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助的人生观
互助,是一种美德,也可以说是:人生应有的行为。可是、一般人只知道其然,而不知道其所以然。
英国达尔文的进化论,说生物进化,是由于自然淘汰,以生存竞争为原则。后来,俄人克鲁泡特金创互助论,他说:人生具有自然的同情心,所以大家都有社会的自觉。就是下等动物,也有社会的意识。故生物进化中,个体与群体,其利益始终是互相调和的。惟其互相调和,始能逐渐发展而有今日。
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指出人生的互助,是因为彼此都具有自然的同情心,这是从生物进化的现象事实立论的。在佛法中,更进一步的,说明其互助事实的所以然。换句话说:就是说明人生之所以互助的原理。
人生互助的原理是什么?就是缘起。因为根据缘起真理,人生社会,是一个互相关连的缘起之网。个人的存在,是缘起于群众的,不能离开群众而孤立。群众与己,己与群众,是互助生存的。群众是自己生活的来源,而自己是构成群众的份子。为群即所以为己,害群亦适以害己。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至为密切,而彼此的互相影响亦很大。个人的健全与精进,能够促使社会良善与进步。而良善与进步的社会,也可以促成个人健全与精进。反过来说:个人的懦弱与坠落,会使社会退化与腐化。而退化与腐化的社会,也会使个人懦弱与坠落。所以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社会人群。
人生是缘起的,而缘起的人生,便是互助的人生。所以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为个人的享受,乃在求个人的健全,以谋全体社会的大幸福。因为社会包括了个人,社会得到了大幸福,个人的幸福也在里面了。要是我们只顾个人的幸褔,而不顾社会幸福,甚至妨害社会幸福,那么社会的幸福被害了,结果个人的幸福也得不到。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在为全体社会谋大幸福中去求个人的幸福,这样的幸福,才是真实的幸福。这叫做利他则成自利。要是你想从损害全体社会大幸福上去求个人的幸福,那就好像饮了毒汁以求止渴,虽得凉快一时,终必自招灭身之祸。这叫做害他则成自害。
总之,根据缘起真理,人生是互助生存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不要把个人的利益看得很重,而忘记了我们所依存的社会群众。应该将个人融化在社会群众中,去为社会群众谋福利。
三、无我的人生观
无我,是佛法的精义。在很多佛经里面,都阐明这无我的道理,教人无我。梁启超先生说:‘佛说法五十年,其法语以我国文字书写解释今存大藏中者,垂八千卷,一言以蔽之,曰无我’。
虽然,我们要详明地部析这无我的道理,而且不但要给听讲的人听得明白,同时还要大家接受这个道理,那就很不容易了!因为平常一般人之所认为‘我’的,就是每个人的自身,假使这个我没有了,那不是连每个人的身体都没有了吗?这还了得!所以‘无我’不容易讲,这种道理不容易使人接受,原因是佛法说‘无我’,跟平常一般人的常识是恰恰相反的。
但是,佛法所阐明的‘无我’道理,不但是很深很有意义,同时又是合于科学原则而与事实相符的。根据佛法的无我,用科学的推理方法,来推究一般人常识上所认为自我的,到底是指什么东西呢?这样一推究,一般人常识上所认为自我的,立刻就发生动摇了。例如我们问他(一般人):‘你以什么为自我’?他一定不是指著鼻子,就是拍著胸堂答道:‘这个不是我是什么’?他的意思是认定这个身体就是自我,而鼻子或胸膛是做全身的代表罢了。尽管大家都认定这身体是自我,但是依佛法的观察与科学的解剖,事实上却找不到这一个叫做自我的东西。它的实在情形是这样:
(一)根据生理学来讲:一般人所认为自我的身体,不过是五脏、六腑、筋肉、骨骼、血液........各组所构成的集合体。而这构成集合体的各组,又是由很多很多的细胞组织而成的。所以实际说来,我们这个身体,是一个由很复杂的小集团所构成的大团体罢了,里面并没有自我这个东西在。
再说:这个大团体里面的一切,都是时时刻刻在生灭变化,并没有固定的。它不断地把这团体以外的东西吸收进来,溶化成为这团体里面的成分。同时又把这团体里面的成分,排泄出去,变成不是这团体的东西。就是组成我们全身的各组单位的血液细胞,也是新陈代谢,不断地在变换的。据生理学说:‘人体细胞,经过了几多天后,已通通改换过了。假使你认全身的细胞为自我,那么一个人不是有千千万万的我了,断无此理!而且前一刹那的自找,到次一刹那便被拌泄出去成为非我了。而平时我们不承认为自我的营养料,一经吸收变成血液细胞时,又成为自我了。这样,自我忽成为非我,而非我忽成为自我,在这我与非我之间,实在不能指定那一种为自我。
人身的集合体里面没有我,组成集合体的各组单位当然也没有我,甚至从许多血液细胞中也找不到我。那么你也许以为我就在呼吸之间吧?然而每个人身体上所发生的呼吸,这口气还没有呼出时,是自身里面的东西,一呼出去,就变成自身以外的东西了。如果呼吸是我,那么这个我就忽焉在内,忽焉在外;而且一呼一吸,前后相续,没有一口呼吸是相同的。这样,一个人又不是有数不尽的我了?岂有此理。
再说:依物理化学讲,人的身体,是由氢,氧.....若干种元素所组成的。从佛学上说:人体在物质方面,是由地、水、火、风四大要素结合而成的。我们身体上的皮肤筋骨,属坚性的地大;涎血便汗,属湿性的水大;温暖热度,属暖性的火大;呼吸气息,属轻性的风大。如果你说每一种元素每一种要素都是我,那么这个我不是有好多个了。而且这化学上的各种元素与佛学上的四大要素,不是我们身体里面才有,身体外面的好多地方,还多得很。要是这些元素要素通通是我,那么普天之下,到处都是我了,这更不成话!
