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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教师薪水有限,投资得当也能如此富有,风水有何解释?
新加坡新闻:http://www.wanbao.com.sg/local/story20160106-72413#local
男校长与教师妻子相继过世,留下总值2000万元的八个产业但却没立书面遗嘱,八个子女对如何分产起争执,入禀法院,准备对薄公堂。
这对公务员夫妇是陈传福和苏惠虹,两人在1940年代末移民来新加坡,丈夫是波东巴西一带的某中学校长,妻子则是教师。
根据法庭文件,苏惠虹先于2011年9月2日去世,丈夫两个月后离开人世,两人分别享年85岁和93岁,留下七儿一女,共八个年长孩子。
陈传福夫妇生前没立遗嘱,八子女对如何分父母亲的资产的立场不同,导致其中六名弟妹入禀法院,起诉大哥与三哥,指两人名下的两栋半独立私宅,应纳入父母亲的遗产,由八兄弟妹平分。
根据诉方立场,父母亲生前出资购买至少八个房地产,总值估计有2000万元。
这八个房产包括李节士道的两栋半独立私宅、黄金大厦的三个单位、后港Regentville的私人公寓单位、中原大厦,以及布莱顿道一栋私宅。
引起八个孩子闹纠纷的是位于李节士道的两栋私宅,目前这两栋私宅分别属于大哥和三哥的名下。
这起争产案原定昨天在高庭开审,但目前展至今午2时30分开庭。
诉方的立场是,父母亲曾在2006年10月30日,在排名第七的女儿陈婉玉面前,以口述方式立下遗嘱。
诉方称,口述遗嘱的内容是要孩子们平分夫妇俩的所有房产与资产,包括李节士道的两栋私宅;换句话说,若平分总值2000万元的资产,每名孩子各得250万元的资产。
诉方也称,父母的遗言包括若有任何孩子在平分资产时不肯合作或企图阻挠,他或她将无权获得任何资产。(人名译音)
4私宅放外婆姨婆名下
诉方指出,公务员夫妇因不方便以自己的名字买屋,所以把四栋私宅放在孩子们的外婆和姨婆的名下。
根据法庭文件,陈传福夫妇于1965年代出资买下李节士道四栋私宅。
诉方称,父亲因觉得不方便使用自己和妻子的名字买屋,所以把李节士道的四栋私宅放在孩子们的外婆和姨婆名下。
目前,在四栋私宅当中,一栋已转至大儿子陈乃国名下,第二栋转至三儿子陈添国名下,第三和第四栋已不属于陈家家人的名下。
诉方的立场是,大哥和三哥只是暂时“保管”两栋私宅,如今父母亲去世了,两栋私宅应纳入遗产来平分。
大哥庭外和解
大哥与诉方取得庭外和解,不与弟妹对簿公堂。
这起争产案原定昨早开审,但诉辩双方为做一进步准备,案展今午开庭。
不过,据本报了解,大哥与其他弟妹已取得庭外和解,诉方会取消对大哥的起诉。
三哥是本案的第二答辩人,他的立场是他名下的李节士道私宅是家人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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