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正體中文

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找回密码
 註冊
查看: 1973|回复: 8

佛教的婚姻答疑 2

[复制链接]
信誉:
好评率:100.00%
差评率:0.00%
质量:5.00分
交流:5.00分
附件:5.00分

浏览他的专栏

发表于 2008-10-16 21: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註冊

x
性恋符合佛教教义吗?

 

答:不符合。

佛教教导并期望教徒,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因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它必须符合社会法律、道德,以及大众心理认同与否,同性恋非两性结合,违反自然规律和道德行为规范。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云:“(邪淫包括)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同性恋、同性婚姻,违反现在社会的共识及大众心理认同,其理由如下:

1)、性应发生于男女两性,而非同性之间;

2)、婚姻是介于男女之间的建制;

3)、婚姻的主要目的在于生育,婚姻是为了确保人类的传宗接代;

4)、同性恋违反社会传统道德,及几乎所有的宗教教义;

5)、同性伴侣组成的家庭,不适于抚养孩子;

6)、同性婚姻未经试验证明可行。

对于在家的佛教徒来说,最起码的要求应守“五戒”,其中第三条是有关性行为的。同性恋以及同性之间的性行为,违背了第三条戒规(邪淫戒)。

佛教明禁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同性恋被严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摈出(驱出),可参见《四分律》。

佛教教导说杜绝此类行为,会使人们从焦虑和尴尬中摆脱出来,这些都是由社会的抵触情绪和担心被惩罚的想法造成的。同性恋也应被归于这一类行为当中。

另外,同性恋也易感染艾滋病等。在中国大陆,最早发现的经性传播的艾滋病感染者,是一名男同性恋者(1989年)。1996年调查,北京艾滋病感染者中,48%是男同性接触者。1998年调查发现,在已监测过的男同性接触者中,2.5%已感染了艾滋病,这一数字在2001年已高达5.9%。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吗?

 

答:不可以。严格地讲,使用性保健品仍属“邪淫”的一种,只不过是“自淫”而非“淫他”,故属中、下品邪淫,果报略轻。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云:“(邪淫)属自属他皆不应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依太虚大师的对《优婆塞戒经》解释,只要是自己的身体敏感部为让别人抚摸,或是去抚摸别人,包括用器具在内,都算是违戒,失一分优婆塞(少一份资格),若违犯全部的戒律,称为臭优婆塞,死尸优婆塞,于佛法中不能得利,详见《优婆塞戒经》。(优婆塞:即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居士)

 

11、问:学佛后对男女之欲越来越淡。因此与丈夫分房而睡,这样如法吗?

 

答:不如法。

学佛后,对男女之间的欲望越来越淡,这是学佛进步的表现,值得肯定。但切要注意,这个阶段最容易引发家庭问题,故应妥善处理好学佛与夫妻生活。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性是最重要的因素。女性,特别是步入中年的学佛女性,一般在信仰的作用下,往往会单方面采取分房、分床之举,从而引发家庭矛盾。学佛女性既然有家庭,理应配合丈夫,共同维持幸福的家庭伦理,不违天伦之道,如之作为,亦有违背佛陀制定的在家戒之本意。

佛教的居士戒律有五戒、在家菩萨戒,戒律规定:在家夫妻可行正淫,不可邪淫。换句话说:正式夫妇可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正淫),只要求戒除邪淫(非法夫妻不得淫)。由此可见佛陀深明世间法,顾及在家人凡夫性情,学佛弟子可正淫,不可邪淫,这足以保障夫妇人伦,避婚外情之过患。

若丈夫欲求房事,而妻子却严守梵行,不与其随缘行夫妻生活,而易招丈夫之反感、嗔恨,甚至进而谤佛、谤法、谤僧,这就违反在家学佛初衷,也是与佛法相背之行。故学佛居士不要轻易分房而睡。如有此举,应征得对方同意。

在家人不可模仿出家戒法,因为一旦学之,则有如此不僧不俗之相。当然,如年龄大、或身有疾病的,则另当别论。

 

12、婚姻失败后,如何修行?

