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er 发表于 2010-1-5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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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笔记13-古籍怎么说3-十神旺衰标准及应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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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前文,在明白了分析命局喜忌需要优先考虑“格局舒配”,次要兼顾“日主旺衰平衡”的这一基本论命原则之后,我们仍然无法论命,因为还有一类关键问题没有解决,即:日主旺衰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是相对自身的某个绝对标准来判断的?还是相对财官等的力量对比来判断的?
    又《三命》“六神篇”有这样的文字:
    “正官佩印,不如乘马。(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之理也。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乃有一说。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经,则日主意强而官意弱矣。《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所以喜财旺之地。生官克印,表里方得中和,于此足以发福。)”
   《三命》中所说的“官旺”、“官弱”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是相对自身的某个绝对标准来判断的?还是相对日主旺衰的力量对比来判断的?
    于是,我们可以将第2个分析命局喜忌的关键问题总结如下:
    日主以及其他十神的旺衰判断标准问题
    1、综合考虑格局和日主旺衰时,是否存在一个独立的、比较客观的旺衰的判断标准?
    2、还是要看日主和格局十神的力量对比情况来决定日主是旺,还是衰;或者格局十神是旺,还是衰?
    3、还是说需要首先套用客观标准,在力量对比的双方都旺,或者都弱的情况下,再进一步根据双方的力量强弱对比来确定喜忌?
    4、还是其他?

    现代不少命师围绕日主旺衰平衡取用神时,都会把旺衰程度分为5个级别:
    1-弱极(从格);2-偏弱;3-中和;4-偏旺;5-专旺(所谓:炎上、曲直、润下、从格、稼穑)
    我们不妨考证一下古人的观点吧,现把命书古籍的观点按照成书年代由远至近列举如下:

一、《渊海子平》,编著者是宋朝初的徐大升。
    (一)关于格局十神的旺衰标准如下:
    《论正官》中说道:
   “且如甲用辛为官,生于八月中气之后,金旺在酉,故谓之正官;如天干不透出辛字,却地支有巳酉丑,虽不能于八月中气之后,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时辰归于甲木旺处。如岁时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却不拘八月中气之后。”
    《论官星太过》中说道: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与杀,则官杀暗藏于中为多。大凡官星多则杂,务要除而清之,乃可发福。若官星多又行官运,亦不济事。”
    《论官杀混杂要制伏》中说道:
   “官星要纯,不要杂。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辛官,虽多儘不妨,盖纯一儘好;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
    《论偏官》中说道:
    “如有一杀,而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法,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须轻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

    可见,徐大升在分析格局十神的多寡旺衰时,不同情况,用不同标准:
   1、正官,论为吉神,既要旺气,又不能太过,即所谓的“秉中和之旺气”,而且论正官的旺衰,不论其他十神对其的作用;
    根据上文,列正官成格的旺衰条件如下:
月令要求 节气要求地支要求          天干要求
月令正官 月中气后不明确         不明确
         月中气前地支得三合官局   不明确
                   地支无三合官局   1≤正官≤2
其他月令无所谓    地支得三合官局   1≤正官≤2

   2、七杀,论为凶神,不论旺衰,不论多少,都要制伏,但制伏太过(食伤的力量≥七杀力量的3倍)时,又喜生扶七杀。
   3、正官格的遗留问题:
       A.月令正官,且是月中气后,又逢地支三合官局,两重旺气,如何论?
       B.其他月令,地支得三合官局,可年月时三处天干都透官,又如何论?
       C.因为《渊海》中只有弃命从杀,弃命从财的格局,没有弃命从官的格局,所以是否以“《神趣八法》”看之?如果不符,又当如何?
   注:这些遗留问题,我们不妨从下面有关日主旺衰标准的论断中去寻找答案吧。

    (二)关于日主“旺衰”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插一句,阅读古文,不能忽略一种修辞方法,即“互文”,也叫“互辞”,是古诗文中常采用的一种修辞方法。古语对它的解释是:“参互成文,含而见文。”具体地说,上下两句或一句话中的两个部分,看似各说一件事,实则是互相呼应,互相阐发,互相补充。”

    《金玉赋》中说道:
   “生长有时,自春夏秋冬之属;旺衰有数,察贫贱富贵之机。”
   注:按照“互文”来理解,就是说:既要看季节,又要看数量。
    《子平举要歌》中说道:
    “造化先须详日主,坐官坐印衰旺取;天时月令号提纲,元有元无旺重举。”
    注:按照“互文”来理解,就是说:既要看日主的坐支,坐官则论衰,坐印则论旺,也要看是否得月令所藏人元的旺气。
    《论日为主》中说道:
   “以日为主,大要看日加临于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数;后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
    注:这句话和前面《子平举要歌》中的“坐官坐印衰旺取”意思相仿,不同在于后面,这里说的是先看地支有何格局,再看月令旺气。
    至于“地支有何格局”,只要和前面《论正官》中的“地支有巳酉丑,虽不能于八月中气之后,亦可言官。”相互参看就可以发现:
    论格局十神或者日主的旺衰,都可依照同一种方法体系。或坐旺,或得令,或地支得局,皆可论旺,旺则堪用。

   (三)关于日主“偏旺为祸”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寸金搜髓论》中说道:
    “ 甲寅乙卯与戊午,支干同类子不足。
  己未庚申及癸亥,月令更旺成祸害。
  干支同类併身旺,剋子刑妻破祖田。”
    注:这段话中的“干支同类并身旺”的旺衰标准,又和《金玉赋》中的“生长有时,自春夏秋冬之属;”趋同了。
    当然,从这段话,关于“干支同类并身旺”的祸害范围也可能产生歧义:
    A.只会发生在“剋子刑妻破祖田”六亲方面,诸如事业财运等其他方面,则须另论;
    B.不仅“剋子刑妻破祖田”六亲不吉,其他功名利禄方面,皆不吉也。
    到底是哪一种呢?

