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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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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清後,天主教士對「曆日」內容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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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4 21: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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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若望藉西洋曆法傳教

湯若望

  由於曆日的發行深入中國社會各個角落,故湯若望希望能藉以宣揚西方的天算,連帶使中國人對西士所傳的天主教亦能另眼相看。順治元年七月初四日,攝政王多爾袞下旨曰:

治曆明時,帝王首重,今用新法正曆,以敬迓天休,誠為大典,宜取名「時憲」,用稱朝廷憲天□民至意,頒行天下……。

稍後,在由湯若望等奉教監官負責編製的新曆封面上,即印有:「欽天監欽奉上傳,依西洋新法印造時憲曆日頒行天下……」字樣,以突顯西法的優越及其所受官方的認可,書內多處表前亦加書「依新法推算」等字。但其中「依西洋新法」五字,或因過於招搖,引發保守人士強烈的抨擊,批評負責治理曆法的湯若望有「暗竊正朔」之嫌,並成為「康熙曆獄」中主要的反教藉口之一。

  雖然從現代人的觀點而言,楊光先對曆日上所列「依西洋新法」句的批評,近乎莫須有,但如前所述,頒曆一事在傳統上確具有濃厚的政治意味,無怪乎楊氏之流的保守人士會如此敏感。清代的樸學大師錢大昕嘗稱楊光先「雖於推步非專門,其駮耶穌異教,禁人傳習,又稱時憲書面葉不宜列『依西洋新法』五字,則為讜論」,其態度亦頗右楊氏。

  康熙四年,天主教在監中的勢力因「曆獄」的影響幾完全遭斥逐,直到康熙八年始由耶穌會士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 1623-1688)等為之翻案,並以西法重掌欽天監。然而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纏,南懷仁在其所編的曆日封面上,遂不復書「依西洋新法」等字,書內各表亦不再加「依新法推算」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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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4 21: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傳教士的衝突與湯若望對選擇術的態度

南懷仁

  湯若望對曆日中的選擇術,雖亦主張「西曆悉照天行鋪註,是謂真實有據之宜忌」,但當其初掌清欽天監時,或為求穩固其在監中的地位,且為避免與保守人士產生無謂的衝突,對中國式的術數之學則多採循務實的寬容態度。

  然而自順治五、六年起,以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aes, 1609-1677)為首的部份教士,卻發表一連串文件,抨擊湯若望擔任監正一職有違耶穌會「不宦」的誓約,且稱其所編製的曆日中含有不合乎教義的迷信內容。在安文思等教士以其提倡迷信相責的情形下,湯若望等奉教監官為保留此一官僚體系內唯一的宣教據點,不得不為辯駁而辯駁,並試圖理出一套說辭將鋪註的本意合理化。

  湯若望在南懷仁的協助下,於康熙元年撰成《民曆鋪註解惑》一書,就其所編民曆中涉及鋪註的內容,分列十數款論之。湯若望在此書中,將鋪註附曆頒行的原意解釋為:

古之王者,撫有天下,必須首頒正朔,雖則敬授人時,重在稼穡上……然而小民日用,除稼穡外,還有冠婚、葬祭、棟宇、衣服各等許多事件,朝廷家也曾預先酌定一個禮節,安排一個規矩,與同律度量衡一般,以便遵守了。還又見各處民情,大小事要選擇日時,為是前代相傳已久,習以為常。從來治國者,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這豈可違拗他,只因衍數繁多,人持一說,紛爭不了,未免又誤民事,不如畫一個定規,從中去取,勒成一書,也算做授時一類,付與曆官鋪註在民曆上頒行,令各處都依著鋪註上行,方是個一道同風的氣象。

在此,曆日中的鋪註內容被賦與一理性的解釋,認為此乃當政者將相沿已久的民情風俗畫一定規,以避免紛爭所致。

 

[此贴子已经被原作者于3/4/2006 9:34:13 PM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6-3-4 21: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湯若望對民曆鋪註的態度

  下文則以民曆中所記的年神方位圖以及逐日人神為例,具體說明湯若望對鋪註的態度。年神方位圖相傳源自大禹治洪時洛水所出靈龜的背負之象(即所謂的洛書),此象實即一3x3的數字魔方陣,「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而五居其中」,不論縱、橫、斜任三數相加,其值均同為15。後人將此圖上之九數分別配以七色,如以一為白、二為黑、三為碧、四為綠、五為黃、六為白、七為赤、八為白、九為紫,並將洛書中各數「挨次遞遷」,衍成九圖,稱之為九宮圖或紫白九星圖。

