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亞 发表于 2010-12-30 08:32:41

孟、京「卦氣」說初探 黎馨平

孟、京「卦氣」說初探

主題: 孟、京「卦氣」說初探
孟、京「卦氣」說初探
黎 馨 平

  「卦氣」說是兩漢易學的重要內容,「卦氣」說中「卦」是指六十四卦,「氣」是指天地間陰陽二氣的運行及其所形成的四季節氣。「卦氣」說是卦和曆法相結合的產物,表現為六十四卦和一年四季、十二個月、二十四節氣及七十二候的相配。「卦氣」說的內容包括八卦「卦氣」說、十二消息說、四正卦說和六日七分說等等。「卦氣」說淵源已久,但是直至西漢宣帝后,方因孟喜、京房等人倡導而興盛,並發展影響至東漢、魏晉及隋唐,後又得到清儒的集輯、整理與疏釋。
 
一 
  春秋至秦漢間,《易》學傳承不絕。《漢書·儒林傳》載:

  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 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裝。及秦禁學,而《易》為卜筮之書,獨不禁,故傳授者不絕也。漢興,田何以齊田徙杜陵,號杜田生。授東武王同子中,洛陽周王孫,丁寬,齊服生,皆著《易傳》數篇。同授淄川楊何,字叔元,元光中征為太中大夫。齊即墨成,至城陽相。廣川孟但,為太子門大夫。魯周霸,呂衡胡,臨淄主父偃,皆以易大官。要言易者本之田何。

  丁寬是田何的得意弟子,當他學成東歸時,田何感歎說「易以東矣。」丁寬「作易說三萬言,訓詁舉大誼而已」。丁寬傳易給田王孫,田王孫有三個弟子:施仇,孟喜,梁丘賀。宣帝時,孟喜起來自稱其師田王孫臨終傳授給他「易家候陰陽災變書」,但同門師友梁丘賀證為「詐言」,最終「上聞喜改師法,遂不用喜」。孟喜生前和焦延壽有交往,所以當孟喜死後,焦延壽的弟子京房「以為延壽易即孟氏學」,孟喜的弟子不肯承認。「至成帝時,劉向校書,考《易》說皆祖田何,楊叔元,丁將軍,大誼略同,唯京氏為異黨。焦延壽獨得隱士之說,不相與同。」儘管如此,田何一系確實有「以陰陽說易」的痕跡,關於這一點,劉大鈞先生在《「卦氣」溯源》一文中已作詳細說明:如田何弟子丁寬「從周王孫受古義」,在孟喜時代民間的高相以陰陽治易,「自言受於丁將軍」;此外,田何的另一弟子王同,也和陰陽說易有關,其弟子楊何,是太史公司馬談的老師,司馬談言談間頗重「陰陽」、「八位」、「四時」。故而,可能出於當時學派上的一些矛盾和分歧,《漢書》否認了田何一系「以陰陽災變說易」的內容,並進而以此區分田何一系和焦、京之別。?

?無獨有偶,宣帝時,任大司農的魏相也「采《易陰陽》與《明堂月令》奏之」。但對「易陰陽義」的重視,並非自孟喜、魏相起,易與陰陽的關係在武帝時已得到認同,《史記·太史公自序》載:「《易》著天地四時陰陽五行,故長於變。」孟、魏之說實有所本,且淵源頗久,從魏相采奏的《易陰陽》與《淮南子》及帛書周易的關聯,可見其一斑。?

  《漢書·魏相傳》載:?

  (魏相)又數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曰:……天地變化,必由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司下土。

  與此相似的內容可在《淮南子·天文訓》中見到:

    何謂五星?東方,木也。其帝太昊,其佐句芒,執規而治春。……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執衡而治夏。……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黃帝,其佐后土,執繩而治四方。……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牧,執矩而治秋。……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顓頊,其佐玄冥,執權而治冬。……其日壬癸。

  《淮南子·詮言訓》又載:?

