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制下的婚俗
想必很多人都对凤求凰的故事极为熟知。然而它之所以成为一种美谈,是因为它的超越,——超越礼法和世俗的阻碍。它带给多少少男少女希望和向往,当他们无法冲破礼法社会的巨万事如意网束缚的时候,也算是一种慰藉。中国古代大户人家婚礼是甚为讲究的,所谓行“六礼”方可完婚。它的繁琐程度简直超出我们的想象。
纳采——也叫行聘,是婚礼中的首礼。男方具求婚礼品,送到女家,请求采择。在此之前,已由媒人撮合好了,只是行个程序,算是正式求婚。这种习惯在今天的城市生活当中已经消失殆尽了,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还是或多或少的保留了这种习惯。
问名——男方具庚柬帖,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时,送到女家。女方复以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的“回柬”。当然,这种习惯中包含了许多天命论等迷信的东西,经过近代文明的冲击和破坏,这种风俗在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了。
纳征——即纳聘之意,定婚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双方年龄、时机合宜成婚。男方便具礼品,到女方家告知,准备聘娶了。
请期——纳征后,女方没意见,男方选定吉日,写一迎亲帖,写明迎亲日、时,请求女方答应。女方回帖同意,即可进行最后一礼。
迎亲——即成婚礼。这天,男方到女家迎新娘过门,行交拜合卺礼。迎亲是这所有程序里面最重要的也当然要搞得最隆重了,一般都要热闹三天,总之这中间还有很多繁琐的细节。我觉得其实这种制度出了繁琐之外,倒是挺不错的,亲戚邻里之间也能加强一下相互之间的联系。在农村,这种形式依然多见,一般谁家结婚,整个村子都会热闹好几天,一派热烈融合的场面让每个人都心里满满的。
一般人家的婚礼因为条件的约束,可能在细节上与上面的内容存在差别,但基本的程序也是这样。
当我们去看的时候,这种婚俗不仅是风俗习惯这么简单。它里面有政治的因素在里面,一是等级,二是礼法。而且两者之间相辅相成。
古代人讲究门当户对,这里面就有等级的作用,不同等级的人婚姻是有限制的,而且这种限制是很难突破的。不管是上层进入下层还是下层企图挤进上层,都有可能被孤立和抛弃的危险。
这样一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顺利成章了。或许儿女可有有一定的选择权,但是不可能出了门当户对这个圈子,父母就像监督人一样把你监管在门当户对的范围内。
礼法是由官方制定的,这不仅是一种社会规范,也是稳定统治的需要。在古代,不按婚仪走,就会被礼法和舆论所不容。《礼记•内则》讲:“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把自由结婚的女子当做妾来对待,可见对自由成亲的女子多么严重的迫害。
重男轻女在我国古代如同人要呼吸空气一样自然,但是“妻”在古代是有地位的,她在家庭中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没有地位的是那些妾,古代男子可以有很多妾,所以按数量来说,古代大多数女子都是被迫害的对象,除非她有机会成为妻,才能摆脱凄苦的命运。不过一般来说,即便是妻,她也可能要失去男人的宠爱,她唯一难以动摇的是她在家庭中的地位。所以她们一般竭力在伦理上占据主权优势,她们维护礼法的权威,也是为了维护自身地位的需要。这样想来古代有很多凶狠的婆婆也就不奇怪了。
礼法制度下要求妇女三从四德,守节的重要性在古代是很重要的。守节好的妇女一般都是政府表彰的重点,特别突出的,政府还会给立贞洁牌坊。古代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要循礼法,一切便是好的了。
中国古代的礼法有一个发展的趋势,它成形于周,也成熟于周。春秋战国的时候遭到严重破坏,以至于那时的妇女甚至可以有自己的情人。后来又逐渐恢复和发展,但汉唐时期的妇女在婚姻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例如汉代寡妇可以改嫁。到了宋明理学建立后,这种礼法的约束便达到了巅峰,雍正甚至下诏谴责谴责孀妇殉情,嘲弄她们是不敢守节的胆小鬼。
总的来说,中国礼法下的婚俗,有着很浓的政治色彩,而不是风俗色彩。放在社会大背景下看起来总是别有一番因缘。 现在的婚礼也参杂了其他色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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