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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16: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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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悬镜【老人断例】
乙丑日辰时,有老人自我右角来,面带忧色。问曰:有何忧事?
答曰:无。因占之,乾天卦,右角为巽,合以巽为地卦,乃天风姤。乾六巽四,共十数,乃四爻动。
“包无鱼,起凶。”
兼以乙丑日,巽方为败亡。辰时为祸害。
彼时,偶立见老人之来,乃动以接之故,其应稍迟。
乾巽十数,中分取十数而言之,故曰:“子宜慎,恐五日内东方辰巳时,因酒生病。”
退后五日,此老有人招饮,鱼骨梗已。
梅花易数原文【老人有忧愁占】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遂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曰:“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于五日内,此老赴吉席,用鱼骨鲠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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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悬镜【少年占例】
壬申日辰时,少年相遇我前而来问卜,遂占。
艮乃少男,自离位来作下卦,乃贲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此词吉、方吉、时吉,当以吉论。但吾在坐,其应迟。断曰:子半月,有聘币之喜。午月酉日应之。
万物数【少年喜色占】
壬申日有少年喜色当我前而来,因问之,曰无。以艮为少男为上卦,离为前为下卦,得山火贲之五爻。辞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吉辞也。兼以方吉时吉,当从吉断。但吾在坐,其应稍迟。断之曰:半月外,当有聘帛之应,在午日酉时。半月后,果胃婚姻之喜。
附梅花易原文【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遂占之,以少年属艮,当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为七,总十七数,除十二,零五为动爻,是为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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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悬镜【坠枝断占】
戊子日酉时,有枯枝坠吾正右。
推之,以为槁木取作离卦,正右乃兑方作下卦,合火泽睽。睽,离也,离别之兆。
离九兑七,共十六数,除六乃四爻动。“睽孤,遇元夫。”兼戊子日酉时为灭迹,兑方为祸害。
合二卦之数断之,半月外必伐。适偶坐应稍迟。半月后,官命伐之,又元夫,匠人名也。
万物数【坠枝占】
戊子日酉时,偶有枯枝坠地在吾正右,因占之得火泽睽,盖以离为枯木,正右为兑,离九兑七共十六数,余四乃四爻动。词曰:“睽孤,遇元夫。”且睽者,离也,有离别之兆,兼戊子日酉时为灭迹,兑方为祸害,彼时偶在坐应稍迟,故取二卦十六数而断之,即半月之外酉时,此树必伐去。半月后,果官司伐去作公廨。而元夫,匠人之名也,此日灭迹在卯,卯与酉冲,是冲其灭迹,故应在酉时。
梅花易数原文【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落地于兑方。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除六,零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中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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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悬镜【推牛断例】
癸卯日申时,一牛自吾后正北来,状可悯。
适坐时,占以坤乃牛作上卦,自北方坎来乃下卦,合地水师。坤二坎一,乃六三爻动。曰:“师,或舆尸,凶”。卦已不吉,子方灭迹,申时稍吉,可救。值坐应迟,虽吉时可救,惜来方之凶难逃前数。断曰:此牛二十七日内,子寅时当杀。
与千军之后买此牛,犒军分之。盖得申时吉可救,合用九因之法而断,坎坤三数,以九因之,三九二十七,不在坐则三日矣。
万物数【牛哀鸣占】
癸卯日申时,有一牛自正北来,有哀鸣状,吾正坐,因占之。以坤牛为上卦,北坎为下卦,坎一坤二,得地水师三爻,曰:“师或舆尸,凶”,辞不吉。子方灭迹,申时稍吉为救,但来方凶,必难逃,为稍迟耳。曰:此牛廿七日内子日寅时,当死于千军之手,后果犒师。
盖申时有救,宜用九因之法,若吾不在坐,必应于三日内矣。
附:梅花易《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其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时七数,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六三《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
断曰:此牛二十一曰内,必遭屠杀。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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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悬镜【推鸡断例】
甲申日巳时,有鸡在吾右角鼓翅飞啼,占之。
巽乃鸡作上卦,右角属乾下卦,合成小畜。又巽四乾六,共十数,除六而四爻动。易曰:有孚血出惕。以血言之,割鸡之义。甲申日乾为灭迹,巳为祸害,况又相冲,系乾中之亥,此鸡必死。然吾坐,其应迟,上下十数,断曰:十日亥时,必烹。
果如斯言,亥取其冲也。若以占身,则刀斧伤足矣。
万物数【鸡鸣占】
甲申日巳时,有鸡鼓翅而鸣于吾之后右角,因以巽为鸡,为天卦,后右属乾,为地卦。得风天小畜。巽四乾六,共十数。除六四爻动。辞曰:有孚血去。以血论之,割鸡之意。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鸡之象。兼甲申日乾为灭迹,巳为祸害,又冲乾中之亥为灭迹之地,此鸡必死。然吾在坐其应稍迟,断之曰,巽四乾六,此鸡十日内必烹。果如言。
梅花易原文【鸡悲鸣占】:
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以血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为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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