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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与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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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10: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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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南宋王朝都不怎么重视反贪,高宗朝尤其如此。高宗赵构之不重视反贪,又跟长期独掌大权的巨奸秦桧有关。秦桧个人就是一个特大的贪污犯,而赵构对他又十分倚重,自然高宗朝就不可能 有象样的反贪措施。相反,反贪倒成了秦桧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认真研究一下秦桧与反贪的关系是颇有借鉴意义的。  

  一、罪恶滔天者无罚

  古人云:功盖天下者不赏,就宋代情形而言,可以来个对句:罪恶滔天者无罚;古人又云: 大音希声,也可以对一句:巨贪非贪。 宋代的巨奸有好几个:王钦若、丁渭、蔡京、秦桧、丁大全、贾似道,而其中最贪婪、最狡猾、罪恶最大的莫过于秦桧。他在高宗朝,两踞相位,前后独掌大权达19年。这19年间,他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以致富可敌国。其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当成日常功课,秦家生活之奢侈可想而知。然而,奇怪的是,对于秦桧极为严重的贪污罪行,连前后冒死反对他的忠正之士也似乎不太注意,没有人专门就此进行弹劾。也许是其贪污罪行被倡和误国、残害忠良罪行掩盖了,反倒显得不值一提,真可谓巨贪非贪。

  秦桧城府深似海,心眼特多。在高宗面前论事,往往用不着疾言厉色多加争辩,只用一两句就将对方置于被动地位。他陷人于罪都不要什么事实,随便找几句话,指为“诽谤朝廷”,或“指斥圣上”,或“心怀怨望”,或“结党营私”,或“沽名钓誉”,或“目无君上”,或“无人臣礼”,便可达到目的,反正高宗对他言听计从。因此,他得以挟天子以令诸侯,顺者昌,逆者亡,干尽了坏事而长期处于不败之地。久而久之,忠臣良将,如岳飞、赵鼎、李光等被他诛锄殆尽。而被他重用的则多为毫无主见的卑鄙无耻之徒,这帮人又为虎作伥,以陷害善类为功。他们唯恐不能巴结讨好,谁还敢揭露他的贪污罪行? 偶尔出现一两个忠义之士,如胡寅、张九成、张孝祥等,也只出面弹劾他害贤误国之罪,又很快被他打下去。越是到晚年,他越是残忍毒辣,屡兴大狱,临死前还想置张浚、李光、胡寅等人于死地. 赵鼎被迫害致死仍不放手,还要陷害其子孙,令其死党诬告他们“谋逆”,一时贤士大夫53人被关进监牢。不是他死得快,这些人都难免被害(见《宋史·秦桧传》) 。

  高宗晚年,虽然逐渐对秦桧的贪婪奸猾有所察觉,但始终没将他视为罪人。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 ,秦桧临死前,还加封为建康郡王,秦熺亦进位少师。秦桧死后,又谥为“忠献”,追赠为“申王”。秦熺被罢废后,秦桧的余党仍祖述其和议之策,前后有数人窃踞相位,而外国使臣还源源不断地往秦府送金珠宝贝,均被视为正常(见《续通鉴》卷一三0 ,总第774-776页) 。

  孝宗朝,其余党逐步被清洗,却仍未将他当成罪人。到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四月,才稍稍清算其误国之罪:削其王爵,改谥“谬丑”。但是,嘉定元年(1208年) ,史弥远当权,又恢其王爵与原谥( 见《宋史·秦桧传》) 。此时离秦桧之死已50余年。

  总之,朝廷始终未曾追究其严重的贪污罪行,更不用说将其赃款赃物查抄籍没了。

 

  二、利用反贪打击不听话者

 

  秦桧本身贪污狼籍,他的重要党羽也都是贪赃之徒,因此秦桧当政期间,从来不大型的反贪活动,只是偶尔利用惩贪为借口,打击不肯听他指挥的人。

  万俟卨也是个有名的奸臣,就是他于绍兴十一年(1141年)下半年禀承秦桧的意旨,具体实施了对岳飞的迫害。这年七月,他还是个右谏议大夫,秦桧则早已当了太师。他们视岳飞为求和政策的大敌,决定首先除掉。万俟卨遂率先诬劾岳飞“荣禄已极,不思进取”、“违旨观望”、“按兵不动,沮丧士气”,要求罢去其枢密副使之职。此奏作用不大。 八月,他又连上四章,极论岳飞之“罪”,还暗中鼓动御史中丞何铸、

  殿中侍御史罗汝楫 等交章论劾。高宗终于动摇了,下令将岳飞由少保、枢密使贬为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宫使,闲置起来( 见《续通鉴》卷一二四,总第686页) 。

