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陈先生高!反正给你来个不断,你就不知道我倒底断不断得准!也就不能否定我的理论! 哎,让大家保持一份好奇心也好! zyfs 发表于 2009-2-12 20:53 
我的观点都已经反复出现在本网站了,何大大又重复了一遍,因此本例的判断应由提出问题的人或感兴趣的朋友自己作出,明知故问我认为没有必要回答。根据我的观点对本案做判断,不是正确就是错误,但无论正确还是错误,都各有两种可能性存在。当判断错误时,一种是因我的观点错误导致判断错误,一种则是我的观点正确,但案例不够清楚精确导致判断错误。判断正确时,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我的观点正确而案例资料已经反映了关键东西,故判断正确,另一种可能是两者均不正确清楚,蒙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