(四)关于日主得“专旺之气”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碧渊赋》中说道:
   “ 亥卯未逢于甲乙,富贵无疑。
  寅午戌遇于丙丁,荣华有准。
  庚辛局全巳酉丑,位重权高。
  壬癸格得申子辰,学优才足。
  戊己局全四季,荣冠诸曹;更值德秀三奇,名扬四岳。
  木全寅卯辰之方,功名自有。
  金备申酉戌之地,富贵无亏。
  水归亥子丑之源,荣华之客。
  火临巳午未之域,显达之人。”
   
    而看《碧渊赋》,则又需和《神趣八法》参看:
  “类象者:乃天地一类也。如春生人,甲乙天干,地支寅卯辰全,无间断破坏,谓之夺东方一片秀气;最怕引至时为死绝之乡,谓之破了秀气,运至死绝,则不吉。或时上年上引生旺,为之秀气加临,十分大美。
  属象者:乃天干甲乙木,地支寅卯未全者是也。
  从象者:如甲乙日主无根,地支全金,谓之从金;四柱纯土,谓之从土;四柱纯水,谓之从水;四柱纯木,谓之从木;只有秀气者吉,无秀气者不吉。或天干有甲乙字,或有根者不吉。其从火者,大旺运吉,死绝地凶。
  化象者:乃甲乙日生人,在辰戌丑未月,天干有一己字合甲字,谓之甲己化土,喜行火运;如逢甲乙木生旺运,化不成,反为不吉。己字中露出二甲字,谓之争合;有一个乙字露出,谓之妒合,为破格不成。
  鬼象者:乃秋月生甲乙日,地支四位纯金,谓之鬼象;只要鬼生旺运皆吉。怕见至死绝之乡,而又身旺则不吉。”
    注:看来,要达到专旺,至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地支得三合局,或者三会局(一般论会局>合局);
    2、月令为旺神的禄、旺(本气)之地;
    3、旺神引至时支,不能为死绝之乡。

   (五)关于日主“弱极”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身弱论》中说道:
   “阳木无根,生于丑月;水多转贵,金多则折。
   乙木无根,生临丑月;金多转贵,火土则折。
   丙火无根,子申全见;无制无生,此身贫贱。
   六甲坐申,三重见子;运至北方,须防横死。
   丙临申位,阳水大忌;有制身强,旺成名利。
   己入亥月,怕逢阴木;月逢印生,自然成福。
   己日逢杀,印旺财伏;运转东南,贵高财足。
   壬寅壬戌,阳土透露;不混官星,名崇显禄。
   阴水无根,火乡有贵。
   阳水无根,火乡即畏。
   丁酉阴柔,不怕多水;比肩透露,格中返忌。
   戊寅日主,何愁杀旺;露火成名,水来漂荡。
   庚午日主,支火炎炎;见土取贵,见水为嫌。
   辛金身弱,卯提入格。
   癸酉主衰,见财成格。
   癸巳无根,火土重见;透财名彰,露根则贱。”

《弃命从杀论》中说道:
   “甲乙无根,怕逢申酉;杀合逢之,双目必朽。
   甲木无根,生于丑月;水多转贵,金土则折。
   乙木酉月,见水为奇;有根丑绝,无根寅危。
   乙木坐酉,庚丁透露;二库归根,孤神得失。
   丙火申提,无根从杀;有根南旺,脱根寿促。
   阳火无根,水乡必忌。
   阴火无根,水乡有救。
   阴火酉月,弃命就财;北方入格,南则为灾。
   戊己亥月,身弱为弃;卯月同推,嫌根劫比。
   庚金无根,寅宫火局;南方有贵,须防寿促。
   辛巳阴柔,休囚官杀;运限加金,聪明显达。
   壬日戌提,癸干未月;运喜东方,逢冲则绝。
   弃命从财,须要会财。
   弃命从杀,须要会杀。
   从财忌杀;从杀喜财;命逢根气,命殞无猜。”
   注:从这两段诗文看,从财、或者从杀的格局,日主、月令以及透干的组合,是有特殊要求的,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上文中,丙火从杀的条件,并没有说丙逢亥、子月,无根从杀;而是说丙逢申月,无根从杀。可见丙火与不同地支的组合,意义是不同的。
   参照《喜忌篇》中所说的“五行绝处,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气』。”
   注:木绝在申,火绝在亥,金绝在寅,水绝在巳,土临寅地,都是得印星的长生之地,所以论为绝处逢生。
   可见,如果丙生子月,为胎地,不论最弱;而丙生亥月,为绝处逢生,也不是最弱。反而丙生申月,丙火处病地,而克星七杀却临长生之地,情势最为恶劣也,最堪论从了。

二、《神峰通考》,编著者是明朝正德年间的张楠。
   (一)关于格局十神的旺衰标准如下:
   《正官格》中说道:
   “古歌云: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始为奇。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补曰:正气官星,谓阳见阴、阴见阳,如六甲日生酉月、六乙日生申巳月、六丙日生子月、六丁日生亥日之类,乃月正官也。柱中无冲刑破害,功名显达,始为奇特,”
   “但或只有官星一点,日主又旺,则官星轻而日主旺,运行官旺最为奇。”又有:
   “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克制日干太重,则不曰官星,而曰七煞也。七煞克身则喜伤官食神以制其官煞也。”
   “大抵用月上官星要官旺,官旺方好取用。官星有病,各因病而药之。官旺多喜食神以制去之,官星气弱喜用神以生之,官旺之运以助之。”
   “若日干官星二者纯和无病,具是平常人也。…..惟官星太弱、太旺方为有病,因其病而药之,斯可作为休咎而论祸福也。”

   《月支正财格,附弃命从财格》
   “如身财两停或身旺财轻,则喜财官旺运,忌身旺比劫之乡,宜轻重较量。”

