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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靈魂平均重量0.75公克??征求民國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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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9: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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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重量有多少?
請先看此文                  
未竟的心願
  企圖用科學方法,來和死去的靈通信的人中,最有名的莫過於世界發明大王
-愛迪生。許多人只知道愛迪生發明電燈,造福世界的貢獻卓越,卻鮮少有人知道他已開始著手進行一項偉大的計畫-發明和靈界通信的機器。愛迪生企圖利用人類靈波的機器來和靈界通信,這種靈異收音機一旦發明,與靈界的溝通即可迎刃而解。可惜在研究工作進行到一半時,一代發明大王不幸與世長辭,遺留下未完成的工作,則許多對靈異世界有興趣的科學家,繼續孜孜不倦的實驗。
  
  蘇俄科學家亞歷山大。奧哥爾曾經發表過一段話:「將某人的一切特性輸入電腦裏,電腦對於這個人的身材、面貌、習慣等,一舉一動都予以記憶之後,電腦裏便有這個人的心。如果有一天,此人過世了,他的靈若有知,就可以回來和這個有人心的電腦對話。」這是研究靈異收音機的目標,如果實驗成功,人類不但主宰世界,更可以獲知冥界的神秘事物。
  
  有一群由七個靈魂學權威的醫師、心理學家、科學家組織的研究團體,製造了一套「靈魂測定器」,以證實人死後是否真的有靈魂的存在。如果附著於人體的靈魂是物質,那麼它就應該有重量,當人死亡的同時,靈魂就會離開人的肉體,所以人在未死前的體重和死後的體重,應該有改變,這個改變的數字可能就是靈魂的重量。
  
  一九六六年秋天,這群有心人士測錄了一百位死者,得到以下的結論:當人類死亡的時候,水分和瓦斯會從人類的體內放出來,將這些因素扣除重量後,重新計算人體死前與死後的重量,赫然發現前後相差三十五公克-人死的前後剎那間,體重減輕三十五公克-而且不論胖、瘦之分,故得證靈魂是附著於身體上的,它屬於一種物質,由於物質都有重量,相對的,靈魂也會有重量。
  
「靈魂素粒子」
  附著於人體的物質稱做「靈魂素粒子」,人死後,靈魂素粒子從人的體內跑出來,只剩下一具沒有靈的軀殼,這具軀殼隨著時間的消逝而腐壞。而離開人體的靈魂素粒子,通常如水中浮萍般,漂浮在空中,沒有附著點,呈現微粒子狀態。有時這些微粒子集合成物體,便形成人類眼中所見的「幽靈」有時在拍照過程亦會出現。
  
  一九六八年,墨西哥的一位心靈學家公布了一張病人死亡前一霎那的照片,引起一陣騷動。照片中,在病人死亡的一瞬間,有一道白色的東西,從身體內衝向上面,這就是死者的靈魂素粒子,剛要離開死人的軀殼,這種初次出現的靈魂,再心靈科學尚稱為靈魂的正體,失去了它,人體便無法在生存了。
  
  現在的科技發展已能利用電腦和調查「靈魂素粒子」的性質來研究死後的世界,雖然未達到盡善盡美的階段,但已屬相當客觀且科學化,但願再未來的不久,人類可以完全掌握死後的世界。

   005.jpg
             
轉載於信華出版社世界真奇妙第三五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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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其他發帖
 楼主| 发表于 2010-1-9 19: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物質態度研究靈魂的重量數據是多少?樓上說是35克,民國北伐時期國內有人卻說是0.75克?是儀器的誤差, 還是方法的異同?, 請看下文:

有人以為靈魂是心物綜合體,不僅是精神(能)的存在,應當還有的物質基礎

早期申報連續報道:中國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伍廷芳,利用光譜對應原理,設計一套精密的光學測重儀器,找了多位志愿者,測量臨終前后的重量,結論是無論身材大小,得到平均值是0.75G. 以此數據證明靈魂的重量。不僅如此,吳博士个人親自上陣實驗, 並在臨終遺書吩咐,要求幾位助理,物理學者參與測量他的靈魂,計劃取得七天後他回魂/回煞的腳印。遺書特別交代遺體不穿鞋,七天后,遵照傳統在地板鋪上一層薄薄石灰,實地測量吳博士的靈魂腳印。

