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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族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和劳动占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因此用“世家大族”这一较为宽泛和习见的概念,用以涵盖北朝时期各种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 从东汉以至魏晋最基本的统治势力是地方大族,由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两类人物构成统治阶级中的当权分子。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就是堡坞主,当晋末乱时,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例如郗鉴。 北朝的世家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北魏初年活跃于旧燕故地的“群盗”、北魏后期的青齐诸豪,多属于这一类型。 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北魏分定姓族后的“四姓”家族,正是这种类形的典型体现。 北朝的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在经济利益、政治地位、文化水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基于这一背景,两者在王朝政治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一般情况下,囿于地域与文化的局限,地方豪族对于自身在乡里的势力和影响更为关注,尽管他们的存在从客观上阻碍了王朝对社会基层的控制,但他们在主观上却一般不具备明确的政治目的。在更多的历史时期,他们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的、经济的存在,往往游离于王朝政治之外,或为其他政治势力所左右。 相对而言,名家大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与王朝现实政治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主张,家族的前途和命运与王朝的成败兴衰密切相关。基于这一背景,他们常常卷入王朝上层的政治纠纷与权力角逐,构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 当然,有关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区别只是对于北朝世家大族的一种概念上的划分,二者间的界线并不十分严格。地方豪族通过一些特定的历史机缘可以上升为名家大姓,而名家大姓如果数世官宦不达,也有可能沉落为地方豪族,事实上,这种门第升降的过程自汉魏以来便一直持续不断地发生着,这也是士族社会中一种具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 作为地方豪族,他们往往不满足于既得的社会与经济利益,渴求政治上的显达。赵郡李孝伯三辟功曹不就,谓“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州辟主簿,月余辞官,曰:“州郡之职,徒劳人也。”[2];渤海高翼为山东豪右,赞其子高昂曰:“此儿不灭我族,当大吾门,不直为州豪也。”[3]当然,地方豪族的上升需要一定的历史机缘,赵郡诸李以仕魏至显,成为北魏的名家大姓;渤海高氏佐高齐而立,也成为北朝后期的名门望族。 就名家大姓而言,家族内部的情况也互有差别,北魏后期范阳卢氏中的卢玄一支,是典型的名家大姓;而同一时期的卢溥一支,则更具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使是同一家族的同一支系,在不同历史阶段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风貌,十六国和北魏前期的荥阳郑氏,地方豪族的色彩较为浓烈,而太和以后,这一家族作为名家大姓的表征则更为突出。 总的说来,名家大姓多在不同程度上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在入居显宦的同时,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自身的土著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家大姓是地方豪族发展的一个较高层次。 魏晋之际是士族社会逐步发育成熟的一个历史时期,也是中古门第确立的一个关键阶段。就北方的情况而论,地方大族的发展状况并不均衡,在众多的“新出门户”中,河南大族的比例很高,以玄风相扇,以官冕相尚;而河北大族中,除范阳卢氏、清河崔氏等个别家族进入上层统治圈,成为名家大姓外,多数大族尚未发育成熟,时人每言“河北少人士”,“每以三品为中正”[4]。北方大族间这种文化与地域间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在两晋之际不同的政治取向,也深刻影响了北朝的历史。 永嘉之乱以及五胡在中原的统治改变了中古社会的历史走向,也打断了北方大族固有的演进过程。在这场空前的社会变乱中,作为北方世家大族的两个不同类型,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政治动向不尽相同。 永嘉之乱后,晋室迁祚,中原板荡,大量地方豪族聚集乡曲,结坞屯堡,以为自存之计。