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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 陆金国 广州中医药大学
近代以降,西风东渐,中国文明历经裂变与再造,奔突和自守,号中医为“国医”以自尊、自强,却面临生死存亡艰难之变局。中医之路,在于“返古”还是“维新”?“百年中医沉浮录”透过百年层层烟云,直指当下。
1835年,美国传教士医生彼得·伯驾在广州开设“眼科医局”,因地处新豆栏街,故又称“新豆栏医局”。这标志着近代西医正式进入中国内地城市。鸦片战争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规定了外国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西医的诊所、医院、学校等陆续在中国各地出现。
中国传统医学已经发展了数千年,现在遇到一种完全不同的外来医学,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很多人都知道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有关于中西医的剧烈冲突。然而在一开始的时候,情形不是这样的。
汇通中西医学的尝试
中国医学发展到19世纪,固然有着辉煌的成就,然而有心人亦始终感觉到某些缺憾。河北玉田人王清任冒天下之大不韪,观察残尸,造访刽子手,罕有地写出了一本中医的解剖著作《医林改错》,对医界产生不小的震动。
《医林改错》正式出版于1830年,但1829年,一位中医生陈定泰就有幸从友人处听闻了王清任的事迹和他的理论。陈定泰,广东新会人,自少学医,但自觉不验者多,正处于学术上的苦苦求索期,听到有关脏腑之论后,引起了很大的兴趣。他反复研究王清任观点和西洋解剖图的结果,收录在1844年写成《医谈传真》中。
《医谈传真》突出地将16幅西医解剖图置于卷首,对之大力传扬。陈定泰这一态度对他的家族影响很大,40多年后,继承了家传中医学术的陈定泰之孙陈珍阁又亲往南洋新加坡,进入皇家大医院正式学习西医三年,回国后写成《医纲总枢》,更加系统地介绍了西医的生理、病理与临床知识,并与中医的治疗结合。
在此期间,以1850年英国传教士医生合信用中文写成的《全体新论》为开端,陆陆续续有一批中文西医著作出现,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全体新论》完整地介绍西医解剖学,两广总督叶名琛专门为之作序,潘仕成将其收入海山仙馆丛书。西医学术成为知识分子乐于了解的学问,甚至还进入科举范围。
汇通医家在学术比较中大致形成一种结论,即西医以解剖为基础,而中医以气化为特色。要简单说明什么是“气化”并不容易,概括地说,中医认为人体的一切活动由气主宰,而人死则气散,所以西医尽管对尸体进行了详尽的解剖,但对生命的认识仍然是不完整的。中国医学在历史上素有吸收外来医学的传统,应当看到,在西医传入之初,不少中医冀望融通西医的态度是积极的。
中西医论争骤起
然而,近代的西学东渐,是在强势的西方政治军事背景下进行的,因此无法单纯就学术而论学术。医学上的交流也一样。19世纪与20世纪交替之际,中国经历了1894年甲午之败,1898年戊戌维新夭折,1900年又蒙受八国联军侵华之耻,亡国灭种的危机空前强烈,整个民族改良图强的呼声高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之下,中医与西医,在共有的“医”字之上,“中”与“西”的对立开始明显起来。
这个时期的中西医言论,开始趋向于两个极端。
一种倾向是,为图强计,主张全面接受西医,对中医大加抨击。无锡丁福保说:“吾国医学四千年来谬种流传以迄今日,不能生人而适以杀人……西人东渐,余波振撼,侵及医林,此又神农以后四千年以来未有之奇变也……呜呼!西方鸿宝,来贡神州,我国民应何欢迎而拜受之也!奈何一孔之医,斥为未达;墨守旧法,甘为井蛙,坐视病夫盈国,死亡接踵。伤心惨目,有如是耶?”这番言论的背景,是以日本废止汉医为参照的。日本这个昔日藩属,一朝维新便打败天朝上国,使得甲午之后中国形成一股取法东瀛的热潮。丁福保曾于1909年受清廷委派,任考察日本医学专员。而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全盘西化,取缔汉医(日本对中医的称呼),自然也对中国欲效法者产生影响。
而相反的一种倾向是,大力宣扬中医的优势,作为中国维持民族尊严的工具。一位自号“罗浮山人”的广东医家,著有《历脏篇》一书,坚持认为西医“验诸既死遗骸,恐有违失”,亦即不明气化之理,因而他主张以道教的“内视”(据说高明的内丹修炼者能内观体内脏腑和经络的状态)来寻找脏腑的真谛。广东花县医生黄炽华完成于1902年的《医学刍言》,提出的宏愿则是:“吾愿阐岐黄之坠绪,绵绵震旦之宗传,庶我国七十万方里,四百兆人民,疬疾不足患,种族以于强,卫生而繁育,永甲乎环球!”
