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学证释》
求《大学证释》 《天津救世新教會》的书,希望有此书者能上传,感恩不尽。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親,在新民,在止於至善。以上述全書綱領(今本)即朱子章句之今本。下同。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謹按:今本無「在親親」句。在親民,讀作在新民。其下尚有「知止」節、「物有本末」節、「古之欲明明德」節、「物格」節、「自天子」節、「其本亂」節,均列為一章而名為「經」。【宣聖講義】此章系全書綱領,其後皆系就此綱領推演其目。文法自綱領始,雖系逐節演述,而未如今本之次序也。此大學一書,為儒教教人之薪傳。其名「大學」者,以篇首二字之故。但大學有異小學,為學為立身行道,以期於聖賢地步,故曰「大學」。儒教祖述堯舜,余亦得先聖之傳。而其所述教義,以「大學之道」四字揭明,蓋即先聖歷相授受之道也。其「明明德」者,即《堯典》「克明峻德」也。「親親」者,即「以親九族」也。「新民」者,即「平章百姓」也。此三者,外見於行。「止於至善」一條,為包舉內外,而指明工夫歸著處。工夫由粗而精,故其結要以至善為止。此語徹上徹下,徹始徹終,即「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義也。故大學之道盡於是,而聖聖相傳儒教教義,亦盡於是,不可不知者也。後人因文脫一「親」字,又脫「在新」二字。以其後有引《康誥》「作新民」之語,遂疑「親」為「新」,頗見精思。不過卻遺「親親」,非儒教教義之全矣。在後有「治國必先齊家」、「親其親」,及《中庸》「親親為大」諸語;在《孟子》有「國之本在家」,及「人人親其親」諸語,皆以繼述儒教「親親」之義,而遠溯堯帝「親族」之德也。是惡可以遺之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以上述明明德(今本)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其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謹按:今本自「古之明明德」起,至「而後天下平」者,系列經一章。自「康誥曰」下,則列傳之首章,釋明明德。【宣聖講義】此節緊接綱領「在明明德」一語,而分舉其目。原列綱領之後。後世錯於「則近道矣」下。誤也!蓋分述各目,仍按綱領先後,文意始順。且「明明德」各目,本為大學下手工夫。必先及之,而後次第及於「親親」、「新民」、「止至善」各語。方見由近及遠,由粗入精。工夫自有一定,非可凌亂者也。自「康誥曰」至「皆自明也」一節,係引證「明德」之見於經者,而釋明明德教義之所自出。蓋「明明德」節目既述如前,而明明德之所以定為綱領,及古聖關於明明德之行,人或未審,無征不信,故必引書以明之。以下引經,皆此例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畏天愛民。今本「子曰聽訟」節下「大畏民志」,即「畏天愛民」之誤。改正理由見後。以上述親親新民(今本)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謹按:今本上三節均列經一章。「物有本末」節在「知止」節下;「自天子」節及「其本亂」節在「物格」節下。又,今本「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現改「修身」為「親親」。自「湯之盤銘」下至「其命維新」止,今本系列傳之二章,釋新民。而末句「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現移後「止於至善」節。理由見後。【宣聖講義】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後人誤以「親親」二字為「修身」。如系修身,則上下不貫。下文「厚薄」諸語,正所以說明親親之道。此因篇首脫「在親親」句。又於此竄改為修身也。修身為後明明德之目。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及治國、平天下,一貫說去。非獨標出「修身」二字為本也。此節分述親親之義,而推及於新民。以本末、先後,為親親、仁民次序。不可先末後本,則不得先疏後親。故有厚薄之喻。厚其厚,即親親也。若厚而薄之,是忘本也。忘本者,背於道。故聖人之教,必先親親。所以示民知本,即所以使人見道。故曰「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下節引書以明新民之義。然新民者,必有其位,必得其時。非可徒言也。故引書「其命維新」之語,以見新民者必得天命。先自新而後與民新。人己皆新,天之命亦無時不新。是以聖人為教,必使自立其德,而能盡力以立其德,亦必得天之眷。雖述新民,而禍福報施,人天感應之理。不可不察也。如親親繼以新民,無非推己之德。明明德之旨,直貫至此,即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之義。推其愛則親者厚,遠者亦不薄。故親親之後,繼以仁民;仁民之後,繼以愛物。民胞物與之德,何莫非明德之功!而受命獲福之報,又何莫非明德之果乎!聖王制此教義,在不偏不過,適乎中而已。以其欲明明德於天下也,或忘親親之恩,而失於本末厚薄之義。故繼之以親親,又或恐其暱於所私,而不能推於大眾。德不及遠,而致天命難常。故繼之以新民,使明於推恩之義,而保其新民之施。此皆為范民於至中,教人於至道者也。而至中至道者,即所謂至善是也。故終之以止至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此句,今本誤置「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下,改正理由見後。)詩云: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於緝之於音烏)以上述止於至善(今本)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詩云: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謹按:今本「知止」節列經一章。「是故君子」句列傳二章末。下引詩三節後尚有引詩「淇澳」節。前三節均列傳之三章。【宣聖講義】此節系述「止至善」之義。而分「至善」與「止」論之。「至善」即「中」。為道之本體。「止」即守也、執也。系守之勿失之義。「止至善」即「允執厥中」也。能精一,始能執中,而止至善。亦先須明明德、親親、新民諸行無虧,而後可止於至善也。君子無所不用極者,止至善也,執中也。非能明道篤行,德及天下,則何以用其極耶?故聖人之教,必兼斯數者,其初明明德,其終止至善。上下內外,一以貫之。而「一」者,「極」也、「中」也、「至善」也,皆指「此」也。道在是,教亦在是矣。故曰止至善,是徹上徹下,徹始徹終工夫。而詳言之,萬言不能盡也。由此一語而發《中庸》一書之端。故《中庸》為極闡至道之微,而推演中極至善之妙。聖聖薪傳舉不外是。俟論及時,再詳示之。「止」字至為微妙,有精、粗二義。而粗者己於引詩及論略示其端。其精者,則須熟讀《中庸》之後,始能明解。蓋即純乎道功也。故有定、靜、安、慮、得各種境界。非可以外事、外物盡之也。佛家「止定」亦即此;道家「抱一」亦即此。為道體自然現象,必如是始能明道。而後儒罕知也。儒教本出於道。此中功夫與道同重,故教義必以此為為學之歸著處。其上三者,皆以輔此而助之成者。故道家、佛家均有「外功為內功之助」之語。其理載於新教教義及各經,不及備述也。以上所述其大概也。儒教精義盡於《大學》、《中庸》。非詳論之,不能盡其妙。而時日不易,先姑示其大者,俟他日再詳釋之。如止定次第工夫皆有實境。「極」即一也、中也,皆有實像。非深習之,不能悟得。予示參、賜「一以貫之」,即指用其極也。與「執中」之義同。蓋自習問於老子,得道之真諦,而深參止定之境,始有「知命」之慧、「耳順」之聰、「從所欲」之樂。而所得者,得「此」也;止至善者,即止「此」也。徒「止」之工夫淺;止至善,則純乎道境也。故止後,尚有定、靜、安、慮、得諸層。非止即足也。但大道恍惚,心意茫茫。不先止,無下手處。故必示之以止,而後可從而入道。引詩三章,皆明「止」字之可貴。而恐誤止為寂,徒廢精進。或以為事外別有止境,將騖於奇邪。乃明告止之之法,以見隨時隨事,無不可止。而所止又正在其事之分內,不必求之他途。故有止敬、止慈諸訓。學者能明乎此,則可知聖賢仙佛致力皆同,而大道亦不外乎倫常綱紀之事。內外、本末,無非是道。而學之,即無不可盡力也。儒者為教,內聖外王,無非始於己而推於人,誠於內而致之外也。學者識之!【宗主附註】「無所不用其極」一語,繫在「慮而後能得」下。蓋言君子莫不以止至善為歸也。極,即至善。用極,即止至善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瞻彼淇澳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於戲音嗚呼。樂音洛。)以上總結綱領(今本)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謹按:今本列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宣聖講義】以上系總述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諸義,而復結論之,以見明德至善之君子,天下後世皆不能忘;而當時之民皆樂利無盡。