所以,一般人认为身体上有个自我,实在是常识上的谬误,一经科学与浅显的佛学推究,便不能成立了。
(二)进一步说:一般人或以为人在物质上没有自我,也许我就在精神上吧?然而精神有好多种的作用,你到底是指那一种,或者你说:‘感觉痛苦与快乐的,那就是我’。这样,我们先来研究一下:所谓痛苦与快乐,不过是心理的现象罢了,苦乐的后面,并没有自我。
(三)也许你说:‘能够感觉苦乐的不是自我,那么能够想像事物的,应该是我了’。这又同样不对,要知道:想像是一种联想的印象,也是心理的一种作用,想像的后面,也没有我的存在。
(四)你或者说:‘人生的行为既有善恶,那么能够行善作恶的,那就是我’。其实人行善作恶的行为是有的,但是人生之所以有此行为,乃是由于其认识的心为主动,并不是什么我。
(五)说到这里,你可能以为:‘那么,能认识的心就是我了’。这要知道:在唯识学上,能认识的心,计有八种之多,那么一个人就有八个我了,断无此事!何况心是念念变易生灭的,若说前念是我,前念已灭;若说后念是我,后念未生;若说现在的念是我,也在刹那变灭:究竟我在何处?
一般人在常识上,总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我。其实,这所谓我,用科学的方法推究起来,不过是物理、生理、心理的三种现象罢了。用佛法来分析它,实在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在生灭相续,那里有我?
佛学上说:‘五蕴’的‘蕴’字,是积聚的意思。而那色、受、想、行、识的各别意义是:变碍为色,领纳为受,取像为想,造作为行,了别为识。把变化障碍的东西积聚为一组,叫做色蕴,乃至把明了分别的作用积聚为一组,叫做识蕴。色蕴是属于物质的,而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的。不过在这四蕴中要是加以分别,那识是精神的主体,而受、想、行三种,乃是精神的附属。在上面所讲述的各则中,标有(一)、(二)、(三)、(四)、(五)数字的,就是如次指色、受、想、行、识五蕴。一般人以为每人有个自我的,通常是从这五蕴和合的身体上生起执著,其实它只是一个精神与物质的凑合体而已,那里有我?现在把它列表于左:
五蕴 | ┌(一)色蕴—变碍 │(二)受蕴—领纳 ┤(三)想蕴—取像 │(四)行蕴—造作 └(五)识蕴—分别 | ────── ┐ ├精神的附属 ┘ —精神的主体 | 物质
┐ ├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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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身体,是由五蕴的众缘和合而生起的,根本就没有我。所以佛经上说:‘五蕴无我’。梁启超先生说:‘所谓无我者,非本有而强指为无也’。又说:‘佛之无我说,其实脱离纯主观的独断论,专用科学的分析法,说明我之决不存在。质言之:则谓吾人所认识为我者,不过心理过程上一种幻影,求其实体了不可得。更质言之:则此无我之断案,实建设于极确实极致密的认识论之上’。
根据缘起真理,人的生命,是由于精神、物质、社会种种的因缘条件而生起存在的。除了这些因缘条件,根本没有一个独存实在的自我。因为一切是缘起的,所以是无我,无我是缘起的必然结论。一般人因为不明了缘起真理,执著有个实在的自我,因之自私自利,只求自我的扩大与发展。要是能够正确地解悟缘起真理,打破我执,一切自私的锢蔽消除了,思想正确,行为也就符合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