另一种言论则从利益的角度来讨论对中西医的取舍。清末《医学报》举行了一次“肆诋中医之腐败滥觞不在东西医而在甘为东西医奴隶之医说”的征文,获征文第一名的文章除了痛斥诋毁中医者“数典忘祖”外,更反问:“东西医未必占优美也。即全占优美矣,蔑以加矣,而利权外溢,国粹云亡,塞漏卮之谓何?光旧物之谓何?”意为假如完全取法西医(东医是指日本西医),则中国的医药行业利益尽归外人。
倡言西医者举着保种强国的大旗,维护中医者则以维护民族利益与文化传统为己任。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关于中西医的对比与论争,有着过多的非学术因素,言辞亦不复平和。当学术问题变成社会问题时,论争的焦点已渐渐偏离了本旨。
改良医政的呼声
面对西方医学,上述汇通医家、提倡西医者、维护中医者,还有更多的社会人士,却有着一个共识,那就是中国的医学落后于西方,需要改良。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中国的医学”,而不是说中医。中医作为一种知识与实践体系,与西医比较优劣如何,中西医能否融汇等,迄今仍然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医学”的概念在近代已经大大扩展了,近代西方医学在学术之外,更为重要的发展是其建制化,亦即已成为国家政治和社会事务的一部分。相比之下,学者们所能考察到的中国古代“医政”,大部分都是皇家宫廷医疗机构的历史,殊非近代行政的概念。
传教士医生进入中国时,早就直指这个问题。合信曾说:“西国医士,必须屡经考试,取列有名,方准行世。其贵如中国举人、进士之名,其法略如中国考取文士之例子,所以习之者精益求精。中国医士人自为之,不经官考,不加显荣,此不精之故也。”中国医家也都认同这一观点。一位曾奔走省港南洋救治疫症的南海医家梁龙章说:“西国论华医,谓中国公家无试医科大吏,无提倡、无毕业出身明文。既乏专门教育,医学固无根底。”相反,中国是“举国皆医”,“无论九流三教,科甲举贡生员,读书不第,涉猎医书,皆称儒医”,难怪西人“谓中国医学废弛,流品最杂,无专门医学。”这个问题的意义超出于医学范围,为改良知识分子所重视。
从晚清开始,中西医为社会制造了许多议题。事实上仔细想想,有多少是真正的医学讨论,又有多少是裹胁于时代大潮下的浮嚣之争?中国之落后,首先是制度的落后。这或许是论争中最有价值的结论。
光绪甲午,公元1894年,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多事之秋。这一年,慈禧60大寿,颐和园加紧装点,各地忙于筹办礼品。然而最响的礼炮来自东瀛,下半年中日在朝鲜开战,继清朝陆军一败涂地之后,北洋水师又于黄海覆灭……一项研究称,战争中清军伤亡约35000人。
或许是军国大事太重要了。这一年,在广州发生了有十万人死亡的大瘟疫,却很少在官方记录里被提及。
1894年广州疫况
1894年,广州天时不正,自春天起就陆续有瘟疫病人出现。一位中医生回忆说:“今春瘟疫渐行,……三月疫气流行,触目皆是。”而西医内勒司(Niles)也在1月16日诊视了一个病人,患者高热,腹股沟部疼痛肿胀。从症状来看,正是后来确定的此次瘟疫元凶——鼠疫。
广州的疫情,当时《申报》有如下报道:
粤东保甲总局会办委员候补道陈厚斋观察籍隶皖江,宦游粤海,正当强壮之年。3月27日赴局办公,毫无疾病,回寓时沾染时疫,28日早起精神稍觉疲困,即饬人赴宪辕请假3天,藉资调养。不料陡然变症,神志昏迷,多方救治,药石无灵,延至是晚4鼓时,溘然长逝。(《申报》1894年5月16日)
