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註冊
x
狼兵制度肇始于明代,是明代军制的重要组成环节。狼兵,专指广西出身之战斗人员,此类人不隶军籍,彪悍武勇,于明代“剿贼”、“御倭”多有使用,且战绩不俗。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束手段,军纪混乱,烧杀害民之举亦所在多多,以至百姓有惧狼兵甚于贼之说。姑就过眼史料,粗略考证如下── 一、狼兵之始 狼兵之始,至清嘉庆年间已浑不可考,《东溟文后集》(姚莹)《武陵赵公(慎畛)文恪行状》:“嘉庆……十九年,迁广西按察使……上谕查广西狼兵之制,公覆曰:‘狼兵初制无考,惟《明史·兵志》有「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宣力最多」之语。其来已久。检司案:自乾隆八年清查二十一年诸府州报兵田,自狼兵外,又有土兵、土勇、隘卒、堡卒、耕兵、抚兵诸名。其承耕田亩,多寡不同,而分防调遣与狼兵无异。” 考《明英宗实录》正统二年冬十月戊午:“广西总兵官、都督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赴臣处言,浔州切近大藤峡等山,猺寇不时出没劫掠居民,阻截行旅,近山多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起领前来屯种一带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巡按御史三司等官计议,诚为长便,乞如所言,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 这是《明实录》首次出现狼兵的记载。据此,狼兵显然是广西少数民族的自卫武装,而其为广西地方政府用于“剿贼”始于正统二年。 13年后,至景泰元年,征用狼兵已经成为惯例,而且狼兵开始出省作战。《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元年三月乙卯:“广东左布政使揭稽奏:高要县贼首吴长能等,纠众劫杀乡村,欲连友贼黄箫养攻肇庆,署都指挥彭英等率官军、狼兵攻其巢寨,破之,斩长能及其党一千七百余人。” 二、狼兵战绩及为害 明政府征用狼兵,在历次“剿贼”、“御倭”战役中可谓战绩不俗。甚至有狼兵头目受授冠带。《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四年六月乙巳:“敕通议大夫、管广西思恩府事土官岑瑛曰:‘朕以尔亲率本府马步狼兵头目韦陈威等,于广西在城操练,协助军威。兹特升尔阶为正议大夫,给赐彩段表里,其韦陈威等,亦俱令冠带。敕至,尔瑛照旧率兵操练,听调杀贼,以安边境,不许始勤终怠,候有军功,升赏不吝,尔其钦承朕命毋忽。” 《明史·沈希仪传》:“嘉靖五年,总督姚镆将讨田州岑猛……改右江柳庆参将,驻柳州。象州、武宣、融县瑶反,讨破之。谢病归,顷之还故任。柳在万山中,城外五里即贼巢,军民至无地可田,而官军素罢不任战,又贼耳目遍官府,闺闼动静无不知。希仪谓:‘欲大破贼,非狼兵不可。’请于制府。调那地狼兵二千来,戍兵稍振……韦扶谏者,马平瑶魁也。累捕不得。有报扶谏逃邻贼三层巢者,希仪潜率兵剿之,则又与三层贼往劫他所。希仪尽俘三层巢妻子归。希仪俘贼妻子尽以畀狼兵,至是独闭之空舍,饮食之。使熟瑶往语其夫曰:‘得韦扶谏,还矣。’诸瑶闻,悉来谒希仪。令入室视之,妻子固无恙。乃共诱扶谏出巢,缚以献,易妻子还。希仪剜扶谏目,肢解之,悬诸城门。诸瑶服希仪威信,益不敢为盗。自是,柳城四旁数百里,无敢攘夺者。” 《明史·广西土司传一》:“怀远为柳州属邑,在右江上游,旁近靖绥、黎平,诸猺窃据久。隆庆时,大征古田,怀远知县马希武欲乘间筑城,召诸猺役之,许犒不与。诸猺遂合绳坡头、板江诸峒,杀官吏反。总制殷正茂请于朝,遣总兵官李锡、参将王世科统兵进讨。官兵至板江,猺贼皆据险死守。正茂知诸瑶独畏永顺钩刀手及狼兵,乃檄三道兵数万人击太平、河里诸村,大破之,连拔数寨,斩贼首荣才富、吴金田等,前后捕斩凡三千余,俘获男妇及牛马无算。事闻,议设兵防,改万石、宜良、丹阳为土巡司,屯土兵五百人,且耕且守。” 《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辰:“广西田州土官妇瓦氏引土、狼兵应调至苏州。总督张经以分配总兵俞大猷等杀贼。