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向來以老庄之道為修身之本,經過這次變故,他回顧了家族30多年來的歷史,“吾家自道光元年(1821)即處順境,歷三十余年均極平安。自咸豐年來,每遇得意之時,即有失意之事相隨而至:壬子(1852)科,余典試江西,請假歸省,即聞先太夫人之訃﹔甲寅(1854)冬,余克武漢田家鎮,聲名鼎盛,臘月二十五甫奉黃馬褂之賞,是夜即大敗,衣服、文卷蕩然無存﹔六年(1856)之冬、七年之春,兄弟三人督師於外,瑞州(治所在今江西高安)合圍之時,氣象甚好,旋即遭先大夫之喪﹔今年(1858)九弟克復吉安,譽望極隆,十月初七接到知府道銜諭旨,初十即有溫弟三河之變。”(咸豐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與諸弟書,中卷,287)正所謂“福兮禍之所伏”。此時的他雖然仍未放棄改葬祖父母和父母的想法,但是,求平穩的念頭已經重於追求富貴功名:“人力所能謀,隻能求免水、蟻、凶煞三事,斷不能求富貴利達。明此理,絕此念,然后能尋平穩之地。不明此理,不絕此念,則並平穩者亦不可得。”(咸豐九年正月十三日與諸弟書,中卷,292)“須將求富求貴之念消除淨盡,但求免水蟻以安先靈,免凶煞以安后嗣而已……以吾所見所聞,凡已發之家,未有尋得大地者。沅弟(曾國荃字沅甫)主持此事,務望將此意拿得穩,把得定,至要至要!”(咸豐九年二月初三日與諸弟書,中卷,295)不僅如此,曾國藩還對風水及其他迷信活動進行批評。咸豐十年(1860),曾國藩聞聽弟弟曾國潢(字澄侯)迷信活動后,寫信回去,語氣頗為嚴厲地批評了他:“吾祖星岡公在時,不信醫藥,不信僧巫,不信地仙。此三者,弟必能一一記憶。今我輩兄弟,亦宜略法此意,以紹家風。今年白玉堂做道場一次,大夫第做道場二次,此外禱祀之事,聞亦常有,是不信僧巫一節,已失家風矣。買地至數千金之多,是不信地仙一節,又與家風相背……地仙僧巫二者,弟向來不甚深信,近日亦不免為習俗所移,以后尚祈卓識堅定,略存祖父家風為要。天下信地信僧之人,曾見有一家不敗者乎?”(咸豐十年十二月廿四日與澄弟書,中卷,412)曾國藩對風水已經轉而持批評態度了。
前有團山,朝抱有情,是一個理想的“藏風”、“聚氣”的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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