某姓,家男妇八口,一日之内死至七人,祗存一女孩,不能出备棺衾,致尸骸纵横,屋内突一偷儿乘机掩入,向女孩索取银钱,女孩令代筹七人身后事,许以事后将室中所有悉数畀之,贼允之,既由市返,则女孩亦已倒毙室中,贼乃放胆搜括所有,不料未及出门,即染疫毙命。(《申报》1894年5月17日)
城厢地方瘟疫大作,两月之久仍未止息,且传染之速,尤觉日甚一日。常有宴饮之际,席未终而身已亡,谈笑之余,音尚存而魂已散。疫症出于俄顷,药石无所用之。(申报》1894年7月9日)
当时参与第一线救治的广州中医易巨荪形容全城之惨状说:“甲午岁,吾粤疫症流行,始于老城,以次传染,渐至西关,复至海边而止。起于2月,终至6月,凡疫疾初到,先死鼠,后及人,有一家而死数人者,有全家覄绝者,死人十万有奇。父不能顾子,兄不能顾弟,夫不能顾妻,哭泣之声,遍于闾里。”所称十万死亡人数为粤海关1895年报告采用。与之相印证的是一位传教士Wales统计,在阴历3~6月间,广州城中售出9万具棺木。其中虽然不是全部死于鼠疫,但当时肯定也有很多贫民无力购棺。
中医救疫显成效
在惨剧面前,首先被人们寄予希望的自然是医生。
1894年广州已经是中西医并存了。粤海关报告当时广州博济医院的规模每年接纳住院病人约2000人次,此外还有一个较大的门诊部。作为广州最有名的西医院,博济医院在瘟疫流行时负责接纳了部分从香港遣返广州的鼠疫患者。但是对于治疫也没有特效药。西医对瘟疫的治疗向来要先研究病原,鼠疫杆菌也正是在此次与广州同时发生鼠疫的香港被发现的。因此在疫病暴发之初尚缺乏认识,治疗以对症处理为主。
因此,广州城中实际治疗瘟疫的主要力量是中医。多数中医此前也未曾治疗过此病,同样需要从头开始探索。医家李钟钰记载:“予当光绪甲午年需次粤东,初见斯病。其时省垣医生鲜知其病所由来,但名曰核症,而无从考其核之所由起,或从温治,或从凉治,十死八九。”不过,中医的优点是历代有丰富的经验,而且容易在实践中出成效。很快医生们就获得了成功的经验。如几位伤寒派医家谭星缘、黎庇留、易巨荪合议本病,认为其表现与古典医著《金匮要略》中的“阴阳毒”有相似之处,于是以该书中升麻鳖甲汤主治,重用升麻,颇为成功。还有从其它渠道探索获得成绩的,例如温病派医家李朝栋取法江南杨粟山《伤寒温疫条辨》的治疗说:“今岁我粤,温疫盛行,余依法治,百不一倾。”也有医家自出机杼,如名医梁龙章,因求之古书无良法可循,于是日夜推敲历代疠疫,创立了“易数运气方论”,治疫取得成功,受聘在各善堂、医院行医,“历年存活不下十万之多”。中医的疗效也得到了西方人的认可,粤海关税务司的法来格在1894年的报告中说:“初起之时,一经染及,多不能治,故殒命者甚多,华医群皆束手。迨至将止之际,华医已经探得病源,亦能设法疗治,故痊愈者日见其多。”
在1894年之后,广东各地的鼠疫仍然经常发作,中医的治疗经验也不断成熟。新会医生梁镜泉在1894年用黄蜞吸血法配合散瘀提阳药治疗,效果一般,“惟是症初起医治无由,逼得借而用之,本非善法”。后来逐步总结经验,放弃了吸血法,单纯用中药重剂治疗,效果非常理想,经验收载于《疫核医最易》一书。而广东高州罗汝兰在吴存甫基础上也发明了新的更有效的治法,他的著作《鼠疫汇编》成为近代流传最广的中医治疗鼠疫专著。