奏闻,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各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余令军门奖赏。” …… 关于狼兵战绩的记载很多,不赘述。 而关于狼兵为害的记载与其战绩记载可以等量齐观。 明政府征用狼兵之初,其为害尚不明显,至正德初年这种负面效果逐渐显现。《明武宗实录》正德五年三月甲申:“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上言边务:……一、顷因林贵逋诛,调用狼兵,所过剽掠劫杀,鸡犬不遗,谋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无及,愿自今勿轻调用,兵部议覆。从之。” 《明武宗实录》正德七年闰五月戊子:“南京御史周期雍奏:江西调至狼兵,所在辄肆荼毒,奸污妇女、劫掠财物、毁坏屋宇,良民横罹锋刃者不可胜数。至于士族,亦有阖门受戮之惨,且载所掠妇女金银抵南京贸易,违禁货物,此皆总制都御史陈金纪律欠严故也。乞赐敕切责并戒谕狼兵头目,严加约束,其越境者令法司鞫治,良民被害者令有司加意宽恤。”会南京守臣亦奏所获狼兵韦晃等三十人,且请治巡捕官耿辉等失察之罪。得旨,金写敕切责,晃等令江西巡按三司会问,被掠男女给还其家。辉等宥之。”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4《夷兵》:“土司兵最不宜调,其扰中国甚于胡虏。嘉靖间倭警,调阳麻兵,调瓦氏狼兵,俱贻害东南最惨,而终不得其用。顷救朝鲜,又赦播州杨应龙之罪,调其兵五千,半途不用遣归,以此恨望再叛。正德间,流贼刘六、刘七之乱,亦调永顺、保靖两宣慰兵协剿,一路聚劫,人不能堪。流贼戏谓我民曰:吾辈来,不过为汝梳;彼土司兵乃为汝篦矣。盖诮其搜剔之愈密也。” …… 关于狼兵为害的记载也很多,不赘述。 三、狼兵的使用数量和战斗力 明代史料中记载狼兵的使用数量动辄成千上万,最多甚至达到10万人。《明世宗实录》嘉靖四十一年二月己卯:“提督两广侍郎张臬奏:逆贼张琏势甚猖獗,臣以调集狼兵十万,与福建、江西会兵进剿,分定信地。” 但这样的数字历来水分比较大。《皇明经世文编》卷346《戚少保文集》:“臣闻广东养兵之格,月给口粮二分、行粮几厘。盖彼中常调狼兵,每以五百为千、五千为万,自号虚数,不服点查;官司虽减其口粮,而彼以二人之养养一人,彼于计亦得也。” 至于狼兵的战斗力,史料记载也分歧颇大。 《野史无文》卷9:“狼兵在广西东关、南丹、那地三州之境,能以少胜众,十出而九胜。何也?盖三州之土官,大略如秦法,以首虏为上功,军令森严,其赏亦重,而兵多不惜死。” 《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己酉:“诏锦衣卫遣官校逮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右都御史张经及参将汤克宽,械系来京问。以侍郎赵文华劾其畏巽失机、玩寇殃民故也。倭自去岁据松江柘林川沙、洼二处为巢,纵横肆掠周回,数百里间,焚屠殆遍,水陆兵无敢近者。本年三月初,广西田州土官妇瓦氏及东兰、南丹、那地归顺等州狼兵六千余名,承经调治,狼兵轻慓嗜利,闻倭富有财货,亟欲取之,居民亦苦倭寇暴,朝夕冀幸一战。文华既至嘉兴,屡趣经亟檄狼兵剿贼。经曰:‘贼狡且众,今檄召四方兵,独狼兵先至耳。此兵勇进而易溃,万一失利,即骇远近观听,姑俟保靖、永顺土兵至,合力夹攻,庶保万全。’……” 狼兵于广东剿贼,遇敌先溃的记载也非常多。 《明季南略》卷1崇祯十七年九月初三(时福王已即位):“高宏图请开馆修史。赐北京殉难文臣二十一人、勋臣二人、戚臣一人谥,先后补予开国诸臣谥、建文死难诸臣谥、正德朝死谏诸臣谥、天启朝死珰难诸臣谥。广西巡抚方震孺言:‘狼兵善火器、药弩,以副将朱之胤统千人入卫’。” 四、狼兵的出身地区 《明史·兵志三》:“乡兵者,随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湖南永顺、保靖二宣慰所部,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四川酉阳、石砫秦氏、冉氏诸司,宣力最多。末年,边事急,有司专以调三省土司为长策,其利害亦恒相半云。” 依《明史》观点,狼兵都是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等地人,但参考其它史料可以发现,狼兵来源比这个范围要大很多。 上引《明英宗实录》正统二年冬十月戊午广西镇守总兵官山云奏疏云:“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而东兰、那地、南丹、归顺均不属于广西左右江地区(东兰、那地、南丹同属庆远府,在广西北部,北接贵州。