    陽氣起於東北盡於西南。陰氣起於西南盡於東北。陰陽之始,皆調適相似,日長其類,以侵(漸)相遠,或熱焦沙,或寒凝冰。

而帛書《易之義》篇云:

    《易》曰:「履霜,堅冰至。」子曰:「孫從之謂也。歲之義,始於東北,成於西南。君子見始弗逆,順而保。」

  《漢書·藝文志》載有:《古五子》十八篇,《淮南道訓》兩篇。《古五子》十八篇,顏師古註:「自甲子至壬子,說易陰陽。」而《淮南道訓》兩篇,則是淮南王劉安聘請懂易者九人所作,又稱《淮南九師說》。《淮南子》中的易學內容當參考它而來。故而,魏相采奏的《易陰陽》很可能與《淮南道訓》兩篇及帛書《易》同屬一系。?

  可見,「以陰陽說易」 的著作在漢初就有,甚至追溯到戰國時代,「以陰陽說易」也較普遍。其中,值得關注的是陰陽家鄒衍。據《史記》載:

    (鄒衍)乃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

  司馬談《論六家要旨》評論陰陽家說: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張宴註:八位,八卦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節,就中氣也;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另,據《晉書·束晰傳》,晉代汲塚出土的戰國竹簡《易》,其中就有《易繇陰陽卦二篇》,而《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杜預補充說「別有《陰陽說》。」故劉大鈞先生指出,《莊子·天下》篇 「易以道陰陽」,恐非僅對今本《易傳》而言,當是對戰國時「以陰陽說易」此普遍風氣所作的總結。?

   「以陰陽說易」中的「陰陽」主要指陰陽消長之氣,它重視天道陰陽消息,並將《易》置於此種背景之下,表現為《易》與四時、八位、二十四節氣的搭配,這正是「卦氣」說。「卦氣」說淵源頗早,帛《易》和今本《易》中「卦氣」說的運用,更加證實了此點。帛易《要》篇云:

    《損》、《益》之道,不可不審察也,吉凶之門也。《益》之為卦也,春以授夏之時也,萬勿之所出也,長日之所至也,產之室也,故曰《益》。《損》者,秋以授冬之時也,萬勿之所老衰也,長夕之所至也,故曰產道窮焉而產道焉益。《益》之始也吉,亓冬也凶,《損》之始凶,亓冬也吉。《損》、《益》之道,足以觀天地之變,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於《損》、《益》之變者,不可動以憂患。

  《損》、《益》兩卦所以為「吉凶之門」,是因為《損》、《益》兩卦代表了一年四季中陰陽之氣的流變趨向。從八卦「卦氣」看:《益》卦上體為巽,下體為震,震為春分之卦,春分之時,晝夜相等,從春分以後,「陽氣勝則日修而夜短」,故「長日之所至也」。陽氣到夏至《離》卦所主之時達至頂點,萌生陰氣,「夏日至,陰乘陽,是以萬物就而死。」巽卦上體處立夏,尚未極盛,然而有趨向極盛的可能,故《要》篇云:「《益》之始也吉,其冬也凶。」《損》卦上體為艮,下體為兌,由兌卦所主秋分日起至艮卦之立春,冬至之前陰氣逐漸加重,黑夜變長,故「長夕之所至也」,冬至之後,陽氣萌發,「冬日至,則陽乘陰,是以萬物仰而生。」 故《要》篇云:《損》之始凶,其冬也吉。?

  又,從六日七分說看,《益》居正月立春「東風解凍」、「蟄蟲始振」之際,故「春以授夏之時也」。反之,《損》居七月立秋之交,「白露降」、「寒蟬鳴」、「天地始肅之際」,故「秋以授冬之時也」。?

  由此,《易傳·系辭》云:「《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易傳·雜卦》云:「《損》、《益》,盛衰之始也。」亦一目瞭然。另外,《序卦》云:「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損》、《益》、《夬》、《姤》清晰的勾勒陰陽消長的過程:秋分之後陽氣漸損,立春之後陽氣復甦(《損》),春分之後陽氣漸增(《益》),立夏之時陽氣幾乎達至頂點(《夬》),夏至之後盛極而衰(《姤》)。今本卦序可能由十二消息說和八卦卦氣說整合而成。《易傳》本於「卦氣」說,劉大鈞先生已作詳細考證,此處由《雜卦》、《序卦》更可見其確鑿。?

