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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东汉时期佛教传入我国以来,佛教教义虽有多种变化,但独身灭欲是一直不变的,并视为教规之一。然而宋代却出现和尚娶妻生子的奇怪现象。据宋代《鸡肋编》记载:“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又例有家室,故其妇女多嫁于僧。”
宋代和尚尤其是岭南地区的僧人为什么能娶妻生子? 世俗女子为什么敢于嫁给和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佛儒两教融合并世俗化的结果。自唐朝中期以后,佛家以六祖慧能为代表的禅宗南派的影响日益扩大。由于该派摒弃了烦琐的宗教仪式,强调心既是佛,佛在心中,人一旦醒悟,立刻就可成佛,无须长期入庙专门修炼,简化了程序,受到民众的欢迎。到了宋代,禅宗发展到了新的程度,世俗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在其教徒心中,皇帝成了“佛”。宋代皇帝推崇文人儒家,反过来对佛教采取了宽容扶植的政策,加深了佛教思想与儒家思想的融合,这又更加加深了佛教的世俗化和儒家化。凡此种种,均导致了佛教戒律的松动。儒家传统思想和世俗观念都推崇“孝”,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宋代禅宗推崇儒家的孝道,无疑有意无意地促成了和尚娶妻的现象。
二、是国家人口急需补充的需要。经过五代十国的多年战乱,国家人口需要补充,而佛教的禁欲修身恰与儒家思想相驳,为了更适应国情、民意,和尚能娶妻生子这种两全其美的现象有意无意的也就出现了。
三、是由于宋代僧侣是比较富有和特殊的群体。宋代寺庙大都广有田产,还能经商,放高利贷,香火收入也不菲,犯了罪处罚也较轻,俗人犯罪入了僧门还能免去一定的罪过。大概是由于利益所趋,世俗女子觉得嫁给和尚是个不错的选择。
四、是执法不严导致的现象。其实,宋朝的礼法制度相当严格,当权者曾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和尚、道士们不得有性行为!这一点以宋太祖和宋太宗最为严格。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宋太祖诏:“道士不得畜养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 雍熙二年(公元985)九月,宋太宗要求岭南地区的地方官员,将“僧置妻孥”之禁在当地逐渐加以推广。宋代法令规定:“诸僧道辄娶妻,并嫁之者,各以奸论,加一等,僧道送五百里编管。”而宋朝的法律虽然严,但执行不严,这条法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不过这种现象起于何时?终于何时?最后因何消失?宋代和尚娶妻现象有无普遍意义?北方情况又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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