其於大學之道至矣!盡矣!學者可不師之耶?此後則就格物、致知始,以迄治國、平天下終,分論其道,使學者知明明德之事,皆須見諸實行。而始於己身,終於天下,莫不由此明明德以致之。其工夫固須由內而外,其事功則初無二致。所謂用行捨藏皆可也。大學本為學為聖賢,而聖賢必先自立其德始。德非空言,必致之於事。故自齊家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推其德而竟其事。由己及人,由人及物,事功既極,明德更明,而後天下後世奉其教而遵其禮。此儒教為教之極則也。教以對人,學以持己。儒者以《大學》為教,而重言學;以《中庸》為學,而重言教。以教者必學,而學者必教。教學相須,無時或離。故《大學》皆言教人之事;《中庸》皆言學道之事也。如本章以後,教人為明明德之種種事業,皆基於綱領中「明明德」一語。但其文似僅關乎明明德。其實親親、新民、止至善各條,無不在也。此後隨時發揮其義。如齊家,親親也;治國、平天下,新民也。修身以還,至於誠意、格物,無非為止至善也。而自格、致,以至平、治,又舉不外「止至善」三字之義。是明明德為表,止至善為裡;明明德為用,止至善為體。本末始終,一以貫之。故聖人之教,皆由於此。而學聖人者,舉不能外乎此也。或者以綱領雖列舉四條,而分論或詳或略,疑有輕重之分。其實有內外而已。明明德至新民,外也。外則推其德也。止至善,內也。內則進乎道也。且四者相須相用,不可強分,絕無輕重之可言也。故此後自格、致,至誠、正,皆止至善工夫。修、齊則親親工夫。治、平則新民工夫。合而言之,則皆明明德工夫。反而求之,則皆止至善工夫。一者即四,四者即一。所謂一以貫之者,即此之謂也。【宗主附註】此文極精要。通論大學全書之旨,使後世知聖人當日留訓教人之心,而無徒務枝節、穿鑿文字以晦真義。宣聖所云「大學為教人者」,亦即重在深明大義。如明明德綱領四條,概括全書,固矣!即聖聖相傳儒教心法,亦皆足以此盡之。故宣聖於此書最注意。而於此數語,尤極諄諄三致辭焉。讀者不可不知也。【復聖講述】此節引詩以明「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之義,而志前聖之所成也。淇澳一詩,以菉竹比君子之行。君子修己以敬,持身以仁,接物以恕,而備性之德者。故能中立不倚,矯然卓出,如修竹之凌霄。其虛心勁節,秀外明中,本立枝榮,乃有猗猗之美著於外。心無所擾,性澄於水,樂育其生,葆全其真,故能處安靜之境,遂天然之樂,恬然自逸,光華自足,如菉竹之在淇水,而獨領天生之趣。並以見君子之行,既能明其明德,而復止於至善也。夫君子之能明德止至善者,非他!即其能盡其性而克明於道也。盡性在於修養;明道始於學問。故必有切磋之功,而後可以明道;必有琢磨之力,而後可以盡性。性已盡,道已明,而後見瑟僩之精神,具赫喧之儀望。有諸內,形諸外,外推其德,內致其誠。而德非徒明,善非徒止。所謂親親之誼盡,新民之澤宏,而極其明,至其止。此所以民懷物賴,不可或忘。其德蓋並天地化育之恩,其善蓋完性道生成之本。此則可謂之盛矣!至矣!君子而有此盛德至善,而後民舉不忘。可見德善成於己,其感應於人。君子之為學之自修,其功豈可量哉?故明明德也、親親也、新民也、止至善也,茍不一一實踐而皆致其行,則無以明於道而盡於性矣!豈僅民之忘之已耶?觀於聖人所勖,固有深意存焉!詩云「前王不忘」一節,亦即承上之意,更以明德之不徒明,善之不徒止,必有其實行焉!如明明德者而及於天下,則天下之人化其德而安其生矣!親親者,天下亦化而親其親;新民者,天下亦化而賢其賢矣!蓋新民即尚賢也。上尚賢而民自勵,日新其德而無已。此即賢賢之義也。君子以感而親親賢賢,為化於明德。小人亦感而樂樂利利,亦為化於明德。更可見明明德必實行,而後可以化民矣!夫明德者,由身推而外之至於天下。故天下化其德,而吾德乃明。其不化者,德無以明。外無以明其德,則內無以止至善。故明明德為止至善也。親親、賢賢,樂樂、利利,雖明德之行,猶止善之功。人既化其德而皆沒世不忘,則吾之止於善亦可萬古不失也。故引詩以盡大學綱領之義,而明立教之本也。【宗主疏述】此節總括義,而明立教之本。蓋明教以學問、修養並重,而見明德、止善同功也。切磋指學,即道問學也;琢磨指修,即尊德性也。非學無以明德,非修無以止善。蓋德之明,待於事而成行,為明德也。善之止,求其真而復性,為止善也。故明德必始格致,止善必先定靜也。如切如磋者,就物而明其理,因事而成其德也。琢磨者,抑情以養其真,克己而致其善也。故瑟僩之為恂慄,戒慎以葆其真之謂也。赫喧之為威儀,溫恭和樂以見其容之謂也。一屬於外立其德;一屬於內致其善,故曰「盛德至善」也。君子小人,以智、愚言。猶中人以上、中人以下之謂也。非關位與德也。君子親親賢賢,智者導之也;小人樂樂利利,愚者從之也。蓋親親賢賢,天下皆尚德,而明德極矣!樂樂利利,天下皆得所而至善亦至矣!雖分君子、小人言之,究不可執!君子既親賢,豈無樂利?小人樂利,自及親賢。不過君子先親賢而後樂利。而小人則必先樂利耳。蓋君子明道,小人重生,為治者不可不知。非聖人視不平等也。小人先樂利,即富而後教之義。此前王德教及民之效。而大學之道亦盡於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知在格物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辟讀為僻。惡而之惡、敖、好,並去聲。鮮上聲。)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物不得盡其情也。此謂物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以上述格物致知 (今本)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謹按:今本無「所謂致知在格物者」句。「人之其所親愛」起,至「莫知其苗之之碩」止,系列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子曰聽訟」節,系列傳之四章,釋本末中。又「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系列傳之五章,釋格物致知之義,以為有關闕文,由朱子補之。又「無情者」句,現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大畏民志」句,現改正為「畏天愛民」,移前述「親親新民」節。 【宣聖講義】 此章系分論格物、致知。但文久錯亂,且遺缺。茲補之。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至「莫知其苗之碩」止,即今本所謂「齊家在修其身者」以下諸語。因錯置在彼也。可照移於此下。 「聽訟,吾猶人也」,至「使無訟乎」止,下「無情」一句,系顛倒錯誤。茲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下即「此謂物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原重一「此謂知本」,而遺「物格」句。蓋傳訛也! 格者,為明乎物而盡其情,使不害於吾之正。辟,即格也。人之有知,由於情。情生於性,非性之正。逐情徇物,乃蔽其聰;明物順性,乃充其智。故格物為致知;而物格,知乃致矣! 後人或謂格物為窮物理;或謂格物為去物慾。其實兼斯二義,且不僅此二義也。《中庸》所謂「盡物之性」,亦在此「格」字中。蓋「物」者,包舉萬事萬物而言。人之情慾,亦物也。天地之間,耳聞目見、心思身觸,皆物也。先須明之,而後可以去之。去之不足,而必盡其情以順其生。要在明乎物,而不為物所蔽;適於物,而不為物所役。斯可謂之格物!斯可以致吾之知。 若但作窮理解,是逐物而將亡其正,何有於致知?若但作去欲解,是外物而不盡其情,亦何有於致知?故不得僅以「窮」或「去」為訓也。 聖人之教,親親仁民,仁民愛物,不可去也。聖人以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不徒「窮」也。故必由格物而得其情,使皆樂其生,適其序,而吾乃能即物之情,以順人之情,而毋害於生,悖於序,方可以致其全知,發為上智。所謂仁則愛物,智則辨物。新教教義所重在此。即繼述此篇者也。 由精言之,《中庸》言「致曲」,言「不二」,皆格物之功也。故曰:「不誠無物。」又曰:「其為物不二,則生物不測。」 蓋人生而後,無時無地不接於物。「人」亦物也。故曰:「交物,引之而已。」以在物之間,捨物無以生,務物則為害。必明物之與人,皆生息道中,並鞠並育而本不相賊。設悖夫生生之則,而為情慾之所驅,心為耳目之役,神為形體之官,是下愚之夫,何以語於道?又或懾於禍福,強為寂寞,自絕於天地,獨儕於木石,是孤陋之士,何以宏其德?故聖人皆所否也。 此章以七情好惡譬物而蔽其明,必明物之情而後得真知。下引聽訟之喻,謂盡物之情,始能各順其生而無所爭。無非論格物以致知之義耳! 【宗主附註】 宣聖諭《大學》一書,錯簡甚多。其最甚者,莫過於格物一節誤為本末。且「聽訟,吾猶人也」之語,下數句文字顛倒,致後人莫解,而強謂「大畏民志」為使民畏。「不得盡其辭」一語,實大悖聖旨。此句應不在此,繫在「其命維新」下。原文為「故君子畏天愛民」,系以新民之德,上敬天命,天命日新,民乃歸心。故君子時存畏天愛民之念。畏天,即所以祈新命;愛民,即所以新民德也。而後人誤「天」為「大」、「愛」為「志」,而復顛倒之,遂至不可解矣! 【宗主疏述】 此段聖訓尚有極深之義。蓋「格物」即「誠」,而「致知」即「明」也。