甲午年中医在短短一两个月内就能探索出有效治法,即使算上以后不断丰富成熟的时间,也不过一二十年。相比之下,近代西医从1894年发现鼠疫杆菌到出现有效抗菌药物,大约用了四五十年的时间。所以在1894年时流行着一句话:“省港大鼠疫,中医当救星。”由此可见,传统医学的丰富经验与辨证模式,在应对新病种时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古代没有“非典”、禽流感等病名,而中医却能治疗的原因。只不过,中医疗效与医生的辨证能力有很大关系,不像西医技术标准化易于推广。据谭次仲记载,甲午期间用升麻等药治鼠疫,黎庇留谓治疗百人中得生还者约有七八十,谭星缘则云只有百分之六十,而其他医生,或不敢用其方法,或用而不当,总之“治验之成绩,不如黎、谭远甚”。
呼唤城市公共卫生
可是,对于传染病来说,医治其实不是最佳策略。同样在1894年遭遇鼠疫袭击的近邻城市香港,死亡人数仅有2000多人,公共卫生管制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曾经有人以省港两地死亡人数对比来证明西医优于中医,其实只能说明中国内地医疗卫生体制的落后。香港政府在一发现瘟疫之时,就采取了有力的公共卫生措施。包括集中隔离患病者,火化死者尸体,清洗发现瘟疫的区域等。这些工作,除了靠卫生人员外,还出动军队和警察来强制执行。这次鼠疫,后来促进了香港城市卫生的重大变革,使鼠疫危害逐渐消退。
而在广州,前面提到,很少看到官方关于1894年瘟疫的报告。这可能是由于官员们避免触慈禧祝寿的兴头而未上报,也可能上报了但未受重视。
广州之所以不能够像香港一样实施防疫,且不论有否防疫的意识和知识,就算有,也根本无建制可用。
以卫生而言,中医早就明白环境卫生与瘟疫的关系。吴存甫在《治鼠疫法》中提到预防措施说:“避之之法,当无事时,庭堂房屋,洒扫光明,厨房沟渠,整理洁净,房间窗户,通风透气,凡黑湿处切勿居住。闻近邻有鼠死,即要时时照察,埋鼠时掩鼻转面,勿触其气。”但在瘟疫发生时,官府能够动员的组织力量非常有限,靠衙门的差役只能洒扫监狱而已,传统体制里根本没有市政卫生建制来负责街道清洁。
甲午之疫,以残酷的形式,再次向晚清政府提出了医事管理与公共卫生改良的问题。
新政中的卫生机构
100多年前的中国城市卫生是什么状况呢?1862年访问上海的日本幕府使团这样形容:“粪芥路满,泥土足埋,臭气穿鼻,其污秽不可言状。”郑观应《劝广州城厢内外清除街道粪草秽物公启》描述19世纪末的广州说:“城厢内外无论通衢隘巷,类多粪草堆积,小则壅塞里闭,大则积若邱陵。污秽之物无所不有。设遇霪雨初霁,晴辉烁照,郁浊之气,氤氲上冲,燥温互攻,行人感而成疾,辗转播染,疫病之症所由来也。”熟悉中外情势的郑观应认为此种情形实“有地方者之责”,官府应当负起管理卫生的职能。
公共卫生是近代西方政治中的重要内容。1848年英国国会鉴于霍乱流行与水源污染有密切关系,通过世界上第一个《公共卫生法案》,1875年又通过了《公共健康法案》,规定所有地方政府必须任命公共卫生官员,负责污水处理、水源供应、垃圾收集和检查食品卫生等事项。
1901年1月,曾一手扼杀“百日维新”的慈禧因“庚子事变”逃到西安后,迫于形势,不得不宣布实行“新政”。“新政”之一是在各地创办巡警,在当时的认识中,卫生属于警察业务之一。1905年清廷正式设立巡警部,在巡警部下的警保司中设卫生科,“掌考核医学堂之设置,卫生之考验、给凭,并洁道、检疫,计划及审定一切卫生保健章程”。这是我国政府机关的名称里第一次出现“卫生”一词,即第一次出现专管公共卫生的机构。
1906年,巡警部扩设为民政部后,在民政部下单设卫生司。这样,卫生主管机构又上升了一级。1907年,又下令各省增设巡警道,其中均设有卫生课。于是在地方直省机构中也第一次出现了卫生机构。
