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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08: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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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uanywd 于 2010-8-23 09:17 编辑
“必本之《畢法》以立其體,庶可參之二書以宣其用,否則成敗吉凶間有不驗,益知《畢法》誠六壬家之不可少者歟!”
估计是好资料!
至于伯爵的感叹“这个人怎么素质这么低!鄙视他一下!代表中国人强烈鄙视fremder”,“鄙视”这个词用的过重,用得浪费了,哂之可也。
毕竟公道自在人心,很多人看的会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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