誠明要貫徹看。如佛家止觀定慧亦然。 格物只是明白心身一切行止動靜、耳目視聽情狀。格之使無妄作、妄念,而止定其中也。致知,就是心身耳目,一切行止動靜,時時觀察,皆能洞明無遺,而愈見聰明智慧也。 故格物則致知,知致則物格。亦隨止隨觀,隨觀隨止也。不可過為分開。 聖人教人,言淺旨深。要須明白正心誠意工夫,全在致知格物。若如後人所釋,則完全與誠正無涉,何得視為誠正最進、最細工夫? 觀於「欲誠意先致知」,「致知在格物」二語,則可知二者之真義矣!學道者,先須於此著意,方有下手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謂誠其意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誠其意。 以上述誠意 (今本)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謹按:今本列傳之六章,釋誠意。又「此之謂自謙」句,「謙」改為「慊」,移在第二節「則何益矣」句下。二節「此謂誠於中,形於外」句,移在四節「心廣體胖」下。 【宣聖講義】 此章言誠意,以「毋自欺」一語蔽之,言人之誠意須不生妄念、不作妄想,即毋自欺是也。 人之耳目口節為情慾所寄,一役於視聽玩好聲色,而外物遂移其中。中移則心失其正,皆由於不能明知情慾之害於正、物之易蔽其聰。故誠意之先,必致知格物。物格而知致,則意可誠矣! 人溺於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惡之、好之,情所見也。惡臭、好色,物也。物慾蔽於前,情動於內,而其意不得而誠矣! 自欺,非徒謂欺詐也。謂挾物慾以欺侮正氣。情充而性約,妄長而真漓。欺,即妄也。 真存,則正氣弗失,而意無不誠矣!「誠」字,即《中庸》「誠明至誠」之「誠」。亦即真意盎然,充塞四體之謂。然此境界,絕非役於耳目、逐於情慾、蔽於物者可為也。 故自格物至誠意,純是一貫工夫。即由誠意以至正心修身,莫非徹始徹終,徹內徹外境界。 「如惡」二句,僅舉一例以見毋自欺。要如此做去,然後正不失,真不漓,意可誠矣!其要,在慎獨一語。慎獨又見於《中庸》,其意義同,皆為葆真存正以契於神,不愧怍於天為旨歸也。此中精義至深,須深參新教教義、人神靈真各節,而後可知慎獨之切要也。 「小人」一節,譬人之妄者而失其真。見君子則愧怍而無以自立,為其不能慎獨也。此之謂「自慊」。「慊」,不足也。自慊,言其內行有虧,而正氣不足也。內不足,而外自慚。故如見其肺肝也。人之正氣賴以存於天地,所謂至大至剛者也。非養之有素,葆之無虧,則與形俱損,不可復矣!故善道之士,先注意焉! 小人為惡,何以見君子而自揜?即由於正氣日損,外不能與正者並,而於不知不覺之間愧怍生焉!非故為之也。人之將死,悔其惡行,而涕泗愧悔,不克自己。皆以正氣之牿亡,不復能對神明,其理亦同。故學者為誠意工夫,必自葆其正氣始。「慎獨」句重述之,足見其重要矣! 慎獨為葆真第一件事。不愧屋漏、無衾影,皆慎獨也。下引曾語,申明慎獨之戒,即《中庸》「戒慎恐懼」、「莫顯、莫見」之意。《詩》所謂「相在爾室」,皆勉人慎獨者也。此節為神人感通至理,尚須詳示以明聖人教人之意。俟後再說。 「富潤」節,即言能誠意而葆真者,內自充而外亦見。故曰:「誠於中,形於外。」而末,結明本章之意,以君子必誠其意為教,不啻反覆叮嚀之也。此節言能誠者之效,與上節言不誠者之效互相參看,以明誠意之要。 此章釋誠意,而申明學者下手處。為大學最重要工夫。蓋「學」,為成道也。欲明道,必自誠意始。如人之生也,受天地之中以立命,即吾身浩然之氣也。 氣為身之主、形之官,無損無晦,則百骸皆適;自充自明,則一靈不昧。以應事則為智慧,以持躬則為精神。上以接乎天神,下以應乎萬物,皆此氣為之帥也。修養者,修養此氣;練礪者,練礪此氣。簡言之,謂之真。於物驗之,屬之意。居中而不動,充體而不息。是謂道之所存,靈之所憑,而不可忽者也。 故儒家言道,必自誠意始。《中庸》一書,於誠字最詳。其所誠者,意也。道家煉氣。氣亦意也。佛家真如三昧,皆指此也。故誠意為致道首功,而在正心之前也。 【宗聖講述】 參以夫子命,將格致至誠意真義,再為詳講,以明大學始教,為入聖初基。參不敏,陋聞譾識,何足以彰聖旨!惟將平昔受諸夫子者,列舉於後,資考證焉! 昔者夫子以堯舜之道、文武之傳,纘其緒而授於弟子。以其易忘,乃命筆於書,而使諸人共肄之。參於是備聞大學之道焉! 大學始於己,終於人。為修習所規範,而授受所師承者也。明德至善,首於其心,繼於其身,終於其事。動靜作息,行藏出入,莫不該於此道,而范於此經。於此見聖教之真,儒學之本。而經中雖若次第分編,其實無殊一貫。故綱目不宜故判,章節毋庸強畫。後人未明此意,各為意斷,紛紜其語,無當於旨。 即如修身雖重,已見《中庸》九經首述,足明聖意。至此處親親為本,為明仁治,即《中庸》「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之義也。亦即《論語》「君子務本,本立道生。孝弟也者,為仁之本」之義也。不可疑其為「修身」二字。尤不可疑其改正之後,則輕視修身也。要知修身固重,而以道論,宜後於誠正格致;以德論,宜先有孝弟、親親。故以為本者,為仁治之本也。 大學四綱領不言仁,而「仁」字含其中。明德之則、親親之誼、新民之功,皆仁之用也。止至善者,仁之體也。儒教傳自堯舜,皆已君臨天下,故言明德,必以平治為極。而平治必先親親。此親親為自天子至庶民,皆其本也。 修身,自正心誠意,至於格致,皆由外而內,溯道之體。故格物為最初工夫。「格」字意義極深。夫子已訓之矣!以人生之初,與物俱生。物我同生息道中,而氣質各有所異。不明物則不明道;不明道則不明吾生。人以受天地之中而為性。性不明則無以返其始。故明物為明道;明道為明生;明生即明性也。 格也者,即明之也。知也者,即已明也。《禮經》曰:物至知知。亦即謂明物,循至明性。即格物致知之義也。「明則誠」,《中庸》已言之,「自明誠謂之教」,正謂格物以致知,致知以誠意。聖人述教,本於凡人,故以教言。而大學為言教者,故不及中庸自誠明之義。 夫明而後誠,《中庸》言之矣;格而後知,則在《大學》。格者必知;不知者,以未格也。故教必首格物。後人以物為性之害,而以為明性必去物。訓「格」為去,不知其義即含在「明」字中。蓋不明物,何以知物之害於性?又何以知去物之方哉?則去物亦因明物也,明物而明性。以道言、以體言,明物而明物之情,以遂其生。以德言、以用言也,故不言明而言格,以其先致至物而察之,物至而後知。故宋儒訓格為至,實不甚差,不過僅知至物之義,而不能盡悉格物之理。遂疑格物為多識鳥獸草木之名而已。使格物之學,而成博物之科。無怪乎道之不明也。故夫子深惜之! 以格物之功,超賢哲睿智之上,豈僅如識物之理,及明物之害而已哉?況下此者,不過引為博識之談,以矜於山海奇異之名目,而謂之極格物之事者哉?故聖人為教,言簡義精,不可徒以文字釋之。必知誠正工夫,端在格致為之本。若無精要,則何以置於誠正之前也?故儒教教人,首於格致。而格致為誠正用者,不在彼而在此也。 格物之極,明慧自充,天性常流,仁德無垠,此明德也。格物之至,情慾自節,真氣湛然,塞乎天地,此明道也。物格知至而後可語於誠。誠於心而後誠於身;誠於己而後誠於物。亦有始終本末之事焉。 誠意者,誠其最初之念也。最初一念,即喜怒哀樂之初發也。故念未誠,即為情慾所蔽。所謂妄念是也。妄念既生,則浩然之氣以損。故誠意為葆其真,全其性。夫子已示之矣! 氣之純者為純陽;性之初者為純善。故浩然之氣,至大至剛。一蒙物慾,則大者小,剛者弱矣!故夫子曰:「棖也欲,焉得剛?」即以其徇欲而損其真,逐物而長其妄。妄者為陰,陰多則陽減,惡多則善少。而全者以偏,充者以失,遂日流污下,不復返其本矣! 不誠之害如此,故經文言誠意,必先戒自欺。「自」字最要。自欺為自欺其心、自昧其知、自損其真、自其性,皆自侮也、自作孽也。欲毋自欺,必戒於欲。惡臭、好色,欲之見也,即自欺之所由來,而君子於此慎焉。故曰:「君子必慎其獨也。」 慎獨無非去欲,無非戒自欺也。以其「自」也,故曰「獨」。為自己一人,人不得而見焉!此最傷其真之時。如惡臭、好色,必起念於無人之時,無聞見之地。妄念所至,無所不為,而眾惡行皆成矣!溯其初也,皆緣「獨」時之一念也。以其屬於一念,故曰「獨」,謂其「微」也。誠意之道,必自此始。 由是言之,凡人之善惡,莫不由於一念。念善則行善;念惡則行惡。而念之初起,若能戒慎恐懼,如神臨質其上,鑒察其旁,則惡不生於意,而意始能誠。誠,則真氣不漓,天性不損,而為慈善之人矣!故修道人必先注意焉! 惟誠意是格致結果;格致是誠意基本。非誠意固不能葆其真性;而非格致不能致其誠敬。非不能也!不知其方也。故致誠之道,必先斯二者,即本章言誠意。而慎獨毋欺之訓,惡臭、好色之戒,皆格物以致知也。如人在平居時,存心省察,而明性情之別,物我之分,各有所生,各有其理。順之則成,逆之則殺。天不違道,道不違人,人不違物。物成則人成,人成則道成。故省察之間,物情皆得,天理同明,何患乎耳目之私,聲色之癖哉? 君子行乎天理,適乎物性。凡人物之情,人天之道,皆了然洞明,莫失其所,而後好惡可從於心,思念不悖於道。所謂明之至也,誠之極也。能如是,則上合天地,幽合鬼神,明合日月,無不一道以充其德,一德以致於道。而德不自德,道不自道,誠不自誠,斯所謂性之也者。其自道、自德、自誠,則所謂教之也者。教之為教,固不外是,而性之為性,亦不外是。故君子誠意,為成己也、成物也、成德也、成道也。由外推之,治平之功,由內反正,止定之境,何非一誠所致,又何非格致所成者哉? 故明道、明德,非二事也;格致、誠正,非二途也。茍盡在己,則天地同德;茍推及人,則好惡皆公。道無私道,故天地無私覆載,日月無私照臨,鬼神無私吉凶。以人言之,耳無私聞,目無私視,心無私念,意無私存。是則妄念已淨,一善獨存,唸唸同盡,善善同長,而止至善之功見矣! 