设立卫生机构后,一些城市的公共卫生状况确实得到一定的管理。以北京为例,以前并无公共厕所之设,居民习惯随地便溺。“庚子事件后,新办警察事务,始设公用厕所”。清末,在京师先后实施和颁布的卫生法规有《预防时疫清洁规则》(1908)、《管理饮食物营业规则》(1909)、《管理各种汽水营业执行细则》(1909)、《管理粪便简章》(1910)等。
“卫生”带来的转变
“卫生”一词最早出自《庄子·庚桑楚》,是讲如何顺应自然,保全生命的“卫生之经”,并没有洁净环境等意义。中国古代倒是有管理医疗的机构如太医院等,但职责往往限于宫廷和官府,对民间医疗与卫生向来缺乏系统的管理。在史书中,偶然会记载个别官员特别重视环境,在辖境内倡导卫生,也仅仅是个别事件。近代新政中卫生部门的出现,意味着政府职能开始向公共行政的转变。而对社会来说,适应这种转变也有着一个过程。
人们首先需要理解的是,为什么要遵从这些卫生法规?国家何以要对此实施强制?这其实是一个接纳西方医学与卫生知识的过程。广州《医学卫生报》的主笔陈垣曾记载当时人们抵制卫生管理的种种说辞:“抵制者之言又分数等:凡事有天命,人事不可为,拼烂而已,此一等。某屋某人好洁甚,亦不免于疫,某屋某人不洁甚,亦不见其死,卫生之说伪也,此又一等。此前无人言卫生学,未见人种绝,今日人人言卫生学,未见疠疫绝,此又不一等。年稍大者言:卫什么生,我几十岁,何物不食,何水不饮,亦未曾死去。凡此皆抵制卫生之说者也。”因此《医学卫生报》认为推进卫生需要更多的权力:“积弊甚深,最难办理。非有大力认真干涉,假有卫生之知识者以权,使之实行改良,恐虽饬办,亦终无奈彼不知不识、守旧不变者何也!”
法国哲学家福柯说,知识就是权力。权力意味着对自由的限定,制约个体不卫生之“自由”的权力,正是源自卫生学知识。《医学卫生报》说:“至于贩卖食物及酒店茶楼等之饼食,当用洁净之纱罩盖之。既可以避蝇蚋,亦可以招徕生意。人谁不欲卫生乎?蝇蚋为传病之媒介,医学上所公认者也。”因此,旧有的各种习以为常的行为,如果触及“卫生”之律均需改变。清末新政将卫生之权赋予警察,或亦是增强其执行力之故。
在疫病流行之时,卫生知识赋予的权力达到最强。中国人辞世向来土葬,不行火化,1910年东三省鼠疫暴发,受命主持防疫的西医伍连德(广东台山人)除了执行隔离、消毒等措施外,进而要求焚化病故者尸体以防成为传染源。这个惊世骇俗的要求,凭借着公共卫生的理由,不但获取当地官绅的赞同,更得到清帝上谕特批,1911年春节前后,伍连德在哈尔滨焚化了1416具疫死者尸体,其中甚至有1002具是从坟墓中掘出再行火葬的。这是史无前例的举措。
卫生行政的“朝”与“野”
卫生行政,是卫生知识与国家权力的结合。然而,长久以来占据国人医疗生活主体的中医为什么没有获得这种行政权力,却拱手让于西方医学和卫生学呢?或者说,公共卫生制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内产生?这是一个类似于“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近代科学”的李约瑟式难题。
喜卫生而厌污秽,本是人之常情,传统社会并不缺乏提倡卫生的记载,对卫生与防疫的关系也是有所认识的。若《周礼》一书可靠的话,周代政府就有负责清洁卫生的官职,负责宫廷内外的除草、除虫以及清洁水源的工作。宋代《梦梁录》载南宋临安“遇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顾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顾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但是这些行为,都没有上升成为全面的公共卫生政策。这与传统医学的病因观是有关系的。
