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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官制在历朝历代发生了非常复杂的变化。既有整个官僚体系的改变,也有部分官职称谓不同或是分工的变化,还有后人作品中沿用古称的问题。这里只是择其大要情况,略作说明如下:
1,中央官制
在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就是宰相。
春秋战国时期,齐、秦等国有相,楚有令尹,宋有大尹,吴有太宰,实际上都是宰相。《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和《赤壁之战》“操虽托名汉相,其实汉贼也”中的“相”均指宰相。
秦汉时期,设立丞相(管行政,统率百官)、御使大夫(管检察和秘书工作)、太尉(管军事),称为三公,同为宰相。
魏晋以后,形成三省,即尚书省(执行)、中书。? 隋唐以后的几个朝代,皇帝不愿把大权经常交给三省长官,就让一些级别较低的官员加上“参与朝政”、“参知政事”等头衔行使宰相的职权,如司马光《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参政”就是“参知政事”的省称。
宰相以下,就是中央各部门的长官。
周时有五司: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担任这些官职的一般都是大夫。如《子鱼论战》中“司马曰”,“司马”就是主管军事的官。
秦汉时,中央机构采取三公九卿制。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九卿: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如《周亚夫军细柳》中“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
魏晋南北朝时,开始向三省六部制过渡。
到隋代,正式确定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的正副长官是尚书和侍郎,每一部下设四司,各司的正副长官是郎中和员外郎。此后历代相沿,基本未变。
六部的分工是:
吏部:主管中下级文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勋封等。
户部:主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
礼部:主管礼仪、祭祀、学校、科举等。
兵部:主管中下级武官的选用、练兵、军械和驿站等。
刑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
工部:主管土木建筑、屯田、水利、交通等。
2.地方官制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的长官主要有诸侯与大夫两级。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战国时开始以郡统县,郡的长官叫“守”或“太守”,以后沿用,如《雁荡山》:“谢灵运为永嘉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在汉代又尊称为“府君”或“使君”,如《陌上桑》:“使君从南来”。
县的长官称“令”“长”,后代也沿用,如《陈涉世家》中的“陈守令皆不在”。宋代以后,县的长官称为“知县”,如《唐翁猎虎》:“族兄中涵知旌德县时”,“知旌德县”就是做旌德县知县。
州的长官称刺使,如《童区寄传》:“刺使严证奇之”。宋代开始改刺使为知州,但习惯上仍称为刺使或太守,如《醉翁亭记》:“太守宴也”“太守醉也”,欧阳修此时是滁州知州,所以这里自称为“太守”。
到元代,行省成为全国最高一级行政区,其长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等,明初左右使成为一省的最高长官,中期以后,总督或巡抚成为一省或几省总揽军事、行政及监察的最高长官,总督又称制军,俗称制台。如《制台见洋人》中“制台”,就是总督。
省的下边有府,府的长官为知府,如《登泰山记》:“与知府朱孝存子颖由南麓登”。另外,清代省以下,府州以上还有道员(道台)作为高级行政长官,鲁迅《故乡》中“豆腐西施”杨二嫂说“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就指此。
附录官职任免升降术语
【举、辟】举:举荐;辟:招用,如:“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范晔《后汉书》)
【征】君征召臣。如“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范晔《后汉书》)
【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除】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陟】提升,提拔,如“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诸葛亮《出师表》)
【升】提升,如“旋升宁夏道。”(梁启超《谭嗣同》)
【假】临时充当使臣属吏。
【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常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谪”就是贬官。
【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贬】降职并外放,与“谪”相近,如“贬连州刺史。”(《旧唐书》)
【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革、削、免、罢、废、夺】革职、罢职或停职。如“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高启《书博鸡者事》)
【退】⑴撤销或降低官职;⑵自己辞职。
【斥】屏弃不用。
【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转】迁职调任,无所谓升降,如“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范晔《后汉书》)
【徙】改任官职,特定语境下可以表示升职或降职,如“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范晔《后汉书》)
【调】调动、调迁,如“调为陇西都府。”(班固《汉书》)
【迁】调动改派。一般情况下,“转迁”、“迁调”表示调职;“右迁”、“迁除”表示升职;““左迁”、“迁谪”表示削职。如“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范晔《后汉书》),“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琵琶行》)
【放】京官调任地方官,如“既而胡即放宁夏知府。”(梁启超《谭嗣同》)
【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如“永和初,出为河间相。”(范晔《后汉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