執厥中,用其極,皆由此執之、用之也。故曰:誠者不慮而中,不思而得,無為而成。此道也,通各教而一者也,故學者必誠其意。 自格致至誠意,為內修功夫。若以宗教言,實教中最重教義。即新教德規及信戒律所言,無非此事。故學者欲明道、明德,必先於此用功。佛家之止觀定慧、道家之清無為,皆為誠意而言。儒家以一「誠」字,包舉各教無量教義。欲明其故,正可將各教規法引證,以明誠意之真義,道無二致,不相背也。 余昔得聞大道,明一貫之旨,而告弟子以忠恕之道,即由近易者喻之耳。忠恕不遠於道,即誠之方。忠者盡其在己,即執中、用極、止善也。恕者推己及人,即仁民愛物,盡性順生也。推而言之,誠之之義固廣,約而論之,則「忠恕」二字,亦足以入門。夫子嘗以「一」為貫澈全體工夫。一也、極也、中也、至善也,皆誠也。 儒者習於道,其言尚簡。故每約言之,即老子清淨無為、無名無功,皆為致其抱一之道,而即與誠意同一義也。佛者尚靜定、務觀察,明心見性,以塵根為蔽,以不生滅為真,皆誠意之旨也。然非明於塵根之蔽,何以能守心性之真?非達於清淨無為之旨,何以能存抱一之道?故格物致知,在誠意先,而欲誠其意,必自格致始也。 【宗主附註】宣聖以大學重在誠意,而誠意由於格致,其義至深。後儒多有未明。特命曾子再將格物至誠意次第工夫,詳細講明,以見儒教內修所重,正與道、佛相同。 【文中子疏述】通幸隨至聖時臨此壇,得聞至道。曾子復暢發格致誠正之旨,極精矣! 人或疑於「格」字之義,揣聖人之意。格者,近於平章,又若權度言也。權,以知輕重;度,以知長短;格,以知物之情性,其義一也。蓋物眾多矣!不得其情,則莫適其生;不明其性,則莫抉其蔽。聖人知人情易為物誘,而欲人無傷於物,不使明其然,則不能自致於誠。聖教自本立言故也。如人能明物之為物,則可毋以人役於物,亦無以人毒於物。而物自物,人自人,物成而人成,以致其並育之德,誠意之本,立於是矣! 道、佛二氏,言物之害至切,戒人去欲之律至嚴。而為常人言,不必求其理,但盡其事。故一切靜修工夫,類皆重在禁戒。儒者欲人自明之,且非徒為人言。故必求其理,而以格致為重也。然佛者所言,精深者亦嘗及其理,不止其事。而從事知之者,終亦明其理,此亦同也。如:戒殺為去貪,而殺之為罪,二氏甚詳之。其何以為罪,則非明理者不知。 儒者欲其先知而後習;二氏欲其先習而後知。似若不同,其實一也。以先後雖殊,成功一致。且為教因人而施,或詳或略,皆有其方。二氏最精之義,不以事拘其理,亦如儒教,至門弟子不能悟於理者,則亦有僅告其事。且夫子猶以「可使由,不可使知」為歎。則民智有高下,即教義不得不有淺深也。 要知格致為誠意也,誠固三教所同重者。致其誠之如何,雖或不同;及其誠也,無不同已。故儒者為學,當深求其旨。不可徒以文字訓詁為也。夫子曰:「予欲無言。」二氏亦有不言詮之教。則沾沾文字者,實不足以盡聖人之傳也。 【宗主疏述一】王先賢數言,足以明三教之同義。道家焚修,先須養氣潛神,而在於去欲,故重清淨。佛家安禪,先須調息,而在於絕六塵、六根之蔽。其義與儒家以格物致知為誠意之本,毋欺慎獨為誠意之方同也。 且以神道為下乘人說法亦皆同。如「其嚴」之戒、「自慊」之訓,無非以神司鑒察,不爽毫髮。《中庸》以微、顯、隱、見、戒慎、恐懼之語示人;以神之格思、誠之不可揜,皆為神道教人之本旨。 蓋人生以情慾並生而有萬物。身又有五官百體,皆易於致人不誠,而自喪其性真。非時時警惕,以盡其敬畏之懷,則善念無由生,妄念無由遏。故致誠必先敬畏,謂敬天畏神也。曾子平生得力敬畏,故有「啟手、啟足」之訓。 聖人居敬以致誠,皆為一般人言,故曰「自明誠,教之也。」聖人明於性道不因天神而自敬畏,即不因格致而自誠。故曰「性之也」。以既誠矣,則無不明也。學者以或未能明性道之真,必因天神而後能致其誠。故誠意之先,不得不以格致為教也。一至誠意,則人之道基已築,妄念日除,真體日充。外則聖賢之德,內則仙佛之功,皆始於「誠」之一字。亦如佛家以四禪為根本也。四禪已能誠矣!故由誠達於至誠,亦由四禪進於滅受想定,皆幾於太極。所謂三界之上,極樂淨土。儒者不過以「至誠」二字概之。《中庸》言誠之境界甚詳,俟他日再及。 此處以教言,由誠意而外推其德。故正心、修身、平治之事,以成德為志也。道由於德。道成,必德已成。故曰:「茍不至德,至道不凝焉。」至德即所以為至道。而《大學》之教終於成德。故《中庸》繼之以成道為教矣! 且誠者成也。儒家以誠為成人。故《中庸》有自成、成已、成仁、成物之訓。《禮經》有成身之語,皆謂誠也。非誠,則生不遂,真不葆,性不全。雖為人,而非完人;雖有身,而非全體。故以誠為成也。古文二字亦通用,如「人」、「仁」二字。「人」非「仁」不能全其為人;非「誠」不能為「成人」。故誠之可貴,而聖人視之為學道之本、作聖之基、成德之始。而全人生、順天性,以成仙成佛、為聖賢,皆於此一字卜之。能誠,則無德不成、無道不成;不誠,則人尚不得謂之全人,況有希於聖賢仙佛哉! 故於小人之不誠者,謂之「慊」。「慊」,缺也,與「歉」同,不足也,不完也。皆喻其不成人也。以其誠必由己,非人所為。故誠曰「自成」;慊曰「自慊」,皆操於己者。自慊即自欺,即自作孽。人而自作孽,尚何足道?故聖人於此再三警之也。 儒立教最古。尚無佛家因果報應等詞。然此章實含有因果之說。自欺者受自慊之訓,不誠於中,則見於外皆因果也。慎獨其嚴,皆教人慎勿念惡、慎無種因也。如念惡必受罰,如種因必受報。神固司其鑒察之權,而莫之逭也。故學者茍不自誠,豈僅不得謂之成人而已哉?真以日失,性以日漓,將永墮地獄,不可復為人矣! 甚矣!誠意之義,其重要有如此者,人可忽乎哉? 【宗主疏述二】誠意,「意」字不可視作意思、意識解。即先天之真,與生俱生之性所寄。故聖人重視之。 性以生情,故誠意須約其情。情慾皆是足以汩性,以後天恆易蔽先天之真故也。先天為真;後天為妄。順乎情,則趨於妄;反乎,性則即於真。聖人以妄釋自欺,而喻以惡惡、好好。即欲人去妄存真,抑情充性。人能抑卻一分情,減卻一分欲,即可全一分性,增一分真。故誠意只是去妄耳;去妄只是去欲耳。新教教綱去欲,即是誠意工夫,不可不知! 夫人既生有身,耳目口鼻之用,視聽言動之行,皆日與外物為緣。物慾相牽,情慾日甚,不知不覺,真日漓而妄日增。遂至墮落地獄,不能復拔。故學道者先避根塵之污,情慾之害,而後其真可葆而日充;其性可全而日復。此在道、佛各教累千萬言,戒之不盡。而聖人以「誠」字概之,復申以「毋自欺」三字。則語這已足,而意義無窮。學者可不深玩味之哉? 且「慎獨」之戒、「其嚴」之訓,皆以為「毋自欺」註腳。一若屋漏之下、衾影之間,設不慎之,必有奇禍者,實以真之可貴,性之易失。而身內外之賊防不勝防,不得不戰兢自持、戒慎自守。雖造次顛沛,不使稍有疏虞。然後可以全其至大至剛之氣,充為神、為天之體,以超於上界,躋於仙佛。 人固無殊於神,而靈時通於天。故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言人身之神已鑒察左右,不或一爽。此又儒教明言敬神之一端也。誠、敬原一事耳!《曲禮》首言毋不敬。程子以「主敬」為作聖工夫。皆以致其誠也。 蓋去欲為誠意工夫;主敬為去欲工夫。實以人惑於情慾,蔽其靈明。雖時能知誠之可貴,而苦無致其誠之方;雖時懍於自欺之可愧,而陷於無止其欺之術。故必習於戒慎、嚴於危微,而時自矜持,罔敢恣肆。此則主敬所由貴也。 敬者,敬於其心、敬於其事、敬於言語、敬於動靜。無時不敬、無地不敬。儼如對越上帝,昭格神明,而毫末必察、鉅細必思,以兢兢業業,自謹自警,斯乃敬之至者。敬於外而後誠於中。誠既至,則敬有不期然而然者。故聖人言誠於此,而禮則述之以敬。 宋儒能即此而悟主敬之功,其學力足多矣。吾教首重敬天,而戒律首戒不敬。莫非此義。亦莫非儒教之遺訓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謂修身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以上述正心修身 (今本)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謹按:今本列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身有所忿懥,「身」字讀心,現讀如字。 【宣聖講義】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以下無誤。「身」字無庸改「心」。以正心在誠意後,忘誠則心不正。心主知識思想,而為一身之主。內統於性,外見於情,其所關至大。凡人之善惡,皆判於心之思。心能正,則思無邪而身正矣!故正心為修身之本。 忿懥、恐懼、好樂、憂患,七情皆生於心,而非心之正。故言身不言心,以見情與性殊。情為形所主;心為氣之帥。各不同也。人若徇情而傾其心,是逐物也,是心為形役也。情慾既生於心,而身者情之所寄,故情可役身。心為性所寄,非身所可役。使必先正其心,而後情得其正;情得其正,而後身得其正。心正身修之義,即此謂也。 凡人生時,性隱而情顯,心微而身著。一屬天,一屬人;一屬氣,一屬形;一屬道,一合於物。君子則知之:順其性,遏其情;全其天,遂其人;致其道而明於物,充其氣而約其形。故心無偏私,神全而德成,道立而性全。皆由於誠意之功也。小人則否:貴形而輕氣,逐物而悖於道;徒知情慾為生,而忘其性天之本。此所以心不得其正也,由於意之不誠也。 故此章言身有七情,而致心於不正。心不正則身與俱傾,而生生之本失矣!《中庸》言中和之道,即以發而中節為則。中節則心不為情所移,而能就正於性。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位育之功皆由於誠正之道。故君子必自誠為學也。 夫物與人皆同生。一全、一偏,而性情以判。得性之正者,則德育及物;徇情之偏者,則物蔽其心。