休门 丙│  开门 丁│
│  天英 庚│  天辅 壬│  天冲 戊│
└──────┴──────┴──────┘
1,八门伏吟主慢,但利主
2,从原告被告角度分析,似乎对被告很有力,但月令上讲午月火旺金死,难克休木
被告人邓玉娇想本月完美快速地胜出官司难。
3,其它细节分析略

vw9900 发表于 2009-6-7 11:38:22

没事,年月为‘庚’即为有救。

紫薇2009 发表于 2009-6-16 12:42:50

<FONT color=red size=5>邓玉娇一审被判免除处罚恢复自由</FONT>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16 12:49:27

邓玉娇刺死官员案一审判决免除邓玉娇处罚http://news.QQ.com  2009年06月16日11:42   内蒙古新闻网    我要评论(0)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于上午8时30分在巴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始进行。邓玉娇头扎马尾辫,身着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裤,出现在被告席上。她身体略显虚弱,但精神状态还算良好。整个庭审期间,邓玉娇说话不多,声音也比较小,但思路很清晰。

根据出庭公诉的巴东县检察院检察员许雪梅、杨玉莲宣读的起诉书,2009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酒后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邓、黄等人欲去水疗区做“异性洗浴”。黄德智发现VIP5包房内正在洗衣的邓玉娇后,进入房间,向邓玉娇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玉娇称自己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并摆脱了黄的拉扯,拒绝了其要求。

随后,邓玉娇离开VIP5包房。在走廊上,邓玉娇遇见了KTV区的服务员唐某,向唐讲客人将她误认为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之事,并与唐某一同进入服务员休息室。此时,休息室有罗某某、王某、袁某等三名服务员正在看电视。

黄德智紧跟邓玉娇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贵大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玉娇拒绝为黄德智提供“陪浴”服务,便与黄德智一起对邓玉娇进行辱骂,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面部、肩部搧击。

邓玉娇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贵大、黄德智解释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玉娇离开休息室。

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巴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鉴定:邓贵大系他人用锐器致颈部大血管断裂、右肺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右臂为轻伤。

公诉人同时称,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起诉书载明: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玉娇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人认为,邓玉娇在制止邓贵大、黄德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依照《刑法》第21条、第234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鉴于邓玉娇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刑法》第18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旁听庭审的有关人士介绍,邓玉娇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为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他们强调,邓玉娇的防卫行为是适当的、适度的,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邓玉娇的行为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了判决结果: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该判决对检方的指控基本认可,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也部分予以采纳。

据《财经》记者了解,巴东县法院一号法庭能容纳50余名旁听人员,但庭审仅有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卫视、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八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对其他媒体的旁听申请,巴东县有关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由婉拒。

从早晨7时许,巴东县法院门口就开始有人群聚集。至庭审结束,大约有四五百人在法院外围观。巴东县有关部门特意在法院门口及街道两旁,布置了警力维持秩序。








庆祝下。版主给些银子给参与者吧

studiokarl 发表于 2009-6-16 13:44:00

恶人该杀,善良之人应该得宽容.

飞虎 发表于 2009-6-16 15:00:16

搜狐博客 > 朱明勇律师 > 日志 &laquo; 上一篇 | 下一篇 &raquo;2009-06-16 | 邓玉娇获得自由还需10天   

巴东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免除处罚

刚刚巴东宣布了判决结果: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但是这仅仅是一审判决,10天之内邓玉娇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才生效。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善良之人应该得宽容.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16 15:17:55

30# 飞虎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16 15:32:05

飞虎 兄弟看来我也是法盲啊


看来真像上一局所测的一样:不会那么完美快速胜出官司

不完美:1,可爱的人成病人,2,正当防卫成了过当防卫

wangyezhen 发表于 2009-6-16 15:34:37

估计赢是赢了,像先前预测一样,可惜不完美,只好委屈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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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邓玉娇案情发展(留个局察看,希望各易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