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先有兆!
提亲不成夜动杀机(来源:甘肃法制报 (记者 王芳 张嵘)甘肃天水在线网http://www.tianshui.com.cn/news/tianshui/2011052515455098737.htm)
2009年12月17日,罪犯吴艳荣随其父和媒人前去清水县白驼镇永安村其女友王某(被害人)家提亲。当日,因王某家的一只鸡无故而死,一个玻璃水杯炸裂,王某家人便认为婚事不吉利,遂拒绝提亲。次日,吴艳荣到王某家劝说未果,心生怨恨。当日23时许,在王某家留宿的吴艳荣捡起院内的一根铁棍,分别对王某及家人共4人的头部进行多次击打,致3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死亡,1人重伤。吴艳荣随后骑摩托车逃回自己家中,将作案情况告知其父母,并让其父亲给“110”打电话自首。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对罪犯吴艳荣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3起故意杀人案件开庭审理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罪犯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分别裁定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事先有兆 喃嘸阿隬陀彿! 大事先有兆
动则有吉凶 还真是的!!! 大事先有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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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则有吉凶 大事先有兆,动则有吉凶.确实! 我突然打碎一个盘子,结果就出现了男人不要我的事,当时我就发觉大事不妙,以为家母身体不好,会出什么事情,结果是自己出事情! 大事有先兆,就像下雨之前天必有阴云 这是对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确有此事。 那家人如果同意了提亲 可能不会发生那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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