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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2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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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ximefr 于 2018-5-22 15:45 编辑
《科研十四条》说:“不要给自然科学技术的不同学派,不同主张,贴上什么‘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之类的阶级标签.” 这篇批判文章则说,反映在科学技术界的两种世界观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把这种严肃的阶级斗争污蔑为贴“阶级标签”,企图藉以调和这种斗争,这是粉饰太平,是绝对不能允许的.《科研十四条》说:“自然科学学术问题上的争论……即使是有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同形而上学的争论,也是属于学术性质的问题.” 这篇批判文章则指责说,科技界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争,是意识形态上的阶级斗争,将这种斗争看成 “学术性质的问题”,是抹杀两军之争的阶级内容.《科研十四条》代表了“文革”前我国政府制定的正确科技政策,被科技界称为“科技宪法”.否定它,即否定了中国科技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
——出自《“文革”期间中国对于自然科学的批判》,广西民族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原文链接:http://sts.gxun.edu.cn/info/1019/1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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