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shanyu 发表于 2012-11-28 21:57:40

乾隆八年《选择要论》

乾隆八年选择要论不知是真是假?

天機 发表于 2012-11-29 09:49:22

是現代人依據《選擇要論》古籍重抄的。


選擇要論

  
  利用
  選擇之道有體、有用。龍、山、方、向之一定者體也,年月日時之無定者用也。補龍、扶山,制凶助吉,以無定而合有定者,用之體也;弔替飛宮、合局、相主,以無定而合無定者,用之用也。錯綜參伍,精義入神,庶足前民而利用矣,作利用。
  
  
  選擇要論
  選擇宗鏡曰:「楊筠松曰:「年月要妙少人知,年月無如造命法」。吳景鸞曰:「選擇之法,莫如造命,體用之妙,可奪神工」。郭景純曰:「天光下臨,地德上載,藏神合朔,神迎鬼避」。此十六字,至精至微,即造命體用之謂也。蓋藏神者,收藏地中元神也。其法選成四柱八字支幹純粹、成格、成局,於以扶補龍氣,則地 旺盛,而上騰於墳宅之中。所謂藏神,所謂地德上載,造命之體也。合朔者,取初一日太陽、太陰合照之義,舉一以該百也。其法取三奇、三德、金、水、紫白、貴人、祿、馬到山、到向,自然吉慶。所謂合朔,所謂天光下臨,造命之用也。然使犯動凶煞,則禍且隨之,亦屬無益,又必先於年月之內,推求山向吉神相迎,一切歲破、三煞、陰府等項盡行退避,不相干犯,乃為全吉,則神迎鬼避之說也,此亦體中之最緊者。體、用兼全上也,不然寧舍用取體。每年之中有吉神凶神焉?有吉星、凶星焉?二者不同,不可不辨」。

  
  
  神隸於地,或吉或凶,隨太歲之所指揮而已。蓋太歲,君也,其分最尊,其力最大,共此二十四山,其與太歲相喜、相合,及為太歲之所生扶者,即為吉神,故凡歲德、歲德合、歲貴、歲祿、歲馬,以及開字、成字、平字、危字俱吉,除字、定字次吉。總之,與歲君相得故吉也,其與太歲相衝、相 ,及為太歲之所 制者,則為凶神。故歲破者,太歲所對衝而破也;三煞者,太歲所殺之三方也;陰府者,太歲之化氣 山化氣也;年 者,太歲納音 坐山本墓納音也,此皆受 於太歲而不可犯之者也。臨官方為天官符,主官訟;帝旺方為打頭火,主火災;此太歲有餘之氣也,故宜三合局 之。死方為六害,為炙退,主退敗,此太歲不足之氣也,故宜三合局補之。又以歲幹起五虎遁,遁至戊己方為戊己煞,庚辛方為天金神,丙丁方為獨火,以上神煞,總之隨歲君而轉移,其餘紛紛神煞不從太歲而起者,皆後人之所添設者也。內惟歲破最凶,例無制法;三煞亦大凶,不可輕犯;其餘凶煞,俟其休囚之月,而以四柱制化之可也。若不知制化之法,則寧避之,此神迎鬼避之大 也。
  
  
  星哽短歟噠中之日、月、金、水,四餘中之紫氣、月孛,及八節之三奇、紫白、竅馬,皆吉星也。內中日最尊,月與三奇、竅馬、紫白次之,至於玉皇鑾駕等星,皆捏造而無據者也。
  
  
  月令為權要之宮,其所沖者為月破,所 者為月陰府,為月 山家,與年家之歲破、陰府、年 同也。月家之土煞為大月建、小兒煞,與年家之戊己煞同也,惟大月建更凶,此月家真凶神也。本月之旺方為金匱星,臨官、帝旺之間為月德,相合之方為月德合,正丁、二坤之類為天德,相合之方為天德合,此月家真吉神也。
  
  
  天星可以降地曜,然天星氣清,地煞力猛。若犯三煞、陰府及月家之大月建、小兒煞,則太陽到亦不能制,況其他乎?大煞避之,中煞制之,小煞不必論也。但得八字停當,吉星照臨,自然貞吉,若捏造之假煞則削之而已。
  
  
  修凶福猛,不如修吉之穩。然修吉如修太歲方、三德方、本命貴祿方、食祿方,必取吉方旺、相之月,而以四柱扶補之,則吉者愈吉矣。修凶如修三煞方、官符方、金神方,必俟凶方休、囚之月,而以八字 制之,則凶者亦吉矣。修吉要扶得旺,制凶要制得伏。如本命祿、馬、貴人飛到山向最吉,亦可降中、下等煞。
  
  
  二十四山方無吉凶, 太歲以吉凶而已,不從太歲起者皆偽造也。如 吉神則曰玉皇、曰紫微、曰鑾駕之類; 凶神則曰天命煞、飛天火星,及各樣火星、官符、血刃之類,不可勝紀,一考其起例,再考其所以然,則乖謬了然矣。
  
  
  六十日亦無吉凶, 月令以吉凶而已。日統於月,為月之所合、所生者,及與月令同旺者,乃真吉日,如旺日、相日、月德日之類是也。日支幹為月之所 、所衝,及休、囚而不當令者,乃真凶日,如破日、四廢之類是也。其不從月令起者,皆偽造也。如 吉日則曰滿德、吉慶之類, 凶日則曰死別、滅門之類,細考起例,真假了然矣。
  
  
  楊筠松《疑龍經》已及造命體用之概,而千金歌言言名理,愈翫愈佳,真千古日家之指南車也。嗣是曾文辿、陳希夷、吳景鸞、廖金精,以及後來名術一切葬課,皆以扶龍、相主為宗。其修吉方則曲盡扶吉之法;其修凶方則曲盡制凶之法,取而玩之,無不鑿鑿有理,通書未有及此者也。
  
  
  造命之法,一看來龍宜何局以補之;二看山向何煞宜避,何煞可制,以何法制之,取何吉星照之;三看主人本命宜何如以扶之,三者俱得而後舉事,吉無不利矣。至於修吉方,則擇吉方旺、相之月而扶持之,如培植善類也;修凶方則擇凶方休、囚之月而 制之,如收降盜伲匚覐姸巳醯藶槲矣靡病1訴x定八字,不問龍、山、主命而概施之,乃假造命也,於古法天淵矣。學者當辨別其是非,以定從違, 無差 。
  
  
  按:自此以下十二篇並註,皆出《選擇宗鏡》。其於龍、山、歲、命之理獨為精細,故並錄之,其中有錯誤駁雜者,則取其意而刪易其辭,別本有與為發明者,則亦取而附於其後。惟戊己、除、危、成、開等方,及尊帝等星,皆今通書所不用,以其自成一家之言,故存其舊,辨論詳後各條,並見附錄辨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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