  至十一月,何铸升为签书枢密院事,他则升为御史中丞。于是他继续诬告岳飞“谋反”,并一步步锻炼成狱,终于将岳飞置于死地( 同上,卷一二四,总第693页) 。

  他替秦桧办了件难办的事,该是秦桧的心腹了。但到了绍兴十四年初,他们却翻了脸。

  此前,万俟卨以参知政事身份出使金国回朝,秦桧硬要假捏一些话,让他当成金人的要求回奏高宗,以为要挟,进一步巩固求和政策,万俟卨没有照办,秦就很不高兴。过了几天,秦又假传圣旨要给几个亲信加官晋级,万俟卨说:“好象皇上没有下过这样的圣旨。”并将秦递过来的“圣旨”扔在一边,看也不看,于是秦大怒,从此二人不交一言。

  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大夫詹大方马上就出面弹劾万俟“黩货营私、贪婪无厌,窥摇国是”,要求将他罢免。万俟知是秦在指使,亦上章求去。高宗开初只让他以资政殿学士到地方当太守。他上殿谢恩时,高宗还慰抚倍至。秦桧在场,看了更不舒服,又唆使给事中杨愿封还词头,并就他的贪污行为进行猛烈的弹劾。高宗只好迁就秦桧,于十四年二月重新下诏将万俟卨由左通奉大夫、参知政事贬为提举江州太平观。从此万俟就被赶下了政治舞台,秦再也没有让他上来( 同上,卷一二六,总第715页) 。

  后来,秦桧打击郑刚中则更为残忍。

  郑刚中,字亨仲,婺州金华( 今浙江金华市)人,进士甲科及第,入仕不久即由秦桧推荐入朝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职,以后又不断地予以提拔。他对秦桧的屈膝投降政策颇为不满,却始终未敢明言,只是屡次自请到地方任职。秦不肯放他走,但已对他有所警惕。

  绍兴十四年,郑奉命到陕西与金使划定疆界,随即就地以端明殿学士任四川宣抚副使,治理四川颇有方略,经划调度军政事务井井有条,此前在划疆界时亦曾据理力争,面折金使。但,秦桧恨他办事自作主张,或直接请示皇上而不是先经过自己(见续通鉴》卷一二五) ,于十七年九月,令御史汪勃、余尧弼等人吹毛求庇,对他猛加弹劾,说他“妄用官钱”、“奢僭”、“贪婪”、“天资凶险”、“网罗死党”,列了许多罪状。于是郑被免职。这还不 算,这年十二月,又让余尧弼继续弹劾他“为臣不忠”、“贿赂溢于私帑”、“暴敛困民,密遣爪牙,窥伺朝政”,结果郑被削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桂阳监居住(同上,卷一二七,总第734-735页) 。

  十三年七月高宗想减轻一点对郑的处罚,秦却不依不饶,要彻底查究其“贪污”罪行。 又命人逮捕其子右承务郎郑良嗣及其将佐宾客,都关押在江州狱中。再派大理寺丞汤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等凶暴亲信前往审理,严刑拷打,硬要坐实郑刚中的贪污之罪。

  汤、宋二人后来报告结案,说是“落实”了郑的罪行:“违旨出卖度牒,收钱五十五万余缗;自设钱监铸钱,随意支用;违法领用厨食钱一万三千余缗入己;用公钱买通士人进京为他说项,将转运司并入宣抚司;违法使用公钱十二万余缗……”秦桧大喜,批下判决书曰: “郑刚中罪大恶极,依法当死,特免死、免禁锢,移封州( 治今广东封开县东封川镇) 安置;郑良嗣免死,柳州”。与此案有连的僚佐赵士禡、张汉之 、张仲应等亦皆受了重惩。

  郑刚中到了贬所,秦再指使其党羽、封州太守赵成之一步步将他窘辱、折磨致死(同上,卷一二八,总第743页) 。

  秦桧的主要政敌、曾当过首相的赵鼎本已被秦攻下台多年,编管于潮州(治今广东潮安县) ,秦并不罢休,还想置之死地,派人监视其一举一动。在他个人身上找不到什么碴儿,便在跟他接触的人身上找。

  潮州太守徐璋念赵是个忠臣,且当过首辅,便为他修了房子,生活上也经常照顾。录事参军石恮与赵鼎见过几面。

  绍兴十七年三月,徐璋去世,石恮也已离任,继任太守者左朝散大夫翁子龙是秦的爪牙, 硬是诬告徐、石有贪赃行为。秦马上将此案当作重案。交大理寺审理。大理寺都是秦的打手 ,果然“落实”了赵鼎犯了罪仍不检点,请托州郡借人抄书;石恮为他安排抄书人,又大收百姓的盐钱供抄手的使费,还接受了徐璋的钱八百余缗;徐璋盗用官钱十一万缗为赵造宅第 ……审理过程中根本不许石恮辩解,而徐璋又死无对证。

