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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6: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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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易尘 于 2010-5-10 16:28 编辑
回复 混元子
现在将具体情况与各位易友共鉴:
命主为粤西人,其祖为风水名家。到命主为隔两 ...
山里人家好 发表于 2010-5-9 12:50
如此一败涂地,应考虑阴宅风水之影响。加上事主从事之行业为违法之事,有违天理,必不长久。
此例就事论事。
1、原局壬山丙向为旺向,巽水为禄水来,出未为合局,“官旺聚局,食禄万钟”。
2、改为甲兼寅后,变成右水倒左,收得右边死绝水上堂,左边生旺水却点滴不到口,焉得不败。
3、日课四甲戌,甲木无根,生气全无,不能补山,变成重比夺财,吉从何来?
发福后不思回报社会,当有此报应。
纯属马后炮,当不得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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