归德州则在广西西南隅,西接云南)。 《明英宗实录》天顺二年八月丙子:“先是,广西总兵等官武进伯朱瑛等奏:乞调征进贵州总兵寺官与己协同杀贼,不从。至是,贵州总兵官南和侯方瑛等又移文广西,起调泗城等州狼兵……”《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四月癸酉:“先是,监军袁崇焕欲调取广西狼兵五千,举林翔凤往。又欲调泗城、南丹一万。”这是广西泗城州(治所在今广西凌云,东临庆远州)有狼兵的记载。 《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三年七月乙丑:“从总督张经奏,起原任贵州总兵白泫及广西都司都指挥邹继芳,俱充游击将军,往田州、归顺、南丹、东兰、那地调狼兵五千人各帅至浙直御倭。” 这是广西田州(治所在今广西田阳,北接庆远、泗城二州)有狼兵的记载。 五、狼兵的民族属性 按照现在通行的观点,明代狼兵的民族为瑶族和侗族。明代即有这样的说法──《明史·沈希仪传》:“希仪尝上书于朝,言狼兵亦瑶、僮耳。瑶、僮所在为贼,而狼兵死不敢为非,非狼兵顺,而瑶、僮逆也。狼兵隶土官,瑶、僮隶流官。土官令严足以制狼兵,流官势轻不能制瑶、僮。若割瑶、僮分隶之旁近土官,土官世世富贵,不敢有他望。以国家之力制土官,以土官之力制瑶、僮,皆为狼兵,两广世世无患矣。时不能用。至十六年而有思恩岑金之变。” 但如果“狼兵亦瑶、僮”,为什么不隶流官而隶于土官?如果狼兵与瑶族、侗族无异,这种隶属关系就让人难以理解。 再考察其它史料── 《明宪宗实录》天顺八年夏四月乙未:“国子监生封澄奏:广西大藤峡、渌水、横石等山,藤县、太平等乡,猺獞啸聚,虏掠甚为民害,乞选良将,多调官兵、狼兵攻灭之。” 《明孝宗实录》弘治六年九月庚申:“带管广东岭西道、湖广按察使陶鲁奏:凡征剿猺獞山巢,多用狼兵,而土官多推避不肯效力,请立赏罚之法以励之。” 《明穆宗实录》隆庆四年二月癸丑:“南京太仆寺少卿殷从俭上言:广西毒民惟獞,而獞所畏服惟狼兵。先年古田之寇,虽时出时没,然未敢深入,由防守有狼兵而声威振之也。” 可见,征剿“猺獞”叛乱,多用狼兵,如果二者一体,如何钳制狼兵以保证其效忠? 此外,根据明末清初人屈大均《广东新语》:“徭、狼以语音相别,徭主而狼客。狼稍驯。初,大征罗旁(今广东郁南附近),调广西狼兵为前哨。今居山以西者,有二百余丁,其后裔也。”屈大均是广东番禺人,如果其记载可信,可以说明, 至少到了清初, 当年征讨罗旁滞留当地的狼兵后裔与当地瑶族语言尚有不同。 窃以为,狼兵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瑶族和侗族,二者在明代必定存在民族差异。只是在后来逐渐合流,或者1949年后从民族分类学考虑,二者差异已经不足以区分为其它民族。这不是铁证,录此备考。 六、狼兵与屯种 明代狼兵,至迟至正德朝也开始参与屯种。 《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户部覆两广守臣所奏三事:……一、浔州等府、武靖等州、信宜等县,因先年征进,俱招集狼兵,且耕且守,照民例纳粮,以便听调。近来,有司或调采本地与贼临近去处耕守,遂将版籍地土占据,宜行禁约。上皆从之。其版籍事,仍行两广都御史,令查处以闻。” 《明世宗实录》嘉靖七年闰十月戊戌:“兵部覆新建伯王守仁议处八寨猺贼便宜二事:其一谓,八寨之贼,每寨有众数,千首尾联络,为柳、庆诸贼渊薮。而周安一堡,正当八寨之中,宜筑城置戍,据其腹心,而移设南丹一卫于其间。盖宾州故有南丹卫,军坐食无所耕牧,若移彼就此,令与迁江八所狼兵掎角而守,分耕贼田,则柳、庆日重,而八寨可无它变……诏如议行。” 《明穆宗实录》隆庆四年二月癸丑:“南京太仆寺少卿殷从俭上言:……故老讲求御之法,宜莫如调狼兵占地而责之屯守。盖土官以得地为利,而古田素称膏腴,尤其所觊觎也。宜择调东兰、那地、南丹三州土官令亲领精锐狼兵各一二万名,给以行粮资,以响导进据古田要害,田畜其中,日夜探贼所往……上采行之。” 七、余论 狼兵之制自正统奄至南明隆武,清代亦承其制。 《思文大纪》卷8记载南明隆武帝事:“上谕广西巡抚晏日曙曰:‘用狼兵必选狼将,否则扰民。今因恢扼调行,闻狼有生熟马步之不同,依请即用成大用为统领、夏日敷为监军。行粮安家,取给平、梧、浔、南四郡,务速如限到虔。于起行之日,该抚飞奏,仰慰朕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