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慧安居士 于 2008-5-7 08:39 发表
連城之理與八宅之源同 八宅法與連城之淵源
大家都知道八宅風水是最古老的風水操作方法,其法簡化成東四宅與西四宅,再對應到人又分東四命與西四命,是二分法,如乾坤兌艮為西四卦,坎離震巽為東四卦。人們從爻位變化解釋八宅之義,上爻,中下爻,上中下爻變者為吉,餘者兇。其法看似簡單,如從陰陽之理,八卦之情,河,洛真諦來說,是深合易理的,與連城理一致。
如乾坤兌艮為西四卦配得吉數,乾坤,陰陽之始,八卦之源,乃先天之天地交泰,河圖之一六二七,洛書之合十,所以二者交而乃吉,兌艮先天山澤通氣,為陰交陽媾之象。洛書亦是合十,此一片為震巽一六,四九之金水相生。
坎離震巽為東四卦者,坎離者水火,合水火相容之義,在河圖為三八,四九。洛書合十。所以水火相交為吉,震巽為風雷,風雷相溥,在洛書又合十,所以也為吉。此震巽二七,三八木火相生。
此與連城合生成,合五合十合十五為同理,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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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包萬物而蘊生,地養萬物而伸發,天可以包地所屬萬物,豈可地上萬物而定天之別。
人之卦命之別,豈能與天與地,論其所用之別,而論其吉與凶之法。
一屋空間大小,而能所含人之數量所居之蔭,豈是單體所論一屋吉與凶,天地磁氣,難道會為一人或一生物,而所訂之吉與凶標準呢?
天地一點不合氣,萬物蕭條與毀滅,能改之嗎?[em39]
卦爻之別,進而論其爻變,轉成母卦與子孫卦,在於述義而教學傳承,豈是進而成法依據而用?[em39]
一爻而動,陽屬成消陰之變。
一爻而動,陰屬成長陽之變。
此乃『天地消長之義』,屬於『炁之變』也。
萬物豈是消長之演化嗎?[em39]
萬物都遵行『雌雄交媾之理』而衍化,雖有雌雄同體生物,然而本身,還是遵行『雌雄交媾』機制也。
所以『爻變』豈能成法而用?[em39]
引義而述其理雖同,然其義非同,所以『同辭非同義』,『相似非相同』,如不明差異處,定然產生,其理都對,其法都用,期待卻不同而矛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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