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与放死
人与动物,皆有佛性、皆为平等。因此,救鸟一命或救鱼一命也胜造七级浮屠。浩瀚的佛经,也论证了这一点。放生,功德无量啊!因此,佛教徒多乐于放生,非佛教徒也乐于放生。本来,这是一件大好事、大善事。既尊重生命、发扬慈悲精神,又保护生态、弘扬环保理念。可是,不知为什么,于今日,放生的实践,虽功颇多,但过亦不少,使佛教界引为憾事。不止一次看到,前面刚放生,后面就有人去抓了。抓者非放生者,他是抓去再卖还是煮了吃?也不只一次看到,要被放生的鱼,被闷在桶里,等着放生,一部分已经死了。在福州花鸟市场,东走西逛,鸟虫鱼龟的买卖颇兴,问经营者原因,说是放生者多了,有市场需求。听了,我心直往下沉。这不就意味着:因为放生,所以诱发了猎捕。那么说来,这放生不等于是变相的杀生吗?据向专家了解,鸟鱼等有自己适应的生存环境,一旦环境改变太大,便无法生存。我们把鸟鱼抓来买来,茫然地投放到一种未必是它适应的新环境中,便会导致他的死亡。有的放生场所,各类鱼种混居一处,产生大吃小的现象。尤其是,与人类一样,鸟鱼类等也都携带有病毒细菌。原来,他们居于深山深潭,于它们自己的领地,人类较少前往。而现在,它们与我们人类接近了接触了,带给人类病毒的隐患就加大,人类因此传染得病的几率就增多。
这真让我们为难。不放生,被抓捕的鸟鱼不是死定了吗?放生了,必诱发更多的抓捕行为发生,乃至其它的弊端产生。这就提醒我们,放生,一定要因物因地因时地慎重进行,否则,不是放生,乃放死也。
佛法告诉我们,鸟类虫鱼的生命是要拯救保护。但我们知道,人的生命更要拯救保护啊。如果我们能把拯救鸟类虫鱼的行为与精神同时扩展到拯救保护人类上,致力于人类困难的救助,我想,这是更大范围更大意义的放生。同时,也却除了放生鸟类虫鱼产生弊端的根源,实乃一举二得,何乐而不更着力地为之呢? 我们到那儿放生?如果是鱼,有人用钩钓、网捞;如果是鸟,有人用枪射、网捕。而且今日的鱼市场和鸟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来自人工繁殖的鱼池和鸟园。那些动物,根本没有适应自然环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于杀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进入餐馆的厨灶。而且,鸟类,尤其是鱼类,都有它们生存的习性。一定的鱼类必须生存于一定的水质、水深和水流的环境中;买淡水鱼放于大海,买海鱼放于淡水,都是大问题。如果是鸟园繁殖的鸟类,它们不曾在自然界觅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丛树林间的草种树果等也可以作为食物;如果放之于原野,不是饥饿而死就是被其他动物或鸟类捕食而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还需要放生?是否还应该放生?
放生的目的是为启发增长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对众生的救济心,至于被放的众生,也有它们自己的祸福因果和因缘。若在放生时,没有存心让它们重遭罗网而受刀俎之苦,且开示被放的众生,为其说三皈、讲佛法;发愿回向,它们也能从此脱离异类身,转生为人,上升天界,往生净土,发菩提心,广度众生,早成佛道。我们但求能尽心而为,尽力去做就好。 放生也是缘分 我们但求能尽心而为,尽力去做就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