可不慎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皆情之偏者,而皆有生之不可免者。一不慎焉,心隨之而傾矣!心隨身傾,是身反為心之主,情反為性之帥。主奴互失,於道背甚。故徇情者,必戕其身,其心先賊也。故身安之道,先養其心,心安則身安矣!心失其宰,身為其命,小人無知,是自斃矣! 故老子曰:人之大患,在有其身。身果為患哉!心不自主而聽於情。情如水火,以焚溺其身,是以為患耳。人生不能免於情,而情不能徇,欲不可縱,使受之於心,然後身安焉!故心為君而形為役者,正道也。今人忽於此,往往以情慾之故,使心不得其正,心危矣!心危而身亦亡。故修身者,必自正心始。心正則身全。心不得其正,則身雖生,亦無所適從。 故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在」字作「存」字解。即「操則存,捨則亡」之義。不在,即亡也。心亡則形失其主。雖有耳目口舌,皆無所用之。 蓋人之所以靈者,以心靈耳!心存於性,氣充而神全,故靈。心靈則視聽聰明,智慧異常。心亡,何靈之有?視不見、聽不聞、食而不知味,所必至也。且所謂「不見」者,非不見也,見非所見也;「不聞」者,非不聞也,聞非所聞也;「不知味」者,非不知味也,所知非味也。蓋所見非心之正,則見者邪見;聞者非心之正,聞皆邪聞也;知者非心之正,知皆邪僻之味也。故不得謂之見、謂之聞、謂之知味也。心不得正,而五官百骸無不失其正用矣!如主亡而臣奴皆盡,欲生,可得乎? 夫心之正者:非禮勿視、非禮勿聞、非禮勿食。故無悖於道,而純合於仁。仁也、道也,皆心之正也。心一正則百骸五官舉隨之正矣!而奚有於邪僻之見聞也哉? 故修身之士必先正其心!余七十從心所欲,不踰矩者,以心之無邪也!無邪,則目可以視、耳可以聞、舌可以知味矣!否則,徒逐於物,鮮有不為所蔽矣!故君子必正其心。 【宗主附註】 此章聖人言之極明。而正心之道皆基於誠意。蓋意一誠,則妄念盡去,物蔽不生,智慧湛然,無障於耳目。而性之充實,德之宏大,皆於此見之。 在道、佛所習,其旨亦同。道祖所謂上德不德、大智若愚;佛祖所謂「智慧神通,發於禪定,如四十二章經中之得羅漢道已,乃可信汝意。即夫子之從心所欲也。以意誠心正,毫無妄念,所意所欲,無非純乎天理,故可信從之也。 若學者意未盡誠,心未盡正,妄念猶在,人欲猶存,萬不可因此一言,自信從其意欲,而致陷於地獄,不可復拔。慎之!慎之! 【又曰】正心為修身最要工夫。凡人學為聖賢,必先盡力於此。即親親新民,皆必先從此,始能隨事措施,無不合道。大而事天敬神,小而日用動作,外而事上、使人,內而持己立身,皆以此為本。 而儒教自始至終,不乎得力於格、致、誠、正四者。而四者又以誠、正為成功之基,而括之以一誠字。格物為誠,致知亦為誠。正心者,誠之見乎身也;誠意者,誠之藏於中也;格物者,格以達其誠;致知者,致以明於誠。故一誠之功,而本末精粗備焉!用之於事而事治;施之於人而人治;接之於物而物得其所。此由形而下言之也。以之為察則明慧;致之於神則靈通;反之於本,則永葆其真,此由形而上言之也。 故誠者,聖人之事也,而教人之所志也。誠而後,心無時不存,心斯正矣!心正則念無私起,意已誠矣!故曰:「欲正心,先誠意。」又曰:「意誠則心正也。」 心,只是一心。而「一」受之先天,謂之性。「一」則稟諸後天,謂之情。其實,即為太極生兩儀也。太極即心。心與情,即陰陽二氣。然性,雖亦氣也,只是先天之真。蓋兩儀未生之時,《中庸》所謂「未發之謂中」是也。中,即所謂受天地之中,皆指先天之真,皆指性也。以受之於天,故曰「天命之謂性」。人以性而合於天,故能時存其心,養其性者,乃能與天同德也。天且同德,人物焉悖?故誠者,乃能致位育之功,明悠久之效也。皆自誠意正心立其本耳! 此後則言身修事。心既正而性不失,人乃為成人,身乃為成身。故《禮》有誠身之語。誠者,自成也。故身成於誠,即身修在心正之謂也。所謂修身在正其心,前已盡之矣!此後則自修身,推而齊家、治國、平天下,只是推此誠而已。 【亞聖講述】 天下治亂,關乎教與政。教其本也,政其用也。故聖王先以教教民而民循之,不假刑而畏,不假令而從。以其范之者,在人心也。故治世先教,亂世教先亡。 今國中人心無依,奸宄以逞,巧詐以爭。自以為智,而犯上者多;自以為勇,而好亂者眾矣!是皆教之不存,而人心無所籓也。 戰國之時邪說橫流,僻行自興,人無是非,國無典型,岌岌之勢不可終日。要皆楊、墨之徒,假聖欺世,教自智,以天下為壑,而人隨以陷溺。余不敏,辯而正之,使人知周孔子之教、堯舜之道。雖功不見大,而教賴以立。由今言之,較彼時為尤甚。楊、墨雖詭以行,而猶假聖人以為言。今則非聖、無法者遍天下矣!教之不作,國奚以保?民奚以生? 故列聖憂之,降靈說道以啟諸子,而新教幸以立。蓋教之傳也久矣!唐虞之世,契為司徒,官則司之。夏、商及周,猶率舊章。孔子繼周公而聖,不在其位,教以師授,然猶僅及門弟子也。孔子既沒,諸弟子爭述其緒,漸推於眾,而教之規乃大具。故論儒教,必以孔子為宗也。 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二帝三王之遺,備諸一人。所謂集大成者也。其述教也,首於《大學》。《大學》、《中庸》固一篇而次第之,以傳者非一人,故分為二書。讀者不可不貫通之也。 《大學》之書,首言為「道」。即《中庸》「修道」之「道」也。「修道之謂教」一語,已舉包儒教之旨。故教者教以道,而修道即以修教也。大學之以道為教者,首曰「明明德」。道之體難見,其所見者德,即道之用也。終曰「止至善」,道之用已備,而進乎體。止至善即儒教獨一無二工夫,為修道之極則也。 明明德者,以德明而自明之。其理即本道以為修,而致道於實用。其事則自格物致知,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明德之事,而皆明德之所為也。故聖人於此言之最詳。而明明德雖由本及末,由內達外,似若別然不同,其實一以貫之。人或用之於身則身修;用之於家則家齊;用之於國與天下則治且平。不可執一而說也。故曰:「用之則行,捨之則藏。」余為之申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理一而事萬,用殊而本同。 君子不為器也。然其能致此者何也?蓋在於明乎道而習其旨也。所謂道旨者,則自格物至正心四者是也。由大學之道,以修其循道之教,皆莫不由此始。故曰為道之旨,或曰基焉。如木之本,水之源。由是而干於雲霄,放乎江海,無所慊也。 故修身以外之事,極其用;而正心以內之事,立其本也。格物以至正心,其次第若四,其工夫仍一,皆以為明道也。格物之義,夫子已言之,即如後人所釋亦甚明。蓋格物致知,皆為誠意也。誠其意者,誠其身也。不先格物,則身不得而誠。《中庸》曰:「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格致即為明善也。何以言之? 善是性所固有。為情所牽,物慾所蔽,則動於惡矣!惡者,只知逐物,而不知惡之為害。蓋以物交物者,焉有不為惡者乎?以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也。 故誠者必先思,思則善生。誠意,為省察其念,即思也。思則得之。得明善也,如有物焉。耳目之不得知其美好也,必由心加以思之,始知其善惡也。故思以明善惡,明以去欲,去以誠意,誠以正心,心正則知性矣!性存則明道矣!故曰:「養其心者,知其性矣!」又曰:「養心莫善於寡慾。其為人也寡慾,雖有不存焉者,寡矣!」皆謂誠正之道,在格物以致其知。 而修道之要在存心以養其性。《禮》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皆所以誠身也。」不過者,即格之功也。格而後明物之性,察善惡之辨,以成人之性,而推及成物之性。是即「不過」之謂也。不過乎物,而後物得其情;物得其情,而人致其誠。此仁人孝子,由格物以誠身之道也。 故格物者,使人明乎物以去其欲,盡其性以順其生。此仁人孝子所以合乎道,順乎天也。誠身而後能致其誠,上合於天神,下及於人物,無不得其所也。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位育者,即盡誠以致之也。中和者,即明道以順之也。格而後知,中而後和。故「和」者,即「不過」之謂也。中和,盡道之體用;不過,見道之本末。皆由格致以致之也。 誠意之與正心,一關省察,一關存養。只是為明性耳!明性即以明道;明道即以明天。天人之契,只在一誠。而誠能換天者,以其能明性道也。故曰:「知其性則知天也。」又曰:「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天且不遠,而況人乎?而況物乎?故誠正之道,即存養之事;存養之道,即事天之事;事天之道,即誠物之事。天人之相得,而道之用無量矣!此義與《中庸》至誠如神,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即一理也。 故聖人教人,必以格致誠正為其本。人之修道,亦必以格致誠正為其基也。此章與道、釋各教無異,而新教尤極明言之。學者不可不知! 【宗主疏述】聖人立言,含有二義:一為內,則誠正之事也;一為外,則仁民愛物之事也。而二者一以貫之,故言簡。如佛、道之教,亦含顯、密二義。顯者,可征諸事物;密者,深會於精神。故讀聖人經,須逐語仔細深思之、明辨之,而後篤行之。如是,可無背乎聖人之旨矣! 若徒知其粗而遺其精,察其外而忘其內,是一知半解。不足以知聖人,即不足以見道也。蓋聖人之言法乎道。道有體用、有動靜、有本末、精粗,如太極含二氣也。太極,者不可偏於陰陽;道者,不可失其體用。故言一事一物必合上下內外而察之。知上則下亦明;知內則外亦明。故宜舉形上之道、形下之器,以並辨之也。後人往往不明此旨。言上則遺下,言外則失內,不得貫通之。