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zsf 发表于 2010-4-5 21:21:31

关于十神六亲疑问

大家普通认为 偏财为父,例:甲母为癸,癸之夫为戊,戊为甲的父亲的,从戊的角度出发自然就能推出,甲为杀,为儿子,应该是毋庸质疑的啊,可是后来这么又有 食伤为子女的说法呢?

teacup 发表于 2010-4-5 21:48:57

女命食伤子女

奇門初哥 发表于 2010-5-19 23:42:47

男命以官殺為子女星

qing059 发表于 2010-5-20 00:30:50

甲为杀,为儿子,应该是毋庸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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