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6-1-20 1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戊二、正行: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于三宝所依前合掌,观想我为一切众生发殊胜菩提心,直至无一众生存在于轮回中之间精进修学广大菩萨行。念诵此金刚语: 2.$- 3A%- :.A- 8J?- L- 2- .?- :.A- /?- ~A%- 0R- L%- (2- =- 3(A?- GA- 2<- .- ]- 3- hR- eJ- :6B/- 0- (J/- 0R- i3?- =- *2?- ?- 3(A:R, b%- $*A?- i3?- GA- 3(R$- ?%?- o?- 2&R3- w/- :.?- i3?- =- *2?- ?- 3(A:R, 8A- 2- :.R.- ($?- .%- V=- 2- i3?- GA- 3(R$- .3- 0:A- (R?- i3?- =- *2?- ?- 3(A:R, 5S$?- i3?- GA- 3(R$- :1$?- 0- KA<- 3A- wR$- 0:A- .$J- :./- i3?- =- *2?- ?- 3(A:R, 2.$- L%- (2- ?J3?- .0<- eJ?- ?- $9%- .- $?R=, ]- 3- hR- eJ- :6A/- 0- (J/- 0R- i3?- .%- , ?%?- o?- 2&R3- w/- :.?- i3?- .%- ?- (J/- 0R- =- 28$?- 0:A- L%- 2- ?J3?- .0:- (J/- 0R- i3?- 2.$- - .$R%?- ?- $?R=, )A- v<- }R/- IA- ?%?- o?- 2&R3- w/- :.?- i3?- .%- , ?- (J/- 0R- =- 28$?- 0:A- L%-(2- ?J3?- .0:- i3?- GA?- ?J3?- /- ,3?- &.- GA- .R/- .- L%- (2- 3(R$- +- ,$?- 2*J.- 0- .J- 28A/- ., 2.$- 3A%- :.A- 8J?- 2IA- 2?- %- .?- :.A- /?- 29%- !J, ~A%- 0R- L%- (2- =- 3(A?- GA- 2<- .- ?J3?- &/- ,3?- &.- GA- .R/- .- L%- (2- (J/- 0R<- ?J3?- 2*J.- 0<- 2IA:R, ?J3?- &/- 3- 21=- 2- i3?- 21=- 2<- 2IA:R, 3-PR=-2- i3?- .PR=- 2<- 2IA:R, .2$?- 3- K%- i3?- .2$?- .L%- 2<- 2IA:R, ;R%?- ?- M- %/- =?- :.?- 0- i3?- ;R%?- ?- M- %/- =?- :.:- 2<- 2IA:R,, “我某某从今乃至菩提果之间皈依诸大金刚持上师,皈依二足至尊诸佛出有坏,皈依离贪寂灭至尊正法,皈依诸众之至尊不退转圣者僧众,祈求摄受我为菩萨,祈祷诸大金刚持上师、诸佛出有坏、住地诸大菩萨垂念我,如往昔诸佛出有坏、住地大菩萨为一切众生而发殊胜菩提心,我某某也自此乃至菩提果之间为一切众生而发广大菩提心。未救度者救度之,未解脱者令解脱,未得安慰者安慰之,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三遍。诸大智者一致承认胜义发心是由有相修持力而得,不观待仪轨。念诵三遍后观想自己成为菩萨,成为人天等世间之应供处,阻塞由业力堕入恶趣之门,从安乐之善趣至安乐之善趣,成办广大利他事业,成为诸佛之子,速获菩提。因此,应当抬高自心(生起佛慢等),生起欢喜。 后行:回向善根。
第七十三修法终
丁三(思维学处)分二:一、思维愿菩提心学处;二、思维行菩提心学处。 戊一(思维愿菩提心学处)分三:一、修自他平等菩提心;二、修自他相换菩提心;三、修自轻他重菩提心。 己一、修自他平等菩提心: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为一切众生而修自他平等菩提心:虽然所有众生与我一样都希求安乐,不愿遭受痛苦,恒时唯一向往幸福快乐,却不知弃恶行善,以致于恒时感受痛苦,这些众生多么可怜。悲哉!愿不具安乐之众生获得安乐,被痛苦逼迫之众生远离痛苦,享受安乐的众生恒时不离幸福,有亲疏贪嗔的众生无有贪嗔、一视同仁,一切众生皆趋入解脱道,恒时行持善法。愿我与一切众生迅速获得圆满正等觉果位。如是以猛烈心观修。后于诸法何者亦不成之空性中放松片刻。 后行:以三轮体空作回向。