(二)关于日主“旺衰”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月支正财格,附弃命从财格》
   “甲寅乙卯日坐禄,甲子乙亥日坐印,而柱中生扶日主,是为身强,正财有气者最喜也。
    如身居休囚死败,天元羸弱,柱中支干重重、三合财多,非徒无益,则反生煞生灾。
    如身财两停或身旺财轻,则喜财官旺运,忌身旺比劫之乡,宜轻重较量。
    亦有身弱全无根气,满局财煞,弃命从之者,复行财官旺乡,大发者有之,不可遽以身弱财多断之。”

   《偏官格》中说道:
   “ 古歌云:绝处逢生少人知,却去当生命理推。返本还原宜细辩,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养小长生,人命惟逢自积灵。若也修文应称遂,不然荣运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冲多, 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害,身强制伏贵中和。
   《玄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杀重身强,制乡为福。
    解曰:身居强旺而杀浅者,强行杀旺无制之运,亦无妨害,所谓原犯鬼轻,制却为非是也。七杀太重而身弱者,虽行制伏得宜之乡,方可发福,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是已。”

   (三)关于日主得“专旺之气”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曲直仁寿格》中说道:
   “楠曰:曲直仁寿格者,如甲日干,地支寅卯辰具全,便得东方仁寿之气。故曰仁寿。此格屡验,大畏庚申酉字冲破东方气,则夫亦贵人,八字清纯也。吾见此格亦不畏其寅卯辰字太多及不畏壬癸生木之类,只怕申酉庚辛破格也。只要寅卯辰三字全,方作此格,若有申酉一字破之不吉也。
    解云:此格,日干甲乙木,地支要寅卯辰或亥卯未,全无半分庚辛之气,行运喜东北方,用此怕西方运,更怕刑冲。”
   注:张楠所举的李总兵造甲寅丁卯乙未丙子,地支并没有“寅卯辰或亥卯未”,却仍然论作了“曲直仁寿格”,原因何在呢?大概原因有两条吧:
   1)四柱中有“寅卯未”的组合,该组合在《渊海》“神趣八法”中出现了,归于“属象”;
   2)四柱中“子卯未”的地支组合,也可以类似地看作“亥卯未”。

   《稼穑格》中说道:
   “楠曰:稼穑格者,盖取戊己日干,见辰戌丑未及巳午未字多,若四柱无官煞,则用此格。但丑未戌月,四柱纯土无木克者,多从此格。运喜南方火土之地,及行西方制木之运,多富贵;见木运克破稼穑,必死。其论精详屡验。稼穑类,戊己日生未月太旺,则不入此格。但辰戌丑月土弱,方作此格。
    格解云:此格,日干戊己,地支要辰戌丑未全,无木克制,有水为用,方成此格;运喜西南,忌东北。”

   《炎上格》中说道:
   “楠曰:炎上格,丙丁生寅卯月,得寅午戌火,则为火虚有焰,畏水破格,亦畏火气太炎,则火不虚矣,畏金水破火破木,此格略验。
   格解云:且如丙丁二日,见寅午戌全,或巳午未全,亦是忌水乡金地,喜行东方运,怕冲,要身旺,岁运同。”

   《润下格》中说道:
   “格解云:且如壬癸日,要申子辰全或亥子丑全是也,忌辰戌丑未官乡,喜西方运,不宜东南,怕冲克,岁运同。
   诗曰:天干壬癸,喜冬临,更值申辰会局成,或是全归亥子丑,等闲平步上青云。”

   《从革格》中说道:
   “格解云:且如庚辛日,见巳酉丑全,申酉戌全者是也,忌南方运,庚辛旺运则吉也。
    诗曰:金居从革贵人钦,造化清高福禄深,四柱火来相混杂,空门艺术漫经纶。
    碧渊赋云:庚辛局,全巳酉丑,位重权高,又曰,全备申丙戌之地富贵。
    楠曰:从革格,谓庚辛日干,见申酉戌全,或巳酉丑全,此多剥杂,原非纯粹可观,与壬癸润下格理同。
    润下、从革此二格吾见多矣,未尝有富贵者。但当以别理推之。
    止有曲直、稼穑二格多富贵,火全巳午未格亦未见其美,由是尊其所正而阃其所谬也。”

   《从化格》中说道:
    “楠曰:从化格者,书云从化得从,显达功名之客。但六阴日主身弱多作从化,多主富贵。如乙日干见庚辰时,地支或全巳酉丑或全辰戌丑未四字,亦作乙庚化金看,行西方,富贵无疑。一见丙丁运,破金即死。说见下文见验从化格类。六阳日干不能从化也。”

    可见,张神峰在对待格局十神和日主的旺衰时,有以下特点:
    1、格局十神从月令取;
    2、日主坐禄或坐印,且柱中得生扶,即可论旺。
    3、日主坐“休囚死败之地”,才论“天元羸弱”;绝处,论逢生;胎、养,论小长生。也就是说,不论弱。
    注:这一条和《渊海》“喜忌篇”中的“绝处逢生”之说
    4、很重视日主与格局十神的轻重较量,但不同的格局十神,处理方法不同:
       A.财星,若命局身财两停或身旺财轻,则都喜运逢财官旺地;
          这一条和现代的日主平衡用神派的观点,是一致的。
       B.七杀,若命局身杀两停,或者是身强杀弱但无制伏,则都喜运入制杀之乡;只有制杀太过的时候,才喜运逢财杀之地。
          注意:身强杀弱,不是都喜抑身扶杀!这一条和现代的日主平衡用神派的观点,就不同了!同样是综合格局十神和日主的力量平衡来分析喜忌,七杀格和财星格的处理,是不同的!原因应该在于:一个是克入,一个是克出;一个是凶煞,而另一个吉神。
       C.正官,张楠的处理则似乎有些偏颇,认为身官两停,就是平常命,只有官星太旺,或者太弱,才为病,有病才为贵。
    这一条,我们继续从古文中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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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命通会》,编著者是明朝万历年间的万育吾。
    接上文,《神峰》中关于正官格与日主的平衡喜忌问题,留下了一个空当,我在《三命》“六神篇”中就找到了答案: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之理也。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乃有一说。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经,则日主意强而官意弱矣。《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所以喜财旺之地。生官克印,表里方得中和,于此足以发福。”
    评:如果官轻,身也轻,则如何处理?
    答:以旺神言格局,即放弃官格,围绕新格局来讨论。