  民曆中將每年各配以一九宮圖,依次循環,以為蓋造修營、擇定方位之用。術家以九紫為上吉,一白、六白、八白為次吉,而五黃之方則被視為大凶。某年年神方位圖之中宮若為六白,五黃因此在巽位,故此年蓋造修營均忌二十四山中的巽山。

  在民曆中所繪年神方位圖的外圈,尚對應有各種星殺(或稱星煞、神煞、神殺),其方位均隨該年的干支而變,如相傳為木星之像的太歲,子年的方位在子,丑年在丑,依次類推,歷十二年而一周,而每年太歲所在之方,修營宅舍均不可面向,術家或為推算之便,在太歲相對的方位另定義一星殺,名歲破。如以乙丑年為例,因太歲在丑,歲破在未,故蓋造修營忌未山。

  湯若望稱年神方位圖的本意為:

蓋凡城廓宮殿與夫四面錯處民居,共總是本國內顯設之形象,務須齊整美觀,方見得中華與卑陋小邦不同。然所謂齊整美觀者,大要有二:一是比例相稱,一是色樣不同……此圖既具諸色,而諸色又每歲遞遷,雖則周流八虛,悉有定序不亂。凡蓋造者必求方向,今年向此,明年向彼,舍其舊而新是圖,而此又其象矣

亦即他認為年神方位圖的出現,原本是為達到「比例相稱」及「色樣不同」的目的,以冀求建築物的齊整美觀。但或因該圖的許多內容,頗難賦與理性的解釋,故湯若望在此款文末,總結其意見稱「此圖所用名色多屬比似,觀者勿泥」。至於九宮外周所署的星殺,湯若望則在摘引了傳統文獻中對各星殺的解釋後,指稱:「以上諸星殺,每年各有方位,總不越陰陽五行、合離生剋之理,蓋與百工營造有關係焉」,並未嘗對其大肆抨擊。

  由年神方位圖的內容,我們可發覺中國傳統的選擇之術,其本原往往衍生自數字間的神秘規律,其用事宜忌則以五行間的生剋為原則。而在「天人相應」思想的影響下,其內容更常披掛上天文的外衣,惟多屬名詞的假借,即或有納入天星的運行者,亦均頗為粗糙,而與天星的實際位置無精確的對應關係。

  湯若望在《民曆鋪註解惑》一書中,亦嘗論及載於曆中的「逐日人神」。曆日中記人神所在,最早見於敦煌所出的《甲寅年曆日》(編號為P. tib. 1070;此為西元834年曆日),其中稱:「每月人神,一日在足大指,二日外踝……廿九日膝脛,卅日足右趺,已上日不針灸」。除此逐日人神外,術家稍後更發展出十干、十二支及十二時人神所在,如以「甲日在頭,乙日在項……子日在目,丑日在耳……子時在踝,丑時在頭……」。

  湯若望嘗釋人神的本意曰:

欲明此一節之理,須知太陽、太陰之相照,原與人身大有關係,古人將此一身、四體、百肢都一一分屬在太陽、太陰逐日相照的情勢上,其意以為人欲自身平安,須日日順著日月之相照,不可違逆了他,針灸療病,尤要仔細。

由於術家認為針灸療病與人神所在攸關,湯若望因此與西方的星占醫學相附會,稱人神即對應於太陽及太陰的相照。事實上,人神所在與日行毫不相干,頂多只可稱其與月行或有關連,因人神的週期為三十日,而中曆每月為二十九或三十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3-4 2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會對於選擇術的決策

  雖然湯若望在《民曆鋪註解惑》書首,說明其撰此書的目的乃由於「生民惑於禍福之說,而官定的通書又雜亂繁冗」,但是書之作,顯然有相當成分在回應安文思等教士的攻訐,希冀能藉以說明鋪註的原意非屬迷信,故在曆日中置入此類內容應是無可厚非。但湯若望並不曾就此完全認同中國的鋪註之說,他仍批評鋪註自從貫串附合入支干、五行、八卦、黃黑二道等內容後,因未本於「日、月、星宿行天之性情」,故並不可信。

  入華傳教士間在經過長達十多年的激烈爭辯後,教會當局終於康熙三年做出裁決,將曆日中涉及陰陽選擇的內容歸作迷信,但由於出任欽天監監官對教會在中國的宣教活動有極大利益,故教士們仍被特許接受監官之職,並被許可參與制曆的工作。然而湯若望尚未及對此一衝擊有所調適,即在楊光先指控其所編新曆中有「十謬」及其所擇榮親王葬期有誤之下,由位居極品而驟然鋃鐺入獄,康熙四年四月,湯若望雖因地震大赦而獲釋,但卻已肢體癱瘓、口不能言,終於五年七月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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