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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永康120余名陈氏后裔到磐安祭祖上坟,与墓地周边土地的两家主人产生纠纷。幸好磐安县公安局新渥派出所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永康有关部门处置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当天上午,120余名永康西溪镇某村的陈氏后裔分乘7辆车,浩浩荡荡地来到磐安县冷水镇某村祭拜祖先。看到自己祖坟周围的土地上种着三棵手臂般粗大的桃树,部分枝条伸到其祖坟上,陈氏后裔认为这样有碍祖坟的风水,要求闻讯前来的桃树主人———当地的曹某和曹某某将桃树移开,遭到拒绝。部分陈氏后裔就将祖坟边的一些桃树枝条折断。矛盾由此产生。曹某和曹某某要对方赔偿损失,扬言“如果不赔,你们就不要想走出我们村。”陈氏后裔听罢大为光火,一些年轻气盛的倚仗着人多,索性将桃树的头给拗断了。曹某和曹某某哪受得了这般气,就联系了亲朋好友和本村村民前来支援。村民闻讯后,表示决不能让外地人在本地胡作非为,几十个村民往事发地赶去,空气陡然紧张起来……
新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村干部拦截前去“助阵”的村民,并及时出动全部警力劝阻疏导,同时向县公安局、冷水镇党委政府及永康市西溪镇政府、永康龙山派出所通报了该事件。
磐安县和永康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后,大家一起分头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四五个小时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曹某、曹某某同意移走陈氏祖坟边的桃树,并答应以后不在该坟周边1米内种果树。陈氏后裔则给付曹某、曹某某移种果树损失100元钱,从而化解了一起坟头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