    接着言归正传,看看《三命》对于格局十神和日主的旺衰标准是怎么评判的。
   (一)关于格局十神的旺衰标准如下:
   《論正官》中说道:
   “正官爲六格之首,止許一位,多則不宜。”
   “正官先看月令,然後方看其餘。……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癸生辰巳戌月,皆爲正氣。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之支藏幹透,餘位不宜再見,又須日主健旺,得財印兩扶,柱中不見傷煞,行運引至官鄉,大富大貴命也。”
   “又曰取官星不必專泥月令支辰,或月幹,或年日時支幹,只一處有,不曾損傷,皆可取用。故經雲:明幹有氣明幹取,明幹無氣暗中取。若明幹無氣,引歸地支,或有助托,運行得地,亦不減月內官星之福。”
   “大忌刑衝破害、傷官七煞、貪合忘官、劫財分福,爲破格。如甲生酉月,見卯爲沖、酉爲刑、午爲破、戌爲害、丙爲合、乙爲劫、丁爲傷克、庚爲混雜、須是官星純一,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論。若見前忌柱中,雖有物去之,亦不純粹。”
   “若官星結局,又有財資扶,非行身旺地不發。官止一二,無財有印,身弱無妨。若四柱皆歸背祿(伤官),宜推歲運向背財官旺地。何如?若財官滿目,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煞旺鄉,多染癆瘵,但有七煞行運複遇,便是徒流之命。”
   “又曰甲生醜月,內有辛金,又值酉時,己是重犯,若天干複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勝任,變官爲鬼,旺處必傾,多致災夭,須有合制方吉。”
   注:这一论和《渊海》“身弱论”中的“甲木无根,生于丑月;水多转贵,金土则折。”以及《神峰》“正官格”中的“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克制日干太重,则不曰官星,而曰七煞也。”观点是一致的。
即,不是官多就论杀,只有官多+日主根弱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论杀。
   “若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雖多亦不爲害。”
   注:这一论和《神峰》“月支正财格”中的“甲寅乙卯日坐禄,甲子乙亥日坐印,而柱中生扶日主,是为身强”观点一致。但,日主身旺,官星虽然多不为害,但是否有损贵气呢?
   “又曰正官格,要行印鄉,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隨,官因輕重,日幹強弱,以觀所以之運,身弱印輕,要補其印,身旺官輕,要補其官,行傷官運即是背祿,行身旺運即是逐馬。”
   《六神篇》中说道: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之理也。”

《論正財》中说道:
   “故財要得時乘旺,不偏正混亂,不重疊多見,自家日主有力,皆能發福。若財多身弱,柱無印助;財少身強,柱有比劫,太過不及,皆不爲福。”
   “又曰:財爲養命之源,凡人八字不可無財,但不要太多,多則不清,若柱原無財而行財運,乃有名無實,如財多身弱,又行官鄉財旺之地,見財盜氣,官克身,不惟不發祿,且禍患百出。”
   “《珞》雲:若月令得財局,身衰逢印資助,當作富論。”
   “又曰:財爲馬,官爲祿,二者不可缺一,實難兩全,原有財星宜行官運,原有官星宜行財運,行財運生官,行官運發財,若柱中原無官星,只是財多,又行財運,亦能成就名利,間有登科者。蓋財不畏多,多則暗生官也,須得身旺方能勝任,若無財,官多身受其制,反不爲吉,柱中無官,只取有財爲福。”
   评:看了一堆现代书,我之前似乎陷入一个误区,看是否发财,就看比劫克财,食伤生财,以及财临旺地。这一段,万育吾前辈则教导我们,财多配印,也是富命;财旺生官,行官运不是生官,反而是发财!都需要围绕格局十神来看作用的出入方向,财星泄气,则不是发财;只有财星进气,或者被护卫的时候才发财。
   《中書奧旨》雲:我去克他爲妻財,幹強則富。又雲:身弱財多,喜兄弟羊刃爲助。又雲:財旺者遇比無妨。秘訣雲:財生身旺兩相停,不喜再見比肩。
   《萬祺》雲:正財逢生旺而優遊享福,遇劫財則晦滯呻吟,官星若見,平生惹是招非,七煞若逢,處事少成多敗。財旺身衰,禍深福淺,財多身弱,要印扶身,身旺財衰,怕劫分奪,財食入庫者福厚,例食求財者貧夭。
    又雲:若財旺身衰,主妻秉男權,持家幹蠱,又主有好子替力,反得優遊之樂,運行比劫,妻妾多危。
    詩曰:財多如何不發財,只因身弱少培栽,運到比肩身旺地,富貴榮華次第來。
    又:財多身弱刃剛強,身旺之鄉大不祥,鳳寡鸞孤寒夜怨,房中妻哭兩三場。
    评:不论身旺身弱,不论财星和日主是否平衡,只要“運行比劫,妻妾多危。”可见,发不发财,看的是财星和日主的平衡,而看妻妾,则是大忌比劫。分析的中心点,不同,吉凶不同。

    书读到此,似乎有个体会:
    1)在论财星的时候,现代日主平衡用神派的观点,似乎和古书一致。财星相对较弱,则补财;日主相对较弱,则扶主,总之,要身财平衡。但古书中,对于得印扶和得比劫助的吉凶是有着不同区分的;现代日主平衡用神派则显得过于“一刀切”。
    2)而论到官杀,虽然仍然讲究格局十神与日主的平衡,但古书是以官杀为中心来讨论的,并且区分吉神、凶煞;而现代日主平衡用神派则是以日主为中心来讨论,并且似乎有些官杀不分。所以在吉凶的论断上,往往背道而驰了。

