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
书名: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编辑出版:上海辞书出版社
作者:震华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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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辭書收錄自佛教傳入中國以來與中國佛教有關的人物詞目凡16973條。包括僧(菩薩僧、比丘、沙彌)、尼僧(比丘尼、沙彌尼)、居士、女居士、王公(帝王将相、達官貴人)、後妃、公主等七大類。其中以中國漢傳佛教人物爲主,兼及藏傳、南傳佛教人物,至于國外高僧大德,隻限與我國漢傳佛教有交流記載者,餘則不收。
二、本辭書僧、尼僧二類中的"僧"字,爲僧伽之略,義爲和合衆,一人稱僧,于義欠妥。但我國對佛教的出家個人,從古以來,一般作此稱謂,因此順從。
三、所收人物,僧尼據史籍通用法名或字號作正條詞目,異名、别稱和其他字號一般作參見條;居士、女居士、王公、後妃、公主等類,除帝王采用約定俗成的稱謂(如唐太宗李世民采用唐太宗)外,一般用姓名作正條,酌收參見條。
四、凡有生卒年可查者,均在正條詞目下括注公元紀年。其中約有二千八百條左右,根據陳垣《釋氏疑年錄》所考定之生卒年,不少與一般史籍記載有所出入。凡已注生卒年者,在行文中除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再交代寂年和世壽。
五、在正條詞目下,列其異名、别稱、字、號等,至于封號、贈號和谥號在正文中表示。除封、谥號等特殊情況外,一般名號不加尊稱。
六、釋文力求簡明。在法名、生卒年、朝代、身份、籍貫、姓氏後,舉其生平主要事迹、學曆師承和主要著作等,至于機要語錄,擇要錄其一、二,一般從略。文末擇要标資料出處,其所附之數目字,即指該資料卷數。但有兩種情況未标。(1)原稿未錄出處,而經努力還是未能查到之少數條目。考慮華師生平治學嚴謹,信其必有所據,因此予以保留。(2)屬于現代人著作。本辭書人物條目,凡來源于現代人著作者,書名出處一律從略。
七、關于曆史地名。凡屬籍貫的加注今地名,如"嘉禾(浙江嘉興)徐氏";其中古今地名相同者,括注今屬行政區劃,如"汾陽(今屬山西)";古今地名不清者不注。其餘曆史地名一律不注。
八、關于朝代名。爲避免混淆,前漢、後漢之後漢稱東漢,南朝宋稱劉宋,元魏稱北魏。五代除部分單稱五代外,還加後梁、後唐、後晉等,如"五代後唐"、"五代後晉"。
九、文中舊紀年,以其人其時所處境地之帝王年號或其他爲準,加注公元紀年。在同一條中,相同年號出現二次及其以上者,隻注第一次。
十、本辭典除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公元紀年及資料出處的卷數外,行文一律使用繁體字,并酌量保留異體字。
十一、本辭典以詞目的筆畫多少順序排列。法名相同者,一般以朝代分先後,并依陰碼①②③等順序排列。從②開始,不再另标詞目。法名不同者按詞目首字的筆畫和筆形分别編排,筆功少的在前,多的在後;同筆畫的字按筆順橫、堅、撇、點、折分先後;詞頭相同的條目,字數少的在前、多的在後;字數相同的則按第二字的筆畫筆順排次,第二字相同的依第三字,餘類推。
十二、本辭典的筆畫、筆順依《辭海》(1999年版)《筆畫查字表》。橫、堅、撇、點、折以外的筆形:提歸入橫、捺歸入點,筆形帶鈎或曲折的均歸入折。
十三、本辭典對國外來華弘法或學習的大德,以其本國國名之第一字或第二字标明其國籍。其中"竺"即天竺,"印"即印度,"迦"即迦濕彌羅,"罽"即罽賓,"安"即安息,"扶"即扶南,"日"即日本,"尼"即尼泊爾,"新"即新羅,"麗"即高(句)麗,"濟"即百濟,"康"即康居,"支"即月支,"波"即波淩,"韓"即三韓,"師"即師子國,"诃"即诃陵國,"感"即感木魯國,"優"即優婆國,"越"即越南。
十四、本辭典正文前有筆畫詞目表;正文後有《中國佛教大事年表》供讀者查閱參考。 師兄还欠档案解压不了 欠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part19.rar 本帖最后由 mzh 于 2010-4-15 10: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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