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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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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干纳脏腑之谬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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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16: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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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针法。必合天地阴阳日月。而同以求于人之部位。以合于天者。着为用针之宜忌。此针道之所在。要非经络之故也。身形应九野篇曰。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于右则手胁足腰尻下窍应秋冬。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以为天忌。此针家之忌所必求也。又以腰以下为地为阴。以足之十二经。以应十二月。腰以上为天为阳。以手之十指应十日。合之于脉。则以寅为正月之生阳。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明。故曰阳明。申为七月之生阴。主右足之少阴。丑为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要此阳明厥阴。又自一说。合十二月为一岁之气。候之于足。此亦为针家而言。非以脏腑体用当如是也。针家候气故不可缺。而最无理者。后世以十干纳脏腑。而为阴阳夫妻。既非针家之所为。又悖脏腑之恒理。其说起于少阳胆。胆诚为东方少阳之初气。然甲气当起于子。临官于寅。兹皆厥阴风木之所起也。盖气虽在胆。而始于厥阴。且乙为柔木居卯位。是正所谓胆气也。而今之纳甲者。以甲刚归胆。乙柔归肝。是何说欤。丙火日也。心之神明也。其主太阳也。丁火日用之火也。相火也。故相火在阳明三焦。丙火在广明之地。今曰丙属小肠。丁属心。岂丁可以属君火乎。经曰。小肠为心之使。岂使当属丙。而主反属丁乎。且于夫妻之说。又岂主反为妻。而使反为夫乎至若以戊属胃。以己属脾。脾以燥为健运。而反谓为己。胃为水谷之海。而反谓为戊。然犹曰脾为胃行其津液。其于为妻之说。或无辞也。至以庚归大肠。辛归肺。则尤无理之甚者。夫肺居乎上。承心之夏。而立秋又为 元气之主。而反属柔金。大肠何物。能主蓐收之令。而当庚金之刚。以主秋之临官也。壬为天源水。癸为江河水。肾为太阴。天水之主也而癸之。膀胱蓄水也而壬之。是杂客之水。反出真元之上矣。不亦颠倒纰谬耶。所以然者。大约以脏阴腑阳误之。不知脏亦何尝不生阳。而必以六腑为夫也。后学不悟。仍其讹舛。曰为从事。吾不知此说倡于何人。缘不读内经故至斯耳。

以下为个人见解
脏腑者尊卑之别,肝胆相照、心肠(小肠)好坏、脾胃虚寒、肺肠虚热、肾水旺,于此而见,尊卑之别易现,阴阳之别易辨,《难经》之谬易察,余占病百余,阳水衰死必主肾病,阳木受克必主肝病,余皆从之,由此观之,实践出真知,盲从者非学道之人
脏者尊也,腑者辅也、副也,尊卑之道古来有之,词造皆遵之,岂有尊从卑显之理?
数术之道顺乎天理自然乾坤,辅之以占验,则真假立现.古传之理谬者众,真者寡,去伪存真是为研习,从而不知其所以然,非有悟道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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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其他發帖
发表于 2010-5-29 21: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师不通
发表于 2010-5-30 08: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有悟道之缘不知其所以然
发表于 2010-5-31 00: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确有道理!!!余占病百余,阳水衰死必主肾病,阳木受克必主肝病,余皆从之
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0-11-9 22: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确有道理!
发表于 2010-11-15 16: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了,不大明白,不过,谢谢了!
发表于 2010-12-18 12: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呵呵,向原创致敬!
发表于 2011-2-24 11: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感谢楼主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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