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生基」真的有用吗?(转载) 经云:“气感而应,鬼福及人。”上面已经解说得很清楚了。气感而应者,阴阳二气相互感应也。鬼福及人者,鬼是指祖先骸骨,人是指其后代子孙众人。 《葬经》曰:“盖生者,气之聚,凝结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法也。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本骸得气者,「本」是指自己的根本——祖宗;是说葬得好风水龙穴,自己的祖宗骸骨就纳得吉祥之气。遗体受荫者,「遗体」是指自己所生的子孙后人;自己祖宗的骸骨,纳得真龙穴之吉气,才能荫及所生的子孙后人。 从以上经书所论得知,要想得到风水的荫助,第一,要符合阴阳感应的条件;第二,要符合有血缘的亲属关系;所造作的风水才能凑效。因此,我们回到现实生活中想想看,过继、抱养,僧道传承,没有血亲关系,所以没有“遗体受荫”,可想而知矣。若再作进一步思考,做“生基”又如何呢?回答同样是无效的!!!因为做“生基”,也不符合“气感而应”的条件。大家可以从做“生基”所需之「物品」上面去分析!这些「物品」与做“生基”的“主人公”,有何“阴阳感应”可言?若“阴阳感应”这一关通不过去,则势必是无效的。换言之,做“生基”所需之「物品」,都是阳人间之阳「物品」,如精、如血、如汗衣……等等。这些“阳物”,如何与“阳人”发生“阴阳感应”呢?岂不是构成“阳物、阳人”——“孤阳”了。《易》曰:“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经云:“阴用阳朝,阳用阴应;阴阳相见,福禄永贞;阴阳相乘,祸咎踵门。”阴阳相乘,福禄是没有了,祸咎倒是踵门而来则真。可见,时下人所做的“生基”,其意只在急功近利,而不是为了百年终寿而建造,更不是为子子孙孙而谋百年之后的无穷福祉。 近日,偶然得知家乡一风水名师因肝癌而死,其人是一九六二年生,仅仅过五十之年而矣。记得2004年认识他时,他正疯狂地为自己做生基,并向我推销生基之功效,,个人一再申述生基的错误,他就是无法接受,这就值得大家留心研究与察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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