當時軒然大波,被一堆唯物論者,大肆攻擊,口誅筆伐,後續實驗報告,不了了之。誰有民國時期的申報(記得是在1920年至25年連續刊載)或連接網址, 可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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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7: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毛骨悚然
 楼主| 发表于 2010-1-10 23: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伍廷芳生平简介
  伍廷芳(1842-1922)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伍廷芳少年时代就学港埠,曾任译员,后到英国攻读法律,经过一段时期在香港任职,于1882年投身北洋幕府。他跟容闳具有相同的抱负、类似的境遇。所不同的是容闳作为最早荐西学、讲维新的人土,在清朝始终只能为少数疆臣大吏役使。而后继的伍廷芳却由于对外交涉的需要,逐渐晋升为二品大员,得以在办外交、改法制方面,施展才能。然而,他与容闳一样,最终对清政府得出了失望的结论。当他决定辞官隐居时,资产阶级革命高潮到来了。于是,他以古稀高龄,冲破了效忠君主的精神桎梏,毅然与君主专制制度决裂,投入革命洪流成为孙中山的战友,为建立和维护民主共和制度共同奋斗,直到1922年6.月,在孙中山为首的广东政府外交兼财政部长任内逝世。

  在广州病逝,享年八十。孙中山曾撰写悼词、祭文,后来又写了《伍秩庸博士墓表》,对于伍廷芳的一生给予了很高评价。由于这些文字在《孙中山全集》中均已收录,本集不再附录。

  伍廷芳老年笃信灵学,著有《灵学日记》、《鬼友夜谈录》、《鬼的世界问题》、《明道会要旨》,陈炯明叛变时,公署起火,这些著述大多被焚毁。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4_10%5C11%5C0931554589.htm

伍廷芳.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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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3: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前重量-死后重量=靈魂重量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04: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科学物质态度研究意识与灵魂,请参阅(不代表168立场)
http://www.fengshui-168.co ... hlight=%BF%C6%D1%A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05: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請看以下持反對意見者,以為靈魂照片是造假的, 大概以為伍與今宋七力的照片一般,純粹是暗房技術而已。不過, 信者恒信, 不信還是不信。反對者並也沒厘清伍博士是否弄假!含糊一筆帶過而已,依然是懸案。
伍不同與宋,既是當時名士,有相當的社會地位,不需靠宗教或靈學理由,以取的他人信賴,完全沒造假動機!
“灵学大师”伍廷芳
作者: 刘利民 | 2008年04月09日 15:42 | 栏目: 历史·人物
本文地址: http://liulimin.blshe.com/post/965/185774
 

伍廷芳

         国语有文人雅士之说。所谓雅士,大抵有些雅兴才好:或侍花弄草,或吟风诵月,或品茗对弈,似乎不雅不足以表征其身份;而对于鬼怪精灵之异端邪说,避之唯恐不及。

         民间的巫婆神汉,大都面目猥琐,形容枯槁,让人不寒而栗。但清季民初,偏偏就出了这样一位灵学大师:此人气度不凡,学识超群。负笈英伦,获法学博士;任职民国,官居外交部长。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伍廷芳!他不但笃信灵学,而且颇有造诣:“世人每以灵魂一字,毫无根据,视为空空洞洞,其实人都看错,不分轻重,不明其假,须知人之灵魂:永远不死。”如此离经叛道之举,令人瞠目!

         据《平等阁笔记》一书载,伍廷芳博士游美的时候,参观灵学会十多处,所见令人闻所未闻:有听到鬼灵声音的,有与鬼灵说话的,有与鬼灵握手的。有一次,居然还见到鬼灵现形与人跳舞。据说,伍廷芳曾赠一鬼魂一束鲜花,那鬼魂马上捧花隐去。如此活灵活现、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啼笑皆非!

         1909年,67岁的伍廷芳奉命回国,归隐林苑,自任“观渡庐老人”,从事灵学的研究。1916年,黎元洪邀请伍廷芳再度出山,此时的伍博士早已痴迷于灵学不能自拔,哪有心思再重出江湖。遂回电:“行将息影家园,再研灵学。”好一派闲云野鹤的架势!

