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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郑善果之母是清河崔氏的女儿。她13岁时嫁给了郑诚,性体贤明,节操出众,博涉书史,通晓古今。20岁那年,郑诚以身殉国,她便年轻守寡,养育儿子郑善果长大成人。 郑善果幼年时袭承父亲的爵位,十几岁时就官授沂州刺史等职。郑母因善果年幼资浅,每逢他处理地方政事,总要在屏风后察听,但凡善果剖析判断合理,郑母便十分高兴,回房时,赐善果坐,与他谈谈笑笑,并说一些勉励的话;凡是善果办事欠公允,或无故骄躁发火,郑母便十分生气,蒙被哭泣,终日不进饮食。碰到这种情况,善果就跪伏在床前,听从母亲的教诲。
郑母不仅经常教导善果为官清廉、戒骄戒躁,而且身体力行,一直坚持自己纺纱织布直至深夜,给儿子做出榜样。善果曾经劝她:“儿子高官厚禄,母亲何必一直如此操劳呀?”
郑母回答说:“你的俸禄,是朝廷报答你父亲以身殉国的,应当照顾到本族全家老小,我为人妻的怎能独占其利而自以为富贵呢?况且纺纱织布,是我作为一个妇人的本份。如果这起码的劳动都丢弃了,就一定会成为一个骄逸之人。我虽不懂礼,但在这方面我是决不会败坏自己名声的。”
由于郑母教子有方,郑善果为官清正公允,被世人称为“清吏”,并经朝廷考核为天下“清廉之最”。 郑善果(572——629)
隋唐间郑州荥泽人。历任隋沂州刺史、鲁郡太守。母亲崔氏贤明,常于阁内听其理事,当理则悦,不当则责愧之,故善果励己为清吏。归唐,迁检校大理卿兼民部尚书,正身奉法,甚有善绩。历任礼部、刑部尚书。太宗贞观初为岐州刺史,改江州刺史,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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