  但是,今本《易傳》並非僅局限於「卦氣」說,而是以其為背景,著重於六十四卦「一陰一陽之道」,並在其周流變化之中樹立「人道」 ,此所謂「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易傳》的此種思路正與帛本易傳相同,並對後來東漢易學家產生了很大影響。
 
二 

  產生於先秦時代的「卦氣」 說,昭、宣之後,由孟喜倡導,焦、京繼之,在西漢興起,並成為西漢易學的主要內容。?

  在「卦氣」說上,孟、焦、京三人一脈相承,他們以古法「卦氣」說為基礎,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為對卦和日數相配的調整。其中,四正卦由專主四方之氣到納入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體現了焦、京為了滿足占驗之法的需要,對「卦氣」說的體系化。 ?

  僧一行《六卦議》引孟喜「卦氣」說云:

    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策,九六七八,是為三十。而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變,十有二變而歲復初。

  孟喜以一月三十日,每月五卦六候,故每卦值六日。?

  《漢書·京房傳》載:

    京房字君明,東郡頓丘人也。治《易》,事梁人焦延壽。…… (焦延壽)其說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房用之尤精。?

    孟康注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卦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離》《兌》《坎》為方伯監司之官。所以用《震》《離》《兌》《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時各專王之氣。各卦主時,其占法各以其日觀其善惡也。

  《六卦議》又載:

    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離震兌,其用事自分至首,皆得八十分之七十三。頤、晉、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止於占災眚與吉凶善惡之事。……又京氏減去七十三分,為四正之候,其說不經,欲附會緯文七日來復而已。

  孟、焦皆以一卦值六日,六十卦值三百六十日。但孟氏僅將四正卦主四時之氣,不佔實日;焦氏則除此之外,還以四正卦值二至二分四日。到了京房,他以六十卦代表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故一卦主六又八十分之七日,即「六日七分」。而此六十卦中,頤(冬至前一卦)、晉(春分前一卦)、井(夏至前一卦)、大畜(秋分前一卦)四卦分別減去七十三分,各配與坎、震、離、兌,故四正卦值七十三分,而頤、晉、井、大畜四卦僅剩下五日十四分。?

  京房的六日七分法在「卦氣」說占驗中得到了具體應用,此占驗之法主要為以上《漢書·京房傳》提到的「以風雨寒溫為候」,這在《京氏易傳》和《易緯·稽覽圖》中有所體現,現略述其意如下。?

  以「寒溫為候」,其法為:將六十四卦分為三類:四時卦、十二辟卦和四十八雜卦。將十二辟卦和雜卦各分為兩類,每卦第三爻的陰陽屬性決定了該卦為陰卦還是陽卦,第三爻如為陽爻,則該卦為陽卦,若為陰爻,則該卦為陰卦。辟卦稱太陽、太陰,雜卦稱少陽、少陰。陽爻代表溫氣,陰爻代表寒氣。如果某卦上爻和第三爻陰陽屬性一致,則代表陽盛或陰盛的狀態,盛極必衰,故陽氣或陰氣必呈逐漸下降趨勢,只可稱「微溫」或「微寒」。如果某卦上爻和第三爻陰陽屬性不一致,說明第三爻陽氣或陰氣還有發展的前景,且勢頭甚猛,故稱「決溫」或「決寒」。故而,辟卦及雜卦均有四種寒溫情形。關於辟卦,清人張惠言《易緯略義》卷三由「六十卦侯」有所說明:

    春三月侯卦氣考,《泰》也,《大壯》也,《夬》也」,皆九三上六實氣決溫不至考,君不明之征……夏三月侯卦氣考,《乾》也,《夬》也,《遁》也,皆九三上九,實氣微溫而不至考,教令失中之征也……秋三月侯卦氣考,《否》也,《觀》也,《剝》也,皆六三上九實氣決寒而不至,當君倒賞之征……冬三月侯卦氣考,《坤》也,《復》,《臨》也,皆六三上六實氣微寒而不至考,君政荼緩之征也。