故道終不明。 道、佛則分別言之,故易知耳!世人疑儒教不講修持、不求證道,但言人事、言治平。實不知誠意正心之真義也! 誠正之事皆修持功夫,皆事天神、明因果、成真證道工夫。茍不徒以文字習之,而按所教以求意之誠、心之正,無時不如是,無事不如是,則成真證道之期不遠矣! 茍欲以教救世,必先明道,習於修持,以為成真證果地步。則誠正工夫,可不實踐之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謂齊其家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以上述修身齊家 (今本)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此謂身不修不以齊其家。 謹按:今本列傳之八章。「人之其所親愛」起,至「莫知其苗之碩」止,現移前格物致知章。本章自「堯舜帥天下」起至「未之有也」止,今本繫在後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 【宣聖講義】 此章因今本誤。系「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至「未之有也」,下接「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齊家之道,在先其身。即孟子所謂「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又:「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諸語之謂也。 蓋身者家之本。本不立則枝不榮。《中庸》順親之道、《禮經》孝子誠身,皆以先修身而後可言齊家也。一家之中有父子、昆弟、夫婦之倫;祖孫、叔侄、姊妹、妯娌之誼;尊卑之序、長幼之別;孝弟忠信禮讓慈愛之道,皆不可忽。推而及於僕役、奴婢,犬馬、賤物,皆各宜處之以禮,接之以誠,遇之以仁,待之以恕,使各得其所而自樂其樂,利其利。此則齊家之大要也。 由孝言之,敬宗尊祖,推而至於睦鄰;由弟由之,愛親敬,推而至於和悅戚里,亦皆齊家之事也。事無大小,人無親疏,物無愛僧,地無遠近,時無新舊,皆須制之以禮,衡之以情,而不失於正,不悖於理,則則善於齊家者也。 處常處變,或經或權,造次之頃,顛沛之際,臨難毋茍,見利毋私,皆齊家者不可不知。至以自厚其責,自薄其奉,和讓溫恭,淑慎嚴肅之度,不踰不失,皆得乎中。為長者則督,為幼者則率,上不自高,下不自侮。以謹以順,養其天和,以道為循,以德為則。而門中晏然,族戚無間,然後可以語於齊矣! 齊者,一也,整理之也,使無過不及,各得其所也。而皆在於身之修矣!故齊家之本,必先修身;孝弟之道,必先誠身。身有未修,則無以示人;身有不誠,則無以服人。不誠不修者,必遭六逆之禍,倫常以墜,道德以喪,何以語於齊哉? 堯舜之道本諸身,故能先齊其家而推及於天下。所謂老老幼幼,以運天下如反掌也。堯舜之道,不悖於仁。故瞽瞍底豫,像亦感格。此即身修家齊之驗也。身能誠矣,則人自從,不待令也,故民從之。 而桀、紂之君,反堯、舜所行,以暴虐於民,而天下亦化之,皆自身作則之效也。身仁而人從仁;身暴而人從暴。故欲齊其家者,可不先修其身乎?若反其道,則雖以刑威之,不從矣!故不能修身者,不可齊其家也。 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是修身以誠,而望人服也;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是反其身無過,而督人以從也。即恕也,亦即仁道也。善學者當知所勉焉! 又曰:齊家之道,本諸修身。前已示之矣!惟儒教自修身至治國平天下,皆本誠正工夫。推而致於實用,為完成明明德之功。其在位者,則由教而措之政;其無位者,則以行其教。二者,以地位言雖不同;以教之本旨言,一也。堯、舜、文、武,皆君天下,以教布政,功業昭炳;後之聖賢或出或處,功業雖不必同,而學業不可不造其極。平居講學論道,為措之於用也。茍得其位,自無不理;即退而司教,其明明德之旨趣,亦與在位無殊。故教之所以備也。 君子既由誠正修其身矣。身生於世,不得離世以為學業,不得避世而輕事功。內外本為一致,體用不可偏廢。如天之不息,日月之不偏照,而後成其全德也。故為誠正修身者,有所用也。將以體天之覆、地之載、日月之明,無不偏也;將以守道之體,宏道之用,以全為道之道也。將以仁民也;將以愛物也;將以盡己之性,以盡人與物之性也;將以達生化之源,明造化之本也。故措之於人則人悅,施之於物則物平。以事天地則合其德,以質鬼神則通其神。而其德乃日明,道乃曰大也。 故君子居則致其誠正,出則建其事功。而事功之始,即教化也、政令也。政教之始,即家也、國也。教而化之,政而令之,皆本夫道而成夫德者也。教政之用於家,即所謂齊家;用之於國,即所謂治國;用之於天下,即所謂平天下也。 故此處言齊也、治也、平也,皆合政教而言之也。家亦有政矣。吾於《論語》已言之,不必視「為政」為作官,而泥其義也。故齊家、治國、平天下,其道一也。其措施雖有大小、遠近之殊,其本諸身、征諸民,而致其道、立其德,無不同也。 故此章言齊家,即實用教政之事。非教無以化之,非政無以令之。而化之、令之,使其必從、必信者,必自身為之則也。故自本章起,皆言致用之道,非徒言齊也、治也、平也。蓋在內者,己以實學致其誠正;在外者尤必以實行致其事功,然後明明德之功成矣!後人不明此義,以為空言教攻,而侈談治平。又將誠正以前工夫,看作說理而非實學,皆誤也! 要知自格致至治平,一以貫之,莫非致道以明德也,莫非成人之行也,莫非存真養性以成神,明德達道以作聖也。故學者不可不深思之也!齊家既與治平之道同,則凡為家之教之政,皆以為國、為天下,推其道而致效也。故修身者,必先以己化、以己令,而後化人無不從,令人無不服矣!若堯舜之天下,皆從堯舜之教政而化矣。桀紂之天下亦然。其效之能如斯者,亦猶置竿日中,竿正則影正,竿斜則影斜矣。 大學為學,為傳聖人之教與政也。故自修之與治人同重也。然儒者非急事功也。順道之用,全天之德也。後人不明此理,乃謂偏重事功,致治平先失其本,而霸術之說盛矣!蓋無誠正之功、修身之道,而欲民從其教、國從其令,遂不得不假智巧。以法令為本,刑罰為威,教民於偽,而世俗以偷。故霸者興而王道亡;政刑嚴而禮教廢。此世之不可復治也。 王者之治,先教而後政,先誠正而後修齊。故本固而枝榮,源遠而流長。雖若迂迴,其實為治之正者,以合乎天,順乎道,明明德者也。故二帝三王之世,民人皆熙熙以安、以生。而後此之國即或幸而治,亦力折之使屈。所謂一以德而心悅服,一以力而民強從之也。吾教以教為主,宜先申明此義。無論出處,無判家國,皆以誠正立其本,而後可言修齊治平以達其用也。 又曰:大學言明德必以及於天下,始為明德之最明者。人生而受天地之中以為性命,與物同也。物生雖受各偏,亦如人之賢愚不一,而其生無以異也。故人為盡其性之德,必推而及於人物。人物以吾之德以遂其生成,吾以性之德合天地之德,以生成人物,始謂之全德。德全而後謂之明德極。蓋與天地同也。 德因於性。德之未全,性之未全也,生之過也,是為背天,是為背道。故聖人欲成其德,必使天下人物,無不得其養而順其性。而皆得其養、順其性、遂其生者,皆吾德之所成,皆聖人法天之行,順性之道,非外也,非有所為也,非貪夫名利而為之也。故聖人與天下人物,無日不同為生;而天下人之待聖人以生,亦無時可失其所依,如天之覆、地之載也。 國積而成天下,人物雖眾,而聖人視之一人也。蓋推其性之德,則無不盡也。堯舜有天下者,治天下如是;伊周未有天下,教天下者如是。故皆聖人也,皆明明德者也。 自齊家至治平,事無二致。但推其性之德而已。故平猶治也;治猶齊也;齊猶修也。設天下之外尚有人物者,聖人平治之,仍如其修身也。故論治平之道,無他!推其修齊之功而已。修齊事簡,治平事眾。然簡與眾,非性之別,乃情之殊;非生之不同,乃養之有異。 一身亦然也:耳目之官、手足之體、臟腑之內、皮膚之外,各不同也,而其生無不同也。人能善其視聽,耳目得其養矣!量其作息,手足安其生矣!內而順臟腑之氣,外而適皮膚之真,無不獲其所矣!是一身治矣!身治,則吾生已遂,而吾神以全。 推而國也、家也、天下也,何莫非如治吾身者以治之乎?故曰平治修齊一也。茍修其身而無害者,則齊其家無害矣!茍齊其家無害者,則治國平天下無害矣!是在推其所為而已耳! 【宗主附註】凡聖人所示皆本於道。如道、佛所教正同。道、佛先成道而後度人。儒教先誠身而後治世。其理一也。若重事功而輕誠正,此後儒雜霸之學。不可不知也! 又曰:宣聖此訓,略說修齊治平大意。其義極精,而其要則在「推」之一字。自來孟子最能繼述夫子之教。故其言曰:「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推其所為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云云。雖系箴齊王之失,實足為大學修齊治平各章註腳。 蓋聖人之於人類也,其能使人物皆被其德、感其化,而懷其仁者,並非如戰國策士之巿義也。皆由本其天性之德而推之,以為人物謀福利耳!故其功不自居,名不自大,而德彌天下,功並覆載也。 聖人言平天下必先治國,言治國必先齊家,言齊家必先修身。以身為其本也。修身為齊家之本,亦即治平之本。推其所以修身之道,於家則齊,國則治,天下則平。道只一耳!故言治必先推本修身,政也,教也。身不正則政令不行,教化不從。身正而後政舉教行也。故本章言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皆必以身為則,始可言教與政。今人昧於此義,輒以政之不行,教之不從為人之過。而不知本之不立,何以使枝葉之榮哉?故聖人特欲人之注意於修身也。 