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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风水每喜言化煞为权,而从小弟研习经文的心得感受来言,风水之煞,并非那么容易化掉。或者说化之一字,有着比较丰厚的内涵。具体内涵可以慢慢梳理而得。
1,风水之煞,经文和蒋氏注解中言:
A:气乘生旺方无煞.
B:正神百步始成龙,水短便遭凶,
蒋氏注:至于水则不然,一遇正神,虽一节二节,其煞立应矣。
C:罡劫吊煞休犯着,四墓多消铄;
蒋氏注:总是得生旺,则加之美名;逢死绝,则称为恶曜,
D:未审何山消此水,合得天心造化工。
蒋氏注:夫收得山来,乃出得煞去,今日但知二十四山,处处可出官贵,而不知二十四位水路交驰,果下何卦、收何山,乃消得此水,出得煞去。盖学平洋龙法穴法,收山出煞八卦干支之理,一以贯之矣。孤阳不生,独阴不育,此虽通论;而大五行秘诀,只此便了。
E:蒋言:夫阴阳交媾自然而然,不由勉强,亦活泼地不拘一方,岂可以方位板格死煞排算乎。
蒋言:我谓推求理气者,须知有气运随时之真煞,实无卦爻配合之煞。今真煞之刻期刻应,剥肤切骨者不知避,而拘拘忌八曜之假煞,亦可悲矣。
我谓运气乘旺,虽黄泉亦见其福;运气当衰,虽非黄泉而立见其祸。苟知其要,不辨自明。而我之偲偲然论之不置者,以世人迷惑已久,如堕深坑,无力自脱,多方晓譬,庶以云救也。呜呼,当世亦有见余心者耶。
F:夫妇同行脉路明,须认刘郎别处寻。
蒋注:但须脉上推求,识干支纯杂,夫妇配合之理;如此官不合,又当别求他宫,不可牵强误下。
2,从上述可见,风水之煞,不过求龙向水之运气生旺而已。而其处置办法,亦不过在寻龙点穴立向之间而消息之。此乃真煞之趋避之道。用于造作之前。
3,造作之后,若然风水带煞何以解之,此处经文少有言及。但是此一问题与造作时趋吉避凶已经不是一个层次问题。应该优先考虑造作时必要的趋避之道。而既成之后,已经是不得已而处置的办法。所谓权宜之计然。该方法经文中少有言及,不过从古人的研习经验来说,大体要以后天五行化煞为权宜之计。所以这个不是什么高明的东东。是补救性质的。与理气作法之趋避,收山出煞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关于造作既成,还怎么化煞,这个大体可以从中医中寻求一些解决之道。即五行之生克制化法。此乃一法。另一法,就是人工修补。改凶为吉,或者调整吉凶之分量比例。除此之外,并无别法。更不会有神秘玄虚的什么方法。此乃自然之理,又必然之理也。
特别注意的是,若然风水造作既成,若为煞气,就必然是煞气,除非移步换形、改穴改向,或时运之变迁,或者增添阻挡物,才可以改变煞气,最下乘的就是用后天五行来调补,这已经是下乘不得已之法。除此之外,根本没法化煞。不是像一些易友所宣传的那样,格局没动,随便作了个小法小术煞气就被化了,煞气就不是煞气了。不想想可能吗,何其想当然也。就像一个碳的同素异形体,要想改变,需要怎样严苛的外在条件,才可以完成其本质的变化。点石成金,只是神话而已。改变物质的本质结构或属性,不是那么容易的。风水也同理。没有那么多的想当然。欲破除风水之迷信,就必须去掉想当然的成分,才能识得真机。借蒋公意言,识煞既不真,其论化煞之法更属无谓也。故劝习地理者,须先从本源学起,而后知变通之道也。而知龙向水运趋避之道,化煞为权,自在其中矣。若生生剥离,其言非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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