  又,《稽覽圖》載:

    太陰用事,如少陽卦之效也一辰,其陰效也盡日。太陽用事,而少陰卦之效也一辰,其陽也盡日。消息及四時卦,各盡其日。

  鄭玄注曰:

    太陰,謂消也,從否卦至臨,為太陰。雜卦九三,為少陽之效,雜卦九三,行於太陰之中,效微溫一辰,其餘皆當隨太陰為寒,其陰效也盡日,為雜卦六十(十,疑為衍文)三,行於太陰中,盡六日七分也。太陽,謂消息也,從泰卦至遁,為太陽。雜卦六三,行於太陽之中,效微寒一辰,其餘皆當隨太陽為溫效,盡六日七分。消息盡六日七分,四時盡七十三分。 ?

  由此可知:一月之中「寒溫」的趨勢由本月的十二消息卦第三爻預示出來,本月消息卦所值六日七分中氣候都須和此趨勢相應;本月之中的其它四卦,如與本月消息卦寒溫一致,則用事六日七分,如不一致,則每卦六日七分中須一個時辰和其第三爻所表示的「寒溫」之氣相應,其餘幾日均須和本月消息卦所符示的「寒溫」之氣一致。四時卦則七十三分與其所主之氣一致。符合以上情況即為「卦氣效」,否則就為「不效」。?

  以「風雨」為候,《稽覽圖》說:

    降陽為風,降陰為雨。……六日八十分之七而從,四時卦,十一辰而從。

  鄭玄注曰:

    上九用事,卦效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其不效也,後九十一日,降為災風。……上六用事,卦效後一百二十日,降為陰雨。(張惠言補充「其不效,亦後九十一日降為災雨也。)……六,以侯也,八十分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從得一卦。四時卦者,為四正卦,坎離震兌四時方伯之卦也。十一辰餘者,七十三分,而從者得一之卦也。

  可見,論「寒溫」從陰陽二氣上升的趨勢說,論「風雨」就從陰陽二氣下降的趨勢而言。從十二辟卦而言,「上九用事」指從乾至剝,為四月到九月間溫氣漸衰,寒氣漸長之時,為「陽氣下降」之趨勢。「上六用事」指從坤至夬,為十月到來年三月間寒氣漸衰,陽氣漸長之時,為「陰氣下降」之趨勢。前者卦效為「風」,後者卦效為「雨」,卦不效則為「災風」、「災雨」。辟卦及雜卦值日之時,各效六日七分,四時卦則效七十三分。?

  由以上佔驗之法可見,「卦氣」說占驗應用基於「卦體」對天地間陰陽氣運的符示。「卦氣」說的這一內涵,孟、京都進行了一定的思考。?

  孟喜以四正卦《震》、《離》、《坎》、《兌》主十二個月二十四節氣,他認為四卦的卦畫結構符示了天地間陰陽氣運的盛衰盈虛。《新唐書》卷二十七(志第十七上歷三上)一行《卦議》引孟氏章句說:

    坎震離兌,二十四節氣,次主一爻。其初則二至二分也。坎以陰包陽,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升而達,及於二月,凝固之氣消,坎運終焉。春分出於震,如據萬物之元,為主於內,則群陰化而從之。及於正南,而豐大之變窮,震功究焉。離以陽包陰,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積而未章,至於八月,文明之質衰,離運終焉。仲秋陰行於兌,始循萬物之末,為主於內,則群降而承之。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兌功究焉。

  京房對孟喜此種詮釋比較關注。僧一行抨擊京氏「減去七十三分,為四正之候,其說不經,欲附會緯文七日來復而已」。意指「卦氣」卦序中,冬至初《坎》卦用事七十三分,後公卦《中孚》用事六日七分,後辟卦《復》用事。從冬至《坎》卦到《復》卦,共歷七日,代表陽氣自冬至後歷「七日」來復。孟喜認為《坎》卦之時,微陽動於下,京房在此基礎上以《坎》經《中孚》到《復》卦,為一陽來復。這反映了京氏「卦氣」說與孟喜學說的關聯,《漢書·藝文志》載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亦可證京房與孟氏《易》的關係。
 