  通过这一案,对赵鼎的处分更重:遇赦永不叙用;石恮则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除名勒停,送浔州( 治今广西桂平县) 编管。

  此后,故吏门人再也不敢来看望赵鼎。秦桧还令当地守臣每月要上报一次赵鼎的存亡情形。赵鼎明白,秦桧是要逼他死,便将儿子赵汾召到跟前说:“秦桧非要将我逼死不可,我若不死,还不知要连累多少人,连你们也要遭害。”于是绝食而死(同上,卷一二七,总第732 、733页) 。

  秦桧之阴狠凶残,贼喊捉贼,仅从以上例中便可得到充分的体现。

 

  三、利用“反贪”走马换将

  秦桧当权期间,不仅仅只打击不听话的人与政敌,连听话的忠实奴罗也都是利用完了就打下去,再换一批。

  当时,尽管朝中大小事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但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等高级职位也不能老空着。士大夫中有名望者,都被他远贬于荒僻之地,然后再挑选一些卑鄙龌龊之徒,迅速由庶僚提拔进政府,谓之“伴拜”。而这帮人又象玩偶一般,走马灯似的换,长则一两年,短则几个月便一脚踢开,褫其职名,削其恩数,甚至也远贬它方,再听话的奴罗也别想幸免。他不想让任何人在政府里呆长( 同上,卷一三0 ,总第774页) 。其换人的规律是:让新提拔的奴罗担任言官,随时替他弹劾他打算去掉的人,一个人弹劾不凑效就多安排几个,而弹劾的罪名总少不了一条--贪赃枉法。这样的例子很多。

  余尧弼,在绍兴十七年九月不过只是个侍御史,因在替秦桧打击郑刚中的事上出过大力,迅速破提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成了副宰相了。到二十年(1150年)三月,又被提为参知政事(同上,卷一二八,总第750页) 。

  巫伋是秦桧的同乡,又帮秦干过不少坏事,二十年三月,余尧弼升参知政事后,他即由给事中兼侍讲升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没过几天,秦安排余出使金国,巫又兼权参知政事( 同上) 。

  这两人对秦毕恭毕敬、小心谨慎,从来不敢有半点得罪。同年九月秦称病不想上朝,他们马上联名奏请今后朝见毕即退下,赴秦太师府议事,高宗当然照批(同上,卷一二九,总第755页) 。

  但,次年十一月,余即被罢,而且罢得颇不光彩:秦指使右谏议大夫章厦、殿中侍御史林 大鼐轮番劾奏余“倾斜贪鄙,交通三衙,勾结州将,朝中有大议则缄默无言………”结果余被贬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不久,又进一步被削职,贬得更远(同上,卷一二九,总第759页) 。

  巫伋的命运跟余差不多。

  看在同乡的份上,秦让他在政府多呆了几天。到了二十二年(1152年)四月的一天,秦在都堂偶然问巫:“家乡可有什么新鲜事? ”巫小心得不知说什么好,半天才答曰:“最近有个术士从乡里来,颇能论命。”巫是怕谈别的容易涉及政事,弄不好就得罪了秦桧,所以拿算命先生来搪塞。没想到秦脸色一沉,问:“这个术士算你何时可以拜相? ”巫被问得大汗淋漓,不知所措,赶紧溜走。

  第二天,又是章厦、林大鼐出面弹劾巫伋:“黩货营私,心怀异志,动摇国是。”于是巫伋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林、章二人继续攻击,很快,巫伋也被削职,走了余尧弼的老路。

  同时,章厦由右谏议大夫试用为御史中丞,林则接替章的原职。由于章更卖力,没过几天,便升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顶了巫伋的职位( 同上,总第761页) 。

  同年九月,宋朴由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栏书被秦提为侍御史。刚受命,马上上疏弹劾章厦“多纳贿赂,引市井小人为臂膀;平时备位充数,未见有害,一旦临大利害,其内怀奸邪,必致败事”。一向跟章并肩作战的林大鼐也弹劾章“背公营私,附下罔上,泄露机密,贪懦素餐,为斗宵之器。”于是章又走了余、巫的路子,先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宋、林二人再一攻,便被削职,他当执政官不足半年(同上,总第763页) 。

  同年十月,宋朴又迅速升为试御史中丞,几天后即升端明殿学士、签出枢密院事。在位仅1年,二十三年(1153年)十月,他又步了章厦的后尘,罪名仍不离“贪”(同上,卷一三0 ,总第769页) 。

  此后,史才、魏师逊、郑仲熊等莫不如此(同上,总第772页、774页、776等页) 。在秦桧老贼的导演下,前后有20来人都是这样在执政官的位职上跑龙套。反贪,本是极为严肃的政府行为,却被秦桧玩弄在股掌之上,成了他扫除障碍,实现个人政治野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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