 

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失败是两个人的结果和责任。如果婚姻失败,是因为你希望责任愈少愈好,以便有更多的自由,那是错误的态度。

婚姻失败且无法挽回,就要学会随缘与放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沉溺在回忆和对与错的纠缠中,要尽快走出婚姻的阴影。

修行,能帮助你逐渐学到不再受情绪和感情的搅动,但生活中的其它方式:如工作、家庭生活、与同事的关系等,也都是修行的潜在资源。把那些责任当作修行而承担下来,才是智慧之举。

“勿忘世间苦人多”——多参加一些社会慈善救济活动,如助学助贫,救灾济难,在行善积德中贡献爱心,转化自我(小我)的苦恼与烦恼。

 

13、我是个佛教徒,目前面临离婚,该怎么办?

 

答:首先,你要认识到:对于一个佛教徒而言,离婚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其次,你要反省一下,婚姻是否还有救,能够挽回的婚姻,一定要力图挽回;

第三,如因对方具以下因素,如:对自己生命构成重大危害、变态性*虐待等,可考虑离婚;

第四、离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再婚。多一次婚姻,多一层因果,弄不好便陷溺在轮回中,求出无期。有的佛教徒不止一次、两次的离婚、再婚,其社会形象甚差,被教内外人士非议耻笑,希当事者深思。

 

14、如何处理感情失恋?

 

答:不用处理,用冷静地面对,能挽回就挽回,不能挽回就由它去吧。

当然,如果是初恋或感情非常执着的人来说,可能非常困难。对爱得死去活的人来说,失恋犹如世界末日,当事人往往有不想活了的冲动。但真到了世界末日了吗?您只要看看社会,看看历史,或认真读读佛经,你就会明白这是人的愚痴执著!你爱他(她)什么呢?他(她)也是凡夫,早上也会大便,会口臭,会有贪心,会有邪念,凡人都有贪、嗔、痴的嘛!

恋爱时许多人头脑傻傻的,差不多都以为我爱的人,犹如天使一般,不会大便、流鼻涕、说脏话、渴望性欲、虚荣、金钱等。但事实证明,这些都是我们的妄想,完全是子乌虚有的。

我们的“心”是无常的!我们怎么会知道几年后,我们还维持一样的想法?你怎么知道以后没有更好的呢?你若认为她()是最好、最美的,十年后你还会这样想吗?你怎么不认为因缘中,还会出现个更好的?

记住:多参加社会活动、宗教活动,你会找到更好的!去旅游一下!离开现在的环境,扫除你的杂念。因为任何生活中的挫折和痛苦,都可能变成我们觉悟人生的因缘。

  2

[ 本帖最后由 shauner 于 2008-10-16 22:01 编辑 ]
0人打分
|
好评率:100.00%
|
差评率:0.00%
质量:5.00分
交流:5.00分
附件:5.00分
楼主其他發帖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1: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15、女居士被人非礼,是否犯了邪淫戒? 答:女居士被人非礼,不犯邪淫戒。 因为淫戒有开缘(变通):若为怨家所逼,被人非礼而身不受乐者,则判为未犯邪淫戒。 16、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吗? 答:存在。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与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关系,属于邪淫;与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则完全不存在邪淫的问题。但从佛法的观点看,夫妻之间仍然可能发生邪淫的问题。 如《大智度论》卷十三云:“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女心不乐,强以非理,故名邪淫。”因此,夫妻间有下列行为者,可视为邪淫: (1)、非处: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于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药物等; (3)、非时: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经期中,妊娠期中,产前产后,不得行淫;学佛受五戒居士还应在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还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时,即行节欲,子女婚嫁之后,即行禁欲。 (4)、非地:不得卧室之外处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庙、教堂、野外、公共场所等处行淫。 夫妻间的邪淫,在性质上较一般的邪淫有所不同,果报也较轻,应属邪淫的中、下品。但仍应引起警惕,避免触犯。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2: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的婚姻疑难

1、夫妻是冤家吗?

 

答:民间信仰所谓的“夫妻是冤家”,并不是佛教的观念。

“夫妻是冤家”这种观念并不正确,因为他们把爱变成占有。当一方占有的心非常强,两个人就会产生磨擦。磨擦之后,爱就变成恨,因恨而猜疑、嫉妒,然后互相地怨来怨去,结果变成怨偶。其实,只要有一方愿意调整冤家、怨偶的观念,就可以避免婚姻破裂。

弥补的方法是,既然爱他就要为对方奉献,多一些付出、多一些关怀、多一些尊重,让对方知道他有一个这么好的配偶,那么,他怎么舍得和你离婚?即使对方有外遇,你也要原谅;纵然他实在不象话,你也不要得理不饶人。

经过努力之后,如果对方已经不可能回头了,那就放弃。即使分开也不要说是冤家,要好聚好散。当自己已尽了最大努力,而无法挽回时,便不再觉得是遗憾,对子女也可以交代了。

 

2、佛教反对一夜情吗?

