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ongbin 于 2014-10-14 11:58 编辑
转以得气定时辰(兼说早夜子时的是与非)
评:这是沧海珠易友的一篇文章, 比较清楚的谈论了这个问题。现代人是受了西方的影响混淆了时钟概念和天时的概念。术数中以时气为准,不在意时钟的时间。十二时辰分初正计24相应于十二月分朔气24。好比铁板的考刻分不是钟表上的刻分而是气的刻分。所以追求出生时间的钟表刻分精确是没用的,有些学者提出用分柱秒柱来建立五柱六柱八字是没有意义的。术数中,先定时刻,此定法古人是以人伦宗亲情况来定的,所以古传命诀都有定时歌,今人以为现有钟表不必采用古诀实为大缪,乃不懂术数历法根源也。总之一句话,排八字需要考订时刻,各门术数由于立法手段不同有多种方式:有以初正分,有以初中末分的,但是总归一条:以时气为准,忘记你的钟表概念!
古人为什么用一天百刻不用西洋九十六刻?非古人不懂算术,乃是根源于天时十二宫分而立,同时需要兼顾天干十进制,两者结合才定义了古刻度=14.4分钟,小刻=2.4分钟(注意这里的144和24的出现)。苍然盲派对于时辰的论述是正确的,但是到最后他又用现代钟表24小时概念解释认为子时应该0-2点却不妥当,反而让今人混淆。其实你们只要记住“以十二时气为准,忘记你的钟表概念!”这个口诀就行。这样立八字子时,依考刻而定今日子时,还是第二日子时。但是必须遵守“五鼠遁”铁律,此乃天则也!今人不学无术者搞出早夜子时立时柱笑煞古人也。 ------------------------------------------------------------------------------------------ 早夜子时的是与非,是近百年来命理学界一大公案。近来看《三命通会》,发现该书作者在“论时刻”一节中如是说:
夫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大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为百刻也。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后小刻为初四。下半时之大刻亦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为正四。若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昨日;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今日。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一阳来复为天道之初耳。古历每时以二小刻为始,乃各继以四大刻,然不若今历之便于筹策也。
大意是说:在作者所处年代,人们把一个时辰分两个小时,前一小时叫“初”,后一小时叫“正”;而每小时分为四大刻又一小刻,每个时辰从开始到结束依次分为“初初刻”(大刻)、“初一刻”(大刻)、“初二刻”(大刻)、“初三刻”(大刻)、“初四刻”(小刻,前一小时结束)、“正初刻”(大刻)、“正一刻”(大刻)、“正二刻”(大刻)、“正三刻”(大刻)、“正四刻”(小刻,后一小时结束);而在作者之前的古历法规定,每时辰也是分为八大刻又两小刻,不过却把小刻放在每一小时的开端。
而在“论时刻”一节的末尾,却有这么一段:
论曰:看命之法,以时为低昂,时有八刻,初正之气不同。初者,其朔气也。正者,其中气也。故用时之法,每用其正。若癸子下四刻,艮为丑下四刻,以其得天干之正气焉。若初则带先时之气,未占后时之气,况夜半不分其日,顿差子亥中间,厥时难定。除初初正四刻,余六刻之间,或阴晴倏忽,寒暖迥别,人之生时,果得其当也耶。余姑就授时历分之,要在智者密察而详问之,庶无误矣。
这一段的大意却说:
每个时辰分八刻,其中初之四刻,又叫上四刻;正之四刻,又叫下四刻。在命理学上认为,每个“授时历”所谓时辰之上四刻,带的是上一时辰的气,不带本时辰之气,而只有到了下四刻,才得本时辰的气。另外,往细里看,每一时辰的正气,也只存在于在本时辰的正四刻和下一时辰的初初刻之间,其它六刻何气占先机,要小心体会。而每天换日却在“授时历”子时的正中间,所以如果不仔细分辨时辰之气的话,可能就会把“亥”当成了“子”,给推命带来误差。
从最后这一段可看出,“论曰”之下相关内容,却持一时分八刻之说,和前文“时有八大刻二小刻”之说不符。而查阅其它资料,我发现,在明之前,都是用“时有八大刻二小刻”之说,而晚明之后,由于西方科学传入中国,再加天文学家嫌一天百刻,和十二时辰不是整数倍关系,划分不便,于是都改为一天九十六刻、一时辰八刻之说,所以可知,“论曰”的相关文字,不是原作者所说,应为《三命通会》成书后传抄者(也是一个命理学家)的补充文字。
两段文字融会理解,我们可以看出,古时命理学家是这样认为的:
命理中时辰的划分主要看得气情况,和历法上的授时规则稍有不同。如历法上,按当代时间,以晚上11点至凌晨1点为子时,0点换日;而命理学中虽然也是0点换日,但因为是过了0点后才得子之水气,所以把0至2点定为子时,其中以1点左右的那两个时刻水气最为纯正。
其它时辰的得气情况及界定同“子”之理。
上述说法目前命理学界很少有人提出,但却是个人从古命书中发现的,并非臆造。正确与否,有待有识之士验证,但个人在此可再列几个旁证:
1、虽然在“论时刻”一节中,《三命通会》作者都明确提出子时上半时属昨日,下半时才属今日的,但查遍《三命通会》卷八,从“六甲日甲子时断”到“六癸日癸亥时断”,都没有丝毫如“六甲日丙子时”或“六癸日甲子时”之类的论断。这说明子时分两半,不过是按授时历上而言,而在命理学上,是以气分时辰的,所以并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否则就与“五鼠遁法”矛盾了。
2、在网上偶然看到苍燃九宫盲派命理,也是有“晚上22点至0点为猪时,0点至2点为鼠时”之论断,可见在民间还是有人持这种说法的。
3、国内学术界著名学者,在国内自成一派的古天文历法专家张汝舟教授(已故)也是力排众论,坚持认为子时应该为半夜0点至2点,其它时辰顺推。
如果按此而论,近百年的早夜子时之争可休也,因为支持和反对早夜之时的,都只不过各得一端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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