三 

  東漢時,古文經費氏《易》興起,費直以傳解經,頗重十翼之旨。「卦氣」說衍變為一種體例,為了圓潤地解釋經文,「卦氣」說往往被作為取「像」的一種方式。在東漢三大易家的易注中,對「卦氣」說的應用可謂不拘一格,實現了易道「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唯變所適」的精神。如,《復》:「七日來復。」《周易正義·序》引鄭玄說:

  故鄭康成引《易緯》之說,建戌之月,以陽氣既盡。建亥之月,純陰用事,至建子之月,陽氣始生,隔此純陰一卦,卦主六日七分,舉其成數言之而云「七日來復"。

  十二消息說中,《剝》戌月,《坤》亥月、《復》子月,《坤》卦純陰用事,主六日七分,以成數言之約七日。故從《剝》到《復》為陽氣「七日來復」。僧一行以京氏取《坎》、《中孚》至《復》為七日,鄭玄不取,而以十二消息卦「既主一月,又主六日七分」來說明。?

  故而,解經的需要,使得鄭玄、荀爽、虞翻融會「卦氣」說各體例。在此過程中,他們同時深切的了悟了「卦氣」說更深層次的內涵:六十四卦相融相攝,為一陰陽周流的體系。反言之,六十四卦無一不是陰陽流變、盈虛消長的產物。由此,西漢易家所強調的易卦對「陰陽之氣」的符示,已經轉化為注重易卦本身陰陽之變通,從而使「卦氣」說得以深化。?

  《蠱》上九「不事王候,高尚其事」 ,鄭玄注曰:

    上九艮爻,辰在戌,得乾氣,父老之象。

  「某爻得某卦氣」即:《乾》初九辰在子得坎氣;《乾》九二辰在寅得艮氣;《乾》九三辰在辰得巽氣;《乾》九四辰在午得離氣;《乾》九五辰在申得坤氣;《乾》上九辰在戌得乾氣。《坤》初六辰在未得坤氣;《坤》六二辰在酉得兌氣;《坤》六三辰在亥得乾氣;《坤》六四辰在醜得艮氣;《坤》六五辰在卯得震氣;《坤》上六辰在已得巽氣。其餘六十二卦各爻均與同位乾坤之爻同。鄭玄將其爻辰說和八卦「卦氣」說結合,使得三百八十四爻血脈相連。?

  荀注《姤·彖》:「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曰:

    謂乾成於巽而捨於離。坤出於離,與乾相遇,南方夏位,萬物章明也。《九家易》曰:謂起於子,運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於巳」。既成,轉捨於離,萬物皆盛大,坤從離出,與乾相遇,故言「天地相遇也」。

  荀氏以為,由十二消息說,從子至巳陽息而成《乾》,八卦「卦氣」說巳位為《巽》,午位為《離》。《乾》既成於巳《巽》,於先天八卦方位,又轉捨於離。《離》午《姤》一陰生,故《坤》出於《離》,與捨《乾》相遇,陰陽相遇,故「南方夏位,萬物章明。」?

  天地間陰陽流變,體現於乾坤之氣生生不息,接續不斷。正如荀注《乾·彖》「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所說,「乾起於坎而終於離,坤起於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 也,六位隨時而成乾。」易卦之陰陽周流,於《乾》、《坤》、《坎》、《離》相通處可見精神。?

  與鄭玄、荀爽相比,虞翻更加徹底的詮釋了六十四卦陰陽周流的內涵。他不僅借助「卦氣」說陰陽流轉之象詮釋卦爻辭及《易傳》,而且,他的這種詮釋本身就立足於動態的視角,顯示了虞氏妙契「卦氣」說之旨,可謂「精義入神以致用也」。 ?

  虞翻以月體陰陽消長盈虛的狀況詮釋八卦之象的產生,以示《易》道「陰陽消息之大要」。?