 

答:当然反对。因为“一夜情”,会产生众多的后遗症:

1)、患病风险。“偶尔一次没关系”,这是“一夜情”男女普遍的心态,总觉得一次偷情不会出什么事。由于“一夜情”的发生,常常带有偶然性,因此这“一次”就很可能沾染性病甚至艾滋病。

2)、怀孕可能。“偶尔一次”并非那么轻松简单,不设防的结果是不受道德、法律保护。

3)、心理阴霾。“一夜情”在某些人心目中,被畸形定位成值得炫耀的个人魅力,似乎任何道德规范,都如同禁锢人性的桎梏,“爱我所爱,无怨无悔”,而实际上,这种不可能坦然进行的性关系,在彼此心理上,多多少少会留下如同偷窃者一样的烙印。激情过后,除了担心可能怀孕、患病、被他人知晓外,如何面对现在或未来的伴侣,这段不合法的性经历,该深深掩埋还是从容道出,总归是潜藏心头的一块巨石。“我好后悔”,这是当事者经常事后才发出的叹息。

4)、一夜情对女孩的伤害很大

一定要守住纯洁之身。现代社会,崇尚男女平等,许多女孩希望和男人一样,追求快乐而盲目开放,以为自己也可以享乐、玩弄男人,以为自己和男人一样平起平坐了。其实,大自然创造了男人和女人,身心两方面是有本质区别的,很难达到一样平等,以佛法而言:虽然佛性平等,但因果并不平等。

因此,开放享乐对女孩的伤害很大——

  肉体伤害。根据联合国“生殖权和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指出,每10个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中,就有15人患上并发症,如脓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创伤,需要长期接受治疗。此外,生理结构的差异导致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得艾滋病、性病。

  心灵染污。当女人把第一次给了一个人,她会在心里隐隐认定,“我是他的”。对女人来说,这是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一份情,因为她给出的是今生的“唯一”,以后即使再有其它男人,也永远无法与他相提并论。她会拿丈夫与以前的男人比较。不开心了或吵架了,就会想到以前的男人。据统计,有过超过两个男人以后,结婚后红杏出墙的机会极大,这样还有什么幸福的婚姻呢?

  男人的鄙视。男人永远有处女情结。男人在乎也好,不在乎也好,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你不是处女,他对你的投入会大打折扣。女人的处男情结总是相对弱一些,这也许是大自然和社会文化传统赋予的差别吧。

  因果报应。因“一夜情”属于邪淫行为,因此必将在今生或来世,承担因果报应。其主要后果有:婚姻不幸福;身心不安;家中多口舌之争;人际关系差等等。并且它易使人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