但是,出于各个豪族所固有的地方利益,他们之间很难结成统一有序的政治与军事联盟,坞主间“各以诈力相攻击”[5]。祖逖北伐所面临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设法弥合北方坞主间的矛盾冲突,协调行动,共御石赵。以分散的宗族武装,很难长期抵御精悍的北方胡骑。因而在北方局势粗安的情况下,胡族政权的策略逐渐由杀戮转为招抚时,大量地方豪族纷纷放弃抵抗,接受胡族政权的羁縻,出任地方守令,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基层组织的主要维系者。当然,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也为一些豪族的上升提供了广阔的政治空间,勃海封氏、渤海高氏、以至于赵郡李氏等家族在魏晋时期寂无人物,均不是什么特别显赫的门第,但通过十六国时期的积累与发展,在北朝都进入了名家大族的行列。 与一般地方豪族不同,北方地区的名家大姓出于自身的门户渊源和文化背景,从八王之乱开始即被卷入西晋上层统治集团的争斗与倾轧之中。在这种历史惯性的作用下,大姓名士采取结坞守境者并不多见,他们往往与胡族统治集团的上层发生更为直接的联系[6]。石赵政权中,河东裴宪、渤海石璞、荥阳郑系、颖川荀绰、北地傅畅、中山刘群(刘琨之子)、清河崔悦、范阳卢谌等名士,均“见擢用终至大官”[7];前燕“以河东裴嶷、代郡鲁昌、北平阳耽为谋主;北海逢羡、广平游邃、北平西方虔、渤海封抽、西河宋奭、河东裴开为股肱;渤海封奕,平原宋该、安定皇甫岌、兰陵缪恺以文章才俊,任居枢要;会稽胡母翼、鲁郡孔篡以旧德清重,引为宾友”[8]。名家大姓与胡族政权在政治上的结合保持了家族与门第的延续,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发展轨迹。面对杀戮、强制迁徙等潜在威胁,他们不能不对自身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恶劣的社会环境。在一段时期内,他们与土地、财产的结合并不十分紧密,却更为注重社会伦理的维系,维持严格的礼法家风和良好的社会声望;注重文化传统的保持,经学继世、父子相承。政治环境险恶时,多采取冲退避世的方式,待价而沽;时机成熟,则出仕“以试祸福”。由于北方的连年战事以及胡族政权的频繁更迭,使得许多名家大族不可能长期稳定地保持较高的政治地位,清河崔氏、范阳卢氏等家族在十六国后期官宦不显,家族中的主要人物只担任太守一级的官吏,门户稍有中衰之感。当然,这种局面的出现并不说明他们的衰落,因为世家大族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依然存在。 如果说五胡十六国时期是北方世家大族分化与重新组合的重要历史阶段,那么北魏前期的历史则是这一过程的继续。北魏政权建立之初,一方面多次优诏征召,甚至以武力强迫汉族士人入朝为官,参定律令;另一方面又在沿袭十六国政权的传统,通过武力征讨和强制迁徙等手段,消除地方上潜在的割据势力。北魏王朝对征服区域的地方大族“待以客礼”或“待以国士之礼”,并不仅仅是一种表面上的礼仪,而是包括了徙豪望、授官爵、给田宅、赐奴婢等实际内容。通过这一方式,北魏王朝把各种纷乱无序的地方势力逐步纳入了统一的行政体制当中;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北方世家大族的重新选择和沙汰,而选择的主要标准是对北魏的效忠程度。经过重新分化组合之后,北方大族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原本在地方上颇具实力的豪强,在重重打击下归于沉寂,而一些自身宗族势力并不强大,但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的家族,则在王朝的扶植和造就之下成为一时盛门。杨愔诫子曰:“我家入魏之始,即为上客,赐奴婢、马牛羊,遂成富室。自尔至今二十年,方伯不绝,禄恤甚多。”[9]阳李崇与北平田彪互为“州里”,共率郡降魏,李氏官宦不绝,“而彪子孙遂微劣焉”[10]。 孝文帝分定姓族,标志着北朝门阀序列的最终确立。在这种背景下确立起来的北朝高门大姓,虽然带着汉魏旧门的桂冠,却已具有明显的“官僚化”倾向。他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与北魏皇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与北魏王朝的矛盾,主要不是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的对立,而是集中在王朝内部的政策纠纷与宫廷斗争;他们的主要兴趣,是如何利用和改造这一制度框架以攫取自身的利益增加其权力、威望和财富。正如王夫之所论:“魏晋以降,廉耻丧而忠义泯,夫岂无慷慨之士,气堪一奋者哉?无以自持,因无以自继,则虽奋而终馁。”[11] 与名家大姓的显达相反,从总体上看,地方豪强在北魏时期处在一个逐渐衰落的过程中。《魏书·良吏传序》:“有魏初拓中州,兼并疆域,河南、关右,遗黎未纯,拥节分符,多出丰沛。”天赐三年,“又制诸州置三刺史”,宗室一人,异姓二人;而魏初多为汉人大族所充任的郡太守一职,却“虽置而未临民”[12]。随着北魏从游牧向农耕社会的过渡,中央王朝与地方豪强在土地与人口控制中的矛盾日益表面化,北魏实施三长制和颁布均田令的实质即在于与地方豪族争夺对于土地和人口的控制权。太和改制后,北方社会基层组织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魏晋时期大族与宗族部曲间那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已不复存在。 北魏后期,高门大姓的盛极一时与地方豪族的逐渐衰落形成强烈的反差,而后者正是前者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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