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但因祸得福,从此受到国家的赡养,有不断的经济来源。正因为如此,在物质极其贫乏的年代,虽然重残,不能人事,却连续娶了五个老婆。
1) 郑姓未婚妻当即走人。
2)1960年23岁,厂方为其物色一沈姓女子配婚。沈氏女因厂方应允为己安排工作,故而愿嫁。共同生活2年。于1962年,终于无法忍受无性生活而离婚。---25岁运程。
3)1963年认识秦氏女并结婚,此女丙子生人(大一岁,水命),本有夫,看中命主之财故有此事发生。未几事发,秦氏女被沦重婚罪。
4)1964年再娶村女吕氏,吕氏肯嫁,理由同沈姓一样。沈氏丙戍生人。1967年沈氏妻引进人种,生出一个女儿。命主自然不乐意,此婚又告离。----31岁运程。
5)1971年,双目完全失明。屋漏偏逢连夜雨,煤厂突然倒闭。命主的经济补给自然没有着落。
于是,他再度沦为乞丐。
6)1972年,一个林姓睇相师看见肓人特别能博同情,搞到钱,于是教他摸骨,目的是赚取学费。
7)1975年,命主上京递诉苦状成功,国家恢复其补给。而且是大额补急,每月101元,到1983年时增到
260元,这在当时,相当于县长的工资。可能还要高,可能是市长级别。原来是双向补给:国家和当地{系统屏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