出于家庭幸福、身心健康和未来果报的考虑,一定要远离“一夜情”,切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3、如何对待色*情的的诱惑? 答:在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不能并重兼顾的今日,我们的社会充满着贪暴力与色*情。此二者有时相连存在,有时各别发生。二者相较,暴力之心易制,而色*情之欲难防。因此,今暂舍“暴力”而谈““色*情”。 一般正常健康的人都会有色欲。问题出在色欲若不受控制,便易引生许多烦恼或罪恶,犹如其他各种欲望不控制,便易引生许多烦恼或罪恶一样。 孔子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生存在今天的环境中,控制色欲大为不易。色*情的画面镜头随时会映入我们的眼睛、脑海中,扰乱我们的思想情绪,减低我们读书、听课、工作与睡眠的效率,最糟的是破坏我们的健康,甚至做出伤天害理之事。 对治之法: 白骨观:设想自己的眼睛变成X光摄影机,将人体透视成为一具骨架。经常如此,色心自可渐次淡去。 不净观:设想自己的眼睛变成大型放大镜、透视镜或显微镜,看到人体皮肤上沾满汗垢、细菌、微生虫,更看到包裹在表皮下的脑髓、五脏、大小肠、膀胱、血肉、筋骨、耳垢、鼻屎、大小便,无一处香洁美好,自然不起非非之想。 佛教为了防止色*情诱惑而提出以“九想”来排斥“六欲”,六欲是指男性对女性肤色、形貌、仪态、语言、细滑、人相六方面的欲望;“九想”是膨胀想(想象人是膨胀的尸体)、青瘀想(想象人是遍体青瘀)、坏想(想象人是坏烂的尸体)、血涂想(想象人体血肉涂糊)、脓烂想(想象人体浓烂腐臭)、嘬想(想象死后鸟兽来嘬咬尸体)、散想(想象被嘬咬尸骨散乱)、骨想(想象人是一堆白骨)、烧想(想象人死后火化成骨灰)。有了这“九想”,男女就成了极其丑陋不堪的东西,情欲自然就会消失。 无常观:心想一切美色只是一种短暂的现象,暂有还无,所谓“花无百日好”、“色衰则爱弛”。美色不是永恒的价值,犹如一切有形的物质,都不是永恒的价值;心灵的真、善、美才是永恒的价值。 亲属观:看到一切色*情的场面、画面与镜头,心想假使这些人是我的兄弟姐妹,或是我的子女、父母亲,我当作何感想?是否觉得羞惭?是否尚有淫欲之想? 心灵观:孟子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人之所以为人,乃在于他有仁、义、礼、智等四端,如果一个人整天心中尽是饮食男女之想,此人与禽兽何异?经常如此观察自心,其心自可日趋净化。 西方谚语云:“美只是一层皮。”皮下的血肉筋骨令人不忍卒睹,皮下那颗无形的污染与清净交杂的心,事实上不如想象中那般可爱。一般来说,暴露色相的人不是心灵低俗,便是为生活所迫;前者可鄙,而后者可怜。有了这层了解,人还会为色相所迷吗? 佛家将邪淫戒视为修身第一戒。古人说:“色是杀身之斧。”孔子也说:“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因此,自古相传“万恶淫为首”。为了健康、品德、学业、事业、前途、幸福着想,我们应该淡泊色欲,做到孔子所说的“贤贤易色”(尊崇贤德,便不在意外形是否美貌)。 古语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在今天女权伸张的社会,何尝不可说:“淑女难过俊男关。”过美人关者乃为真英雄,如关云长是也;过俊男关者乃为真淑女。而真正的淑女不会搔首弄姿,抛媚眼,或矫揉造作,表现“有气质”状,使假英雄颠三倒四,魂不守舍。 色欲是人的原始本能,也是生命力的表现,控制它的方法不在防堵或压抑,而在于转化或升华。佛家说:“火焰化红莲。”就是把欲望转为的意思。东西方有许多宗教家、哲学家、艺术家,他们保持独身,但是他们不但不苦闷,反而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对社会做出伟大的贡献。 中国古代也有许多男女僧侣、道者,他们作为人格清高的模范,过着宁静、和谐的生活,大多获得而高寿。足见色欲的享受并非人生的第一义。要使生活真正过得多彩多姿,当知饮食男女之外,尚有人生“向上一路”。

 

4、找“三陪小姐”是犯邪淫戒吗?

 

答:是犯邪淫戒。

“三陪小姐”是中国大陆特有称呼,这里所指的“三陪小姐”是出卖肉体的的妓*、应*召女郎

佛陀时代的印度,嫖妓是合法的。为了使嫖妓仅限于性交易的范围内,而不发生任何感情纠葛或矛盾。因此,居士的戒律里规定,嫖妓不按值给钱,犯邪淫戒的根本罪。嫖妓按值给钱,不犯戒。
  
但为了使佛教戒律同世间法律以及社会道德不相违背,佛陀规定了随方毗尼[1],以适应各个地方不同的世间法律和社会道德。譬如,现时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嫖妓是犯法的行为。那么,现时在中国大陆,在家居士去嫖妓就是犯邪淫戒的。嫖妓的坏处,不用多说,国家的法律,社会的道德,医学卫生的实证已经有详细的说明与宣传,可以自己去看。

出家修行人的别解脱戒是梵行戒,断五欲。在家居士的五戒是呵五欲,在家居士的八关斋戒是梵行戒,是断淫欲的。要出欲界,邪淫必须要断除,连正淫也要断除。不但正淫要断除,连欲界天神的性行为(诸如男女间拥抱,握手,微笑乃至相视)都要断除。所以,很多老修行的眼根都收摄得非常好。如果连色欲都不能断除的话,尚不能出欲界,更不要说从三界中得到解脱了。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里有:“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应生欲想欲觉。尚不应生心。何况起欲恚痴(即贪嗔痴)结缚根本不净恶业”。所以,在家佛弟子应该向上进取,而不应该去做嫖妓这样戕身败德的事情。

再说去嫖妓的时候,能保证不犯邪淫戒的根本罪和支分罪吗?即使说,一定保持清醒的头脑,小心不犯。与其在容易失足堕落的险处战战兢兢,何不走严持净戒,洁身自爱的光明坦途呢?