   (二)关于日主得“专旺之气”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三命》中关于日主旺衰的判断标准,散落于文中各处,现做一个集中整理:
    卷二《論五行旺相休囚死並寄生十二宮》中说道:
    “凡推造化,見生旺者未必便作吉論,見休囚死絕未必便作凶言。如生旺太過,宜乎制伏,死絕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識其通變。古以胎生旺庫爲四貴,死絕病敗爲四忌,余爲四平,亦大概言之。”
    卷五《天元坐煞》中说道:
    “如乙丑日,醜中自坐辛金爲煞,喜生春夏,乙木健旺,煞自有制,不喜明見丙丁。”
    卷九《六庚日戊寅時斷》中说道:“巳月,庚長生,丙健旺,身鬼俱強;”
    卷九《六庚日壬午時斷》中说道:“庚寅日壬午時,辰戌醜未巳申酉月,身旺,俱貴。”
    评:这几处说的是:得令则旺。但此处的得令,指不是五行本气月令。而是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1)按照卷二《論五行旺相休囚死並寄生十二宮》区分旺相休囚以及12宫;
    2)按照卷四《論五行時地分野吉凶》区分五行特性和调候喜忌,如冬天虽然水旺,对木来说是相地,但木是死木,必待冬至过后,阳气回程,才可论木有生气。而夏天,虽然火旺,木是休地,但如果得水滋润,则枝繁叶茂。
    3)对于胎元、长生、库这几宫论贵,似乎仅限于阳干,阴干得之需细论。

    卷八《六甲日丙寅時斷》中说:“甲日丙寅時,甲木寅上健旺,”
    卷九《六己日己巳時斷》中说:“己日己巳時,金火相合,己以丙爲印,巳中有丙,健旺;”
    卷九《六庚日壬午時斷》中说:
    “庚日壬午時,官印健旺。庚以丁爲官,己爲印,壬爲食。午上壬食無氣,丁己祿旺。”
    卷六《冲合禄马》中说道:
    “甲寅、乙卯、丙午、丁未、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以上十日本身健旺”
    卷十一《明通赋》
    建禄坐禄,或归禄通财官、印绶,富贵长年。
(建禄以月言,坐禄以日言,归禄以时言,此建禄格。本身健旺,故独遇财则富,独遇官则贵,独遇印则秀。以其干旺,又主长寿,安享福禄。若三者兼有,亦妙。)

    评:这几处说的是:月日时得禄,即论健旺。
    结合前文引述《三命-论正官》中的“若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雖多亦不爲害。”又结合前文分析《神峰》所得“日主坐禄或坐印,且柱中得生扶,即可论旺。”
    综合来看,可知建禄本身就可言旺,而坐禄、归禄,则是需要“柱中得生扶”这个条件配合才可论旺的。

(三)关于日主得“专旺之气”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卷六《曲直》说:
   “甲乙日得亥卯未局,柱中須有亥字帶印爲入格,若無亥有卯,止是木之本氣,卻要見金土爲貴,既無亥字,又無金土,則木不秀不實,難以言貴。如甲寅日有亥,時見丁卯劫財、陽刃、傷官,雖貴不全合格。
   詩曰:甲乙日生亥卯未,局全曲直須榮貴,柱中無亥宜土金,自是生來享福地。
   又曰:甲乙生人寅卯辰,又名仁壽兩堪評,亥卯未全嫌白帝,若逢坎位必身榮。”
   评:此格《神峰》中说屡验,但成格条件和《三命》不同。《神峰》中说要毫无金气,而此处《三命》则说“无亥,则要见金土为贵”。

   卷六《稼穡》
   “賦雲:戊己忻逢四季,乃爲稼穡之名。是戊己生逢季月,喜見木爲官,止得一木爲妙,木多則土虛,主虛詐爲破家不仁之人。辰未土聚之地,見巳午火即貴,亦不宜多,多則土燥,不能滋生萬物。醜戌之土,內懷金氣,不宜重見,恐存煞气,不生萬物,又不宜見金泄氣,不貴。秋土不成器爲死土,因土內含金,冬土不成器爲泥土,因土內含水,故土只四季也。
   詩曰:戊己日生宜四季,多防醜戌壞金氣,生來見木或逢熒,個中消息真榮貴。
   又:戊己生逢四月中,戊辰醜未要全逢,喜行財地嫌官煞,運到東方定有凶。”
   评:此格《神峰》中说屡验,但成格条件和《三命》不同。《神峰》中说要无木、有水,而此处《三命》则说“止得一木为妙”。

    卷六《炎上》说:
    “丙丁日遇寅午戌局,柱中須有寅字帶印爲入格,無寅止是九流近貴之命,若火自旺,無亥水相濟,不貴。喜東北方運,忌見辰醜戊己,晦火光明,多主眼疾,或患風氣,柱有木製成貴,忌水金鄉,怕沖。
    詩曰:丙丁日坐寅午戌,火炎上格從此出,無寅無亥不成名,忌逢土晦主殘疾。”
    评:此格《神峰》中说略验,但成格条件和《三命》不同。《神峰》中说1)要生于寅卯月;2)忌金、水,而此处《三命》则说“火自旺,无亥水相济,不贵”。

    卷六《從革》说:
    “辛日見巳酉醜局,須帶丙丁巳午一二位方成其器,但不可火多。如辛巳、辛酉、辛醜三日不喜五月生,被火所傷,宜八月或水土養育食神印綬爲吉。
    詩曰:白虎但逢巳酉醜,格乎從革名偏厚,丙丁巳午少逢之,貴氣煉成官最久。
    又:金居從革貴人欽,造化清高福最深,四柱火來相混雜,空門藝術謾經論。”

