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耿 发表于 2010-6-9 15:49:37

孝字当先,应该,也是义务。

黑森林 发表于 2010-11-6 11:45:26

回复 1# rifqprgm


   如果父母有婚外情 贪官 那子女该不该孝顺

小耿 发表于 2010-11-6 14:34:19

百善孝为先,好好对待我们的父母吧.

阳光万里 发表于 2010-11-6 21:30:43

好贴
谢谢楼主

易网情深 发表于 2010-11-7 16:22:04

回复 38# 小猪宝贝


    儿呀知错就好妈会原谅你的!

lWC6699 发表于 2010-11-29 12:11:49

此文有神力,为人子者必读

此文有神力,为人子者必读
[转载]此文有神力,为人子者必读(2010-11-13 14:50:33)转载原文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此文有神力,为人子者必读作者:湖心亭看雪客
有多少人看到这段话,就有多少人变成了孝顺子女!!!

                         节选自王凤仪<伦理讲演录>



回想父母未生我以前,我本什么也没有。落生以后,只是赤条条的光净身,连一根线也没带来。父母也不嫌我穷,也不是因为儿对父母很好,确是欢喜之至,对我这样真诚,毫无贪图心,可说完全是真的。



不料想儿子长大成人,嫌父母穷,没给他置下房子地。你想自己一文钱也没带来,怎么也能长大成人,没受着饥饿呢?怀抱三年擦屎刮尿,父母也不嫌我脏。父母老了,吐痰流涕,你嫌他脏,对吗?



小孩若是哭一声,父母会察颜观色,说我的孩子饿了,或者是冷了,赶快给他奶吃。抱在怀中暖暖,给他穿上点衣服,不转眼珠地瞅着,恐怕小孩受屈。儿子大了,在父母面前说话不管不顾。父母告诉的话,当了耳旁风,说的遍数多了,还起厌烦心,甚至说出冒犯父母的话,对吗?



再想想老人生我以前,怀胎十月,提心吊胆,惟恐伤着儿胎。儿子降生之时,正是母亲过阎王关之时。儿子的生日,俗云『母难之日』,此之谓也。降生以后,吃母亲的奶,就是喝母亲的血。经过乳哺三年,父母的心血,不知费尽多少,方才长大。稍有知识,便不听父母的话,对吗?



到了六、七岁时,送到学校里读书,还认为是给父母念的,及至年将弱冠,便给儿子定亲完婚。



一生到老,心力用尽,只累得耳聋眼花,牙也掉了,腿疼腰弯,行动不便。你想这是为的谁呢?当然是为的儿女。父母对待儿女,处处都拿出了真真实实的心来教养。人子若想尽孝,当想想父母待我之慈爱真心,即便拿出良心去孝养父母,亦难报父母之恩于万一,况黄泉路上无老少,老人的寿限,和自己的寿数,难以确定。



老人在世还有几年?即能尽孝,又能尽几年?语云:『树欲静而风不停,子欲养而亲不待』。想到这里,真令人心酸落泪。



既然明白了孝道,当拿出良心,去找父母的心,及时尽孝,以补已往不孝之罪。



在父母已去世的,赶快补行孝道,对父母生前所爱之人,所爱之物,我当爱之敬之,以安慰父母在天之灵。



推行大孝,孝于天下,使天下老人皆得其养,以达到不独亲其亲的大同景象;实行远孝,孝于万古,立身行道,扬名显亲,为千古人子孝道作模范,留孝名于青史,遗孝风以化人,才是真孝子呢!



人能把孝道行到圆满处,便能救国救世界,就是由小孝扩充到大孝,近孝推及到远孝。将身化行全球,欧美的老人,得享有子之乐,中国的父母,全得欢喜之心,那才算以孝治天下,达到孝道圆满的目的呢。

(摘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380daf0100dwk2.html )

lWC6699 发表于 2010-11-29 12:12:29

附录:生死关头30余只老羚羊悲壮而震撼的选择

我曾见过一场异常悲壮的死亡,正是那次死亡深深的震撼了我,我从此不愿再伤害,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那是在一次围猎班羚的过程中。班羚又名青羊,形似家养山羊,善於跳跃,每头成年班羚重约30多公斤,性情温驯,是猎人最喜欢的动物。



那次,我们狩猎队严密堵截,把一群60多隻羚羊逼到布朗山(位于西双版纳勐海县境内,靠近中缅边境——看雪客注)的断命岩上,想把牠们逼下岩去摔死,以免浪费子弹。


约莫相持了30分鐘后,一头大雄班羚突然吼叫一声,整个班羚群迅速分成两群;老年班羚為一群,年轻的為一群。我看得清楚,但弄不明白牠们為什麼要按年龄分出两群?