找“小姐”(*)的报应或明或隐,当事人常图一时风流快意,最终受害的是自己。

嫖妓有八怕:一怕艾滋病;二怕性病;三怕愧对老婆;四怕愧对良心;五怕警察;六怕报应;七怕敲诈;八怕偷拍。尤其是年轻的朋友,要时刻提醒自己,树立起坚强的心理防线,彻底杜绝找“小姐”念头,坚决抵制*的诱惑。

如果你经常去找“三陪小姐”,你的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你可能因此而无法专心自己的事业,其结果必然是——你的事业不但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而且会从此开始萎缩,最后葬送了美满的家庭、大好的事业,与人与己都是有害无益的,有智者又何必自讨寻烦恼、花钱买霉气呢?!

 

5、未婚男女如果淫欲心炽盛,应以何方便令其离欲?

 

答:淫欲是与生俱来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净化断除,必须非常的用功,才能达非常的成果。

但凡夫在修行的历程,尚未证得果位,有时炽盛,是在所难免,因为众生所以为众生,就是以淫欲为生命的所依所归,情欲境界现前,的确难调难伏。疏导、对冶淫欲的法门甚多,今就以佛法常提的几项,供诸位实践:

(一)、未婚男女,不要阅览色*情书刊、网站,不要观看色*情录影、三*级片,不要涉足色*情娱乐场所。《老子》曰:“不见可欲,令民心不乱”,凡夫的特点,是五根随五境[2]转,但只要眼不见,则心不乱。

(二)、进入结婚年龄的青年,可考虑寻找志同道合异性组成家庭;

(三)、已婚者,应加强道德修养,不要甘做淫欲的奴隶。应正观诸法无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缘起,缘起必缘灭无常故;淫欲之心亦缘起,心与境结合,产生相应,淫心便起,是名缘起。正心观淫心,淫心即起即灭,瞬眼生瞬眼灭,如幻如化如电如泡如影,丝毫不可得,诸法毕竟空故,若如此正观淫欲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观。

以佛法常提的几项,如:不净观、骷髅观、父母兄弟姊妹观、淫欲无常观等,这些法门因人而异,根机不同,用法则不同,契机则宜。

(四)、注意饮食卫生,尽量吃得清淡,以素食为佳;

(五)、多进行健康的户外锻练,如散步、郊游、登山、游泳,或读书、练字画等,渐渐可减轻、排遣淫欲烦恼。

[ 本帖最后由 shauner 于 2008-10-16 22:0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2: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6、我已受过五戒、菩萨戒,但淫欲之心仍常生起,如何是好? 答:淫欲是人类最难游过的爱河,乃无量劫来所共依共命之处,难割难舍又难断,如胶如漆又如丝! 但对于在家人而言,淫欲亦有正当(正淫)的,非正当(邪淫)的,不能一概而论。 正淫时,男女双方不得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3]而行淫,如用佛法对照的结果,证明自己确实淫心较重,再对冶不迟。对于中青年而言,不可过分强调禁欲或断欲。 如确实淫欲之心过重,可用数息观、骷髅观、不净观、坐禅、念佛、礼佛、诵经、礼忏等对治,如无法产生效果,难调难伏,没关系!法无定法,应机则宜,再换个方式,暂时出去外面散散心,往郊外风兜风,往山水处游荡,欲心会逐渐转移作用! 尽量避免色*情绮语,避免看听色*情书或影片、音乐,避免激起欲心之欲乐。凡夫定力不够,易被境所转,所以修行初步阶段,不应接近色欲之境,因为转境不易,反而易被外境所转。 欲火燃烧渐渐消逝后,应该再接再厉,或念佛、礼佛、诵经、参禅悟道,到一定阶段,自然“云开雾散”,得轻安与自在,不再被淫欲心所拘缚。

 

7、看黄情影片、阅览色*情网站算不算犯戒?