    卷六《潤下》
    “壬癸日見申子辰全,忌引卯巳死絕之地,三刑四沖之鄉,死絕則不流,沖刑則橫流,歲運同。或曰水太泛須柱有土神一兩位制之,得成堤岸,既有土怕會木爲凶,如有木傷土要金印救解,終是一生成敗。運喜西方,不宜東南。
    詩曰:壬癸日逢申子辰,局名潤下最爲真,必須巳午並辰戌,申字當權貴絕倫。
    又:天干壬癸喜冬生,更值申辰會局成,或是全歸亥子醜,等閑平步上青雲。”

    评:从革、润下2格《神峰》中说不验!且成格条件和《三命》不同。倒不妨按照《三命》的成格条件来验证之。

    卷十一《明通赋(东海徐子平撰。易水万育吾解。)》说: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克妻而不富;戊从革,庚润下,职重嗣少而自贫。
(甲见亥卯未,回曲直。丙见寅午戌,日炎上。戊见巳酉丑,曰从革。庚见申子辰,曰润下。甲丙见水火局,则太旺,能三合义出官局,故主官高,然有羊刃、劫财,故克戊庚见金,水局则脱气,能三合义出官局,故主职重,然柱中原无官煞,故少于。要之此四格,皆偏党,所以福禄不全。)”
    评:这一段告诉我们,不是看到专旺格成立,就一好百好了!比劫太旺则贫而克妻,身弱则不担财,所以不富;身弱又逢食伤旺,一方面伤官伤尽可致贵,但因为官为子,子受伤,所以嗣少。
    看富贵,则以格局十神为中心,吉者喜顺,凶者喜逆,旺衰次之;
    看六亲,则以六亲星为中心,参看六亲宫位,喜秉中和之气,忌太过与不及。
    标准是不一样的!

   (四)关于日主“弱极”的标准,有如下论述:
    卷五《棄命從煞》中说:
    “《獨步》雲:棄命從煞,須要會煞從財,忌煞從煞。蓋言從煞格,以煞神太重,身無所歸,不得已從之,要行煞旺及財鄉,四柱無一點比肩印綬方論,如遇運扶身旺,與煞爲敵,從煞不專,故爲禍患。
經雲:棄命從煞論剛柔。言棄天干從地支,隨五行性情,陰乾從地支,煞純者多貴,以陰柔能從物也。陽幹從地支,煞純者亦貴,但次於陰,以陽不受制也。水火金土皆從,惟陽木不能從,死木受斧斤,反遭其傷故也。
    《元理賦》雲:平生爲富且貴,皆因煞重身柔。鬼多無鬼,反不爲凶。
    古歌曰:五陽坐日全逢煞,棄命相從壽不堅,如是五陰逢此地,身衰煞旺吉堪言。”

    卷六《棄命從財》中说:
    “《獨步》雲:棄命從財,須要會財,若逢根氣,命損無猜。假如丁生酉月,柱多庚辛,日幹無氣,只得棄命相從,運入北方財官旺地,乃爲入格,南行災。
    古歌雲:日幹無氣滿盤財,棄命相從是福胎,運旺財官皆福貴,如逢根助反爲災。”

    评:此2从格源出《渊海》“身弱论”和“弃命从杀论”。《神峰》中论述较少,只有“从化格”有展开论述并有命例,但也不是从格,而是化格。
    3书似乎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区分阳干、阴干。《神峰》说阳干坚决不化。
    参看《滴天髓》中的“阳干从气不从势,阴干从势无情义。”可知:阳干要从,需要“四柱无一点比肩印绶”才可;而阴干,只要满足“地支财杀一党”即可。但也须注意,甲木遇从格,论凶,不论吉。
    另外,如《三命》所说,七杀毕竟为凶煞,阳干不得已曲从,容易“寿不坚”!而阴干阴柔,则无此忌。

    四、《命理约言》,编著者是清朝顺治年间的陈素庵。
   (一)关于日主及十神的旺衰标准如下:
   《看命总法二》中说道:
   “推命先看日干,或得时,或失时,或得势,或失势。下坐某支,紧贴某干,于日干生克扶抑何如。随看余三干及四支,于日干生克扶抑何如,此恒法也。
    然不特日干而已,凡柱中干支皆当如此研究,如看年干,先看得时得势否?下坐扶抑何如?月干时干亦然。又看年支,先看得时得势否?上载何干紧贴何支?于年支生克扶抑何如?随看余三支四干,于年支生克扶抑何如?月支时支亦然。如此一一研究的确,然后用之为官煞,为财印,为食伤,其是强是弱,当用当舍,自然精当无差,洞彻不惑矣。此看命第一要诀也。”

   《看月令法二》中说道:
    “格局先取当令,次要得势,若日主之为旺为弱,官煞、财印食伤之为旺为弱,亦先以月令推之。
如木在春月为旺,在惊蛰以后,谷雨以前,为尤旺,在秋月为弱,在白露后,霜降以前为尤弱。或党多援众,则秋木亦旺,势孤克众,则春木亦弱。余仿此。”
    评:这种结合节气深浅讨论旺衰的方法,应该出自《渊海》,前文引用过“论正官”中的“且如甲用辛为官,生于八月中气之后,金旺在酉,故谓之正官。”在《约言》之后出现的《子平真诠》中也专门有一章节是讨论“论用神配气候得失”的。

   《看偏正财法》中说道:“适当月令而有气为得时,不当月令而成象为得势。”
    评:结合后文《两神成象赋》来看,此处的“得势”、“成象”指的是:四柱4干4支,某一五行,就占去至少2干2支。

(二)关于格局十神与日主的平衡喜忌:
《看命总法一》中说道:
   “看命大法,不过生克扶抑而已。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随看月支,或是生我克我,或是我生我克。如月支本气透于天干,寅透甲,午透丁,即取为格,系正官、食神、偏财、偏印,则宜生之助之;系偏官、伤官,则宜制之化之。若本气未透遭克,则寅不用甲,而用所藏之丙戊;午不用丁而用所藏之己。
   若所藏之神,又不透、遭克,则不用月支,而用别干之势盛力旺者为格。
   其禄刃比劫,无论在干在支,均不以取格,但用为日干之助耳。
   总之以日干与财官等较其强弱,强者抑之,弱者扶之,不能扶抑者,以运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则弃之,必不可抑者则顺之。
   惟合化格、一气两神格、暗冲暗合格,不在此例。”