传统医学将疾病的主因责之于“天”,为四时之气不正所致。天之四时无从控制,气又是无形无质无从把握,因此,欲健身防病则只能从增强人体正气着手了,此即所谓“养生”。中国古代很少用“卫生”一词,即使出现也往往与“养生”同义。养生主要是针对个体的行为,其原则包括增强正气和远避邪气。后者就会造成一种伦理困境,在南宋时候就已经引起争论——有人染疫时,其家属可否以避免传染为由弃之而去?大儒朱熹参与了这一讨论,他反对有些人否认疾病会传染的事实,认为:“予尝以为诬之以无染而不必避,不若告之以虽有染而不当避也。”他的方案是倡导“恩义”,使人们“知恩义之为重而不忍避”,用道德勇气来对抗疾病。
参照近代的知识,真正解决这一伦理困境必须依赖于有效的技术。朱熹说疾病“染与不染亦系乎人心之邪正、气体之虚实,不可一概论也”,但由于传统的“疫气”观很难说清楚疾病传染的道理,因而不能消除恐惧。提倡养生以增强抗病力,或焚烧香料或香药来驱逐秽浊之气,这些方法行之一身或一室不为无效,但不能成为规范行为的基础。官府不可能规定每个人必须强身以及如何强身等。而近代的“卫生”,基于微生物传染疾病的生物性认识,发展出一套阻断传染的技术手段。例如清末颁布的《预防时疫清洁规则》这样规定:“沟眼发生臭味时,须以绿汽灰、松脂渗入之或石灰消除之。”“当开沟时须先用绿汽灰、松脂或石灰令辟毒臭。”广东巡警道于1909年发出的鼠疫防疫告示则有这样的指引:“屋内宜勤加扫除,并宜常用几阿连水(即臭水)洒地,墙壁旧者用石灰水刷洒,床脚、沟渠、厕所等处,均宜洒以石灰粉。”“此病之毒,易由伤口传入。各宜随时留意,不可使身有伤口。设有之,须注意解毒法。其法以二十分之一石碳酸水洗患处(石碳酸水即加布力水。此水制法,石灰酸五分,盐酸一分,水九十四分)。洗后用洋来合口膏贴之(即俗称孖指膏)。足有伤口,尤不可徙跣而行。”这些来自西医的技术,使预防传染有章可循,成为制度。甚至可以建立专业化的护病机构,通过托管来解除亲属护病的危险。由于这些技术操作性强,即使对民众习惯的某些“私权”带来侵犯,亦能以多数人利益为由来强制实行。
因此,近代政治中的卫生事务绝非基于个人自主选择的私事,而是凭借社会和国家的力量来强制实施的公共事务。从个人而言,中医的养生本来是一种长久而便利的根本方法,即使在今天仍然有提倡推行的必要。只是从公共性而言,西医的技术特点使其更易于推行,因而把握了行政话语权。所以,清末除太医院仍以中医为主外,一些新设置的医官职位都已交给了西医。
由于传统政治缺乏医疗卫生方面的系统管理,可以说中医本就算不上“在朝”,到近代由于西医开始占据卫生行政权力,却一下变成了“在野”。西医有卫生学方面的长处其实并不意味着全面的学术优势,但因为与行政权力的结合而影响力陡然增大。在清末,西医的“在朝”还局限于卫生防疫等领域,然而这仅仅是个开端。广义上的卫生行政,还包括医生执业、注册等管理,如果这些权力顺势为西医所掌握,加上立场不客观不公正的话,那么中医就不免要面临一场劫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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