第七十四修法终
己二、修自他相换菩提心: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面前有一位能令自己生起悲心的有情,意念自己的一切安乐、善妙身体、受用以及善根如脱衣服般全部取出施与他,令他享受幸福安乐,他的所有痛苦取来自己代受,他的痛苦与自己的快乐相互交换就象换衣服一样。观修纯熟(观修达到标准)时,以呼吸法修炼,即呼气时观想自己的安乐善根施于众生,吸气时观想众生的痛苦自己取受。如是从一个众生到一切众生之间轮番修持施受法,以最大的精进日夜勤修。 后行:回向善根。
第七十五修法终
己三、修自轻他重菩提心: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以如独子之母慈爱儿子般观修。观想面前有一位能令自己容易生起悲心的有情,心里无法堪忍他在受苦,自己取而代之,并将自己的安乐等善妙施与他,使其获得安乐。又暗想:我住于轮回中也好,病也好,死也好,无论遭到任何损失都可忍受,但怎么也无法忍受此等众生漂泊于轮回中受苦,生起强烈的慈爱心。从一有情至一切众生皆如是观修,所有众生的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无论是损害我还是饶益我的众生,以自己所见所闻的众生为主直至遍布虚空界的一切众生皆以殊胜菩提心对待。 后行:于无缘中回向善根。
第七十六修法终
戊二(思维行菩提心学处)分六:一、布施度;二、持戒度;三、安忍度;四、精进度;五、静虑度;六、智慧度。 己一、布施度: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对境——一切众生,我应尽己所能以财、法作真实布施,以自己的身体、受用、善根作意幻布施。总之,应当真实或意幻进行普通布施、大布施、极大布施,尽力真实或以等持力意幻供养三宝。以食子、净水布施魔鬼与饿鬼。 后行:于无缘中回向善根。
第七十七修法终
己二(持戒度)分二:一、本体;二、差别。 庚一、本体: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所谓的持戒即是以断除罪行之善心护持自相续。如果是出家菩萨,则应严格守护曾受的声闻乘戒律,并且在忏前戒后、依对治力的基础上护持愿行菩提心,反复以仪轨受戒。即使是在家菩萨,也应当学菩萨戒。总之,无论出家还是在家菩萨皆应护持自相续,利益他众,并反复以仪轨受菩萨戒。 后行:于无缘中回向善根。
第七十八修法终
庚二(差别):一、清净行境;二、观修大士八大发心。 辛一、清净行境: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华严经》云:“菩萨进入房屋时当发心愿一切众生到达解脱城;睡眠时发心愿众生获得佛陀法身;作梦时观想愿证悟诸法如梦;系腰带时发心愿一切众生皆结善缘;坐于垫上时发心愿获得金刚座;点火时发心愿焚毁烦恼薪;火燃起时发心愿燃亮智慧火;饭熟时发心愿众生获得智慧甘露;进餐时发心愿众生获得禅定食;外出时发心愿众生从轮回城中解脱;下梯阶时发心愿趋入轮回利益有情;开门时发心愿开启解脱门;关门时发心愿阻塞恶趣门;上路时发心愿趋入圣道;上行时发心愿一切众生享受善趣安乐;下行时发心愿断绝三恶趣;遇到众生时发心愿亲睹佛陀;落脚时发心愿饶益众生;抬足时发心愿拔除轮回;看到佩装饰品者时发心愿获得相好之饰;见无装饰品者时发心愿具足清净功德;见满器时发心愿功德圆满;见空器时发心愿过患空无;见喜爱之众生时发心愿喜爱正法;见不喜爱之众生时发心愿不喜有为法;见安乐之众生时发心愿获得佛之安乐;见苦难众生时发心愿遣除有情之一切痛苦;见到患者时发心愿摆脱疾病;见报恩者时发心愿报答诸佛菩萨之恩;见不报恩者时发心愿不报邪见者之恩;见反对者时发心愿能消灭一切外道;见到赞叹之情景时发心愿赞叹诸佛菩萨;见他人说法时发心愿获得佛之辩才;见到佛像时发心愿无碍面见诸佛;见到佛塔时发心愿见众生之应供处;见人经商时发心愿获得圣者七财;见人顶礼时发心愿获得人天导师佛之无见顶相。” 后行:回向善根。