   《看正官之法》中说道:
   “看官之法,先论日干强弱。日干强则当扶官,日干弱,则当扶日,再看官星得时得势与否,适当月令,又透天干为上。”

   《看偏正财法》中说道:
   “看财之法,不论正偏,只取得时得势,适当月令而有气为得时,不当月令而成象为得势。然看日干强弱为要,日干强,则当扶财,日干弱,则当扶日。”

   评:
   1)格局首取月令,月令不可用,方取别处旺神为用。这和《渊海》、《三命》是一脉相承的。
   2)总是看财官和日主的相对强弱来决定喜忌,总是扶弱抑强,这种方法显然已经偏离了《渊海》、《神峰》和《三命》了!
      在《约言》之前的古籍中,如果身旺,足够担财官,即使财官多一些,也是无妨的,反而是福气更厚。只有在身弱无力承担时,财官多才是灾。古籍中的“旺衰”是独立判定的,不是看日主和财官的相对强弱来判定的。
   显然,陈素庵的这种“革新”观点遗毒不浅,现代日主平衡用神派的发起人韦千里、徐乐吾,都是《命理约言》的“继承者和发扬光大者”!

laoer 发表于 2010-1-5 20: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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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笔记13-古籍怎么说3-十神旺衰标准及应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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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平真诠》,作者是清朝乾隆年间的沈孝瞻。
   (一)关于日主及十神的旺衰标准如下: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中说道: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谓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开之。此种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评:“失时不弱”一说,可以追溯到《渊海》“论正官”中的“如岁时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却不拘八月中气之后。”和《约言》中的“得势”为旺,也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但3书的观点,还是有区别的。《渊海》看重的是地支三合局、三会局;《约言》看重的是干支五行同气的数量比重;而《真诠》似乎将前两种观点融为一炉,并且给出了量化公式:
   “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但《真诠》似乎将《神峰》和《三命》中的另外一种旺气的标准给忽略了,那就是:“坐印,且得生扶。”也就是说,《真诠》似乎忽略了印绶的作用。
   不过,《真诠》在后面论诸格行运吉凶的章节中,对于有印、无印的不同喜忌,都进行了区分。也许,沈孝瞻认为印绶不影响旺衰,但影响命局喜忌吧。

(二)关于格局十神与日主的平衡喜忌: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中说道: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
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绶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评:正官格,如果命局只有财官印等吉神,则只有在日主身弱、无力担官时,才需要考虑日主的平衡,才喜扶身。不是日主平衡用神派所谓的,官比日主旺时,就要扶身,就喜印比。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可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评:正官格,如果命局出现了食伤、七杀等凶神,则如何保全格局就成为首要问题了,是喜印,还是喜比,都要看围绕格局十神,看格局舒配的需要了,而不是看日主旺衰平衡需要。
   正官格,就要围绕正官看,财生官,印护官,所以财、印都是正官的一党,所以“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不怕财星坏印,因为正官是中心,印绶泄官星之气,而财星是生官制印的。
   而遇到食伤,不能说食伤生财,财生官,依次相生为吉;而应该从正官的角度看,食伤就是破官的,所以,即使有财星存在,也是“正官用财,......切忌食伤。”。也不是说只要见官,就忌伤官。如上文“正官佩印,......伤食反吉。”因为有印绶护卫,不怕食伤。

   《三十四、论财取运》中说道:
   “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缓,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评:财格,如果命局只有食财官印这些吉神,则只有在日主身弱、无力任财时,才需要考虑日主的平衡,才喜扶身。不是日主平衡用神派所谓的,财比日主旺时,就要扶身,就喜印比。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评:财格,如果命局出现了伤官、七杀等凶神,则如何保全格局就成为首要问题了,命局的喜忌,都要围绕格局十神来看,看格局舒配的需要了,而不是看日主旺衰平衡需要。
    上文中说“财用食生,煞运不忌。”又说“财带伤官,煞运不利”呢?同样是食伤生财,财生煞的顺生组合,为何吉凶不同呢?作为下一个研究课题吧。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中说道:
    “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评:从上文可知,印绶格的喜忌分析,需要特殊对待。
    如果命局出现七杀,则转化成“煞用印绶格”围绕七杀去看即可。
    如果命局出现官星,则转化成“正官佩印格”围绕正官去看即可。
    如果无杀无官而见财,则围绕“印绶格”的保全去看,喜比劫去财,喜官印生扶,而遇到食伤运,因为印格不破,所以不忌。但是,如果印轻财旺,财星坏印了,可以转化成“财星佩印格”去看了。
    印用食伤,即所谓的“食伤泄秀格”了,喜忌就如上文所说了。

    《四十、论偏官取运》中说到:
    “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评:围绕七杀来看,印绶是泄杀气的,食神是制杀的,都是制化七杀的,为何说“畏印绶之夺食”呢?
    答:克比泄有力,本来是克,现在换成了泄,自然危险加大了!下文中说“煞用印绶,伤官为美。”就是这个意思,印绶在先,伤官后来,不破印绶,反而去克七杀,对七杀的制化程度加强了,所以为美。
    但同时也要注意另外一个问题,即印绶能否夺食,则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以及食神的根基深浅,如《真诠-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中所说:“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只要食神根基牢固,也不是轻易就被印绶所夺的。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
    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评:现代日主平衡用神派,多官杀不分,违背了古籍真实意,从《渊海》到《神峰》、《三命》,再到《约言》、《真诠》,即使是特别注重日主和格局十神相对强弱平衡的陈素庵,也是把七杀和正官区别对待的,都认为七杀是凶煞,而正官是吉神,在平衡喜忌的处理上,原则是不同的。
    正官是吉神,在身官两停的时候,喜行财官运以增加福气。
    七杀是凶神,不论多少,都要有制化。在身杀两停的时候,则喜行身旺食伤之地以制杀。只有在制杀太过的时候,才喜财煞滋扶。
    也正因为七杀是大凶星,所以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化杀为用,而不是日主的旺衰平衡。如上文所说的“煞重食轻则助食”,在煞重的情况下,明知身弱,明知食神会泄日主之气,令日主更弱,但是仍然喜食神先去制杀!好比一个饥饿的人,遇到了老虎,是先把食物给老虎吃饱以保全自己的性命,还是先填饱自己的肚子,然而最终还是要进老虎肚子里?