这时,从老班羚群里走出一隻雄班羚来。这隻班羚颈上的毛长及胸部,脸上褶皱纵横,两支羊角已残缺不全,一看就知道牠已非常苍老。



牠走出佇列,朝那群年轻的班羚「羊」了一声,一隻青壮的班羚应声而出。一老一少两隻班羚走到断命岩边,又后退了几步。



突然,青壮班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雄班羚也扬蹄快速助跑。青壮班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雄班羚紧跟在后,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跳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老雄班羚角度稍偏低些,等於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



我吃惊地想,难道自杀也要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两隻班羚,除非插上翅膀,是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岩上去的。



果然,青壮班羚只跳到四五米左右的距离,身体就开始下坠,空中划出了一道可怕的弧线。我想,顶多再有几秒鐘,牠就不可避免地要坠进深渊。



突然,奇跡出现了,老雄班羚凭著嫺熟的跳跃技术,在青壮班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青壮班羚的蹄下。



老雄班羚的时机把握得很準,当牠的身体出现在青壮班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



就像两艘太空船在空中完成对接一样,青壮班羚的四隻蹄子在老雄班羚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如同借助一块跳板一样,牠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跡般地又一次升高。



而老雄班羚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太空船。牠甚至比火箭残壳更悲惨,青壮班羚的猛力踢蹬下,像隻被突然折断了翅膀的鸟笔直坠落下去。



可是,那青壮班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从地面跳跃的一半,但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距离了。


瞬间,只见青壮班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羊」叫一声,转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著,一对一对班羚凌空跃起,山涧上空划出一道道令人眼花撩乱的弧线,一隻隻老班羚全摔得粉身碎骨。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家族灭绝的关键时刻,班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家族的生存机会。



我更没想到,老班羚们会那麼从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



我为之而震撼!---所以我永不杀戮!!!



由于亲睹这场异常悲壮的死亡,深深的震撼了我,我惭愧,我从此不愿再伤害任何生命,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原见于《湖南林业》1997年01期,标题《替死之羊》。后被改编选入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27课为《斑羚飞渡》。但本博转自http://hi.baidu.com/���ʦ��/blog/item/b2cb89fbb30f6a10a9d311f6.html)

mxtqu 发表于 2010-11-29 13:45:51

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人不应该伤害任何生命,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何有 发表于 2010-11-29 14:20:27

請參閱 http://www.fengshui-168.com/viewthread.php?tid=2126

rxq 发表于 2010-12-2 10:15:56

太感人啦,好文章!

圣不贤 发表于 2010-12-2 10:47:23

百行孝为先!!
如果连生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去孝顺。还期望这个“人”有什么贡献?

xiaoge 发表于 2011-2-11 11:27:19

谢谢,好文章。

bcbc232301 发表于 2011-4-26 12:26:14

不错不错。。。。。。。。。。。。。。。

易网情深 发表于 2011-4-26 16:38:06

世道炎凉啊!有几个人能明白,阿弥陀佛!

lxl1888 发表于 2011-4-26 17:00:45

牢记在心!!!!!!!!!!

云行九天 发表于 2011-4-26 17:21:55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水月 发表于 2011-4-26 17:27:39

好贴,不要沉下去

精髓探密 发表于 2011-4-26 19:25:26

回复rifqprgm


   如果父母有婚外情 贪官 那子女该不该孝顺
黑森林 发表于 2010-11-6 11:45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必计较父母过失避之可也,一人做事一人当。岂不闻君不明臣逃外国,父不正子往他邦。

kenshin 发表于 2011-4-28 18:18:06

此贴甚强,修心的必修课。

8liaoguilin 发表于 2011-4-28 19:28:31

回复rifqprgm


   如果父母有婚外情 贪官 那子女该不该孝顺
黑森林 发表于 2010-11-6 11:45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父母毕竟是父母,晚辈是不好评定的,是尽孝心,不是其他的,无论是有婚外情,是贪官,孝是一定要的

小保小 发表于 2011-4-28 19:36:49

这贴要顶顶,
建议为自己买足人寿保险,受益人写父母。
万一比父母走得早;保险金可以代孝至父母终生;父母不因为儿子的离开而生活更清苦!

周易大师 发表于 2011-4-28 20:48:05

回复 1# rifqprgm


    佛经故事一段

悟空 发表于 2011-4-28 22:21:43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何况人了

张瞧见 发表于 2011-4-29 14:27:30

好!学习了!

佛火 发表于 2011-4-30 23:21:01

gff 发表于 2011-5-1 14:56:42

好帖,支持

雪中火 发表于 2011-5-1 17:12:31

"树欲静而风不停,子欲养而亲不待."]

woshiwo 发表于 2011-5-2 12:26:21

好贴,不要沉下去,同感

易兴盛 发表于 2011-5-2 22:24:42

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

积善积德 发表于 2011-6-15 18:26:41

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生育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去孝顺,不去尊敬。还期望这个“人”有什么贡献?这话经典到了极点!很对!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好,怎么会对别人好呢?道理非常的简单!百善孝为先!!这是最最经典的一句话!也是我的座右铭。与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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