第七十九修法终
辛二、观修大士八大发心: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但愿我有朝一日能遣除一切众生的痛苦;但愿我有朝一日能令苦难众生具大财富;但愿我有朝一日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利益众生;但愿我有朝一日能饶益长久堕于地狱中的众生;但愿我有朝一日能以世间、出世间的广大财富满足众生希求;但愿我有朝一日成佛后定能去除众生的一切痛苦;但愿我生生世世中断除一切损害众生之行,不唯住胜义之一味寂灭,不言令众生不悦之语,不行不利他众之事,不转成有害于众生的身体、智者、富翁,不喜损害他众;但愿我有朝一日能令一切众生罪业果报成熟于自身,自之善果成熟于众生令彼等享乐。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修法终
己三(安忍度)分二:一、有缘之安忍;二、无缘之安忍。 庚一、有缘之安忍: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修持正法过程中,虽有苦行之安忍、承受他苦之安忍、不畏广大正法之安忍、忍受自心痛苦之安忍。然而,此处主要修的是对于他人加害自己不生嗔心,修持安忍。即当遭受眷属的邪行或有义、无义的一切损恼时皆不生计较之心而以智慧作如是观察:众生的本性即是损害者,所以他们这样加害我也是情有可原的,我不应报仇,当修安忍。往昔我也一定造过如此恶业,若忍辱负重,则可获得殊胜福德,由此也当安忍。如果不是自己的业力那么他人的损害也不能使自己变得高贵或低劣,所以理应忍辱。若能令对方改正错误,则想方设法去做;如果实在无法改变,那么生起无法堪忍的计较之心也只会令自己苦恼而已,无有实义,并且他人会更进一步损害自己。因此,我应当断除一切计较嗔恨之心,心态平静,悠然放松。 后行:以三轮体空作回向。
第八十一修法终
庚二、无缘之安忍: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加害者与自己的身体皆可分析为微尘,最后成为无分空性;分析语言之颜色与可识别性,结果自然消失无迹;观心可识别之本体,结果无有实体。也就是说,作害之敌、损害之不悦耳语以及损恼、不快等损害对境都无余变成了空性,于无生空性中放松安住。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二修法终
己四、精进度: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我若这般懈怠,自利尚不能成办,何况说是利他?因此我为利一切有情必须精进修法,尽力勤修十法行(缮写佛经、供养、施赠、听闻、受持、披读、开演、讽诵、思维与修习。)、十度、顶礼、转绕等正法,尤其应修七支供法及念诵《三聚经》(《即三十五佛忏悔文》)。 后行:于三轮无缘中回向善根。
第八十三修法终
己五(静虑度)分六:一、思维变化无常之自性;二、思维贪欲之过患;三、思维与凡夫交往之过患;四、思维愦闹之过患;五、思维静处功德;六、真实修持静虑。 庚一、思维变化无常之自性: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生际必死,聚际必散,积际必尽,一切兴盛终将衰亡,那些贪执漂动无常、无有实质的今生事物之人多么悲惨!我也必将迅速死亡,明早或今晚不死的把握也没有,此生迷现的一切有何用呢?死亡时必定有利的是甚深窍诀。日夜、刹那、瞬间、须臾都是变化的,我们正在一步步迈向死亡。因此,我必须修持禅定。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四修法终
庚二、思维贪欲之过患: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思维贪欲有许多过患,诸如为积累、守护、增长财产而忙碌,增长不善业,与众人争论,有财仍不知足,增上慢心、悭吝,又担忧财产用尽、被人拿去、被人掠夺、与盗贼等共同分享。虽然积累,可到死时必须放下、远离一切,有多少财富就会有多少痛苦,痛苦总是多于安乐,并且与闻思修行、持戒等解脱法相违,受到诸圣者呵责。后于无生空性中安住。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五修法终