六、总结规律
    通过上文对《渊海》、《神峰》、《三命》、《约言》以及《真诠》的引述和评析,我们可以发现两个特点:
    (一)判定格局十神(或日主)是否健旺的方法,各书基本上是一脉相承的,不需要对两两十神进行强弱对比,总结如下:
    1、月柱本身坐禄,即使财官等吉星,旺度已足够,再多都容易成灾。
    2、地支得三合局、三会局,且本气根,不在月支。
    3、不当令,但五行成象,即至少占据2干2支。
    4、结合节气深浅、旺相休囚和五行四时特性,看是否得令,得令即旺。
    5、年柱坐禄,或者月日时得禄,且得生、扶(天干得一助);
    6、坐印(包括长生),且得生扶(天干得二助)。
    以上6条,每一条都可以单独作为判断是否十神健旺的标准。如果同时具备多条,则看下面的规则。
    7、如果格局十神(或日主)的旺度超过上述健旺的标准,则看其是否达到专旺格的标准,如果达到专旺格的标准,则按专旺格分析喜忌;如果达不到专旺格的标准,则以“偏旺”论,按照不同格局舒配的不同要求来分析喜忌,而不是简单地围绕日主旺衰平衡来取喜忌。
    8、如果日主(格局十神必定是旺神,所以不论此条)的旺度低于上述健旺的标准,则看命局是否构成从格,如果构成从格,则按从格分析喜忌;如果不构成从格,则以“偏弱”论,按照不同格局舒配的不同要求来分析喜忌,而不是简单地围绕日主旺衰平衡来取喜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了“胎、养、绝处逢生”等根,论有气,不论从。
    另外,如《真诠》所说:“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只要根基不损(冲破、合去),对应十神一般不会被克掉,不论从。

    (二)在处理格局十神和日主的平衡关系上,只有《命理约言》是另类,始终关注两者的平衡,讲究扶弱抑强;
    而《渊海》、《神峰》、《三命》、以及《真诠》则一脉相承,都是围绕格局十神,区分吉神、凶煞,吉者顺之,凶者逆之,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而不是围绕日主与格局十神的平衡。其特点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分析命局喜忌,以格局舒配为优先,优先满足成格的条件(如逢官看财),或者优先满足去格之病的条件(或者是逢官遇食伤而看印);
    2、格局要成立,必须满足一个基本条件:财官既要乘旺气,也不能太过而反成灾殃。
    看格局的时候,围绕财官等旺气十神为中心,抛开日主的旺衰不论。遇财官印食等吉神,要秉中和,不能太旺,旺则宜泄;遇杀伤枭等凶神,则要制化,但制之太过恐无用,还得生扶。论格局的时候,不论日主旺衰。
    3、在满足成格的条件后,再考虑日主的旺衰平衡需要。在格局条件还没满足的条件下,不考虑日主的旺衰。特别是命局中出现七杀凶星的时候,即使身弱,也喜食伤制杀。
    因为如果命局以及行运中没有财官等格局的存在,日主就没有富贵可言。
    而如果存在财官之类的福气,则也需要日主有能力承担,这时候就需要考虑日主的旺衰了,因为日主弱,就好比虽然路遇金砖,无奈力气不够,无法获取;但日主过旺,财官福气却少,也容易因贪婪招灾。
    4、在需要考虑日主旺衰的时候,按如下步骤:
       1)是否构成从格、化格,专旺格,或者两行成象格?
          如果成立,则特殊对待。否则,按照一般格局来对待,但也需要分情况处理,如下。
       2)遇七杀格(如七杀),先保命,不论旺衰,都要围绕制化凶神来定喜忌;只有凶神已经制伏且秉旺可用时,才考虑扶助弱身的问题。
       3)遇财官格,也要分情况处理,不是简单地在格局和日主之间搞平衡;
          A.如果日主不够健旺,则要生扶日主,否则好比病人入宝山,拿不动;
          B.如果日主达到健旺,好比举重运动员可以举起比自己体重多几倍的杠铃一样,健旺的日主,则可以多担财官,但似乎力量对比也有一个上限,以制杀太过的数量比例“七杀独一,制伏二三”看,如果财官的力量超过了日主力量的2倍,则要论凶了。
       4)遇印绶格,如果印绶格能成立,则忌财;否则尽可能转化为杀格、官格,或者财格去看。
       5)遇食伤格,类似印绶格的处理,尽可能转化为其他格局来看,否则就按照“吉者顺之,凶者逆之”的大原则,必要的时候兼顾日主旺衰平衡来分析喜忌了。

    笔记做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有所察觉了,虽然有十神、六格之分,但似乎可以通过转化的方法,把格局种类的数量进一步压缩,以简化论命的难度。
    另外,命局的喜忌分析,
    既不是简单地只看日主旺衰平衡,弱则扶,强则抑;
    也不是简单地看格局十神的旺衰平衡,弱则扶,强则抑;
    也不是简单地看日主和格局十神的力量平衡,扶弱抑强;
    而是要综合上述3种因素,并且考虑命局十神的组合模式,才能做出判定。

    下面的文章,我们将结合古今一些命例来探讨如下的问题:
    是否“看命先看财官,有财官不论格局。”?以及“十神位置关系与命局的喜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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