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海一粟 发表于 2009-8-19 12:43:33

殷商峻法保护环境随处倒垃圾要砍手

<DIV class=f14 id=read_tpc>《韩非子》记载,商代“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随处乱倒垃圾要砍手,可见处罚之重。秦国商鞅变法,这一条文更被改为“弃灰于道者被刑”,真是令人不寒而栗。同时,历朝还设立了一些环境管理的官员,如“林”,“虞”,“牧”等官,他们分别管理山林,川泽和畜牧。 <BR>&nbsp; <BR>“古岸陶为器,高林尽一焚。焰红湘浦口,烟浊洞庭云。田野煤飞乱,遥空爆响闻。地形穿凿势,恐到祝融坟。” <BR><BR>唐人李群玉写了这一首《石潴》的诗,反映了当时手工业如陶瓷,开矿等的作业情景,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他描写了时人对环境破坏。包括毁坏森林,空气污染,噪音污染。 <BR><BR>后人认为此诗反映了作者对环境遭到破坏的忧虑,反映了作者的环保意识。 <BR><BR>事实上,在中国古代,炼丹术盛行,然而,这些“化工”材料经证明大多是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元素,如砷,铅,汞。术士炼丹之后,随意倾泄。丹砂置之于田,则苗尽死”,这类严重的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BR><BR>苏颂在《本草图经》就谈到了丹砂对水体的污染。“春州,融州皆有砂,故其水尽赤,每烟雾郁蒸之气,赤赤黄色,士人谓之朱砂气尤能作瘴疠,深为人患也。” <BR><BR>沈括在他的《梦溪笔谈》中就曾写到:“鹿延境内有石油,然(既燃)之如麻,但烟甚浓,所沾帷幕皆黑。石炭(烟)亦大,墨人衣,余戏为延州诗云‘化尽素衣人未老,石烟多似洛阳尘’。” <BR><BR>从古代的科学家的记录中,可以发现古人对环境污染并非无动于衷,那么,古人有无提出解决污染的办法呢? <BR><BR>答案是肯定的。思想家首先从理论上说明环境对民众的重要性。荀子谈到了生物与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树成荫而众鸟息焉,硫酸而螨聚焉。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 <BR><BR>而《淮南子》则主张要想获得更多更好的自然资源,人类就要优化环境,“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之,水积则鱼聚,木茂则鸟集。”这,其实就是提出了对被破坏了的生态,通过如何的整治可以得到恢复。《周易》中写到“井甃无咎,……井冽,寒泉食”,就是说井被污染了,不要消极地舍弃不用了,而应该进行修理整治,使之变成“井冽,寒泉”。 <BR><BR>思想上的提醒重视以及法律上的严格规定是古人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两大途径。夏代法规“禹之禁”:“春三日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入夏三日,川泽不施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麛不卵,以成鸟兽之长。” <BR><BR>《韩非子》记载,商代“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随处乱倒垃圾要砍手,可见处罚之重。秦国商鞅变法,这一条文更被改为“弃灰于道者被刑”,真是令人不寒而栗。同时,历朝还设立了一些环境管理的官员,如“林”,“虞”,“牧”等官,他们分别管理山林,川泽和畜牧。 <BR><BR>发明家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在客观上保护了环境,他们有意识的创制一些绿色环保用具。河北出土了一盏汉代的“长信宫灯”,乍看之下毫无特别之处,细看之余,将发现灯形是一个宫女双手执灯的形象,可以拆卸,灯盘可以转动,灯罩可以开合,因而可以随意调整光的亮度和照射的角度。宫女头部也可以拆卸,体内空虚,右臂与烟道相通,通过烟道来的蜡烛烟煤被容纳于体内,从而保持室内的清洁。巧妙的设计一方面符合了家居要求,另一方面,又减轻了污染。 <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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