 

答:佛教戒律对此虽无规定,但仍属被禁止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容易成为邪淫犯戒等的助缘。

佛陀时代,科技不发达,故没有这类现象,所以戒律对此无明确规定。从现实看,黄情影片、色*情网站容易刺激人的不正当情欲,带来诸多过患,故对信教徒而言,应被禁止。对非信教徒而言,则属于道德范畴,应自律自警,不予提倡。

男女均有性方面的需要,但在生理、心理等多方面大异。男的易受视觉刺激,眼见女性胴体、明星照片、画册、色*情电影,便易刺激性欲,马上索求性满足。有人因此而藉色*情媒体来增进性亢奋,这也就是为什么色*情刊物、电影、电脑网络的消费者,绝大部分是男子的原因,而不法商人每年可从中盈取巨大利益。

嗜好色*情画报、电影,是会“上瘾”的,并愈看愈受吸引,因之要求的色*情成分及程度,会越来越深,同时也易拿电影中少女美好的身段,与生儿育女后的妻子(稍后更成人老珠黄的“老妻”)比较,从而对妻子的体态相貌失望生厌,甚至拥抱对方时仍会幻想片中女郎,妨碍对妻子的欣悦喜爱,如此无情无爱的夫妻关系,破坏力极大,后果严重。

男子喜好黄色书报、影片一旦上瘾,则婚后仍会如此。尤其是妻子月经及怀孕期,远行外出时,便会求取视线快感,视觉满足,养成习惯,不易戒除

另外,此类行为也易影响家里儿女的健康成长,大人的行为易被未成人效仿,未收藏好的色*情影片、书籍等也易遗害家人、小孩,其后患无穷。

佛法教诫——色*情、意淫、纵欲,皆归属罪过恶行,会使人堕入轮回而难超拔。在中国文化背景及传统中,视性事为夫妻闺房私隐,对性爱感受更是绝口不提,甚至夫妻二人之间,亦难以启齿(特别是女方)。因此,只行“周公之礼”、“尽夫妻之仪”。至于鱼水之欢,交翅之乐,只是小说剧集中事,意淫之乐罢了。事实上,在已婚的夫妇间,实不该如此。为了家庭幸福与稳定,希望各位自觉杜绝此类行为。

 

8、佛教徒可以未婚同居吗?

 

答:不可以。

“试婚”的心态,在“性开放”及婚姻家庭大受冲击的时下风气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欧美离婚率偏高,个人主义高涨,崇尚享乐寻欢,加上传统价值观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试婚”、未婚同居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未婚同居者的理由一般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卫,可以互相照顾,且属于个人隐私。

若同居的动机是性欲满足,有性无爱,有欲无情,只求享受,贪享淫欲,只是暂时连结,不会长期委身,这种“分期多偶”作风,不会带来男女双方的心灵满足和稳定。朝秦暮楚,离散频密的生活方式,会带来空虚、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觉。

譬如女方有孕,某方为病毒带菌者,如梅毒、淋病、爱滋病等,所形成的是社会问题:即未婚妈妈、非法子女、堕胎杀人、疾病传播等,绝不简单。试婚者事后不易相信对方可靠,日后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约,并可能从此便失去婚姻家庭的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与我今时胡来,怎知日后她不会与别人再来一趟。

所谓“好则聚,不好则散”,这种思想,把婚姻当做儿戏,把婚姻制度推翻,结果多数是悲剧收场,吃亏的还是女人。

选择同居,你要明白你不仅失去了法律之伞的庇护,作为信徒,也失去了佛法三宝与护法天神的庇护,并将导致今生及后世的婚姻,皆不幸福。这就是因果报应,希望各位自爱自重。

[ 本帖最后由 shauner 于 2008-10-16 22:09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17 16: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希望有更多的人来读此文,好文章,支持
发表于 2008-12-17 16: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分之百支持,希望有更多的人来读此文,好文章, 支持
发表于 2008-12-17 17: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淫欲是修炼的一大障碍,更有一些是社会道德所不容的,如卖淫嫖娼,危害是会,危害家庭,我们要修心养性,修的就是一个清静,清静以后才可入定,入定以后才可生慧。
发表于 2008-12-19 10: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希望现在的人多看看 。现在的人物质生活富裕了就有所谓的:饭饱酒足思淫欲

本网免责声明|Archiver|手机版|網站索引|百度Sitemap|谷歌Sitemap|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GMT+8, 2024-11-25 16: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