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海一粟 发表于 2009-11-25 16:44:50

力度之大难以想像 宋代如何反“公款吃喝”的

有资料显示,中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0年达到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元,2004年为3700亿元,而到2005年竟然达到6000亿元,是国防开支的3倍。这些数字尽管没有得到有关权威部门的确认,甚至遭到有关部门的否认,但人们根据自身周边的实际,却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公务接待支出确实是惊人的。

      公款吃喝猛于虎,百姓们讽刺为:吃喝风,吃喝风,败坏了政府威信,喝坏了党风。如果对这种愈演愈烈的吃喝风听之任之,不及时当头棒喝的话,国家迟早有被吃完的那一天。翻阅历史,我们看到,北宋诗人苏舜钦早就洞悉了此中真意。

      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年),苏舜钦得中进士,历任蒙城(今属安徽)、长垣(今属河南)县令,入大理评事、集贤校理、监进奏院等职。

      任光禄寺主簿的时候,苏舜钦积极上书言事,先后上过《上三司副使段公书》、《咨目七事》、《乞纳谏书》等,要求开通言路,惩治弊政,得到范仲淹的赏识。不仅范仲淹推荐苏舜钦以集贤校理官的身份负责进奏院的工作,宰相杜衍也看重他的才能,将女儿嫁给了他。

      进奏院是一个文书中转机构,将朝廷各部门的文件转发给地方政府,又将地方的文书分送给朝廷各部门。进奏院的日常工作就是转抄、拆封文件,每天都有一大堆封纸报废。由此,卖废纸便成了进奏院预算外收入的“主渠道”。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秋,恰逢赛神会,苏舜钦与同僚刘巽动用卖废纸的钱,筹划了一个大型酒会,宴请宾客。苏舜钦不仅邀请了京城里的一些名士,还请了两名“女伎”助兴。为示公私分明,苏舜钦还自掏腰包,拿出十两银子,作为喝酒钱,被邀请的客人也被要求拿出数量不等的喝酒钱。

      可见,苏舜钦举办这样一个酒会并不是什么严重的“违法乱纪”:其一,他既没有拿国库的银两,也没有动用防洪、救灾之类的专项资金,更没有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而是“废物利用”,花了几个卖废纸的钱;其二,出席酒会的主客都自掏腰包,拿了数量不等的喝酒钱,不能算完全意义的公款吃喝和白吃白喝。

      但御史中丞王拱辰认为,苏舜钦举办的这次酒会是“典型”的公款吃喝、招伎玩乐的“腐败行为”,并上书弹劾苏舜钦“监主自盗”,致使“舜钦与巽俱坐自盗除名”。苏舜钦入狱受审后,以“监守自盗罪”削职为民,闲居苏州,其他赴宴者如周延让、周延隽、王洙、王益柔、章岷、吕溱等十余人,也悉数被贬官,被逐出开封城,就连当时助兴的两位“女伎”也被官府枷起来审问,甚至苏舜钦的岳父杜衍也受到牵连,被迫下台。

      由此可见,北宋王朝对苏舜钦这次“公款吃喝”事件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尽管打击对象有着不同寻常的“背景”(苏舜钦的祖父是状元,岳父是当朝宰相)。

      假如苏舜钦地下有知,看到当今中国愈演愈烈、屡禁不止的公款吃喝现象,一定会懊悔不已:要是自己晚生一千年,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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