茍能修其身矣,則將不教而化,不政而令。無形之德,勝於有形之文言也。況更教之切而令之嚴者乎?此聖人為治,有異於常,而其效非後世可及矣! 夫修身之道,先在正心、誠意。心正、意誠,所思所為純乎天性,乃能使人悅服敬信而毋違。由於所令無非人情之平,天道之公。公且平,則無不安其生,樂其業。所謂各得其所是也。人人各得其所,天下安有不治平者乎?故聖人重在先修其身,而後就其性之德、天之理,以推及於天下。由近而遠,由親而疏,推之無垠,而德之大無量。此即明明德之功也。 推,只在將一「恕」字做到。恕者,以己度人之謂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則人之所欲,勿奪之為己。此恕道也。故曰: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不恕者,謂不能推己之好惡也。藏乎身者,指己之好惡,即心之所存,生之德、性之理皆是也。不能恕者,是不能盡人之性,得人之情。不盡人之性、得人之情,而欲人之喻我之性、之情,得乎?故聖人為教為政,皆先恕道。恕,即推也! 【宗聖講述】儒教大學言教,要分別學與教。學,就學者立說;教,就治事立說。學,為學成致用,故先求己。教,為立已達人,故先身而家、而國、而天下。學,本於誠正格致;教,本於身。教雖推乃天下,必自身始。故曰:齊家之道,先修其身。學為致身於誠正,而推本於格致。故曰:正心誠意,先在格致。 蓋由身而內,為學之次第。由身而外,為教之遠近。非近毋以致遠也。如身者,一家之本,為至近切者;家者,一國之本,為身之至近切者。國為天下之本,亦如家之與國、身之與家也。為教必先其本而重所近。本立則枝茂,近服則遠從。非如是教之,功不廣也。故治平必先修齊,而修身以內之事則略異。 蓋身之修在心正,言修身之道也;心正在意誠,言正心之道也;意誠在格致,言誠意之道。皆為學之次第也。不可謂之物為知本、知為意先、意為心本也。蓋此所重在學,學求其方。彼所重在教,教論其事。而不可視為一事也。 但聖人為教。學,即以為教也。非學無以為教,非教無以成學。亦可以一貫之。如格物至修身,雖述為學工夫,即將以此學得工夫,致於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用。而齊治平之道,無非由於格致誠正而來,故人不可歧視也。要之學也、教也,皆所以為道也。所以治聖人相傳之道也,重在格致誠正修齊治平八字。 蓋此八字見其工夫各有先後,各有大小。如誠字,包舉學者一生應用工夫。其致誠之方、立誠之道,誠己也、誠物也。雖歷數之不盡,而為誠者必先格致,其它亦然。修身至平天下,可有其教,不必盡其事。而修身以至格物,則不可不全致之實行。此亦不可不知者也。 蓋為學僅盡在己,而不待於人;為教,則人己相須以成者也。故言大學,必先明此理。否則以誠正視治平,則將畏難而無所成;以治平視誠正,則將逐名而忘其實。教以宏道,學以明道。宏道者其功大,明道者其功實。要不可誤釋之也。 為學者,當知身以內不可不成,身以外不可不備。如聖人不必皆為天子。即為教,亦不必一時即傳於天下。而其誠正格致功夫,則無須臾失之矣!聖人言教,兼及於政。上已言之矣!如齊家,一家之教之政,皆在齊字中。治平亦然。即後各節目中所述,均並舉政教。且治平尤以言政為多。蓋教亦政,政即教。在聖人視為一致,無他道也!教者,使之覺;政者,令之從。而以化行民服為重。故不可視政教為二道也。 又此篇系述聖人教人為學之書。修身也、齊家也、治國平天下也,皆教以致其用,學以廣其教也。如治國平天下,不必有國與天下也,不必在其位也。而治平之道,則不可不知,不可不習。且在位言政,教在政中;在野言教,政在教中。觀夫子與二三子論政諸問答語,可知聖人之教矣!或者但謂聖人不在位則不及政者,以當時之官令言也,故有思不出位之訓。蓋非指學也。 如在下位而僭論上之政令,或干犯君上,而自以政令強人以從,則犯上作亂者矣。得謂之知政乎?故聖人但論為政之道,與夫治平之方而已,非謂干政也。《論語》謀政者干政也。不可不知!古者聖主詢於芻蕘,國之賢者,皆得以其所學貢之君上。何有不論政之語? 即夫子謂仲弓可使南面,亦以其才學,明於治不之道矣!設後世儒者,將謂之為犯忌甚矣,而不知夫子雖為此言,原為大公無私。初非使弟子覬覦神器也。故坐而論政,為平居之教學,使出而執政,則致治平反掌耳!若所學不逮,一旦從政,未能操刀而使之割之喻也。焉有不敗者乎? 故聖人為教也,至廣大而盡精微,立高明而道中庸。精粗本末,無不備具。此所以成聖人之教之大,而見道之用之廣也。 【亞聖講述】夫子講齊家在修身一章,以家齊由於一家之人,各能自修其身,則各安其居,各得其所,而無不和不睦之事矣! 惟齊家者,不只為一家也。家者,身之所托;國者,家之所寄。故齊家必及治國也。治國與齊家原本連貫而言。故本章先以堯舜之仁,能使人從以仁;桀紂之暴,亦能使人從以暴。可見一身之所繫大矣! 身之修者,天下尚從其化,而況一家之親者近者乎!故本章言齊家,全重在修身。亦如前章言修身,全重在正心誠意也。能誠正者,上可格於天神;下可化於萬物,而況身之五官百體,不能使之夷然自得而無所損乎?故身以誠正而後修;家以身修而後齊;國以家齊而後治。其道一也。 堯舜之仁,由於誠正;桀紂之暴,由於反誠正。而一身之故,遂致天下皆從而化之。則身之關於家國可知已!身若不能自修,而責家人之能從,是反其所好而令之也。反而令之,惡且不從,況善耶?以見君子齊家,必自修身始。且家雖非國與天下比,然已非一身也。上而父祖,中而昆弟,下而子孫,以至於夫婦、姊妹之儔、僕婢之類,其繁者,同族長幼姻戚男女,或眾或寡,決非一人可比。要皆使之無間,心悅誠服,以安以和,則必有道以致之矣。 所謂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皆重在自修其身以化之耳。本經自此後皆言教化。故教化必自家始。由近及遠,由親及疏,教之道也。所謂令及喻,皆指教也。人多不知此處為教言,而錯列前格物一段,遂使聖人重在以身作則,推其教化,由家而國而天下,以成其明明德之功、之旨,不可復明。斯可惜矣! 【宗主疏述】曾子講述之文,以聖人述教。自格致至治平,本系聯貫說去。為學者自初學至成功,明德明道本末功夫,皆盡於八條目。後人遂以為聖人教人,人人皆須治國平天下,豈非以官吏為志、帝王自居者乎?而不知聖人言教與學,皆以道為本,以天為則。 天無不覆,道無不生。故聖人於人、於物,無不欲成之。而治國平天下,皆所以成人成物,使各得其所,各遂其生也。《書》曰:「一夫不獲,時予之辜。天下饑,己饑之;天下溺,猶己溺之。」此皆聖人之所志,皆法乎天,本乎道之所為也。不必有國,而不能不為治國之學;不必有天下,而不能不求平天下之方。伊尹、周公之心,與湯、武一;益、稷之志,與堯、舜同。雖其位不同,其所學一也。故孟子有「禹、稷、堯、舜,易地皆然」之言也。於此可見聖人所學之廣,亦可知所成之大。而所學、所成者,非聖人私之一人。聖人望人無不聖,故其為教,亦必與己所學、所成者同。此乃明明德之極則也。 夫聖人自修身而後齊家治國平天下,雖若有先後。其實言其方耳!致治之道耳!非若修身之於誠正格致也。蓋齊家而後國治,治國而後天下平。系指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非身已修則家無由齊;非國己治則天下無由平。此就本末言,而以事理衡之也。但為學者則不得以此為次第也。如既修其身,則須學齊家之道;既齊家矣,則可以學治平之道。然不得謂家尚未齊,不得學治國;國尚未治,不得學平天下也。 蓋能知修身之道,則齊家易矣!能知齊家之道,則治國易矣!能知治國之道,則平天下易矣!其本既立故也。若曰吾未嘗治國,不可語於治天下也,遂不復志而學之,則背聖人之教也。故曾子有分學與教之論也。蓋修身以內,但就為學言;修身以外,則就為教言。故其先後雖分,究不可不明聖人設教初旨也。 修身以內,正心必先誠意,誠意必先致知,致知必先格物。先後不可差也。修身以外,能齊家者即能治國,即能平天下。以事之本末言,則不可捨本逐末;以為學言,則齊家治國平天下,皆一以致之。不必待先成於此,而後學於彼。如以此先後為學,則不在位者,不必為治平之學,而平居者不得論家國之政,豈有是哉?故曰以言教也。教者舉政而言,故為教者必由家而國,不可躐也。亦如誠正必自格致始也。 再由學言之!至誠正身修,其大本己立。如是以之治事,事無不理。故齊家則家齊;治國則國治;平天下則天下平。蓋為宏其用而已,不限於其事也。故君子在位則為堯、舜;在野則為伊、孔,不必事功同也。其能致治平之效,亦不必以政令也。教行而天下化,是即平天下之功。故聖人無不有明德之全,無不合天地、齊日月者也。皆因其有誠正工夫,身修無虧,道全、德全,而足以致之也。 即如道、佛二宗之教,亦以成道之後,而普度世人,欲人成仙佛,共登極樂者。其旨亦同。蓋己即成道,則遇事皆隨措而無不宜。其成功至易,以其本立故也。為學者,無論志為仙佛、為聖賢,必先立己之本,而致身成道。然後用世可以致治平;為教可以化草木,無所往而不見其德。此所謂明明德之極則也。故曰皆自明也。非自明德,何以明於天下?非自成道,何以使道行於天下?故各教皆以修持成道為急務。而儒教必以誠正修身為本基也。 自齊家以後,皆須措其用於事。故述之較詳。非如修身以內,為事之簡也。修身以內事,自秦、漢以來,儒者多不能習之,使道、佛潛修之說勝。而修身以外事,道、佛二家之徒多不講求。遂指為儒者所習。皆失之也! 蓋道無不包舉內外。內功、外行,缺一,不得為道之全。如天之春冬、日之晝夜,皆相須而成者。為教而僅用其一,是偏其德也。皆後人誤解聖人之旨也。新教力矯此弊,內外俱重。尤以誠正為本,此義直貫天地古今。為至道、為極德。雖有聖人再起,亦不得廢之矣。 再,曾子雖言分教與學,然仍是一貫。不可誤為兩截。要知皆教也,皆學也。不過一以學言,一以教言。