         上世纪初,摄影技术传入中国,先进科技与国人传统灵魂观念的结合,为灵学注入了新的活力。无怪乎1920年代的《申报》有这样的评述:“自伍博士使美回来,摄有鬼影,沪人奇之。”这个时期,关于鬼魂的报道时时见诸报章,而且多与摄影有关。

         1920年的《申报》曾报道,上海申大面粉厂王某一日摄影,“忽有伟大身躯之无头鬼在旁,头在脚边,见之大骇,顿时寒热交作迄今未愈”。1920年11月 12日《申报》发表《伍博士演讲通神学》一文。在演讲中,伍博士称自己“在美国时,与鬼同拍照,见有三鬼立吾身后,一为前英国公使,一为美国人,一为中国带小帽者,我不知其为何人,此照尚在”。当时的名医丁福保为伍廷芳的旁证,似乎更增加了说服力:“鬼照片,余曾亲见,此事余亦信之不疑,盖先生盛德君子,决不致有欺人之行,其所拍鬼影,即死者之灵魂也。”伍博士每次演讲,总以这三张照片示人,引得一干人顶礼膜拜,好生热闹。

         1926年在《申报》又登载了一条类似的消息。不过,这则报道,却戳穿了“鬼影”的真相:“因事先摄好了礼堂,然后再感上那个人影的,因这偶然的复摄,才弄出这种互传的鬼影了。”由此看来,所谓的“鬼影”,实在是纯粹的技术行为。和今日之“周老虎”、“吴老虎”如出一辙!

         道通天地,万流归一。伍廷芳所精通的法律与灵学相去甚远,但心无旁骛的孜孜探求却让他成就斐然,《灵学日记》、《鬼友夜谈录》、《鬼的世界问题》等著作的问世,让人们看到了一个于风云际会之际纵横捭阖的外交家的另外一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此言信矣!

         灵魂有无,仁智各见,就像上帝的有无一样。关乎信仰层面的问题,科学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信仰,无所谓高下贵贱,它只关乎心灵,关注人性。“崇高”的信仰,未必就一定能净化德行,纯洁操守;“卑下”的信仰,未必就一定蛊惑人心,引诱罪恶。真正主宰自我的,是良知的觉醒和道德的自觉。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白驹过隙,百年匆匆,多少道貌岸然的谦谦君子早已荡然烟云。伍廷芳真实率性的性情和执著坚韧的信仰,至今还令我们肃然起敬。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06: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466.htm

(三)夢境之解釋

問:伍廷芳先生謂做夢即是靈魂脫體之鐵證。然僕嘗留意夢境,覺而思之,往往無其地無其人無其事。乃知做夢確係神經作用,與日間遊思亂想無異。惟日間神志稍清,回不如夜間恍惚無定耳。未識先生以為然否。

答:念慮之心,佛謂意識。意識有三種狀態,與眼耳鼻舌身等五識,同時緣色聲香味觸五塵境者,曰明了意識。緣病中錯亂境者,曰亂位意識。緣影像境者,曰獨頭意識。此獨頭意識又分三類,曰定中獨頭意識,緣定中境。曰散位獨頭意識,緣受所引色。(過去五塵)曰夢中獨頭意識,緣夢中境。此皆不與眼耳等諸識俱起,故曰獨頭。按此則做夢正是獨頭意識作用。伍先生指為靈魂脫體,彼靈魂脫體之靈魂界說,不知與意識之界說等否。脫體之體,但指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不知亦兼五識而言歟。日間遊思亂想,是散位獨頭意識作用,其緣境正與夢中類。

足下謂確是神經作用,又不知神經之與意識何別。總之言靈魂言神經,乃旁皇於唯心唯物兩邊,不若言意識之為唯識了義也(唯識謂識有二種功能,一為能覺,二為所覺。蓋於哲學家唯心唯物之上再尋一根源處)。至謂夢境無地無人無事,實不儘然。夢中之境,大約為日間所習者居多,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也。亦有所夢者為隔世事為未來事,見於記載者,不盡誣也。若夫日間所為之事,以緣境簡單(但現前境),且習以為常,故若清爽而有序。返思夢境以獨頭意識所緣複雜(多過去境),且未習慣,故若恍惚無定耳。雖然,正在夢時,何嘗以為恍惚無定。而若恍惚無定者,在醒時所覺則然。豈得據以論斷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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