庚三、思维与凡夫交往之过患: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无论与出家还是在家的凡夫眷属、亲朋好友、怨敌、不亲不怨者相交往都是无法忍受的,因为他们秉性恶劣、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贪欲强烈、不知满足、粗暴嗔恨、恶语伤人、唯求私欲、自然害他、薄情寡义,自己衰落时他们便会弃之不理,不知羞耻,对于正法誓言及因果报应毫不在乎,琐事繁多,难以满意,经常以争执、危害及嫉妒等非法手段欺惑他众,虚度人生。只要与这些凡夫交往就会减少善法增长不善,诸圣者也是远离彼等。因此,为了断除修持解脱正法之违缘,我也不应交往任何凡夫,而应独自修持寂静等持。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六修法终
庚四、思维愦闹之过患: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总的世间事物,尤其是今生的一切琐事,无有完结终止之时,恒常徒劳无义地忙忙碌碌,散乱度日。无论如何精勤也无有实质,伏怨护亲永无休止, 无论从事农、工、商、文化中哪一种行业都只是为了温饱而已,实际上丝毫没有趋向正法之道,夜以继日这样漫无约束地虚度时光有什么意义呢?因此,现在我必须舍弃今生,修持禅定。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七修法终
庚五、思维静处功德: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想昔日诸佛菩萨都是通过在寂静林中修持而获得甘露法义,所以我也愿意前往寂静林间。那里既无有愦闹、散漫、忙碌之琐事,也无需经商务农及与凡夫来往,与鸟兽为伴,充满安乐,以净水、树叶等为饮食而苦行,住卧于山间岩洞中,与正法相应,无有任何熟人、亲友,自然增上善法,内心清净使智慧明清。寂静之处有许多诸如此类的功德。因此,我从现在起应当住于静处。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八修法终
庚六、真实修持静虑: 前行:以毗卢七法而坐,皈依、发心。 正行:不分别、不执著任何法,于此境界中毫不散乱、坦然安住,外境显现不灭,生起无分别执著之等持。 后行:回向善根。
第八十九修法终
己六(智慧度)分三:一、显现观为幻化八喻;二、观察法性空性;三、安住于离边中观之义中。 庚一、显现观为幻化八喻: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观修五境之一切现相皆是于迷乱者前无而显现,故如梦境;因缘缘起聚合而骤然显现,故如幻相;无而现有,故如眼华;现时无实有,故如阳焰;显现内外,故如空谷声;无有能依所依,故如寻香城;现而无自性,故如影像;无而显现一切,故如幻城。如是正在显现时也是虚妄无实的空色。 后行:回向善根。
第九十修法终
庚二、观察法性空性: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将外境的粗大显现与自己的实质身体分析为微尘,从而断定无境空性;将内在执著之心分析为无分刹那,从而断定为无执空性。如是证悟无有任何能取所取之义,于此无依空性境界中入定。 后行:回向善根。
第九十一修法终
庚三、安住于离边中观之义中: 前行:皈依、发心。 正行:身不动,语不言,心不分别,外境显现不灭,息灭执著外境之分别念,内在明空清澈之觉性灭尽一切执著之戏论,中间无有身心所依而自然显现法性,于如虚空般的明空觉性、不可言思大智慧、离意中观之真如性中乃至能安住之间一直入定。 后行:于显现如梦如幻中回向善根。
第九十二修法终 轉貼自http://club.heima.com/forum_display.aspx?forumid=197365&listtype=3 http://club.heima.com/forum_display.aspx?forumid=197365&listtype=3 [此贴子已经被原作者于1/20/2006 11:15:58 AM编辑过。]</font></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