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起将禁止民政部门强制平坟
我国明年起将禁止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来源:新京报 | 2012-11-17 08:44:48 | 我来说两句已有0人参与下载新闻客户端
据新华社电 为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违规土葬可强执规定被删除
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修改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
(一)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
(二)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此前的规定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三)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税务机关按照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也进行了修改。
(四)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五)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决定自明年1月起实施
废止的5件行政法规分别是《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1951年4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82号发布)、《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3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年10月5日国务院批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1月6日国务院批准 )。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延伸报道:
据南都报道,明年1月1日起,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将不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坟。由于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与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相违背,近年来,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时屡屡引发公众反对。
民政部门强制平坟规定被删除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令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此前,这一条例为:“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新规定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部分,意味着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将不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毁。
对于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的治理是各地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南都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通常的做法是:给违规者一定期限责令改正,若无果则会以平坟的方式强制执行。但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与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相违背,近年来,民政部门强制平坟屡屡引发公众反对。
国务院早应该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的清理,违规土葬的强制执行规定删除了。千几百万年来人死不是“入土为安”要说污染不早就污染了……
合於民族國情,乃中國人民之幸!【入土為安】為家脈傳承之大禮。 河南搞的风声太大了,估计得罪了人。这次修改是一次象征性的进步。希望以后条例改为法律。
政策是好的,但就看下面怎么贯彻了
与传统文化相孛,早就应废除了。 老实说,有好也有不好~
中国人太多。解除这个,只怕偷葬乱葬将会更加多。难以管理。
如果不入土,以后中国就不会怎么出土文物了
入土為安,不赞同火化 入土為安,不赞同火化 风水学者应该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宣讲土葬之利与火葬之弊,赢得社会公众从道理上得以理解支持,实际上社会中许多人因道理茫然而态度不明确。个人家乡前几年也曾强制执行过死者全部火化的地方政策,个人后来在一个有市上老干部聚集的讲座中专就此讲了近一个小时,或许是有效果吧,此后这个土政策不见再喊和执行了。 周口现搞平坟轰轰烈烈的,莫非那边出现了皇气?有没有高人来说下? 入土為安,不赞同火化{:3_242:}
赞成土葬,反对平坟。因地制宜,大城市应火葬。
唉~!现在什么社会 还要平坟希望不是风过无雨了 入土为安 才是天道
入土為安,不赞同火化 河南那边平坟,有没有“大官”因祖坟被平而出事? 政策与对策历来就是矛盾的
十年前,小弟半个小时脚程,可以去到几十个古例。可现在。。。。。
好多活生生的教材都没了。开发的太利害。
入土为安,几千年的习惯,一下子禁止了的话,就好象百家姓里的“赵钱孙李”,突然都改口叫“冈村,山口,野田,宫本,石原,”一样!或叫“汤姆,杰克”一样。古古怪怪的,都不是炎黄子孙了,变外来客了,应了它乡之石可以攻玉了!
hhj7680817 发表于 2012-11-22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河南那边平坟,有没有“大官”因祖坟被平而出事?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你是百姓,所以不准放火!我是当官的,所以可以点灯!
五星聚讲 发表于 2012-11-27 1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你是百姓,所以不准放火!我是当官的,所以可以点灯!
说得对的。 tntbus 发表于 2012-11-18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策是好的,但就看下面怎么贯彻了
中华之传统,如果没有了这些传承,我们的五千年国粹历史也不值得存在,我们的子孙以后也不知会走向那里,因为这就是国人的一种信仰,虽然土地越来越少,但是还希望国家领导人理智的处理,是考验他们智慧的时候了
一边大吹土地不够,要平坟复耕!
一边拼命批准征用耕地搞房地产!
平坟不够开发快!
三皇都邑,道德源流。
根衍华夏,祖绎九州。
师神农而精耕作,祀太昊而崇人文。
逆来顺受,颛民承代表之俎;
得寸进尺,犬彘隳百姓之墓。
急功近利,丧心病狂。
无计解海疆之危,有心增内境之乱。
入土为安之微愿,竟同奢望;
挖碑掘墓之恶行,悍然成风。
圈田卖地,州官戏火;
平坟迁骨,百姓灭灯。
升官受赏,见禽兽之笑靥;
撕心裂肺,闻良善之悲声;
孝为善先,顿成画饼;
人文圣迹,付为空谈。
既欲国泰,必使民安。
平坟茔而绝孝义,
举奸佞而失忱忠。
俨貉犬于庙堂,迫贤能于草莽;
丁内外之忧患,亡轻重之权衡。
罄尽坟茔,所出几许?
民心尽失,何价可赎?
舍本逐末,遗巨祸于国体;
剜肉补疮,实自作之孽殃。
止暴行,解民怨,
坟茔复其旧貌,孝道衿其传承。
与民为善,政通人和之道,
结民之怨,身败名裂之途。
绝祀之恨,不共戴天。
祖坟与祖国同损,孝心并忠心俱亡。
削茔拆碑,魂飞世役之土;
出棺曝骨,魄散夙侍之田。
鬼哭失所,人嚎负宗。
悲先灵而怒心炽,怨狡吏而恨意灼。
贪得无厌,狼心尽想彻地;
假公肥私,狗胆直欲包天。
奸佞兴,民难并。
追通胀于未逮,
空待富于穷途。
官苛吏酷,觉公仆之真面;
欺生践死,知幸福之何如。
以当今之世事,较往昔之史鉴。
民意随而国运兴,民心离而大厦倾。
祖祀难存,谁恤失寄之心;
道路以目,尽是愤懑之意。
激民怨而得擢,置天理于何处?
嗟乎!
人为国本,今成草芥。
民如刍狗,国祚何存。
置子房于庙堂,积重难反;
聘姜尚于朝阕,回天乏术。
设若仁人志士,将以有为。
暴虎冯河,知其不可而行;
成仁取义,鞠躬尽瘁后已。
承贤德而匡正,攒星火而燎原。
谋事在人,问心无悔;
天道无亲,庶几向善。
张楚遗风,宁逊烈于陈涉?
人祖嫡脉,岂示弱于豺狼。
——————————别拿粮食安全说事。肚子饿,原因是在贪官,而不是在亡者。
肚子饿,影响的是个体,精神饿,祸害的是民族。
贪官狗官,先平了自己祖坟,交出自己赃产,洗干净自己狗嘴,再来说民生。
一句话,再有淮海战役,谁和你们打,爷就给谁推车送粮食。
一个个贪官带不完的名表,住不完的豪宅,花不完的赃款,日不完的情妇——有了你们,老百姓还有啥能安全?还你吗比粮食安全~一个二十亿资产的贪官能解决多少粮食问题。一个二十七亿美圆的贪官能解决多少粮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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