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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大帝在位的第九年(1652年),京城发生了一起大案——黄膘李三案。这件案子是顺治大帝亲政以后亲手抓的“顺治朝涉黑第一案”。 黄膘李三,本名李应试,在从事贩马,曾在崇祯皇帝的官府衙门里当过书办。后来犯了重罪,被关在刑部大牢。明末天下大乱,他趁机逃出。明亡之际,京城乱作一团,各部官员作鸟兽散,各衙门如菜市场随便出入。李三颇有心计,纠集一帮小弟兄将别人都看作废纸的各部案例悉数偷回家中。清初,各种规章制度律法条文甚不完备,处理各种案件和事务全因循前朝案例。这下子那些废纸都成了资治宝鉴,李三便以专家自居,为六部官员提供咨询。案犯的生、死、徒、,官吏的升、降、奖、惩,钱粮的征、拨、减、免,往往由李三一人说了算。于是大小官员包括封疆大吏、朝中重臣,纷纷给李三送钱。李三也忘乎所以,竟在自己家里仿照六部建制,分建宅院,还挂上各部的牌子,对应朝中各部。有来行贿者,如是为提升,则到李三的吏部说事,如是为捞人,则到刑部说事。如此等等,李三家实际成了第二政府。李三除了包揽词讼,行走各衙门之外,还网罗一帮社会渣滓,由他的干将潘文学统领,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为他人讨债,替仇家买命,只要给钱什么都干。不小心得罪了他的人,当晚就人头落地。李三还向各商户收保护费,半个京城的店铺都要向李三进贡,甚至崇文门的税务都有他把持,自立规矩,强逼各商户向他纳税,对拒不交税者则命爪牙们前去砸罐。李三的侄子李天凤杀了人,死者家属摄于淫威,忍气吞声不敢上告。 顺治九年八月,洪承畴向顺治大帝举报李应试罪行。顺治大帝于是命步兵统领率兵将李应试等拿获,并命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严审。查明案情后,将李应试、潘文学等正法。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李应试被拿下后,那些曾收受贿赂的官员都惶惶不可终日。并且,顺治大帝也掌握了那些官员的名单(从李应试住宅搜得)。但顺治大帝和郑亲王等人考虑到清朝刚刚入主中原,人心末定,不可大开杀戒,于是将那份名单烧毁,只是将一个正五品的官员斩首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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