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图卷-輿衛部
本帖最后由 maximefr 于 2009-10-4 11:29 编辑清代也仿效明朝的作用,进行会典的编纂和修订工作,制定清会典,包括《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统称为大清会典。<BR> 清会典是清代制定的行政法典,包括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会典。康熙二十三年(1684)为使国家机关和官吏的活动有典有则,知所遵从,下诏仿《明会典》纂修清会典,历时6年,完成《康熙会典》 162卷,所载由清开国至康熙二十五年。雍正二年(1724) 命内阁就康熙二十六年以后各部院的礼仪条例,“更加裁定”,于雍正十年编成《雍正会典》250卷,所载止于雍正五年。这两部会典均按《明会典》体裁,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并将则例附于各条之末。<BR> 乾隆十二年(1747),鉴于“例可通,典不可变”,唯恐典、例并载,使后人“妄相牵引,无所适从”,因此在修改时下诏,令将附于各条的则例分出,另立一篇,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使典、例既不相混,又互相补充。由于典、例分立,因此乾隆二十九年编成《乾隆会典》 100卷与《乾隆会典则例》180卷,所载止于乾隆二十三年。<BR> 《乾隆会典》所开创的典、例分编,为嘉庆、光绪两朝所沿袭。嘉庆十七年(1812)纂成《嘉庆会典》80卷,同时仿照唐宋会要,按年编载实例,一事一例,编定《嘉庆会典事例》920卷,所载由乾隆二十四年至嘉庆十七年。<BR> 光绪二十五年(1899),以《嘉庆会典》为基础纂成《光绪会典》100卷与《光绪会典事例》1220卷,所载由嘉庆十八年至光绪十三年。<BR> 清代五朝会典典章一般以官职为纲目写成,首尾相衔,比较完整。清会典基本上按宗人府、内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内务府以及其他寺、院、府、监等机构分目。乾隆、嘉庆两朝增设乐部、中书科,并将图示列入会典。至光绪朝又在会典中增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会典详细记述了清代从开国至光绪朝各级官职的职掌、事例和活动原则。内容比《唐六典》、《明会典》丰富。乾隆朝大清会典御制序文说:“凡职方官制,郡县营戍,屯堡觐飨,贡赋钱币诸大政,于六曹庶司之掌,无所不录。” 因此,清会典不仅是中国封建时代行政立法的总汇,也是研究清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由于清会典所记载的是“宏纲巨目”,“礼乐刑政大端”和所谓“经久常行之制”,因而有人称之为“清帝国之宪法”。<BR> 注:关于《清会典》,学界历来颇有争议:是典制史书,是法规汇编,是官制法,是行政法,是综合性法典,是清帝国的宪法,等等,诸种说法莫衷一是。<BR>《大清会典》又称五朝会典。它是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个朝代所修会典的统称。<BR> 记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书。通称《清会典》。初修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雍正、乾隆、嘉庆和光绪曾四次重修。《清会典》的编纂,形式上仿照《大明会典》,但具体类目颇有增损。书中把典则与事例分开,称“会典”和“会例事例”。大致“以典为经,例为纬”,事例作为会典的辅助。把各门各目的因革损益情况,按年进行排比,从而既有门类,又有时间顺序,便于查阅。嘉庆、光绪《清会典》中,将户部的舆图,礼部的仪式、祭器、簿,钦天监的天体图等,绘图成编,称“会典图”。全书除汉文本外,又有满文本。<BR> 康熙《清会典》一百六十二卷。成书于康熙二十九年。记崇德元年(1636)至康熙二十五年事,其中二十六年孝庄文皇后丧礼,则以特例附载礼部。雍正《清会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颁诏纂,十年成书。续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个别延至七年、八年者。乾隆《清会典》,会典一百卷,则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开修,二十九年成书。全书起于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数典则“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嘉庆《清会典》,会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图一百三十二卷,嘉庆六年(1801)开馆修,二十三年成书。所载内容,定以嘉庆十七年为止。光绪《清会典》,会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光绪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书成。纪事原定迄于光绪十三年,鉴于成书时间过长,故又加变通,凡光绪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关典礼者,一律纂入。<BR> 《大清会典》,简称《清会典》,是中国清朝历代所编修清代政治制度相关内容的书籍。<BR> 《大清会典》的一共有五部,分五次编修,第一部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完成,记清初崇德元年(1636年)到康熙二十五年的相关事情,共162卷;第二部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完成,记事续第一部,止于雍正五年,共250卷;第三部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完成,所叙事止于乾隆二十七年,共100卷;第四部在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完成,叙事止于嘉庆十七年,共80卷;第五部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完成,共100卷。<BR> 《大清会典》的体例习自前代的《大明会典》,与历代会典类似,以政府机构来分类,下叙各项法条政事,因此分类随各代政府机构不同而有所改变。康熙雍正时的两部会典,把事例附在典条下,但乾隆时的会典,把大量的事例分开编辑,另撰《大清会典则例》共180卷,嘉庆时延续此制,但将「则例」改名「事例」,共920卷,又有「图说」132卷,光绪会典延续嘉庆会典,有事例1220卷,图270卷。<BR><STRONG><FONT color=red>本帖只发輿衛部</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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