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堂 明堂朝案、砂水水口,世人論之詳矣,然其關略,補之於後。 明堂有內明堂、中明堂、外明堂;龍虎內為內堂,龍虎外至案山為中堂,案山外至朝山為外堂。內宜緊小而藏風,外宜寬舒而納氣;以平正圓淨、寬大適中為吉;仄裂崩傾、直長為凶。 龍大則明堂宜大,龍小則明堂宜小;龍小而局大,則堂氣不收;龍大而局小,則規模狹隘。至若龍真穴的,即明堂不合乎法,亦無害於大體,雖然至尊所居,與眾自別,而明堂乃朝會之所歸,蓋未有不善者也。 朝案 朝案者,陰陽之配也;近為案,遠為朝;案宜低,朝宜高;高則齊眉,低則應心;以顧祖特朝為上,他山橫列為次。 真龍必有特案真朝,若雌雄牝牡之類;然亦有有近案而無遠朝者,亦有有遠朝而無近案者,無朝則宜水渚外堂,無案則宜水環內局。 朝案雖以尖圓方正為貴,最要察其有情無情,不可以尖秀拘泥;朝案雖有貴賤,而龍身不變其吉凶者也。 官鬼祿曜 橫龍則貴有鬼,橫案則貴有官;橫龍而前後對分則非鬼,橫案而前後對分則非官;退卸失跡、無鬼亦可,翻身逆結、無官亦裁。 鬼惟有二法:氣蹙於前、後必仰瓦;杓覆於後、前必偃箕。 官鬼俱不宜太長、反背,以短小、環抱為上。 楊公論鬼以左轉為「玉盤賜相」、右轉為「金盤賜將」。 祿曜在龍身左右,亦有在龍虎之外者,圓為祿、尖為曜,帶此主富貴雙全。 餘氣 龍、穴、砂、案,俱有餘氣。 夫枝為龍之餘氣,裀褥為穴之餘氣,官為朝案之餘氣,鬼為主山之餘氣,有則氣旺,無則不足。 凡龍之餘氣,亦有起峰過峽結穴,但其出身之處,多自仄分肩落,或本身少從,自與正龍不同,此龍之餘氣也。 水口者,水去之處也;水口有遠近大小,龍大而大關大鎖而遠,龍小則小關小鎖而近;有自本身餘氣發出作水口者,有本身雖無,以外纏之砂作水口者,大抵不若以從山為佳。 兩山相會合為關,中有小山為鎖。 水口處處有之,或兩山環合重疊,交牙對峙,如旗鼓、如日月捍門、華表北辰,為都會禁地;如獅象臥虎,出王侯公卿之尊;如金印羅星,出翰苑清高魁元之地;如龜鶴龍蛇者,為神仙佛道之宮;自一里二里,以至數十里或百里,層數愈多,則力量愈重。 山谷難得者明堂,平陽難得者水口;水口乃吉地門戶,最關利害,故曰:「入山問水口,登穴看明堂。」 水法 水者、山之配,有山必有水,龍長則大江大河相夾而送,龍小則小澗小溪相夾而迎;水行則龍行,水合則龍止,所謂「隨龍水」也。 入首之水,合於明堂,蝦鬚蟹眼,相於左右,此所謂「三合水」也。 若局中來去之水,則稱夫龍,龍大則水宜大,龍小則水宜小;若龍大水小,則宜堂局寬平;龍小水大,則宜祖宗高厚;山水相稱,斯為沖和。 凡水以來為逆、以去為順;來者之玄,去者屈曲而不直,橫者環抱而不反,聚者停渚而不流蕩;有聲不如無聲,明拱不如暗拱。經曰:「洋洋悠悠,顧我欲留;其來無源,其去無流。」水之至吉者也。 然水以聚為貴,不聚而大,大則蕩胸而內氣不收,必至敗絕;故汪洋巨浸,宜處外堂,以穴中不見為美。 水以入口為得,若曲而入口,形有似乎反跳,惟下砂收水大長,故水曲而似乎反也,試觀江淮河漢之間,郡縣市鎮之結,多在水曲之岸,抱處反無融結,何也?蓋緣曲處必有砂回,抱處水反裹頭而去,無砂轉以收水故也。 大抵水瀉則財不聚,水反則情他顧,水割則山無餘氣,水斜則下砂寬遠。 田源之水,一級低一級而來者,為「倉板水」;一級低一級而去者,為「捲簾水」;倉板水主粟陳貫朽,捲簾水主入舍填房。 山之應驗稍遲,水之禍福立見;愚謂水之禍福,皆係乎龍,若龍真穴的,則砂水自然合法,縱有不合,不過一房一事之病,何必拘泥?非假天星卦例以推排(滄海註:原文之「且假天星」疑後人偽改,後註可證也。),則美女精兵之言,得之矣。 (滄海註:劉伯溫《披肝露膽經》水訣歌:「…水法不拘去與來,但要屈曲去復回;三回五轉來顧穴,悠悠眷戀不忍別。何用九星並八卦;生旺死絕皆虛話。稍可禍福砂水斷,貴賤還須龍上看;龍若貴時砂水貴,龍若賤時砂水賤。砂是閨中之美女,貴賤必然從夫主;水如陣上之精兵,要決勝負在將軍。」) 垣局 垣局者,前後左右羅列之藩垣也;以寬大完密為上,星峰羅列,疊疊朝拱至數百里者,帝王之都也;數十里者,王侯之地也;局漸小,地亦隨之;未有正幹而無大局,亦未有小地而有大局,反此俱為失經。 談數千里之地,似乎虛誕,然以小局而推極之,則千里內外,亦非虛矣。 石山 石者,山之骨也;有發於龍身,有起於山頂,有生於穴上,有交於穴下,有分於穴之左右,然則石之所起,乃氣之所凝也。經曰「山勢原骨」,又曰「凡起星峰皆要石,若是土山全無力」,則石之不可少,也明矣。 凡石有陰有陽,陽仰而聳,陰俯而伏;聳者無根,石下皆土;俯者相連,上下皆石;不可不知也。 石色以明潤、青白為佳;嵯峨破粹、焦枯乾燥、黑為凶。 山谷未經退卸,石山在所不葬;出陽帶石,乃為佳耳。倘出陽而焦枯破粹、嵯峨凶惡,則為關攔水口,雖曰出陽,亦不可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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