其先後次第始易明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謂治國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利,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以上述齊家治國 (今本)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一家興,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故治國在齊其家。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 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 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謹按:今本列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自「堯舜帥天下」起,至「未之有也」止,現移前修身齊家章。又詩雲上「故治國在齊其家」句,現刪。一家節「戾」改「利」,理由見後。 【宣聖講義】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一節,仍舊!中一節已改正,移於前章。「故治國在齊其家」,系重出。可刪!下即引詩三,仍原本。至「此謂治國在齊其家」止,為一章。 此章系述治國之要。欲治其國,先齊其家。家齊而後可以治國;家不齊,則不可治國。其理,以國之本在家。本立而道生也。故本章先言齊家之效及於國者。國與家比,國大家小。然積家而成國。家皆齊矣,國焉有不治者乎?且此處非僅言治法。蓋重在教!教固,並及於政。然必先理而後事。 以理言之,教之能行於其家,方可化於其國。若家猶未服,奚以使國人從耶?故治國必先齊家。即以事言之,家為國本,家之為教也易,其政也簡,其人親,其物近,情易通也,性易盡也。故必先之。先家而齊矣,而後推之於國,亦如推修身之道以齊家者然。先近而遠,由易而難,事半而功倍也。況家齊而人皆法之,取譬於家,人皆有其家,人皆以自齊其家,國無不齊家矣!舉國皆能齊其家,則國何有於治平乎? 然國雖如家,而猶有異者焉!故齊家者,猶未可謂之治國也。必也推其齊家之道,以治國耳。此君子必推其所為焉!本章首稱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即所謂立本者也。次言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即所謂以家為人傚法者也。下言孝者三語,即所謂推齊家之道以治國者也。康誥諸語,皆述齊家之效足以治國之理也。 蓋齊家之道,必先以一身為則。身正則人自誠服,以盡己而修其身,以推己而及於人。忠恕之道已備,家自隨而齊。盡己以齊其家,推己以治其國,亦忠恕之行,而國焉有不治者乎?知此義,則知人心正如我心,人情可得,人性可盡,而教之必行,令之必從。不待先有其國,或先有其位,而後言治者也。 故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赤子者,盡己推己之謂也。不遠者,教必行,令必從之謂也。茍能如此,豈必有國有位,而後能言治乎哉?故曰:「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此言家為國人表式。「一人貪利,一國作亂」,此謂由己不謹,而國人相率為亂也。雖言齊家,仍不離修身。身可以為人法,則其家亦可以為國式也。再細求之,不獨一家也、一身也。即一言之微,猶可僨事,而一人之德即可定國。其相應有如此。故君子欲國之治,可不自修其身,齊其家乎? 身之於家、於國、於天下,皆以忠恕行之。則欲仁而仁,欲讓而讓。仁、讓由己,而國人從之俱化。此為善之效,有不期然而然者;反之,則以己之貪利,小人相效,而爭奪以起,一言害德,而人相率而背畔,為惡之效亦不期然而然矣! 故聖人為己,時自警惕,恐或動於惡而召覆亡。此堯舜之所以治也。小人不知天命,不能敬畏,逐物徇欲,妄作妄言,而致眾畔親離,家亡國滅。此桀紂之所以亂也。故治、亂之機,在己而不在人;在自立其德,而不在貪其利;在先示以仁讓,而不可妄言以惑眾也。 夫一人定國者,聖人而王者也。言足以為民法,行足以為民則,重仁讓、先禮教,利當前而不貪,欲在物而不蔽,兢兢自持,惟勤惟謹,而後人懷其德、化其教,政行而民安。雖與之天下,無不平矣,況一國乎?故君子為治,知高位之不易居,大權之不易握,身在民上,必自待以下,德為民望,必謹慎以審言察行,思治日亟,則不敢圖功;居位日久,則不敢貪利;明天之道也,順性命之正也。天無為而能恆久,不息之道也;性無物而自光明,不染之道也。惟能無為,始合天道;惟能光明,始順性命,皆自修身致其功也。 故君子以道為治,以天道為政,以性命為教。天從而民不違,性正而物皆順。此聖王之治也。不教而民勸,不令而服,況教之、令之者乎?故君子處萬事而無所容其心,平天下而無所用其智,垂供而治,不慮不思而無所遺,不貪利而得天下,不圖功而治其國。蓋能本乎天道,適乎人情之至者也。堯舜之謂也。故儒者為教亦同,勵己而化行,修身而教施,天下無不從其言,感其德。一言而為後世法,一行而為後世則。凡日月所照、霜露所墜,莫不尊親。不必有其土地,不必居其權位,而民奉之如神,敬之如天。蓋其德所致也,非竊名貪功者可語也。 故聖人為教,不強人以從,不嚴法以迫人,不誇以示人,不以外而忽內、末而忘本。皆順性之正,率天之道也。故其成功也,無功而功莫與大;無名而名無與齊;無利而天下皆利之;無為而無不為;無德而德自大;無道而無不適於道。教之極,化之至,無世界方域之殊,人民風俗之異,皆將崇而奉之,信而行之矣! 【又曰】自一家以推及一國,固如一身推及一家。惟國中政教極多,須使人人均能率從,故非以身作則不可。言之為效,不若行也。為國者必事事慎戒,處處謹循,以為眾法。蓋一人之邪,足以為國之亂;一人之正,足以致國之治。其影響至大,又非僅一人之得失、一家之禍福也。 故堯授舜位,而告之以天之歷數,在之躬,四海果窮,天祿永終。舜、禹皆亦然。皆誓於天以明其志,不敢少違其訓。其重天命,即重民命也。故克享天命,而四海永寧。聖人為君,未嘗敢肆其心,兢兢業業以持其躬,匪伊朝夕,靡有自逸,其治乃大,其明治平之道也。 蓋道者無不平,在上者必下其心,道乃不危。茍自以為君而虐其民,自失其德,而示民無德。是亂也。故治國之要,在以一人為天下責,不可以天下為一人責。堯舜之戒慎,非有所迫也,非為名也。以其道耳!合道則聖,背道則昏。桀紂之昏,以天下惟吾獨尊,惟所欲而莫予違,遂敢為暴虐,荼毒其民,而民欲與俱亡。故身殘國敗,而天命莫續也。 故君子為國,必自戒慎恐懼,有德以式於民,以契於天。即不在位,亦如是以為教。使遠近鹹服,莫不隨化。故身在家而教成於國也。身在家而教成於國者,無他!以其善推所為耳!人之性同秉於天,其德同。以吾德感,無有不同化者也。《書》曰:「如保赤子。」正以赤子全其性,德皆同也。人不失其赤子之心,即仁也。仁,性德之大者。推其仁,則國皆化而仁;推其恕,則國皆化而恕。茍推之無盡,化亦無盡矣! 故君子求諸己之所得,施於人無不應。故曰:雖不中,不遠矣!夫同化之效如此。君子不患無其位也。茍修其身以及其家,雖不出家而教日以遠,不必先求之人也。女子雖在家,而夙夜承父母之訓,其嫁也,自能善其生育也,亦以其教之化同。其所化者應也。君子雖不在位,教且行於全國;其仕也,自能善其政令也。豈必先政令而後可仕哉? 故君子為政,只在教中;而為教,只在推性之德耳!故治國在齊家;齊家在修身也。茍明此道,則修其身者,即為齊家治國者也。齊其家者,即為治國平天下者也。只在本吾性德,推吾仁恕。在家則教行,在位則治成,無往而不化,無往而不從。此君子之學本於己者也。 詩所云:宜其家人。宜其家人,已齊其家矣!故可教國人也。如桃之葉蓁蓁者,由於其花之灼灼。其華之灼灼者,由於其樹之夭夭。而樹夭、華灼、葉蓁者,其實未有不蕡者也。正謂人之能立其德者,其家人無不宜。家人宜者,其教自可及國人也。下之「宜兄宜弟」,及「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諸語,皆此義也。 人既宜兄宜弟,是家人無不宜矣!其可以教於國人者,即在此。其儀之不忒者,其教之可化於國,亦可知矣!蓋其家人如父子、兄弟,皆足以為法。而民亦從而法之矣!此即教之化及於國,而莫非由於身之德及於家人也。宜兄,謂善友;宜弟,謂善恭。父子、兄弟足法者,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無不可法也。此齊家之至,而即治國之所自也。 夭夭,指樹。此詩以桃之夭夭,比人之善修其身、立其德,而足以齊家以教國人。莫不由於本之先立耳!本立者,其枝榮、其華灼、其實蕡,其應必矣!人而能立其德,修其身,齊其家,教自化於國。其應亦如之。故曰治國在齊家。 【宗主附註】本章「貪利」,原誤為「貪戾」。宣聖以治平不能不謀人民福利,故後有生財大道,及以義為利之訓。然恐在上者,因爭貪一人之利,而忘大眾之福利,是必啟爭奪之禍而亂作矣。 故孟子以梁王尚利而告以其害。王好利,則以下者無不隨之利己而圖。而利有盡,欲無窮。此所以爭奪也。故曰:不奪不饜。既相奪矣,欲不為亂,得乎?此夫子所謂一人貪利,一國作亂者也。觀於今世,此語尤信。茍望無亂,必在上者不貪! 谢谢天机管理员,在下会慢慢体会之。 回复 4# 简能
谢谢无私奉献。不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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