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多子嗣
海盗,是一门相当古老的职业。 在1691年至1723年这段时间,被称为海盗的“黄金时代”。成千上万的海盗出没在商业航线上,有许多伟大的政治家、探险家也都出生于海盗家庭。比如台湾郑氏王朝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英国探险家法兰西斯·德瑞克、十世纪的丹麦国王哈拉尔德等。海盗的标志是骷髅旗。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让人望之丧胆。骷髅旗的作用是打心理战,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海上猎物的心底。海盗们平时航海时,可能冒充任何国家的船只,悬挂任意国旗,他们称为“假色”。等到明火执仗抢劫的时候,要使用威慑恫吓之威的时候就悬挂“真色”,这就是骷髅旗。
多数情况下,海盗在追逐猎物时,升起白色旗帜,表明身份——有时猎物会因此降下国王的旗帜而屈服。如果猎物拒绝投降,海盗们会升起黑白两色旗帜,表明穷追不舍的斗志。若猎物继续逃窜,或是海盗船长过于残暴的话,红色旗帜会在桅顶飘扬,意思是血腥杀戮:一旦捕获猎物,不留任何活口。
一个人无法在大洋上驰骋,海盗必须具有团队和协作精神,所以,海盗的规章是很严格的。
海盗的规矩通常都是写成条文,并由全体船员签名共同遵守。其中非常重要的项目,就是劫掠得手后的战利品分配原则。条文中还包罗了违纪者的处罚——当然都是极其严厉的。下面,引用一份1724年的海盗章程。
1.每人都有选举权;
2.人人公平,财产方面不得欺骗,违者放逐;
3.禁止赌博;
4.晚八点熄灯,此后想喝酒的到甲板上去喝;
5.保持武器的整洁,随时可用;
6.男孩和女子不得加入队伍,若有船员带女子到海上,他将被处死;
7.延误战机者,处死或放逐;
8.船上不得互斗,争端到岸上用剑或手枪解决;
9.不得谈论改变生活方式的话题;
10.船长得两份战利品,炮手一份半,其他人等一点四份。
当时流行的武器是手枪和水手弯刀。这两样比较容易理解,另外就是匕首,主要用作突袭时的致命武器,在船上空间狭小,挥剑不便的地方也十分有用。
再一项专门的利器,就是登船斧。这东西的设计很巧妙,看起来貌不惊人,不过是铁板一块加上木柄而已,然而劲道很大,破坏力很强。登船时用来破坏商船的索具和网,手起斧落,马到成功。
火枪、手枪等,就是海盗的重武器了。不过,海盗们最主要的武器是水手刀。它呈弧状,劈砍时很有威力。使用水手刀并不需要有多么高深的技术,只要使用者骁勇并且靠得足够近,它就威力无比。除此以外,还有火炮。
海盗们的食物也与众不同:
主食——发霉的面粉与米;
菜肴——咸肉与鱼,蔬菜;
饮品——不新鲜的淡水,在太阳下暴晒了数星期之久的陈啤酒,蒸馏提取的白兰地,由白兰地、茶、柠檬汁与各种香料调制而成的奇怪混合饮品(加入柠檬主要是为了避免坏血病与佝偻病);
水果——钉着铁钉的木菠萝,芒果,香蕉与苹果(钉上铁钉是为了在水果里加入铁质来防止贫血);
非常时期的配菜——海鸟、猫、狗、老鼠与臭虫。
最有名的海盗,当维京人莫属。
在海上相遇时,维京海盗遵守古老的传统,一声不吭地将船系在一起。在船头搭上跳板,然后依次上场单挑,每个走上跳板的人都面临这样的命运:或者将对方统统杀光,或者自己战死,由后面的同伴替自己复仇。如果感到害怕,可以转身跳进海里,没有人会追杀逃兵,但放弃战斗资格的人与死者无异,从此连家人都会忽视他的存在。因此排在船头第一个上阵的,通常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在战斗中赤裸上身,发着粗野的吼声,忘情地享受战斗的酣畅。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航海贸易业热了起来。新大陆的发现,殖民地的扩张,世界各地航行着满载黄金和其他货物的船只,各国的利益竞争和对殖民地的野心提供了海盗活动最大的温床。随着私掠许可证的出现,海盗活动甚至开始“合法化”了。
随着工业时代的来临,各国海军实力大大加强,海岸巡逻更严密,海盗们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辉煌,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几乎销声匿迹。
然而,海盗并未从此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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