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海一粟 发表于 2010-2-13 01:02:15

和珅制定的反贪条例

从目前为止的记录来看,和珅是中国第一贪,但大家可能有所不知的是,和大人曾经主持过制定一则反贪“和一条”,这“和一条”叫做议罪银,也叫罚银,又称自行议罪银。其主要内容是:凡大员触了法律法规,犯了渎职、违例、包庇、侵贪等不法事情,那么,你自己看着办,你的事情有多大,你就出多大价。自己犯了错误,自己认识到位,自己处理到位,自行议罪银,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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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人的意料,大清帝国的官员自觉性似乎硬是很高,议罪银这“和一条”出来后,掀起了一个自觉“革命”的大高潮,据中国第一档案馆保存的《密记档》记载,乾隆51年与52年,官员交纳的议罪银特别多:巴延三因辖区内谭老贵自缢身亡一案奏缴自行议罪银8万两;巴延三因盐务事,福康安代奏巴延三自行议罪银10万两;西宁因“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请限8年缴纳”自行议罪银8万两;和珅代李天培因“遣犯逃脱,重囚监毙”奏缴议罪银4万两;三宝奏缴自行议罪银共11万两;李质颖奏缴自行议罪银14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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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就是经济啊,这“和一条”开始实行,为大清帝国开辟了一个大经济增长点,财源滚滚,简直成了另类“国家税务局”,“岁为充盈积,反充外府之用。”皇上也特别高兴,巴不得他手下的官员犯点事情。比如,曾经惊动大清帝国的浙江巡抚王亶望案,王氏大贪特贪,惊动了朝廷,朝廷派了钦差大臣阿桂到浙江查办,王氏二话不说,低头认罪认罚:“自知罪重,自认罚银50万两。”乾隆挺高兴的,于是交代办案人员,这事就算办完了,让老王继续工作吧!一个赚了笔大财,一个仍然官复原职,仍然可以用帽子去大肆搞钱,腐败与反腐败,实现了“双赢”。

abclmx 发表于 2010-2-13 16:24:15

腐败合法化

aniusg 发表于 2015-10-14 1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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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劉賢 发表于 2015-10-14 17:28:46

反正不可能根絕
何況個種情況
總之一定百姓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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