  《系辭上傳》「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虞氏註:

    謂日月懸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兌象見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滅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己,戊己土位,像見於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者」也。

    劉大鈞先生指出,按此段話之先後順序,繪出八卦,即成「先天八卦方位」。宋人備加推崇的 「先天八卦方位」實由來已久。「先天八卦方位」深契陰陽消長之旨,由此而觀荀氏 「乾成於巳,而捨於離」之意,更見通達矣!?

  虞氏亦重「九六相變」的十二消息說。《系辭下傳》:「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虞註:

    謂十二消息,九六相變。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故「變在其中矣」。

  故虞氏注《大過》九二「枯楊生稊」則曰:

    陽在二也,十二月時,周之二月,兌為雨澤,枯楊得澤復生。

  《大過》九二為陽爻,相當於乾九二爻,陽息至二為臨卦,為夏歷十二月,周歷二月。《臨》下體兌為雨澤,枯楊於二月春時,得雨澤故復生稊。依虞氏之意:乾坤陰陽消長,論其大體,為十二消息卦;分而散之,則成其餘五十二卦,三百一十二爻。?

  更具特色的是,虞氏在每卦「成既濟定」的變化中觀象釋辭,以動態的視角把握六十四卦,此在虞氏易中比比皆是,僅舉一例,以見一斑。?

  《恆·彖》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則天下化成。」虞釋為:

    動初成乾為天,至二離為目,至三坎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春夏為變,秋冬為化,變至二立夏,至三成兌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時變化而能久成」。為乾坤成物也。聖人謂乾,乾為道。初而已正,四五復位,成既濟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有兩離象,「重明麗正」,故化成天下。

  虞氏以為,六十四卦無一不因「乾坤」陰陽流變而「成物」,最終「成既濟定」 。故《乾·彖》「雲行雨施,品物流形」虞釋曰:

    已成既濟,上坎為雲,下坎為雨,故「雲行雨施」,乾以雲雨流坤之形,萬物化成,故曰「品物流形」 。

  此外,虞翻的「旁通」,「反象」等體例,也均不離陰陽流轉的背景,並以此內涵而展開。?

  在對六十四卦陰陽盈虛消長的理解中,體現了鄭、荀、虞三人深沉的人文理念,以及對《易傳》人文精神的契會。鄭氏取劉歆、班固以來的十二律相生說,以陰支逆配《坤》卦六爻,注重陰陽消長中的「樂」的精神。且觀鄭玄注《易》,據「禮」解之有二十九例,多近爻辭之意,當是鄭玄以為:卦爻辭之發和「禮」有關,即文王系卦爻辭時,就有依禮而述之意.故張惠言說:「馬於人事雜,鄭約之以《周禮》,此鄭所以精於馬也。」在對六十四卦陰陽流變的詮釋中,鄭玄體察到它和人文「禮樂」的某種關聯,可謂頗得《易傳》之精妙。而荀爽認為:「夫寒熱晦明,所以為歲;尊卑奢儉,所以為禮。故以晦明寒暑之氣,尊卑侈約之禮為其節也,《易》曰:天地節而四時成。」此與《易傳》所云:「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則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 ,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等有異曲同工之妙。顯示出他基本的人文信念:「禮」以天地陰陽消長之氣為重,並引申出尊卑位分。故而,荀爽以乾坤陰陽相交成泰,由泰之二、五爻易位引伸出陰陽流變最理想的狀態:既濟。而虞翻亦取荀爽乾二坤五之說,並系統的運用「之正說」,可見其與荀氏之意同矣!
 

maya 发表于 2011-1-12 15:56:03

  坎震離兌,二十四節氣,次主一爻。其初則二至二分也。坎以陰包陽,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升而達,及於二月,凝固之氣消,坎運終焉。春分出於震,如據萬物之元,為主於內,則群陰化而從之。及於正南,而豐大之變窮,震功究焉。離以陽包陰,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積而未章,至於八月,文明之質衰,離運終焉。仲秋陰行於兌,始循萬物之末,為主於內,則群降而承之。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兌功究焉。

里面的原理实在是混乱,也许有些不是露面的规则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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